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抵押擔保法律事務授權委托書(通用3篇)
貸款抵押擔保法律事務授權委托書 篇1
委托人:
身份證號:
代理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因本人購買房地產有限公司所開發的項目幢號房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需由本人向貸款銀行提供抵押擔保,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權代理我本人與貸款銀行辦理該貸款抵押擔保所涉的法律事務。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
1、與貸款銀行洽商、確定貸款抵押擔保等事務;
2、與貸款銀行或借款人簽訂抵押合同、協議或向貸款銀行出具保證書以及簽訂與貸款抵押擔保有關的其他法律文件;
3、與貸款銀行和借款人協商確定貸款和擔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貸款合同或抵押合同的變更、補充等事宜。
4、本人授權:貴行在發生與本人有關的下列情形時,可以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本人的個人信用報告:
審核本人的個人貸款申請;
審核本人的個人擔保申請;
對本人名下存在的個人貸款或個人擔保進行貸后管理;
受理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貸款申請或其作為擔保人,查詢本人作為法定代表人或出資人信用狀況的。
5、與貸款銀行簽訂房屋誠信保證書;同時授權貴行可以將本人的個人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權限內所實施的代理行為以及因此所簽署的貸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協議、承諾書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認,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概由本人承擔。
委托人:年月日
代理人:年月日
貸款抵押擔保法律事務授權委托書 篇2
陳涌華 (委托人即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射陽華泰置業有限公司 (招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 江蘇鑫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就幸福華城三標段(D-10、12#摟;D-11、13#摟;地下室2、3#摟)土建、安裝(擬招標項目名稱)的代理人,以招標人的名義辦理以下事項(有委托的在□中打√,無委托的`在□中打╳):
√代擬發包方案; □
√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
√編制招標文件; □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
√草擬工程合同; □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
招標代理人在代理招標過程中辦理上述事宜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委托人均予以承認,但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需經委托人簽署。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本授權委托書的有效期為 代理合同簽定之日至 代理工作完成時間為止 。
特此聲明。
委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貸款抵押擔保法律事務授權委托書 篇3
委托人:
聯系地址、方式:
受委托人:
工作單位:職務:
聯系地址、方式:
受委托人:
工作單位:職務:
聯系地址、方式:
現委托在我(單位)與
案中,作為我方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權限如下:
委托單位:(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填寫說明:
1、本委托書供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當事人委托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單位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寫明委托權限(一般代理或特別代理),特別代理必須注明代理權限;
2、年月日上方應寫明委托人名稱、單位全稱,單位須加蓋
公章;
3、訴訟代理人的身份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律師及法律工作者代理需一并提交律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所出具的律師函和律師、法律工作者執業證復印件,公民代理需一并提交近親屬關系證明或單位推薦書或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書。
申請執行指南
一、申請執行符合哪些條件?
1、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生效,且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申請執行后稱被執行人)未在確定的期限內履行;
3、申請執行人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
4、申請執行的標的應當是財物或行為;
5、屬于本院管轄。
二、申請執行應提交哪些材料?
(一)對法院生效民事判決書、調解書申請執行的:個人申請:
1、申請執行書一份,寫明執行的原因及依據,并由本人簽名;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需核對原件);3、由案件承辦人簽字并加蓋該庭公章確認生效的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4、委托他人辦理的提交一份授權委托書。
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
1、申請執行書一份,寫明執行的原因及依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
3、由案件承辦人簽字并加蓋該庭公章確認生效的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如案件經二審的,應提交二審裁判文書已生效的證明,提交
一、二審裁判文書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二)對生效勞動仲裁裁決和商事仲裁裁決申請執行的:
1、申請執行人要提交仲裁委員會出具的送達證明原件;2、申請執行書一份,寫明執行的原因及依據;3、申請執行人是個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核對原件),申請書由本人簽名;申請執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書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4、仲裁裁決書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5、委托他人辦理的要提交一份授權委托書。
三、申請執行應注意哪些事項?
1、申請執行不能超過法定的期間。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期間自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超過期間申請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申請執行時,應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財產線索、履行債務的能力和被執行人的具體地址等情況,否則,將承擔執行不能的風險。如已了解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自行查明財產狀況有困難,可以向本院提出書面申請,請求調查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