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聘用人員合同(通用16篇)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1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年月日: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_____地(州、市)_____縣(市、區)____鄉(鎮)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原在工作單位(崗位):______
擔負工作:_______職務(職稱)
為了確立雙方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月。
第二條 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衛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時的 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工作報酬
甲方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
在合同簽定時的工作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后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享受變化后的相應的工作報酬、津貼和補貼。
甲方要及時合理地支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包括規定的各種津貼和補貼。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應由乙方按規定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公負傷、患病和女職工保護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退(離)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條件的,即辦理退休手續,并享受相應待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續簽
1.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6)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 執行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簽訂后,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應在被撤消或解散前與乙方辦妥解聘手續。
4.在聘用期內乙方被開除或自動離職,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患職業病或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尚未作出結論期間的;
(6)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3)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離崗學習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處理。
9.合同解除后,乙 方仍負有保守在工作期間得知的國家和單位機密或技術秘密、商業秘密的義務。
1o.合同期滿后,需要續簽的可以續簽。續簽合同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辦理。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1.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條款規定,應付對方違約金,主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一方造成對方經濟損鄉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同第八條中約定培訓后的服務期限與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沒有約定,乙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8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違約金。培訓違約金按每服務一年{j去培訓費總額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訓違約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給予經濟補償。 工作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調整到新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業救濟,在已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按當地失業保險規定辦理。未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由甲方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甲方對乙方的生活補助費的發放不超過24個 月。如乙方在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間被其他單位聘用,甲方從乙方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第2個月起不再發給生活補助費。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1)出境或出國定居的;
(2)受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
6.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經濟補償。
第十條 人事爭議處理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后應協商解決。
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職工)姓名:
根據《勞動合同法》、《高郵市機關事業單位崗位聘用人員管理辦法》(郵政人[20xx]58號)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見》(郵辦發[20xx]151號)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聘用合同確定勞動關系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期限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專項工作任務,合同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單位工作需要,通過雙向選擇聘任乙方工作崗位,其崗位職責按簽訂的崗位聘任合同責任書執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根據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甲方支付給乙方每月 元,以貸幣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2、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紀律
1、甲方應明確并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有關制度,乙方有違反的,甲方可按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理。
3、乙方應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積極參加崗位技能培訓,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4、聘期內工作表現由甲方負責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的依據之一。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和聘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6)聘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按照國家規定乙方考入普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應征入伍以及經甲方同意調出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被開除、自動離職以及死亡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經有關部門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是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乙雙方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條第2款的第5、6、7項情形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七、違約和解除合同責任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所約定的,應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合同期間,一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規定,應付給對方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系甲方出資培訓或引進的,乙方違約或提出解除合同,如雙方訂有協議,培訓費或引進問題按協議規定辦理;如雙方沒有簽訂協議,甲方可適當收取費
八、聘用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有應當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市人事部門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雙方其他約定:
十、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檔案,并在30日內報市人事局辦理合同鑒證或審核備案手續。
2.本合同應當由當事人簽字,確因故需代簽的,須經合法授權,否則,代簽無效。
3.本合同在生效后,若有條款與國家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或政策抵觸的,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或政策為準。
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依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商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3
甲 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
乙 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時間:
身份證號碼:
畢業學校及學歷:
技術職稱:
個人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政策,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聘用合同制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人員 工人)。 聘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1、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注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完成應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規,愛護國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五)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六)甲方對乙方在思想上予以關心,業務上予以指導,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其他進修機會。
(七)聘用合同期內,在未經甲方同意或選送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各類專業或學歷學習。
(八)雙方有關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等事項參照相關規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工作報酬、福利、職務職稱及其他待遇:
(一)工資: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核定和發放乙方的月工資、獎金、及其它補貼等。
2、甲方根據國家、省、市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按期為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付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險
