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通用19篇)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1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出租方:(簡稱甲方):某某電動車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如果是自然人則要寫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電動三輪車租賃給乙方進行(快遞專用)營運,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根據誠實信用、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對電動三輪車(快遞專用)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車輛狀況:甲方提供__色電動三輪車(車架號為_______)供乙方作為快遞業務專用。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及轉讓給他人使用;。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電動三輪車的使用權。
二、租用期限: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租用期限根據情況需要延長的,雙方協商決定,同等情況下,乙方享有續租優先權,租金隨行就市。。
三、費用及結算:先一次性交完租金再使用,每月租金為300元/輛(大寫:每輛每月租金人民幣貳百元整),每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下月租金。結算時不足一月的按天收取(月租金/30*天數)。如乙方不按時繳納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的使用權。
四、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甲乙雙方均同意將該合同內容申請合同簽訂地公證處進行依法賦予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五、交付方式: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輛(人民幣貳仟元整)的押金后,甲方負責將車輛運送至乙方指定地點交付給乙方,合同到期后由甲方到乙處提取車輛,并退還乙方押金。
六、事故保險:甲方負責為快遞車購買保險,每次事故按保單合同執行(每次事故限額30000元,其中財產損失5000元,死亡限額30000元,醫療費5000元,累計限額不超過50000元;每次事故免賠100元)。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正確使用車輛,如果因駕駛員人為造成的車輛損失,不在保單承保范圍內的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快遞車輛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七、車輛損失賠償:乙方如果把車輛丟失,應按當時車輛折舊后的價值賠償甲方(整車5000元,折舊費200元/月)。乙方不得更改車輛的結構。
八、送達地址確認:乙方已經確認自己的郵寄送達地址為: ,并且保證該地址是郵寄可到達且完全可收到郵件的準確地址。對甲方發出的通知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乙方應當在收到信件當天簽收并在簽收之日起3日內寄出簽收回執。
九、通知義務:
1、乙方發生可能影響到甲方電動三輪車正常租賃活動,乙方應在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變更送達地址或住所、聯系電話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前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沒有變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擔。
十、違約責任:.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電動三輪車的或者存在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電動三輪車。
十一、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1.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合同由甲方提前收回電動三輪車。乙方支付相關費用后解除本合同。
2.乙方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租金,合同到期之日起合同終止。
十二 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均認真閱讀并且完全理解本合同全部內容,雙方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全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第三進行調解,如果協商不成的或者調解無效,可以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十三、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按手印和甲方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某某電動車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簽訂合同地址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電動車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如果是自然人則要寫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電動三輪車租賃給乙方進行(快遞專用)營運,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根據誠實信用、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對電動三輪車(快遞專用)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車輛狀況:甲方提供__色電動三輪車(車架號為_______)供乙方作為快遞業務專用。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及轉讓給他人使用;。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電動三輪車的使用權。
二、租用期限: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租用期限根據情況需要延長的,雙方協商決定,同等情況下,乙方享有續租優先權,租金隨行就市。。
三、費用及結算:先一次性交完租金再使用,每月租金為300元/輛(大寫:每輛每月租金人民幣貳百元整),每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下月租金。結算時不足一月的按天收取(月租金/30*天數)。如乙方不按時繳納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的使用權。
四、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甲乙雙方均同意將該合同內容申請合同簽訂地公證處進行依法賦予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五、交付方式: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輛(人民幣貳仟元整)的押金后,甲方負責將車輛運送至乙方指定地點交付給乙方,合同到期后由甲方到乙處提取車輛,并退還乙方押金。
六、事故保險:甲方負責為快遞車購買保險,每次事故按保單合同執行(每次事故限額30000元,其中財產損失5000元,死亡限額30000元,醫療費5000元,累計限額不超過50000元;每次事故免賠100元)。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正確使用車輛,如果因駕駛員人為造成的車輛損失,不在保單承保范圍內的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快遞車輛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七、車輛損失賠償:乙方如果把車輛丟失,應按當時車輛折舊后的價值賠償甲方(整車5000元,折舊費200元/月)。乙方不得更改車輛的結構。
