次性勞務合同(精選3篇)
次性勞務合同 篇1
甲方(雇主):
住址:
乙方(雇員):
住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_____》、《_____》和有關規定,就勞務合作一事達成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務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1、工作崗位:
2、工作職責:
3、工作要求:
4、工作標準:
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崗位及薪金進行調整。
三、甲方職責
1、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
2、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3、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制度及本工程的相關要求,嚴禁違章作業,預防勞動安全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務費。
四、乙方職責
1、乙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間遵照甲方的規章制度。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應規范自己的行為,執行工作任務時應及時、_____的完成。
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五、工作時間及勞務報酬
1、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一周工作________天,一周休息________天。逢國家法定節假日時,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規定放假。
2、乙方每個月的勞務報酬為:_________元,甲方按月發放乙方工資,每月________日委托________銀行轉賬支付到乙方賬戶。
3、雙方約定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施工所在地最低工資水平。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未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勞動紀律和勞務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3)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利益損害的;
(4)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5)其它因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履行協議的情形。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_____、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_____;
(3)甲方未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隨意提前解除合同,因無故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經乙方催告后仍未支付時,對逾期未付的費用每逾一天,按應交付金額的_______%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_______天未支付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八、糾紛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發生的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自雙方全部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
代表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次性勞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國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中國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公司____帳戶,并按____國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國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銀行_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到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過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
月工資
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假期工作天數。
30天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期滿后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到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至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后,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國____市簽字。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職務:____ 職務:____
簽字:____ 簽字:____
見證人:
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簽字)
附件:(略)
次性勞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協議期內,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為準。(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解除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系自行終止、解除。)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勞務派遣人員實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兩種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崗招聘的勞務派遣人員,須嚴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給予推薦。
第二條甲、乙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須嚴格按勞動法規及商定協議執行。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保質保量的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非定崗招聘的人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2、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合同簽訂和鑒證等各項用工手續。
3、為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及外來人員綜合保險,并負責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的繳納、申報、申領或關系轉移等相關手續,乙方予以配合。
4、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廠紀、廠規培訓,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
5、對乙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系的,應及時為其辦理勞動關系中止和社會保險中止等事宜。
6、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由甲乙雙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因用工關系所產生的糾紛。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建立勞務派遣關系前,應向甲方書面申請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及復印件。
2、負責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環境,保證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乙方根據《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合同》中約定規定,留用或解除、終止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和個人。
4、乙方協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勞動事務代理,所導致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拖欠、社會保險遲繳、中斷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范本閱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 郵編□□□□□□
甲方注冊登記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
聯系方式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派遣單位、派遣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按時完成勞動任務,并達到用工單位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二)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 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用工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甲方有義務監督用工單位在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四)合同期內乙方無工作期間,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六)甲方跨地區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規定應由乙方繳存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確認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達有關勞務派遣協議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編號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證編號
乙方(被派遣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
個人社會保障卡號 就業登記證號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_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在用工單位符合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崗位(工種)在合同附件中明確。乙方應當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工作地點工作,但僅限于 范圍(所在市),具體工作地點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并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評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后的工作崗位也須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相應的工時制度,具體工時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工作時間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乙方補休。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辦法由甲乙雙方與用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約定,要求用工單位保證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即對乙方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乙方的具體工資標準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乙方在勞務派遣期間患病、休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三)用工單位連續使用乙方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即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四)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于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工資,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應當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對乙方的義務。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具體崗位是否具有職業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事先告知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乙方提供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可撥打全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受理舉報投訴電話12333、工會統一投訴電話12351);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乙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歸還甲方或者用工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或者未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八、其它事項
(一)甲方應當如實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曉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且無異議。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變更本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畢,甲方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五)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勞動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確認。
(六)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