4、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扣除乙方第一個月工資中100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后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性退還,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甲方不必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可根據國家、市、區及單位規定,在不影響單位日常工作的條件下享受相應休假。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間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休養的,按本市、區有關規定執行。
(三)職務職稱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內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性質和工作要求,經過考核,對具備條件的乙方可聘任專業技術職稱或行政職務。
2、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等權利。
四、工作紀律:
乙方違反法紀、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相關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及違約責任
(一)聘用合同的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的;
2、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員退休、退職、死亡的。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合同解除條款情況時,雙方均應在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未能按時完成醫院所分配的工作任務的;
3)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4)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6)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7)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員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患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受聘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屬于國家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醫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或福利待遇的;
6)醫院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6、在合同規定的聘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第5項除外),并按有關程序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職。乙方在聘用期間受過甲方國內外各種培訓,則由甲方根據培訓時間的長短及必須為甲方服務年限的長短,用逐年遞減的計算辦法,可向乙方索賠培訓費。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滿,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第5項規定的情況,又無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決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經濟補償:
1、 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訓、分房等費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滿合同所簽訂的服務年限的,必須按照醫院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國家、省、市、區相關規定辦理。在執行中,如發現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作適當補充。
九、甲乙雙方因終止解除合同發生人事爭議,經院人事爭議調解小組調解未成的。可向醫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區衛生局保存一份。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地址: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從事臨時輔助性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明確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調休或給予加班費。2.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乙方的月工資為元,其中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元。乙方工資的增減、補貼、加班費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并嚴格遵守政府的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十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所在鎮(街)勞動社會保障和社會求助服務所及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愿調解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5
聘用單位(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人員(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填寫說明
1.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2.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代簽合同委托函由甲方收執.
3.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和《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第一條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聘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聘用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3.甲方聘用乙方完成工作任務,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該項工作完成.
第二條聘用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和從業資格,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具體職責為;或經乙方同意,與乙方簽訂具體的崗位職責協議書.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等情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簽訂協議;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協議書的,按崗位協議書的約定執行.
第三條崗位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具體、明確的單位內部崗位職責,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公正、獎懲分明.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乙方若有違反,甲方可以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3.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
4.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規范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管理,誠信守職,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5.乙方對工作中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崗位秘密的,應負保密義務.乙方若有泄密行為應按雙方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損失.
第四條工作條件
1.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3、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第五條工資福利保險
1.甲方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政策規定,確定乙方工作報酬標準為:____________,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若是實行內部分配制度改革或遇有其他情況的,雙方應當約定支付報酬的方式和具體計算方法.
2.乙方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的發放,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交納的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作報酬中代為扣繳,并辦理相關手續.
4.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5.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并及時調整檔案工資.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2.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第七條聘用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所定崗位要求的;
(2)連續曠工超過0個工作日或者年內累計曠工超過xx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本條第4款中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至6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7.屬本條第一款、第三款以及因甲方分立、合并、撤銷,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年,支付其本人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不滿年的按年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8.聘用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社會保險關系調轉等手續.
9.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第八條聘用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1)本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2.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3.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續訂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當事人同意以原聘用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聘用合同,其間,乙方可以隨時終止聘用關系,甲方提出終止聘用關系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雙方的其他約定:
1.;
2.;
3..
第十條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有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違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1.除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和賠償乙方在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外,償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2.承擔附加協議中所約定的違約金及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1.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承擔附加協議中所約定的違約金和其它違約責任.
