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店鋪管理制度 篇1
一、店鋪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
①、店長工作時間:中間班12:30—20:30,星期二休息。
②、領班、導購工作時間:上下午倒班,每兩星期休一天。
上午班8:00—14:00下午班:13:50—20:30
③、周五、周六時間延長至22:30。
實際情況需要調整時,公司確定通知后方可執行,專柜依據商場的實際情況執行。
2、考勤記錄:
①、店長每月3日前將審核完畢的上月店鋪考勤表交于上級主管。 ②、店長每月29日前將下月店鋪排班表交于上級主管。
③、助店執行考勤制度,店長進行監督。
④、考勤表要規范記錄,店鋪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上級主管批準后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單需注明加班人、加班時間。
⑤、遲到期:
1》遲到時間在10分鐘內,每次處罰5元。
2》遲到時間在20分鐘內,每次處罰10元。
3》遲到時間在30分鐘內,每次處罰15元。
4》遲到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資處罰。 ⑥、早退:
1》早退時間在10分鐘內,每次處罰5元。
2》早退時間在20分鐘內,每次處罰10元。
3》早退時間在30分鐘內,每次處罰15元。
4》早退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資處罰。
3、擅自離崗:
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以及遲到、早退時間在1小時以上者均以擅自離崗論處,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資的三倍予以罰款,連續擅自離崗三天(含)以上或月累計擅自離崗達五天者,可予以除名處理。
4、事假:
(1)員工事假必須提早一天向店長申請,一日事假扣除基本工資與銷售提成的5%,員工請事假日數超過2天以上,由店長報請區域主管處,并安排好工作,找好代理人,批準后生效。
店鋪管理制度 篇2
1. 員工準則
1)員工應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觀念,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現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遵守店鋪管理制度。
3)如遇不明事項應服從各級主管領導,與同事合睦相處,對下屬或新進員工應親切,公平對待。
4)員工應保守公司與店鋪的機密,不得對外泄露任何有關公司與店鋪的銷售數據、文件規定,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圖謀私利。
5)員工對待工作與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遇事不可推諉,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難顧客。
6)員工有義務完善各項工作及服務品質,提高工作績效。
7)員工應愛惜公司與店內財物,控制各項費用與支出,杜絕浪費現象。
8)員工應恪盡職守,非經核準不得閱覽不屬于本職范圍內的公司文件或傳播不確消息。
9)員工有違反上述準則條例的,將依據獎懲條例予以處罰。
2. 員工的儀容儀表
1)頭發要整齊、清潔、頭飾要與工服、發型搭配得當。
2)女同事按公司化妝標準化妝,不可留長指甲。男同事不可留胡子。
3)如果有體味者,要適當涂止汗露。
4)制服要干凈、整潔,不能有異味。
5)店員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3. 工牌與工服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鋪的形象。在規定穿工服的時間內,員工必須統一穿工服。如員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損或丟失,須按規定進行賠償。
2)工作時間內必須佩帶工牌,員工要注意個人的儀容儀表。
3)員工在離職時必須退回工服,如果沒有退回,須按六折賠償。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當的事,將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罰
5)未按公司或店鋪要求穿著工服的,初犯者處以口頭警告,嚴重者處以書面警告。
4. 店鋪制度
1)工作時需嚴格遵守公司儀容儀表著穿規定,提供優良的服務,以客為先。
2)必須遵守勞動紀律,自覺遵守輪班制度。依時上、下班,不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如需請假,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生效。
3)潔身自愛、防盜防竊。工作時間,須將個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點,下班自覺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檢查所攜帶的私人包裹,并隨時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清檢員工儲物柜。
4)未經公司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或店鋪的一切資料(尤其是銷售額),否則將根據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5)工作時,要保持口腔衛生,不準喝酒和吃有異味的食物,營業中不準吸煙、吃零食。
6)嚴禁私用、盜竊公司貨品及其它物品,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7)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須尊重上司。
8)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場所說笑、打鬧、爭吵、賭博、吸咽、酗酒、追逐、大聲渲嘩、當堂整理著裝、化妝及一切有損公司或店鋪形象的行為。
9)工作時間嚴禁利用公司電話做私人用途,不得將店鋪電話隨便告訴無關之人。
10)工作時間不能擅自離崗或隨便竄崗。
11)穿著已購買的公司服飾回店鋪須向主管或店長登記款號。
12)嚴禁擅自修改、泄露、盜竊公司或店鋪電腦數據,違者嚴厲處罰。
13)工作時間不準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顧客購買的商品需暫存時,需做好登記。
14)員工在個人利益與店鋪利益發生沖突時,應以店鋪利益為先。
店鋪管理制度 篇3
1. 上班時間同事必須著工裝、佩戴工牌、工花。若有遺失須及時報給店長或收銀同事,及時補領。忘記佩戴工牌或工花,罰款1元/次。
2. 上班期間保持良好的精神妝態,妝容必須到位,(眼影、眼線、睫毛膏、腮紅、唇彩),不定時檢查不合格處罰1元/次。
3. 店鋪、小倉內不允許吃東西,發現一次罰款2元。
4. 開B前同事妝容、工牌、工花須到位,一處不合格罰款1元。
5. 同事補妝、照鏡子須在小倉,不能在試衣鏡前照鏡子、補妝等.