八、送達地址確認:乙方已經確認自己的郵寄送達地址為:,并且保證該地址是郵寄可到達且完全可收到郵件的準確地址。對甲方發出的通知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乙方應當在收到信件當天簽收并在簽收之日起3日內寄出簽收回執。
九、通知義務:
1、乙方發生可能影響到甲方電動三輪車正常租賃活動,乙方應在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變更送達地址或住所、聯系電話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前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沒有變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擔。
十、違約責任:.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電動三輪車的或者存在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電動三輪車。
十一、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1.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合同由甲方提前收回電動三輪車。乙方支付相關費用后解除本合同。
2.乙方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租金,合同到期之日起合同終止。
十二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均認真閱讀并且完全理解本合同全部內容,雙方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全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第三進行調解,如果協商不成的或者調解無效,可以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十三、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按手印和甲方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某某電動車有限公司(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代表人:________(簽章)
簽字日期: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出租車租賃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的出租車豫 租給乙方經營,經營期限二、在乙方經營合同期限內,甲方賣車時隨時收回車輛,終止合同,除甲方賣車時收回車輛外,甲乙雙方不得違約,違約方要支付對方 元。
三、乙方向甲方交租車押金 元(大寫 )
四、乙方向甲方每月交租賃金 元(大寫 ),每月號前一次性交清,租賃金隨市場價漲落,乙方如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五、甲方將車輛交給乙方時,一切完好無損,車上所帶配件是新車出廠時所帶配件一樣不少,另外有一滿箱油,行駛證、營運證、車輛等級評定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用證、計價器周檢證、天然氣鋼瓶使用證。
六、甲方在收回車輛或乙方在退交車輛時,也必須和甲方
交乙方時一樣,若是車輛和機器損壞、配件缺少、汽油不滿箱等,甲方可在乙方押金中扣除,若押金不夠,一切還乙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租賃期間,出現的各種違法和交通事故:酒后開車、肇事逃逸、超速行車或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雇其他人開車肇事和利用車輛進行違法行為等保險公司不賠償的事故,一律由乙方個人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如乙方出事連帶到甲方,甲方的各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八、乙方租賃期間發生的所有事故,一切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九、乙方駕駛中所違規行為,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十、乙方租賃期內,乙方及乙方雇用的其他人發生意外事故及傷害,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甲方第二年的保險費上漲。上漲部分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租賃期間,國家和公司所給的一切優惠和獎勵油補等全部由甲方所得。
十三、乙方在租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出租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一切要按公司要求去做。否則,所出現的一切責任后果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四、乙方租用期間每月要按規定時間到甲方公司參加例會,如不參加例會,罰款由乙方承擔。
十五、本車每10000公里以內換一次機油,包括空氣濾芯、機油濾芯、汽油濾芯,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換機油時要通知甲方在場)。
十六、私自更換汽車原廠配件給其他車輛,乙方應按原廠配件價格雙倍賠償外,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從押金扣20%的處罰金。
十七、押金在租車協議期滿后,乙方退交車輛15天以后退還,如有違章,車輛損壞,交通事故所有費用,都由押金內扣除,若押金不夠賠償,一切還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八、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簽字)
年 月 日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本合同為長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就租車事宜達成多個具體租車協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訂車,并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確認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規定。
2、當乙方接到甲方訂車通知后,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雙方確認,雙方必須按照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經公安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并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車輛駕駛員應是公安等部門登記在冊的并有豐富駕駛經驗及技能的人員,足額辦理了乘員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游目的地經營范圍的旅游客車。
4、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
(1)機動車駕駛證;
(2)機動車輛保險單;
(3)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4)道路運輸證;
(5)道路運輸規費繳訖證;
(6)山東省營運車輛駕駛人員上崗證書;
(7)其它有關資質證明。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游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法規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租車費用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后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每結算一次,并開具發票。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訂車單復印件和結算單。