3.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聘用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的有關規定向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提出調解或向當地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規定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沒有明確規定的,由甲乙雙方依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2.甲方因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派乙方參加培訓或學習考察等而與乙方協商一致所簽訂的崗位協議書、專項協議書、變更合同書等,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行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檔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年______個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年_____個月。
(三)任務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務,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時(或)_________止。
第二章聘用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條件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第三條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四條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章崗位紀律
第五條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六條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報酬與相關待遇
第七條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工資報酬的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高于乙方正常時間的工資報酬(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的除外)。
第九條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交納的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條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的工時制度、各類假期、女職工權益、因工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享有參與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等權利以及參加黨組織和群團組織的權利。
第十二條乙方享有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聘、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并報原登記機關留存。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或者_________年內累計曠工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業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屬于國家和省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者選調到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和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及群團組織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項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________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終止后,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聘用合同期限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第二十條聘用合同期滿并辦理了終止手續的、甲方被撤銷、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以下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甲方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甲方與乙方終止、解除聘用合同后,應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乙方的人事關系、檔案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給對方照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章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聘用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八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雙方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紙)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和繼續教育、知識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違約金的數額等條款。乙方系甲方出資引進或培訓的,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服務期限及違約責任。雙方還可以約定乙方按第十八條第五項與甲方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___________,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處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展出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______,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現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___。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到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能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無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生蠣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例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接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8
用 人 單 位(甲方):
受聘者姓名(乙方):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聘用單位與臨時聘用大中專畢業生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書,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住
二、受聘者姓名(乙方) 性別 民族聯系電話(家) (手機) 出生時間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初聘時間 年 月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續簽合同。
第三條:工作內容和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種。聘任期間不享受在職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不占用人單位編制,為臨時用工。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二、甲方為乙方分配相關的工作任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并對乙方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培訓和思想政治教育。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加強管理和培養,為乙方成才提供必要的條件,并對乙方在聘用期間的行為負責。
四、乙方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乙方發生違紀行為,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五、乙方的崗位職責是: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履行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
六、對乙方的工作要求和任務: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 日,每天 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條: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乙方在該崗位月基本生活費 元,其中 元由 承擔; 元由 承擔。
第六條 社會保險
一、乙方按國家和青海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并承擔社會保險繳費義務。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因工負傷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乙雙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一)、聘用合同期滿的;
(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間參加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參軍,被錄用的;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脫產進行學歷再教育的;
(五)、乙方違反國家《信訪條例》,參加非法上訪和非法集會,不聽甲方解釋勸阻的;
(六)、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機關工作制度,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
(四)、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七)、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基本生活費和生活補助)的;
(二)、未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六、甲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甲方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承擔的義務,乙方可隨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管理部門反映存在的問題。
二、合同期滿后,甲方既不解除勞動合同又不續簽勞動合同,因此而造成人事部門不核拔基本生活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縣勞動監察大隊備案一份。
四、本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續簽、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和縣勞動監察大隊備案。
