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租賃合同電子版(精選4篇)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電子版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輛期限、使用范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圍:
第二條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xù)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后余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jié)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jié)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jù)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xù)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jīng)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guī)定之車輛,保證其處于適租姿態(tài)。
2、確保車輛的手續(xù)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xù)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xiàn)故障、發(fā)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xié)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jiān)督。
第四條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jīng)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yè)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賠償甲方全部經(jīng)濟損失,并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shù)亟煌ā⒈kU部門報案聯(lián)系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xié)助解決。并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并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fā)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xiàn)故障損壞,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
出租方:_________
委托經(jīng)辦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
委托經(jīng)辦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電子版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時間:起租_______月______日____時
還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
一、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車輛有效證件。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fā)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chǎn)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yǎng)及年檢、合理使用中出現(xiàn)的故障維修、本市區(qū)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維護預約時間達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車輛情況下,甲方將有權對乙方租賃車輛收回﹙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續(xù)交租金的租賃車輛而終止履行協(xié)議。
6、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fā)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jīng)濟責任。
7、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fā)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甲方對電動車租賃申請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9、乙方在合同協(xié)議的時間以內退還租賃電動車,終止協(xié)議合同,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按合同交納的全額租金收取10﹪的違約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10日至30日將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定期維護,保障租賃車輛能正常使用,自覺承擔若因車輛不合理使用、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按照本協(xié)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駕駛使用。
4、在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5、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如乙方違反交通規(guī)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
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發(fā)生任何事務責任,將由乙方承擔。
9、承擔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見店內公告《收費維修項目明細表》),承擔丟失租賃車輛及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協(xié)議到期前5日提出續(xù)租申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xù)租。
二、保證金
1、乙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押金及費用。
合同履行完畢后,甲方將7日內押金退還給乙方。
2、乙方押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三、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乙方自愿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愿。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保險及賠付程序進行均有乙方自行處理,償付甲方車輛損失。
4、在租賃期間若發(fā)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丟失,立即報警處理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車輛損失將由乙方賠付。
四、本協(xié)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電子版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聯(lián)系電話:
租賃時間:起租 月 日 還 月 日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并對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進行合理審查。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fā)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chǎn)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現(xiàn)的故障維修費用。
5、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fā)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jīng)濟責任。
6、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fā)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租賃車輛,自覺承擔租賃后車輛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例如: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 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如乙方違反交通規(guī)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車沒有上牌,甲方提供電車發(fā)票已證明電車的正規(guī)來源,租借結束時退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電子版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聯(lián)系電話:
租賃時間:起租 月 日 還 月 日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并對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進行合理審查。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fā)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chǎn)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現(xiàn)的故障維修費用。
5、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fā)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jīng)濟責任。
6、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fā)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租賃車輛,自覺承擔租賃后車輛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例如: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 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如乙方違反交通規(guī)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車沒有上牌,甲方提供電車發(fā)票已證明電車的正規(guī)來源,租借結束時退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