9、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又不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車輛,缺少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過錯造成游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6)游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游應當告知游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3日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后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2小時內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東營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車輛狀況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隨著公司事業的拓展和經營規模的擴大,各項工作逐漸繁忙,對外業務和接待任務日益繁多,交通工具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公司員工自己購車除作為交通工具之外,用于公司公務活動日益增多。為鼓勵員工購車用于公司的業務活動,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和生活質量,增強企業凝聚力,塑造公司形象,對管理人員汽車實行租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汽車租賃原則
(一)有利于公司各項工作業務便捷開展的原則。
(二)有利于改善工作條件、提高辦事效率的原則。
(三)有利于提高工作質量、塑造公司形象的原則。
第二章范圍及條件
第三條本租賃辦法適用于機關及所屬各子公司二級業務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用于公務活動的車輛,其他人員的車輛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準,也可申報租賃。
第四條汽車租賃的條件
(一)具備駕駛和行駛資格。
(二)汽車車主身份必須是公司管理人員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
(三)如果管理人員是以父母、配偶或子女名字購置汽車的,必須滿足工作需要。
第三章租賃程序
第五條凡符合租賃條件的公司管理人員購車并同意租賃給公司后,需在企管部填寫《公司員工汽車租賃登記表》。
第六條將有關購車資料(行車證、本人駕駛證、與車主的關系證明、車輛購置發票、購置稅發票等復印峻)存檔于企管部。
第七條由企管部審核認定后,按本辦法規定的職級、車型核定出租賃標準和行車燃油費用報銷標準。
第八條企管部代表公司與被租賃的汽車車主簽訂私車租賃合同一式三份,由企管部、財務部與本人各持一份。
第四章
第九條汽車租賃費用報銷費用報銷及標準
(一)被租賃的車輛,在費用報銷前,均由車主本人先行支付。
(二)與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的車輛,由車主本人開具車輛租賃稅票后,到公司財務報銷,定期領取費用。
(三)車主報銷燃油費用時,由車主本人提供符合規定的燃油票、過路過橋票到財務或各子公司財務報銷,燃油票、過路過橋票原則上年內不超過三個月。
(四)被租賃的車輛的行駛里程數要實事求是,如果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公司立即終止與車主本人的車輛租賃合同,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五)公司財務部每半年對發放的租賃費用情況,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一次核實檢查。
第十條汽車租賃的費用標準
(一)公司對員工汽車的租賃費用,主要依據現在車主崗位職位、車
1.職位費用:依據公司職務序列,從業務主管至總經理共分為八個級別,一至四級員工不享受職位費用的`補貼;
2.車型費用:根據車價共分為五檔,具體費用標準劃分詳見附表1:《汽車租賃費報銷標準參照表》。另外,考慮車輛的新舊程度、使用年限等因素,對車型費用按車輛的使用年限給予相應的折扣。使用年限越長,車型費用補貼越低,一至四級員工不享受車型費用的補貼。具體見下表:
3.實際里程燃油費:根據車型共分為五檔,具體費用標準劃分詳見附表2《汽車燃油費報銷標準參照表》;
(二)本租賃費用設置了最低、最高費用標準;車型費用達不到租賃費相應報銷標準規定的不予報銷車型費用,汽車排量達不到燃油費相應報銷標準規定的按對應的標準執行,所有超過費用標準的部分均不予執行(詳見《管理人員私車租賃費用標準參照表》)。
(三)被租賃的汽車實際行駛里程數,由企管部進行核查、登記并填制《租賃汽車里程統計單》,經部門領導及企管部簽字后交由財務部作為行駛里程報銷依據;宏亞煤礦租賃汽車行駛里程數由其辦公室核算、領導
(四)與公司簽訂汽車租賃合同的員工職位或工作性質發生變化后,按照下達的人事任免文件日期,與其重新簽訂汽車合同,從下月起按新職級標準執行。
(五)管理人員新購車輛或車輛更換后,必須重新與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從次月起按照新的合同標準執行;執行新合同后,原合同自動作廢。
(六)公司特殊工作性質的汽車租賃及費用參照本標準由總經理特批執行。
(七)公司一至四級員工凡因工作需要經單位批準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租賃條件后,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后與公司簽訂合同,根據附表2《汽車燃油費報銷標準參照表》參照報銷實際里程燃油費。
(八)本租賃費用標準為原則性標準,作為公司年度租賃汽車費用報銷的依據。
第五章管理要求
第十一條凡按本辦法與公司簽訂汽車租賃合同的公司人員,必須保證在公司上班期間將車輛停放在公司。
第十二條遇到公司業務繁忙時,公司綜合部有權調用租賃的汽車用于公務,必須安排由車主駕駛,辦事人員隨車乘坐,車輛所有者有配合的義務,凡無故拒絕被調用者,每次扣減100公里的里程燃油費用。
第十三條與公司簽訂租賃的車輛在使用中,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道路與交通的法律、法規,車輛在行駛中,出現任何違章行為均由車主本人自行負責,公司不承擔交通違章產生的罰款。
第十四條公司調用租賃車輛使用期間,本人駕駛發生交通違章或交通事故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特殊情況由公司安排非本人駕駛時出現交通違章或交通事故的,按照公司車輛管理辦法規定由公司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各部門人員外出辦公,原則上由本部門負責人調動使用本部門內部公司租賃的車輛,特殊情況時,可申請調動其它車輛。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總公司企管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至年月日起實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并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面包)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小轎車租賃合同范本。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 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 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 甲方承諾:
1、 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500—5000元罰金。
4、 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 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三、其他事項:
1、 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為甲、乙方雙方驗收、審定交接車輛時的唯一憑據,該車輛交接單,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與合同等效。
2、提前退租及續租:一天以上租車者,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應提前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接車后按一定的比例退還乙方的租金。如不辦理續租手續而私自延期使用,甲方將視為乙具有欺詐傾向并在12小時后報警,報警后所發生的一切后果應由乙方自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除交納延期使用車輛的租金外,還應交納延期使用租金的一倍金額的違約金。
