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宴會廳租用合同書(通用3篇)
大型宴會廳租用合同書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舉辦租用甲方會場一事達成一致,簽署本合同。甲方同意將大綜合館宴會廳租予乙方使用。
一、活動時間
布場時間:年月日
會議時間:年月日
二、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租用宴會廳,費用為人民幣——————整,于會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責任和義務
1要求乙方按時支付合同約定款項。
2保證乙方活動期間的時間。
3無償提供的服務項目:室內照明燈光、貴賓休息室及茶水、同時保證設備完好無損。
4為乙方活動提供必要的設備操控人員,協助乙方活動順利進行。
5為乙方提供一般性會場清潔服務。
6為乙方提供一般性會場保安服務。
四、乙方責任與義務
7乙方應遵守合同規定的活動時間,如有超時需要,應及時通知甲方,在征得同意后,乙方按合同約定價格交納等時費用,在活動結束當日,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結算。
8乙方在活動期間現場發生的臨時性費用,以會展中心“會議室收費標準”內容收取,并于活動結束時,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結算。
9乙方動用甲方場地內設施要得到甲方的認可及同意。
10乙方應遵守大綜合館的相關規定并禁止吸煙,不得破壞公物,保證設施無損,如故意損壞,應照價賠償。
11嚴禁攜帶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化學藥品及違禁用品。
12乙方應遵守合同規定的時間,如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企業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大型宴會廳租用合同書 篇2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身份證號碼:
聯系人:聯系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宴會預定事宜,達成以下共識:
一、宴會預訂
1、年月預留宴會場地。
2、宴會桌數及具體要求:乙方于年月日乙方與甲方簽訂宴會合同書,宴會桌,備桌,收費標準元/桌。標準將按該宴會舉行時甲方的標準執行。
二、訂金
為保障雙方權益,甲方在該合同簽訂生效后收取乙方該宴會總金額20%的定金,乙方預付定金人民幣元整,作為場地預留訂金。
三、取消宴會的`賠償
甲乙雙方如因單方面原因導致宴會不能如期舉行,如距宴會預訂日期提前30日取消,則雙方不予追究,全額退回預留訂金;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賠償金額按照以下標準收取:
1、距宴會預訂日期日以內日以上取消,賠償全部訂金的50%;
2、距宴會預訂日期日以內取消,賠償全部訂金的100%。
3、宴會舉行,但未坐滿預定桌數,余下桌數甲方每桌按60%收取成本費。
四、不可抗力
乙方在飯店舉辦宴會期間,如遇國家、政府部門征用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時合同自行終止,但甲方可幫助乙方調整場地及時間,但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五、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正式宴會合同之后,宴會舉辦之前,必須通知乙方所聘請的第三方宴會司儀或婚慶公司與甲方簽訂服務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第三方宴會服務公司進入場地,以此而影響到宴會儀式正常進行與甲方無關。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公共場合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入場。如若由于乙方未遵守此規定,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3、乙方必須正確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設施設備,如有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如產生合同糾紛,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法院依法解決。
5、本合同附宴會菜單一份【附頁一】,簽字生效。
6、此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署日期:年月日
大型宴會廳租用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承辦乙方宴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宴會時間:年月日時至時
二、宴會地點:
三、宴會桌數:席,備席(限10人/席),乙方實到桌數不足席需按席付款。
四、宴會餐標:元/席(不含酒水,菜單以附件形式附后);