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仲裁、訴訟。
聘用單位:(章) 受聘者: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9
甲方:_____*醫院乙方:_____
地址:_____姓名:_____
性別:_____聯系電話: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現住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為了加強醫院管理,確保醫院及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合同法》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_____
一.甲乙雙方通過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在合適崗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_____
1.合同期限月年月
2.試用期限:_____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時間:_____
1.甲方根據醫院醫療工作特點,規定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工作時間根據季節和院方需要具體安排,每月休息兩天。
2.甲方有權根據醫院工作性質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但應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并給予乙方適當的加班工資。
3.法定節假日需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或節日補貼。
四.工資待遇(包含醫保、社保)
1.乙方的工資及其他待遇參見《箬橫小橋頭分院員工工資細則》。
2.工資發放
乙方的工資按月結算,甲方在每月十日前發給乙方上月的實際工資(如遇節假、休息日則提前發放)。乙方應按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稅。
五.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3.甲方必須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的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發放保健補貼。
4.甲乙雙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當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六.甲方對乙方的原則要求
1.切實遵守醫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執行醫療操作規程,確保醫療安全。
3.愛護醫院財產,保守醫院秘密,凡涉及到有關知識產權的內容,在未經醫院同意前,不得應用泄露或轉讓。
4.不以小橋頭醫院的名義進行個人經濟往來,不進行或參與有損醫院聲譽和形象的活動。
七.乙方的主要工作
1.日常門診工作:
2.住院患者治療、管理工作;
3.根據需要隨時參與醫院內外急診患者的搶救;
4.根據醫院統一安排,參與院外出診、義診及隨訪工作,根據工作需要作正面宣傳(如:_____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時有使用員工名字和肖像的權利。在本合同終止后如因客觀原因無法停止,則甲方有權繼續。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違約責任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可變更合同,變更后的合同內容或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即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_____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及醫院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因經濟、政策等客觀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無法繼續保留;
(5)乙方在合同期內沒能完成雙方議定的工作任務的;
(6)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乙雙方不協調,嚴重影響工作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協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5).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6).甲方低于當地人民_____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4.違約責任:_____
(1)甲方出資招用乙方,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本合同的應支付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定培訓協議,明確培訓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期內,乙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協議應按協議支付給甲方培訓費。
(3)乙方違反本合同擅自離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按甲方實際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九.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繳。
2.其它福利待遇按《員工手冊》規定執行。
十.合同的重新訂立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本合同的,在合同期滿前壹月內雙方重新訂立合同。
十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內同意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方有權對工資標準和其它待遇及效益獎金的分配比例進行調整。
2.根據甲方發展需要,乙方應服從醫院工作調動。
3.乙方在溫嶺居留或暫住的相關手續均由乙方自行辦理(包括費用)。
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身體健康狀況、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負責。其違法行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責任,概由本人承擔,與甲方無關。但在院內工作時間內發生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傷害除外。
5.醫院不承擔員工的醫療費用,凡員工在本院就診,除免掛號費外,其余一律按《溫嶺市箬橫中心衛生院員工就醫優惠規定》交費。工傷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另行簽定補充協議。如協商不成,可仲裁解決,直至訴諸法院。
十三.本院《員工手冊》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一份,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簽無效,此合同由甲方保管,醫院根據本合同發給乙方聘書)
甲方蓋章:_____乙方簽名:_____
院長簽名:_____
時間:_____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10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試用期于_______結束。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該________崗位(工種)。乙方患工作和行業禁止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立即離職。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程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甲方必須每年按照國家規定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試用期內,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元及__________元的工資。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
第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相應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范,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校負責監督和指導甲乙雙方執行上述規章制度。因違章、失職等造成人身傷害和/或重大事故。,根據雙方事先約定,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連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九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盜竊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的。
(三)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標準,損害師生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終止。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天向另一方表示續簽本合同的意向。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13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應依法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0xx元。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和提起訴訟。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接口(密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本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保障事業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業單位與受聘人員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條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應貫徹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的原則,保證職工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
第四條事業單位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及轉制為企業的以外,都要逐步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使用事業單位編制的社會團體錄用專職工作人員,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參照本辦法執行。
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任用,根據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
第五條市人事局負責組織和管理本市事業單位試行聘用合同制工作。
第二章聘用工作的組織和程序
第六條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聘用單位)要成立與人員聘用工作相適應的聘用工作組織,嚴格人員聘用程序。聘用工作組織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紀律檢查部門負責人和工會或者群眾代表組成,根據需要也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加。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由聘用工作組織提出意見,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聘用單位的人員聘用、考核、續聘和解聘等事項由聘用工作組織提出意見,報本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決定。