6. 同事帶裝衣服里面發現私人物品.罰款5元.帶裝店鋪衣服時要取扣,如未取扣進出店門時防盜器響一次罰款1元。
7. 同事帶裝衣服換下后必須及時釘扣并掛出,若未釘扣處罰2元,未掛出處罰2元。
8. 同事脫掉模特衣服要及時穿上,若在1分鐘以內未穿罰款1元,可請求收銀同事或店長協助穿上。
9. 前場牛仔褲前面只能站兩位同事打招呼,若出現第三個同事罰后場20分鐘(可整理貨品)。
10.小倉必須隨手關門,若發現未關處罰責任人1元/次。
11.工作期間在賣場上若有個銷爭議可以在小倉或店門口協商解決,或者是收B時共同商議解決。嚴禁與同事、顧客發生爭執,否則罰款5元/次,情節嚴重者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12.店長、收銀、防盜組負責同事要不定時巡視試衣間。同事在守試衣間期間,單個試衣間內收出2件以上衣服,多一件罰款1元,若某位同事連續三天被處罰,店鋪店長、收銀、防盜組同事要重點跟進,協助改正。
13.小倉內小白板收銀同事必須每天及時更新,若當日中班同事來發現未更新,早班收銀同事罰款2元。
14.收銀同事在買單后裝袋若忘取防盜扣,一件衣服處罰1元。若在收銀過程中,有其他同事協助包袋未取扣,責任各半。
15.晚上下班前同事須將小倉里空的飲料瓶、奶茶杯等雜物清理干凈,并將空衣架放置于衣架車上。收銀同事負責監督到位,若次日早班收銀同事發現未清理,當天晚班收銀同事處罰2元,若收銀同事有提醒或安排,同事未執行。收銀同事和被安排到的同事各處罰1元。
16.小倉內保持干凈、整齊。不能存放鞋子在小倉,違者罰款2元。
17.晚上下班前收銀同事要負責安排同事清理當天的垃圾,若次日早班發現垃圾未清理,當天晚班收銀同事處罰2元,若收銀同事有安排,但同事未執行,收銀同事和被安排到的同事各處罰1元。
18.晚班下班前收銀同事負責關好空調、風機、和所有電源。若次日發現一處未關,罰款5元。
19.店鋪同事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若有違反按制度進行處理!