3、 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如屬乙方駕駛不當,其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私自處理,給甲方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負擔。
4、 乙方在租用車輛時應自覺遵守我國的交通法規,必須安全行駛,安全停放,妥善保管,報從___的指揮。
5、租用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按正常程序處置,報警的同時通知甲方。積極配合___部門、保險公司處理事故和保險理賠等事項。在處理交通事故中所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事故處理完畢,甲方依據___、保險公司出具的理賠處理結果以及損失的大小、停運的時間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除保險公司理賠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還應承擔總修理費用的10%做為車輛損失折舊費。
6、在租用期間車輛發生盜失、損壞,乙方保證立即通知甲方,并積極和公安部門、保險公司立案偵察,處理有關理賠。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結案后甲方依據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和甲方在此期間的損失大小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
7、長期租車者,必須在每月的25號—30號將車輛駛回甲方住所以便安排車輛的保養與維修。如遇車輛的審驗年檢時,乙方必須無條件交還所租車輛,甲方為其減去相應的租金。
8、 長期租車者,應與甲方保持經常聯系,如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住所、注冊名稱、傳真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9、在雙方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雙方應本著友好、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訴訟。
四、擔保人:
乙方為確保上述事宜的可靠性,向甲方提供同等責任擔保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此,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均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聯系。
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已生效。在車輛歸還甲方,各項手續結算完畢(包括各類事故、故障、糾紛處理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噸位: 車牌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行駛證號: 納稅證號: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 方向情況: 燈光情況: 車輛成新度: 車輛外觀: 隨車工具: 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 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 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 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后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 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并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后,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因工程需求,甲方租用乙方自卸車 臺,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卸車的結算、油料以及費用
1、結算按照拉方計算:每方 元,運距 公里,根據實際運距增加運費,拾天為一周期結算。如甲方未結算,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為乙方提供油料,運費結算扣除油款,油價根據市場價結算。
3、生活方面:甲方提供乙方住宿,生活方面由乙方負責。(注:生活費每人每天為12元,包括住宿)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技術合格的操作人員。如乙方設備、人員達不到工程要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
2、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不經甲方同意批準,不能隨意離開工地,如造成扣車由自己承擔,確保施工安全。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收取運費。
2、乙方提供保證,承擔施工期間的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司機,嚴禁酒后開車,無證駕駛,如有交通事故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四、退租
甲方如果退租必須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提前收回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
五、爭議解決
1、雙方在自愿友好的基礎上互相溝通,互相諒解,協商解決。
2、因自然災害,雙方無爭議,因甲方不能正常施工,超出三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額為乙方每天損失的一半。(注:200—300元)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10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噸加油油罐車1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油罐車租賃事項如下:
一、乙方同意將5噸加油油罐車1臺,車號為:租給甲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價格:每月價格為元,(大寫:)甲方每月按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乙方當月租賃費。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賃費用,乙方有權將機械設備提前退場,甲方并賠償乙方損失費用。車輛報價:人民幣:130000元。
四、甲方負責車輛燃油費用及運行中存在的其他費用。
五、租賃期間車輛及貨物出現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不得使用車輛任何違法作業。
六、甲方必須每月按規定支付乙方租賃費,如不能及時支付乙方租賃費用,雙方可以協調解決,如不能協調解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七、甲乙雙方各附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加入合同之內。
八、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上協議,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由乙方有償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
本停車位位于哈爾濱市南崗區xx大街號xx小區 停車位。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車位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停車位租賃費后,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本停車位的租賃費及物業管理費
1、車位租賃費
(1)金額