第七條事業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任務,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崗位,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崗位工資待遇。機構編制部門核定人員編制的事業單位設置崗位、聘用人員,不得突破核定的編制數額。
第八條人員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聘用崗位及其職責、應聘條件、工資待遇等事項;
(二)應聘人員申請應聘;
(三)聘用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四)聘用工作組織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者考核,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五)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確定受聘人員;
(六)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第九條聘用單位聘用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和監察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聘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及國家秘密崗位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安置)人員的以外,都應按照崗位職責和聘用條件通過公開招聘、考試或者考核的方法擇優聘用人員。應聘實行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必須持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聘用單位聘用人員應當優先從本單位現有人員中選聘;面向社會招聘的,同等條件下本單位應聘人員優先。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訂立
第十一條聘用單位聘用人員應當與受聘人員訂立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聘用單位應當如實向受聘人員說明崗位要求、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報酬、工作條件、社會保險等情況。受聘人員有權了解聘用單位的有關情況,并應當向聘用單位如實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和學歷、就業狀況、工作經歷、專業技能等證明。
第十三條聘用合同由聘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一式2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文本格式,由市人事局統一制定。
第十四條聘用合同必須具備下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崗位(工作)及其職責要求;
(三)崗位(工作)紀律;
(四)勞動保護和崗位(工作)條件;
(五)工資、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變更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聘用合同除上述必備條款外,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知識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等條款。
第十五條聘用合同分為短期、中長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對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崗位或者職業需要、期限相對較長的合同為中長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根據工作任務確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應聘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第十六條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年或者連續工齡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訂立。
第十七條下列聘用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的聘用合同;
(二)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聘用合同;
(三)內容顯失公平的聘用合同;
(四)違反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無效,由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確認聘用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條對聘用單位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間歇性精神病患者),經有關部門鑒定,可以緩簽聘用合同。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可以緩簽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事業單位開始試行聘用合同制時,原固定制職工不愿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又不屬于緩簽情形的,聘用單位應為其提供不少于3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職工在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資。在自行擇業期內重新就業的職工,原聘用單位應為其辦理有關人事關系轉移手續。自行擇業期滿后仍未就業的職工,可以提出辭職或由聘用單位按照本市社會保險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開始試行聘用合同制時,未經本單位同意,下列人員不得拒絕簽訂聘用合同:
(一)國家和市、區、縣重點科研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業務骨干或者擔任本單位重大(重點)工作(工程)項目尚未完成的;
(二)從事涉及國家秘密工作或曾從事涉及國家秘密工作,在規定保密期內的;
(三)在本單位重要崗位任職或者從事特殊行業、特殊工種,離職后對本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對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離職的上述人員,經批評教育拒不返回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以后被其他單位聘用,工齡從重新聘用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一條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時,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財物。
第四章聘用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變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條訂立聘用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聘用單位變更名稱的,應當變更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名稱。
第二十五條訂立聘用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聘用合同無法履行,聘用合同一方要求變更相關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15日內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變更。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條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七)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擬被解聘的受聘人員:
(一)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到新的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或受聘人員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因上述情況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要為擬被解聘人員提供不少于6個月的自行擇業期,在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自行擇業期滿后仍未就業的,由聘用單位依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
第二十九條受聘人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后,應當改變該受聘人員的崗位工資待遇,并對其聘用合同進行相應變更。受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聘用單位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條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依據第二十八條規定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級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在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員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
(六)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員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聘用單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三十二條除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用單位。未能與聘用單位協商一致的,受聘人員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聘用單位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條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后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原聘用單位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涉及國家秘密崗位受聘人員的解聘或者工作調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及國家秘密人員管理規定。
第六章聘用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第三十四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一)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聘用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受聘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四)受聘人員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五)聘用單位依法注銷的。
第三十五條聘用單位應當在聘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員,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手續。