店鋪管理制度 篇4
1、負責一級部門的商家店鋪開店、關店及流程的梳理;
2、負責商家的調賬、返利和結算工作;負責商家質保金及平臺使用費的收取和返還工作,負責店鋪的續簽管理;
3、負責各業務部門的返利協議及規則的合規化管理;
4、負責部門各業務的費率監控,配合內部審計及部門自查工作;
5、負責商家后臺操作文檔的整理及對商家及運營進行業務培訓的工作;
6、負責對現有的流程及規則進行優化,提供優化方案,推進落實;
店鋪管理制度 篇5
一、處理職責
各部門客戶投訴案件的處理職責。
1、商管部
①客戶投訴案件的調查、提報與責任人員的擬定。
②詳查客戶投訴投訴要求及客戶投訴理由。
③協助客戶解決疑難或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
④發生原因及處理、改善對策的檢查、執行、督辦、提報。
⑤客戶投訴質量的檢驗確認。
⑥迅速傳達處理結果。
2、客服部
①客戶投訴案件的登記,處理時效管理及逾期反應。
②客戶投訴內容的審核、調查、提報。
③客戶投訴改善案的提出、洽辦、執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確認。
④協助有關部門與客戶接洽客戶投訴的`調查及妥善處理。
⑤客戶投訴處理中客戶投訴反應意見提報有關部門追蹤改善。
二、客戶投訴處理流程
1、服務中心接到客戶投訴將情況反饋到商管部。
2、客戶投訴的調查。將投訴的原因、責任,確定處理決定告知客戶。
3、上門維修或退回處理。
4、客戶投訴的改善。
5、客戶服務跟蹤、記錄。
三、客戶投訴案件處理期限
1、原則上客戶抱怨處理期限自商管部受理起24小時內給客戶以回復。
2、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處理期限。
四、客戶投訴責任人員處分及獎金罰扣
1、客戶投訴人責任人處分
客戶部每月10日前應審視上月份結案的客戶投訴案件,凡經批示為行政處分者,經整理后送人事部門處罰并公布。
2、客戶投訴獎金扣罰
責任歸屬商戶或個人同投訴案件發生的原因決定責任歸屬商戶,并開立“獎罰通知單”呈總經理核準后復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會計商戶查核,一份送罰扣部門罰扣獎金。
五、處理時效逾期的反應
客服部于客戶投訴案件過程中,對于逾期案件應開立“催辦單”催促商管部處理,對于已結案的案件,應查核處理時效,對于處理時效逾期案件,得開立“洽辦單”送商管部追查逾期原因。
店鋪管理制度 篇6
為適應公司整體經營發展的需要,完善品牌制約機制,特對品牌清退工作作如下規定:
一、退場審批
1、廠商申請退場品牌
⑴、廠商因品牌銷售業績不佳或品牌結構調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請撤場,必須由廠商提前兩個月寫出退場書面申請,加蓋公章或由本人簽字認可,由樓層負責填寫《樓層意見表》(調整或清退),寫明退場原因,經樓層經理簽字,報業務評審小組。
⑵、業務評審小組根據相關依據進行評審打分。
⑶、樓層業務人員填寫《品牌退場審批表》報財務部、綜合業務部、工程部保安部審核,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⑷、總經理簽批意見。
⑸、柜組或廠商據審核通過的《品牌退場審批表》填寫紅《非自營商品進店登記表》辦理該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場。
⑹、由樓層經理、綜合業務部部長對紅《非自營進店登記表》認真審核并簽字認可。
⑺、廠商持簽字后的《非自營進店登記表》與退場商品到商檢口岸辦理退場手續。
2、公司決定清退的品牌
(1)、樓層根據和廠商的雙向合作條件,品牌在合同期限內總體銷售排名,或品牌在同類區域、同類商品銷售排名情況,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寫出書面分析報至綜合業務部,綜合業務部組織召開業務評審小組會議,集體決定清退品牌。
(2)、樓層根據業務評審小組決定,通知廠商限期退場。
(3)、廠商和樓層業務人員根據公司要求辦理退場的相關手續,程序同上。
二、注意事項
1、廠商如連續兩個月不能達到和公司約定的銷售目標或連續兩個月在同類區域、同類商品銷售中排名靠后,公司有權及時終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廠商撤場。
2、廠商未經公司批準,中途擅自撤貨退場,公司有權自撤貨之日起至合同期滿之日止,依以前單日最高營業額為準至合同終止期計算公司應得銷售分成。
3、財務部負責審核廠商和公司雙方往來款項,凡雙方約定費用尚未清償的',應清償后再結算,不足清償的公司有權留置廠商商品并變賣追索。
