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車輛定點維修協(xié)議書(精選3篇)
單位車輛定點維修協(xié)議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訂立本協(xié)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xié)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yǎng)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范圍
乙方負責甲方50臺“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jù)甲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yōu)惠:
1.修理工時費優(yōu)惠10%;
2.甲方有權享有配件優(yōu)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眾公司規(guī)定甲方的維護保養(yǎng)期間,甲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yǎng)廠家的權利。
2.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fā)現(xiàn)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繼續(xù)維修。
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yǎng)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xié)議后,乙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yǎng)或年檢計劃(甲方提供車輛號牌數(shù)據(jù))。
六、乙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yǎng)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并嚴格執(zhí)行行業(yè)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yōu)先安排甲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并保證維修質量。
七、乙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xiàn)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乙方維修質量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作合理補償。屬于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乙方以“規(guī)范經營、優(yōu)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戶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guī)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yǎng)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yǎng)),乙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注
1一、二級維護保養(yǎng)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乙方應根據(jù)《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guī)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并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guī)定(天數(shù)),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并提供24小時(含節(jié)假日)維修服務。
4.乙方設有專人負責,協(xié)助甲方處理已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后工作。如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盡快趕赴現(xiàn)場協(xié)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xù)事項和理賠手續(xù)。
九、維修項目(內容)
1.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后,由乙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3.乙方維修復車輛后,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后一聯(lián)交于甲方。
4.未按規(guī)定手續(xù)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乙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yè)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guī)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yōu)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fā)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xù)
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fā)現(xiàn)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乙方服務
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
2.乙方應對甲方車輛進廠優(yōu)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guī)定)。
3.乙方應嚴格執(zhí)行合同中規(guī)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yè)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執(zhí)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yǎng)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發(fā)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jù)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十四、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jù)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fā)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后續(xù)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甲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yǎng)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乙方憑下列單據(jù)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fā)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yǎng)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執(zhí)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后簽名,甲方財務部門收到乙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fā)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xù)(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jù)現(xiàn)行稅法規(guī)定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xié)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決定。
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所發(fā)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yǎng)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日___日
單位車輛定點維修協(xié)議書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就甲方車輛定點維修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長期車輛維修、保養(yǎng)。主要項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檢。
二、甲方將本單位車輛(包括數(shù)量、車型、車號需附清單)委托乙方維修、保養(yǎng)。
三、乙方在維修、保養(yǎng)甲方車輛時,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yè)有關標準進行作業(yè),對大修車輛出具“質量保證書”。
四、乙方在維修、保養(yǎng)甲方車輛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派修單或司乘人員報修項目進行作業(yè),嚴禁自行擴大作業(yè)的內容。根據(jù)車輛實際情況需擴大作業(yè)內容的,需經甲方人員同意方可進行。
五、乙方在維修、保養(yǎng)甲方車輛需更換配件時應實事求是,必須做到交舊換新,保證不弄虛作假。
六、甲方車輛在乙方報修后,乙方為甲方提供免費返程送回服務。甲方車輛在市內發(fā)生故障,乙方隨時免費提供施救回廠的服務。對甲方的車輛,乙方提供節(jié)假日、夜間加班特別修車服務。
七、甲方車輛進廠要登記油料、里程數(shù)。在維修期間,乙方除試車和辦理有關年間業(yè)務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車開出廠外,如乙方違反規(guī)定,除向甲方作出檢討外,并對違紀當事人作出處罰。
八、乙方對甲方長期維修、保養(yǎng)的車輛,按以下標準收取費用:零部件的加價幅度在進價基礎上不超過以下標準:工時單價:元/工時,材料費加價率省內進貨%,省外進貨%。
九、甲方車輛進入乙方廠區(qū)維修、保養(yǎng)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造成車輛損壞及物品物品丟失由乙方承擔。
十、甲方車輛發(fā)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允許掛賬,每次維修清單需由甲方人員簽字認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時結算維修費用,每月用現(xiàn)金或轉賬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維修費,乙方將向甲方(除維修費外)按每天1%收取滯納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負責人、經辦人發(fā)生變更影響本合同的執(zhí)行。
十三、甲、乙雙方每年進行一次意見征求座談會,乙方將根據(jù)甲方要求,不斷改進服務態(tài)度及質量,保證雙方滿意。
十四、質量保證:大修60天1萬公里,日常維修質量保證期60天,一級保養(yǎng)10天2千公里,二級保養(yǎng)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章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日期: 日期:
單位車輛定點維修協(xié)議書 篇3
送修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修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以下車輛維修合同:
一、甲方將車輛的各種修理、維護、裝潢、車輛年審和其它有關的汽車保養(yǎng)維修服務項目定點至乙方維修。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送修手續(xù):
1、甲方出具《送修車輛表》一份,如增加或更換車輛,須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填寫“送修單”,注明送修車輛型號、車輛號碼、送修項目,并由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如路上施救等特殊情況由甲方駕駛員以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告知主管領導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維修,并補辦“送修單”。
2、乙方依據(jù)“送修單”送修項目進行維修,并對送修車輛進行細致檢查,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fā)現(xiàn)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主管領導同意方可維修。
四、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工時費、材料管理費;
2、人工工時單價:元/小時;
3、材料管理費收取比例為:%
五、質量保證:
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從維修車輛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1、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20xx0公里或100天;
2、二級維護:5000公里或30日;
3、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維修:20xx公里或10日;
4、材料配件:一年(易損件除外)。
六、結算方式:
1、乙方在交付竣工車輛時,由乙方技術人員和甲方駕駛員共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甲方駕駛員在結算單上簽字。
2、結算方式為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憑甲方駕駛員簽字的結算單和“送修單”在每月末向甲方結算。
七、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獲得優(yōu)先服務;
2、對已完工車輛,如發(fā)現(xiàn)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本合同第六條質量保證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乙方違約行為。
4、甲方必須將待修車輛送至乙方維修。
5、必須按時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八、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送修車輛出示“送修單”。
2、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
3、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甲方的違約行為。
4、優(yōu)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5、保證送修車輛的安全。
6、保證維修質量。
7、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8、已竣工車輛,乙方應打印“結算單”,注明竣工時間、維修項目、材料價格和管理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和期限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如延遲支付,則以當月維修費用為基數(shù),按每月1%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送修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出現(xiàn)丟失或損毀,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出現(xiàn),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經濟賠償:
A、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他廠維修;
B、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使用非原廠配件或以舊件、假冒偽劣零配件換取甲方送修車輛零配件;
C、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甲方車輛出現(xiàn)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D、乙方經營條件、場地、技術人員等發(fā)生變動時而不及時告知甲方的。
十、經甲、乙雙方認可,可更改本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糾紛,可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xié)議的形式加以補充或增加條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
承修方: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