第三十六條聘用單位依據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定終止聘用合同,應當向終止聘用合同的人員出具終止聘用合同的書面證明,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解除、終止聘用合同后,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人員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
第三十八條聘用合同期限屆滿,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三十九條受聘人員在續訂聘用合同時,達到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條件的,如果本人提出續訂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續訂。
第四十條受聘人員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續訂。
第四十一條受聘人員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聘用合同期限屆滿時,聘用單位應當將聘用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四十二條聘用合同期限屆滿,聘用單位未按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辦理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手續,與受聘人員仍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應當與受聘人員續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雙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第七章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三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規定的;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條件,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由于聘用單位原因訂立無效或部分無效聘用合同的。
違約金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約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約定,但造成可計算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受聘人員經聘用單位出資培訓后解除聘用合同,對培訓費用的補償應當在聘用合同中約定。
試用期間,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由單位出資培訓的受聘人員應承擔培訓違約金;聘用單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員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第四十五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根據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聘用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因聘用單位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被解聘人員在該聘用單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月平均工資高于全市事業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聘用單位分立、合并、撤銷的,應當妥善安置人員;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八章聘后管理
第四十六條聘用單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強對受聘人員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必須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方法。考核內容應當與崗位的實際需要相符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個等次。聘用工作組織在群眾評議意見和受聘人員領導意見的基礎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報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決定。
第四十七條聘用單位應將對受聘人員的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調整崗位、職務升降、工資待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十八條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對公開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辭聘、未聘安置等問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九章組織監督
第四十九條市和區、縣人事局是事業單位試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管理部門,分別對全市和各區、縣事業單位試行聘用合同制工作負有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有權對違反國家有關人事法規和政策的行為予以糾正,并對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按管理權限處理。各級人事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充分發揮有關職能部門的作用。
第五十條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本系統事業單位實施本辦法,并結合本系統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報市人事局備案。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在執行中的問題由市人事局協調解決。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
姓名:身份證號:
學歷:
專業:
現在住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聘用乙方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員工聘用合同本聘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合同工。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提出在合同屆滿時終止本合同,若甲乙雙方無異議則簽訂新的合同。此項原則持續有效。
二、乙方崗位
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在承擔任務,乙方承諾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受聘后,根據崗位責任和任務,享受甲乙雙方商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提成、福利。
2、薪酬的構成為:基本工資+獎金+提成+工齡工資,基本工資為:元人民幣/月,提成為:元/㎡,工齡工資:以第一年薪酬為基數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加薪10%。根據甲方公司發展情況及乙方工作崗位及工作年限的變化可作適當調整。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及甲方規定的年休假,假期的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工作滿一年后,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養老、失業、醫療、意外傷害基本社會保險,乙方則應按時足額交納個人承擔的保險金額,繳費比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必須履行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的職責要求完成各項任務,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考核,根據考核的結果,接受甲方對乙方的獎懲。具體考核及獎懲辦法依據于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必須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不得將甲方的經營模式和管理方式、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乙方必須交回屬于甲方的所有資料。
5、乙方必須做好關于客戶的報價機密。
6、乙方在甲方工作合同期間,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一個月押金,交納形式為在每個月的工資中扣除,直到額度達到月工資額為止,工作滿一年后甲方全額返還,如乙方在合同約定期內要求終止合同,則押金不退還。
五、甲方必須履行的義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必須按月支付給乙方勞動報酬。
2、乙方工作滿一年后,甲方必須退還扣除乙方的押金。如在合同期內甲方無原因提出終止合同,甲方賠償乙方一個月工資。
3、乙方工作滿一年后,續簽此合同成為甲方正式員工,甲方必須按合同內容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險。
4、為保證乙方順利完成合同要求的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環境。同時,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由于工作任務調整或因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要求變更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見《聘用合同變更記錄》。如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1)甲方依法宣布破產或被撤消、解散。
(2)乙方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經雙方協商,均同意終止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甲方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3)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接單的;
(4)利用外出審卷之便私自收受客戶賄賂的;
(5)泄露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年度考核不合格;
(9)年累計曠工時間達5天;因乙方犯有本條款(2)、(3)、(4)情況之一的,甲方除隨時解除聘用合同外,將追究乙方的有關責任并作出處置。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未為乙方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險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4)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乙方依據上述條款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應在接到書面要求之日起30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并對符合規定的乙方辦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續。
七、違反和解除合同的責任
1、聘用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觸犯法律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2、不符合上述第六款規定的,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強行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有權采取保護自身權益的措施:
(1)要求賠償因受聘人強行解除聘用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2)收回所有屬于甲方的財產和技術資料;