4、退貨運費由廠商承擔,屬廠商提供的柜臺、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場時經樓層經理簽字認可方可帶出。
5、對于廠商退場后發生的商品售后問題,公司將依據合同留置售后服務保證金,該保證金由財務部負責人在《品牌退場審批表》中注明,并在貨款結算時扣留。(售后保證金在退場后半年退還;合同變更過的品牌,售后保證金則在退場后十個月退還。)
6、《品牌退場審批表》批準后,廠商應及時完成全部商品、區域內所有廠方道具退場,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店鋪管理制度 篇7
為了規范店鋪財務運作,確保公司財產物資安全、規避資金、財產損失等風險,現對相關業務流程規范如下:
一、盤點規定:
1、盤點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盤、抽盤等
(1)不定期抽查盤點:指由財務部組織不定期的.對店鋪各庫區及賣場的庫存商品進行抽盤或全面盤點。
(2)定期盤點:是根據每日或每周營業完成后進行的盤點,定期盤點要求進行的是全面盤點。
2、盤點前的準備工作:
(1)清點所有貨品數量,與電腦庫存數據初步核對;
(2)核對貨品標簽與貨品(貨品印記)是否相符;
(3)將各類票據進行分門別類的整理與清點;
(4)更新電腦數據庫;
(5)準備盤點所用的計量器具及各類銷售票據;
(6)由盤點總負責人指定人員參加盤點,盤點期間暫停進、退貨;
(7)避開銷售高峰期(周末、雙休日,節假日)。
3、盤點操作流程:
(1)由專門指定人員對柜臺珠寶首飾進行盤點,盤點時按珠寶首飾商品分類、品名、編號、單價、數量進行逐一核對,用掃描槍將標簽條碼逐個掃入盤點系統,確認系統內貨品圖片與實貨相符;
(2)全部掃描后查詢盤點差異,核對實盤數量及貨品是否與數據庫相符;
(3)根據柜臺實物盤點情況,電腦自動生成盤點結果報審表,打印并由全體盤點人員簽字確認,分送會計、商品等有關部門。(日盤、周盤由店鋪主管組織銷售人員進行;由銷售人員按實盤數量如實填寫盤點表,店鋪主管或主管要指定專人負責監盤,盤點完成后,雙方和主管要在盤點表上簽名確認)。
4、盤點結果處理:
每次盤點完成后將制成盤點表,由相關盤點人員及監盤人、店鋪主管簽名確認,盤點表要先與店鋪臺賬核對確定是否存在差異,如有差異要立刻找出差異原因并分析。
正確無誤的盤點表將上交財務部,由財務部相關人員負責核對賬實是否相符,如有差異,要及時跟進和找出差異原因。
對于盤虧的物品,要落實到相關責任人,要對責任人和店長等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為了實時對店鋪的現有庫存進行監控,要求店鋪每天要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銷售日報表至財務部(具體看格式),由財務部相關人員核對庫存商品是否正確,從賬面上對商品進行監控,如確有必要,財務部將派出專人至店鋪進行突擊或通知盤點形式進行實地盤點,以確保賬實相符。
二、店鋪的現金及備用金管理規定:
1、店鋪營業款(碎銀)和備用金必須分開管理,營業款(碎銀)不得挪作備用金使用,一經發現,將對相關責任人罰款?元。當天的營業額與碎銀分別獨立存放,當天營業款現金由店長清點審核獨立上鎖存放,第二天店長自己取出存款;如店長休息,營業款由組長鎖好存放,直至存錢人員(店長/銷售主任)在同事見證下,開鎖復核。要求在有監控攝像頭下復核。
2、店鋪備用金的金額按店鋪面積大小、商場經營模式(專賣店/商場租賃柜臺)決定。商場租賃柜臺500元/月;專賣店面積小于50㎡的1000元/月,專賣店面積大于50㎡小于100㎡的1500/月。
3、備用金應用于日常店鋪開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購買,購買物品需要保留憑證及票據,并每兩個禮拜按既定報銷流程到財務部報銷一次。
4、備用金由店長保管,和費用票據單獨存放于保險箱內。
5、各店鋪要對備用金的領用、報賬等情況進行登記,合理領用備用金,登記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報賬日期或是返還日期等事項,要求經領人和批準人簽名。備用金報賬后的余額要及時進行返納,返納要求在事項完成后三天內辦理完畢(如有特殊情況應先與店鋪主管溝通,可以推遲二天辦理),備用金登記本要求專人登記保管(具體格式如附表)。每天營業終了店鋪要把當天的備用金情況上報財務人員,上報內容包括:上日余額,本日支出(詳細說明支出內容),本日收入(列明收入內容),本日余額。
6、店鋪營業款(碎銀)必須鎖入保險箱,第二天當班人員上班后應及時清點并確認是否與臺賬相符。
7、原則上店鋪的每日庫存現金金額不得超過3000元(除碎銀、備用金外),超出規定金額必須在當日下午四點前,由店長或主管如數存入公司為店鋪開設的指定銀行賬戶中,并保留存款回執以備核查;店長或主管外出存款時必須在其他員工見證下,在存款簽出本上登記、簽名。