乙方租賃本停車位每年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為人民幣元(小寫RMB 元)。該租賃費包含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停車管理費,采暖費,電費,以及其他與地下停車位相關的費用。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車位租賃費定金xx元,余下xx元租賃費在20xx年x月x日前交付。
2、物業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承擔,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后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志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第五條、雙方責任
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總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10%的違約賠償金。
第九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時間: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將一輛油罐車租賃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20_年12月20日至20_年12月19日。
第二條:油罐車用途
出租方對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車只限于機場內儲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運輸業務。
第三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寫)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個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為20_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為20_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為20_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為20_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憑出租方開具的發票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日期以匯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帳戶支付租金。
4、開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
1、交付時間:20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點: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負責送到。
4、驗收:租賃物到達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進行驗收(含工具、配件)。由雙方在工具、配件清單上簽字認可。
第五條油罐車的維修保養
1、油罐車往返途中的維修、通行及人工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2、承租方每周需發動該車15分鐘。
3、在租賃期間,油罐車的日常維修、保養,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承租方責任:
1、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租賃費,按延期天數以每天應付租賃費額的1%累加償付給出租方違約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車輛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3、承租方不得將油罐車轉租給第三方。
二、出租方責任:
1、因出租方油罐車的資質(油罐車應屬于出租方本人)、罐體本身的質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響承租方的航油儲存、飛行任務等由出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油罐車在交付的路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負責。
3、出租方的油罐車總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關損失由出租方負責。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嚴格遵守,若對本協議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租賃期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30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九條租賃期滿油罐車的返還時間為20_年12月20日,交接地點為梧州機場,返回路途及產生的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混凝土罐車租賃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項目名稱:混凝土罐車租賃合同
車號:大架號:
乙方擁有的 混凝土罐車 臺,出租給甲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愿意共同簽署本合同,并嚴格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期限及使用地點
1、租賃期限暫定為_________月,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15日內,與乙方重新簽訂補充合同;
3、使用地點為設備使用的地點;
第二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
1)租賃費按運輸方量進行結算,運輸費為¥ 元/m3;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當月合同款的80%,扣除20%作為乙方履約保證金,連續扣除三個月,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滿后6個月內結清;
3)租憑期第四個月甲方支付當月100%合同款。(甲方可提供燃油,但燃油在月結算時扣除);
2、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1)設備到達施工現場后正常投入生產的日期為設備租賃費計費開始時間;
2)在租賃期間,因設備自身故障造成的停工,乙方免收停工期間的租賃費,并承擔因乙方設備故障而造成的甲方誤工費、增加投入的設備使用費等,并積極協調人員組織維修;
3)退租時,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上標明的日期(即設備停止工作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3、設備進退場費:設備進出場運輸、裝卸由乙方負責辦理并承擔全部費用;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租賃設備的性能檢測報告和使用全格證及司機特種機械從業資格證;
第三條 租賃設備使用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非甲方責任造成的租賃機械的'毀損(含正常損耗在內)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和滅失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設備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設備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設備及時進場繼續施工;
(4)當乙方不能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設備及時進場繼續施工時,則視為該設備自動退場,該設備毀損的日期即為退場日期;
3、乙方應承擔因設備不能正常工作給甲方帶來的誤工費、增加投入設備使用費等一切損失;
4、乙方在設備進出場過程中的一切人員、設備、車輛安全,乙方應按國家及地方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責任自負;
