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間出租租房合同書(精選3篇)
單間出租租房合同書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地址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地址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 單間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個月。
二、單間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按(月季度年)結算。
每(月季度年)初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度年)租金元。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額負擔,按時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等各種由租房者使用帶來的消費。
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并通知甲方。
如果沒有交清各種費用,包括房租費、水電費等,擅自離開,甲方有權向有關主管部門報案、起訴。
租賃結束時,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雙方需當面檢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損情況,如有損壞,需按相關標準賠償。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單間房屋租賃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一個月的違約金。
六、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租房期間,發生液化氣爆炸、漏氣,插座、拖地線漏電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并提供相應的必備簡單生活設備,在房租費按時交納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納物業費。
八、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月
單間出租租房合同書 篇2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郵 編: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郵 編: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深圳市區
房屋(間)編碼為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建筑面積共計 平方米,建筑物總層數 。
租賃房屋權利人: ;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
第二條 租賃房屋的單位租金按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 人民幣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應天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額為 元(大寫: 元)。
第四條 乙方應于:
口每月 日前;
口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
口每半年第 個月 日前;
口每年第 個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并在所選項口內打“√”)
第五條乙方租用租賃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準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
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房屋用途:
乙方將租賃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屋使用用途,經批準后方可按批準用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于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并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并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 個月租
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 元(大寫: 元)。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的條件:
1、
2、
3、
口只滿足條件之一。
口全部滿足。
(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并在所選項口內打“√”)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
2、
3、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于房屋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 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屋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 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并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屋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并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 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托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后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后,由甲方代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報請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口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口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口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并在所選項口內打“√”)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屋;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口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口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口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并在相應口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天(———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口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口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口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元)
出租方:
出租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單間出租租房合同書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
1-1.甲方將座落在_____市______區_____路______棟___單元___號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權。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1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以協商后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轉租。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的月租金為¥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
4-2.租金支付方式為每半年支付,以后的租金應于每期提前壹個月天支付,先付后住。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該給乙方開據一份收據。
4-3.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活動期為三天,三天后,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0.5%收取滯納金,如超過10天,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保證金
5-1.為確保房屋及其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限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為¥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整)
5-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后給乙方開據正式的收據。
5-3.租賃期滿后,乙方遷空、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并付清所應付費用后,經甲方確認后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及有線電視、保安、保潔費按現有的繳費規定,由乙方全部繳納。
6-2.乙方應把已繳納過的單據復印件交于甲方。
七、乙方的義務
7-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符合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
7-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費用。
7-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所租賃房屋的結構裝修,若有損壞,照價賠款。
7-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并愛護使用租賃的房屋及設備,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使房屋設施受到損壞,乙方就承擔全部責任。
7-5.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合法使用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得存放危險品及國家明文規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八、合同終止及解除規定
8-1.在租賃期限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都需提前30天通知,否則均構成違約。
8-2.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及時將承租的房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如乙方不予以帶走,均視為放棄,可任憑甲方處置。
九、違約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金雙方同意為¥_______元整。(大寫:貳仟元整)
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的保證金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上述金額的違約金,差額由乙方補齊。
9-2.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3.房屋因不可抗力(如特大自然災害、地震等)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其它條款
10-1.甲、乙雙方要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0-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設備清單)內填寫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