8、公司及店鋪任何人員都不得挪用店鋪錢款,店鋪需使用備用金支付日常開支的,100元以下有店長批復,超過100元不滿200元的由主管批復,200元以上需經經理同意后方可開支,店鋪備用金要設置專門登記本(登記本相關規定按第二條規定執行)。未經規定的程序請示同意,擅自挪用營業款者做貪污或盜竊公款處理,除追回贓款外,按公司財務制度管理有關規定執行處罰,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收銀規定:
1、日常工作中要求熟練使用收銀機和POS系統,收銀時要堅持唱收、唱驗、唱找、唱付;仔細檢查貨幣真偽,用視覺和觸感檢查貨幣真偽并用驗鈔機正反兩面復驗;如違反操作規則,誤收假鈔的,由責任人承擔,無法分清責任人的由當班人員集體承擔;
2、在使用POS機刷卡收銀時,應嚴格按照流程操作,要求顧客輸入密碼、簽名確認,并保管好刷卡單據,于每月規定日期將POS機刷卡交易單與銷售小票、銷售報表一起交給公司財務部;由公司財務定期與POS機刷卡銀行進行對賬,以保證轉賬情況的真實性;
3、在發生POS機交易成功與否難以確認的情況時,不得發出商品或退還現金給顧客,應及時與銀行聯系,查實并確認POS機交易實際情況后,做具體處理。違反操作流程,造成損失的,一律由責任人承擔損失;
4、營業結束時,營業員按銷售憑證第二聯進行統計匯總,記錄當日銷售總金額(與財務對賬辦法詳見財務管理規定)。
5、清點當日銷售貨款和POS機交易小票,是否與銷售總額相符,現金和票據,是否與店鋪臺賬相符,此過程一人清點,店長/組長復核,核對完畢后由兩人在柜組臺賬上同時簽字確認。
店鋪管理制度 篇8
一、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員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門店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
應對新上崗員工或重點崗位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門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4、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防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七、門店營業結束時,應切斷場所內所有非必要電源。
店鋪管理制度 篇9
一、店上應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并存檔。
三、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店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后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門店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后應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消除解決。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9、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樓板、防火墻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店鋪管理制度 篇10
1、上班必須準時。不準遲到、早退,上下班須打卡,外派駐招租處人員須用現場直線電話向考勤員報到。不準無故曠工,如有外出,應先向項目主管請假,然后登記“員工外出登記表”,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工衣。工衣必須整齊干凈、無污跡和明顯皺褶;扣好紐扣,結好領帶,領花、衣袋中不應有過多物品;皮鞋要保持干凈、光亮;
3、頭發必須經常修剪。男招租人員的發腳長度以保持不蓋耳部和不觸衣領為度,不得留胡須,要每天修臉;女招租人員不宜留披肩發,頭發長度以不超過肩部為適度;長發者必須將頭發挽起;
4、面部妝容必須大方、自然。女招租人員化淡妝,但切忌濃妝艷抹,不許紋眉,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得佩帶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飾物,忌用過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氣味強的`香水,總體要使人感到自然、美麗、精神好;