5、乙方在進出場時應做相應的環保措施,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因環保造成的一切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其他約定
1、設備的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2、乙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及設備的各種潤滑油,操作人員的工資及日常生活費用由乙方承擔;
3、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產,滿足甲方施工要求。服從甲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
4、負責工作期間租賃設備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機械和人員的損傷,乙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5、負責租賃設備進出場運費,負責運輸安全,承擔運輸費用及設備的財產險、運輸險、機械操作人員等一切保險費用;
6、甲方負責為該設備操作人員提供住宿及該設備在現場施工所需要的安全場地。甲方負責混凝土罐車進出場地作業區的正常的準備工作,包括清理場地區、場地壓實、現場路面維護等相關工作;
7、乙方隨機配備操作手在依據該設備安全使用規范的前提下保證甲方正常施工,服從甲方管理;
8、乙方需要終止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乙方要對其設備和人員繳納相應的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難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造成乙方設備損毀的,甲方概不負責;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3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車輛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調回自用;
2、乙方需要終止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3、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合同進行操作施工。如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并追究相應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設備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之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提交甲方總部住所地人民法院解決。本合同關于爭議的解決方式的約定具有最高效力,雙方以后發生的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函件、發料單、結算單等涉及到爭議解決方式的,均不得對抗此約定。
第八條 合同效力及份數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約定內容全部履行完畢自動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委托人: 或授權委托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租用乙方油罐加油車壹輛,租用期限為三個月,20__年8月1號至20__年11月1日止
二、租用期間每月租用費7500元/月(柒仟伍佰圓整)
三、甲方必須每天正常使用,車況良好,加油后必須停在乙方指定處
四、甲方提供加油站儲存油罐及停車場免費給乙方使用
五、因甲方油罐車加油計量器損壞,乙方買加油計量器兩個花1500元(壹仟伍佰圓整),從甲方油罐車租金中扣除750元(柒佰伍拾圓)
雙方無異議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約定車輛: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車輛出租給乙方做使用。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限為兩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在租賃期兩年內,甲方不承擔任何與租賃車輛有關的一切相關費用與法律責任,乙方承諾租賃期內還清約定車輛貸款,無論乙方還貸是否順延,如租賃期滿后如乙方續租,則租金從租賃期滿算起,每月∕臺的租金為(根據當年省內15立車市場行情雙方協商)。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臵稅繳納證、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
3、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司機由乙方選派,甲方與乙方選派的司機之間不存在隸屬、雇傭或勞動合約關系。
4、車輛租賃期間,乙方負責對租賃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并保證租賃車輛的安全及安全的保管、使用、駕駛租賃車輛;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前的狀態,外觀、隨車工具等應完好有效。
5、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具有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五、租賃期滿: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六、協議解除: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因違約產生糾紛須經司法部門解決的到當地司法機關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電話: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16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發揮散裝水泥運輸車輛作用,確保分廠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散裝水泥運輸車輛租賃合同如下:
一、甲方現有CYC5240GSN型散裝水泥運輸車由乙方負責租賃經營,乙方一次性予交甲方車輛押金2.5萬元;車輛租賃金2.5萬元。
二、乙方在確保甲方所需粉煤灰購進、散裝水泥銷售及臨時性工作任務的前提下自主經營,車輛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各項操作規程,確保行車安全無事故,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使用甲方戶頭辦理車輛有關手續,乙方不得借用甲方名義辦理與本合同無關的事項,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精心愛護、保養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租賃期滿合同終結時,乙方必須確保甲方車輛完好無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押金并追究相關經濟責任。
六、租賃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17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出租方:
承租方:迪爾集團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出租租賃物名稱、規格型號及其權利擔保:
出租方將其所有的轎車一輛租賃給承租方,車牌號__________(型號標志__________)同時出租方保證該租賃物沒有其他權屬糾紛。
二、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方式、價格:承租方按月租用,路橋費、停車費及燃油費由承租方承擔,其它包括車輛費用、保險費用及年審在內的所有費用均由出租方承擔;該租賃物按月租賃,租金固定為3000元/月
四、結算方式:
出租方必須向承租方設備員處填報每月的車輛作業單,待雙方簽字確認后,由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出租方向承租方開具正式發票,承租方按月結算租賃費用。無當月車輛作業單的`將不予報銷。
五、租用時間:以承租方承擔施工的工程工期為上限,以6個月為下限,在上下限期間雙方不得解除協議,但以下情況例外:
1、承租方因公司有明確規定導致不能繼續租用該車輛;
2、車況起租用時有明顯偏離的;
3、承租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
4、雙方協商達成一致。
工程放假期間承租方有權報停,停駛期間出租方自行安排車輛使用,承租方停付租金。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按時支付租金。
2、出租方不得將車輛交由承租方人員及其他無證人員駕駛,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仍由出租方承擔。當承租方人員強行要求駕駛造成事故的,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向肇事人追償。
3、出租方在報銷費用要實事求是,否則承租方按出租方不當得利的雙倍進行處罰。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出租方、承租方雙方有權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持一份,承租方持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單位(蓋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出租單位(蓋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18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叁仟元整。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后,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后每一個月結算并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動三輪車車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商鋪: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賃位于________________商鋪(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用于商業經營,不得將租賃商鋪于作餐飲、咸雜或污染行業。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______年,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出租人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商鋪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收回。免租裝修期10天。
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1、承租人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拖欠水電費超過一個月的;
5、承租人將租賃商鋪于作餐飲、咸雜或污染行業的;
6、承租人的行為已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嚴重損害出租人利益的。
三、租金、保證金、水電費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賃期的第一、二______年,商鋪每______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第______年商鋪每______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承租人應在每______月5日前將當______月租金一次性匯至出租人指定銀行帳戶(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為保證合同履行,承租人在合同簽訂之日向出租人交付保證金______元。
四、商鋪裝修、維修及消防:
1、租賃期間,承租人可自行裝修或,但事前應將方案知會出租人。裝修不得影響商鋪結構、外形觀感、不得防礙相鄰用戶的通風、取光、排水;否則,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整改。以上整改,承租人應在接到出租人的整改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星期內整改完畢。
2、租賃期間,由承租人負責租賃商鋪的維修保養。
3、維修保養費、裝修費及整改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人負擔。
4、承租人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消防設施由承租人負責報建、安裝。
五、雙方權利義務:
1、出租人保證擁有租賃商鋪的經營租賃權。如發生租賃商鋪經營租賃權的任何糾紛,由出租人負全部法律責任,承租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若出租人因其租賃經營權問題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造成承租人經濟損失的,由出租人承擔。
2、出租人只提現有的供電、供水設施,如承租人需要增加的,施工及費用由承租人負責,合同終止后歸出租人所有。
3、用電、用水費用、垃圾費、管理費及其他因使用商鋪而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繳交,與出租人無關。
4、承租人保證合法經營,并自行承擔其經營責任。承租人因經營產生的稅費由承租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繳交。承租人的經營活動及責任與出租人無關。
5、在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時,出租人只向承租人出具收據。若承租人需索取發票的,該發票產生的所有稅收和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6、承租人將租賃商鋪轉租或轉借給他人使用,須經出租人同意。
7、租賃期間承租人應妥善保管好租賃商鋪,并保持租賃商鋪內外環境衛生。如因承租人自身行為或保管不善,致使租賃商鋪及設施損壞的,承租人負責修復;不能修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8、租賃期滿后,除能移動且不影響及破壞裝修整體的物件外,裝修物等其他一切歸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保證租賃商鋪及設施能正常使用。承租人在交還租賃商鋪時,由出租人對商鋪及所有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完畢后才能將承租人的物件搬走。否則,出租人有權留臵承租人的物件。
9、除不可抗力或租賃商鋪結構性質量問題引起的事故外,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或相關責任人承擔,與出租人無關。
六、變更和續約:
1、出租人將商鋪轉讓給他人的,本合同對新房產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本合同期滿,如承租人續租的,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但應在15天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3、本合同期滿終止,若承租人既未提出續租又拒不搬走的,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按日千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給出租人。
2、承租人利用租賃商鋪從事違法活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并賠償出租人的損失。
3、若承租人不違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后由出租人退還;若違約,保證金則視為違約金賠償給出租人。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導致出租人解除合同的,除以保證金作違約金賠償給出租人外,亦應賠償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免責條件:
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規定,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名):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