茶樓包場費:元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納協議總額的20%作為定金,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宴會定金,余款在當日宴會結束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結清;定金可充當結算款,但須出示定金收據;宴會與其它優惠不能同時享用;宴會結賬不打折;不提供。
六、宴會準備階段和舉行過程中,須有雙方的宴會主協調人相互溝通確定各項事宜,雙方有問題都由指定的主協
調人之間溝通,不應有其他人員參與以免影響宴會的正常實施。
七、甲方宴會指定協調人:聯系電話:
乙方宴會指定協調人:聯系電話:
八、甲方責任:
1、免費提供以下物品和服務:(以在選項后的內劃“√”為準)
簽到臺
簽到薄
1本、筆
2只
指示水牌
預留婚車車位
音響及話筒
音控香檳塔香檳一只紅地毯新娘化妝間貴賓休息室
儲物間條幅制作適量喜字自帶酒水服務費改口茶紅雞蛋10個/桌
喜慶蛋糕長壽面一碗壽字壽桃手捧鮮花一束
2、甲方確保乙方屆時能按協議使用規定的宴會場地,不得被他人占用;如因不可抗因素導致甲方無法提供場地的情況,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提前知曉的情況下應該提前通知乙方,并退還前期預交的定金;甲方盡量協助乙方聯系其它內似規格的宴席舉辦場地。
3、甲方按雙方簽字確認的宴席單準備菜式,未經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改變。
4、因宴會期間人員情況復雜,甲方不負責乙方的貴重物品和未成年人的看護工作,如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有責任為乙方的慶典公司提供輔助支持;乙方的慶典公司進場前應先到甲方的一樓收銀臺簽訂進場
協議,并交納場地使用費:、進場押金:還)。
九、乙方責任:
1、在簽訂本協議時,按規定繳納相應的定金,如因故取消宴會,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不能退換所付定金。
2、宴會中如有乙方及乙方的客人損壞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餐具、用品用具、臺布、地毯等;乙方需根據甲方提供的客損標準進行賠償。
3、乙方須在菜單確認后在菜單上簽字確認席單內容,菜單一經確認,甲方即適時安排備貨,在離開宴一周內不能再有菜品更改,且餐標不能低于原定餐標。
4、宴會進行中乙方所增加的菜品將按照甲方的菜譜價格計算并另行收費。
5、乙方須提前將宴會主協調人告知甲方,并將宴會中的注意事項提前向甲方的主協調人知會,雙方協調配合,確保宴會圓滿舉行。否則造成的不足之處甲方不承擔責任。
6、乙方實到席數如不足預定基本席數(不含備桌),甲方將按基本席數收取餐費,未用的席數需在當日晚餐消費。
十、約定事項:
1、宴席桌數增、減事項:乙方桌數5桌(含5桌)以上,需在約定開餐十天前通知,5桌(不含5桌)以
下需在開餐三天前通知,否則甲方不能保證乙方所需增加的桌數,也不能視此事為甲方違約。另因乙方未按本約定時間事先通知甲方減少桌數,由此造成甲方按預定桌數備貨而產生的多余備料,甲方則有權向乙方收取每桌預定標準價格的80%金額作為賠償金。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增加桌數,而開餐前三天內臨時增加的桌數,甲方盡可能給予配合,但不能保證增加桌數的菜肴與預定時確定的菜單完全一樣,且不保證增加桌數的上菜速度完全一致,也不承擔由此引起的整個宴會服務不到位的責任。
2、若因市場大環境導致部分原材料無法購買到位,乙方應理解支持,協商更換其他菜品。
3、若由甲方提供酒水,在入場前,由乙方負責人與甲方經手人共同確認酒水數量,用后清點所剩余酒水數量,退還甲方(甲方不負責空瓶的保存)。
4、宴會當日的煙酒、飲料、糖果、茶等如需酒樓幫助擺放、發放的需在當日09:30以前送達,酒樓才有充足的時間提前擺放;如乙方物品送達太遲,乙方盡可能快速協助,但不承擔服務不周的責任。
5、乙方宴請的客人需要在甲方的吧臺拿香煙或乙方未授權取用的物品或廚房的菜品時,甲方應及時與乙聯絡人取得聯系確認是否提供,但如果聯系未果的情況下,甲方本著對乙方負責的態度,可以婉言謝絕乙方客人的要求或讓其自行付費。由此產生的誤會或客人的不理解甲方不承擔服務不周的責任。
6、根據政府相關規定及安全考慮,乙方不能在甲方酒店內外燃放鞭炮,戶外放飛氣球等影響航空安全的行
為。如果乙方執意不聽勸告,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因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燃氣公司臨時或突發事件停水、電、氣造成宴會無法正常舉行或進行的,甲方應盡最大努力協助解決,但不承擔相關責任。
十一、雙方其他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原件、復印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可續簽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甲方保留原件,乙方保留復印件)
甲方代表:(印章)乙方: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郵箱:傳真/郵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