(3)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應向甲方賠償教育培訓費。
3、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聘用期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1)經乙方同意,由甲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不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4、因甲方被撤銷或解散而終止聘用合同,甲方在被撤銷前按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5、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侵害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其他
本合同自20__年1月起正式生效并執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合同內未盡事宜,甲、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13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并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20____ 年 09 月 03 日起至 20____ 年 1 月 31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1000.00 元。
2、甲方每月 27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拖欠工資。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2、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1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
為加強甲方綜合學校的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全體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控制工作場所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乙方向甲方提供門衛及服務,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經共同協商,特簽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年齡不超過55歲(出具身份證,并將復印件交辦公室),身體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從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有效期五個月。
三、甲方職責
1、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配足配齊工作用具。
2、按時發放工資,不得拖欠。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
四、乙方職責
1、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紀守法,恪盡職守,細心工作,不擅自離崗,不無故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
2、工作時間:一天24小時不離崗。每晚21:00關閉大門,早上7:00開門。值班期間若發現意外情況,及時向甲方匯報。工作時間若需調整,雙方共同協商。
3、必須做好每日值班記錄,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出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除甲方內部的車輛外,其他單位或社會個人的車輛(摩托車、自行車除外)夜間不得停放在甲方校內。
4、遇到甲方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聽從甲方統一安排和調遣,
協助甲方辦公室做好突擊檢查。
8、乙方不得帶家屬在甲方工作區域開火做飯、長期居住和留宿外來人員。
五、待遇
1、乙方工資實行包干, 每月工資300元(大寫:人民幣叁佰元整),按期發放,不享受醫療、勞動保險及其它福利待遇。
2、乙方生病藥費自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崗必須向甲方請假。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應由其本人負責。
六、其他事宜
1、乙方對甲方的管理制度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本合同,提前兩周遞交辭呈申請。如果乙方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規定的事項,每發生一起,從當月工資扣除20元;若因嚴重失職或瀆職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財產損失,出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外,照價賠償或恢復原狀;經教育不改,繼續出現類似錯誤,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滿后,甲方視乙方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綜合考核,成績合格繼續聘用。否則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時間: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15
甲方(聘任單位):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政策,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聘期內學校的要求:_____
1、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教師職業道德修養,樹立良好的人民教師形象。
2、愛崗敬業,勤奮工作,圓滿完成學校崗位責任制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3、努力鉆研業務,精通專業技術,在所任崗位上作出應有的業績,達到學校預定的工作目標。
4、不得從事
第二職業。
5、不得在校內從事家教等有償輔導。
6、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國家、省、市教育部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7、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除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金額為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三倍的違約金。
聘期內學校的承諾:_____
1、提供應聘者履行職責范圍內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乙方工作期間基本工資為元月,月度考核獎工資按月發放。臨時聘用教師若能在我校連續聘用月度基本工資每年增加100元,并且假期內享受基本工資。
3、無特殊情況不隨意調換崗位,并積極支持應聘者開展工作。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5、工作成績突出,為學校作出卓越貢獻者,學校將按有關獎勵方案予以嘉獎。
6、工作不負責任,馬虎瀆職而造成重大失誤或惡劣影響,且責任全在應聘者時,學校可單方中止合同,解除聘約。
本合同一式兩份,學校、教職工各執一份。聘期為_____年,由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3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單位聘用合同范本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 篇16
甲方(聘用方)_______
乙方(被聘用方)_______駕駛證號: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方(車主)審核同意聘用乙方,(車主)牌照號新 車輛駕駛員。
一、乙方(駕駛員)的權利和待遇:
1、甲方聘用乙方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由甲方和租賃方決定是否繼續聘用。自簽定本協議起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車輛安全押金 元;甲乙雙方在解除協議時,如一方在本協議期內無行車事故、車輛認為損耗等事故發生,在接觸協議的____月內,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交納的車輛安全押金。
2、薪金與補助。
a、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間月薪金 元。使用期滿后同意繼續留用的,月工資為出勤_______元天,休息 元天。出勤達到 天以上電話費補助 元。
b、補助。試用期不含在本協議期限內。簽訂聘用合同后,可享受每月通訊費補助_______元。
c、請假在1周以上1個月以內,該月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出勤天數)通訊補助不計發。
d、其他福利待遇:根據甲方車輛實際營運情況給駕駛員發放一定得福利待遇。
e、工資和補助中含有醫療、養老保險部分,甲方不再給乙方辦理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到勞動部門辦理,甲方不另外支付該項費用。
f、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協議: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乙方工作職責:
1、聘用期內,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及租賃方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甲方與租賃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行車、文明服務。
2、乙方必須持有效駕駛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精通駕駛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駕駛任務,并努力做到盡量節約油耗,降低車輛維修保養成本;
3、遵紀守法,準時出車,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保證一天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如因聯絡阻礙,導致未能及時出車,扣除當月電話費不貼。8小時外和雙休日、節假日也須服從租賃方調度安排按時出車。
4、工作積極主動,服從調度,遵守單位其他各項規章制度,參加租賃方單位的打掃衛生和文明創建活動,協助做好租賃方單位其他有關工作。
5、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工作時間內如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引起的責任,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文明行車,不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超載車、不疲勞駕駛,嚴禁利用車輛或將車輛擅自借給他人從事違法違紀活動。
6、乙方不得將甲方車輛借給其他駕駛員行駛,且發生油耗、損壞、丟失和交通事故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乙方應定時保養車輛,如換機油、檢查輪胎等,要經常保持車輛安全性能,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7、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使用本車輛,否則,在該事件內發生甲方車輛油耗、損壞、丟失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甲方將車輛交給乙方時,同事交納車輛行駛證、養路費、交強險保險卡、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船使用費、車輛保險卡等。甲乙雙方在解除協議時,乙方應如數交回以上手續。
9、聘用期內,乙方不得擅自離開或為他人開車,甲方也不得無故辭退乙方。
甲方(聘用方)_______
乙方(被聘用方)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