5、口腔必須保證清新,不應有異味。上班前不得吃濃烈異味的食物,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邊縫不得藏有臟物,不得留長指甲;
6、姿勢端正。在前臺前就坐時,必須保證身體端正,不得歪斜,不得有其它懶散姿勢;起立及行走時,必須動作迅速,不得拖泥帶水;
7、在對客服務時,不得流露出厭煩、冷淡、憤怒、僵硬、緊張和恐懼等表情,應熱情主動、精神飽滿和風度優雅;對不同類型的顧客(投資者、炒家、租戶、同行)要善于判斷,并有所側重地表達,應適當采取靈活有效的營銷策略,把重點放在租戶和投資者上;在介紹項目情況時,應有針對性地介紹目前主推產品,突出其特色和優勢,增強顧客營商信心,耐心認真解答客戶的詢問;
8、不準在接待顧客過程中挑客、搶客;
9、不得在招租現場用餐、玩牌、下棋、打鬧、吃零食、吸煙、看報及大聲喧嘩;
10、接聽電話必須有禮貌,言語清晰、音調適度、優雅;不得在工作時間內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私人電話通話時間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嚴禁在接待顧客時接聽私人電話;
11、招租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客戶來訪登記表》和《每周租賃工作總結》,必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敷衍了事;
12、招租現場前、后臺除擺放招租資料外,不準擺放其他雜物,應保持前臺整潔;招租人員不得坐在客人座席上;所有閑雜人員均不得停留在銷售現場;
13、必須保持模型、展板、銷控圖、招租資料與招租階段相吻合,如發現不妥,要及時更正。
14、招租現場地板、墻面、天花、燈具、飾品、玻璃、臺椅、模型、展板、音響、及其他物品必須保持清潔,必須有專職人員不間斷地搞清潔衛生;
店鋪管理制度 篇11
店鋪運作
1、全店銷售工作,合理安排店員工作;
2、負責開鋪、收鋪、監督店員收銀程序、保證貨品及現金安全
3、維持貨場及收銀柜等工作環境的整齊清潔;
4、保持貨場燈光、儀器、工具運作正常;
5、編寫店長每周工作日志及處理各項文件;
6、每天主持例會,確保員工與公司的溝通順暢。
貨品管理
1、保證店鋪貨品充足,合理安排補貨;
2、根據公司要求及市場情況靈活安排貨品及陳列;
3、監督收貨及退貨程序;
4、及時向公司反映貨品及市場情況。
顧客服務
1、指導購員提供優良的顧客服務;
2、妥善處理顧客投訴,建立顧客與公司良好關系。
人事管理
1、安排員工的排班表;
2、向公司建議人事調動,紀律處分,員工晉升等;
3、處理好同事關系,提升團隊合作精神。
2)資深營業員、收銀員、營業員、倉務員工作范圍
店鋪運作
1、積極向顧客推介店鋪的貨品及推廣活動內容并達成銷售;
2、保持貨品和貨倉整齊清潔;
3、保證公司貨品及財物安全;
4、接受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
5、遵守公司的儀容儀表及制服標準;
6、及時向上司反映一切需即處理的情況。
貨品管理
1、及補充貨架上的貨品;
2、協助處理進貨及退貨和準備補貨的資料。
顧客服務
1、向顧客提供專業及優良的服務和協助處理顧客的投訴;
2、向顧客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3、各崗位職責簡述
工作職責
1、店鋪最高負責人,承擔全面店鋪管理工作;
2、管轄和監督店鋪運作,以達成店鋪銷售、店鋪形象服務和人員管理的目標;
3、以身作則,推動下屬,培訓員工;
4、作為店內同事與公司之間溝通的橋梁;
5、作為公司接待人員與公司外部相關人員的溝通;
6、處理好各個職能部門的關系。
具體工作內容
1、確保店鋪正常有序的日常運作;
2、在店鋪推廣公司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
3、推動店鋪生意,分析店鋪生意狀況,以至達成公司的銷售目標;
4、承擔一定比例的個人銷售指標;
5、監督銷售程序,確保店鋪提供顧客期望的`優質服務,處理顧客投訴,與顧客建立良好的服務關系;
6、了解和掌握市場及顧客動態信息,參與公司市場推廣和品牌推廣;
7、管理和帶動屬下員工,建立店鋪團隊士氣,確保員工之間的團結與合作;
8、培訓屬下員工,推動員工的個人發展;
9、合理安排人手,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
10、合理利用資源,確保店鋪物料正常運轉;
11、創造合乎公司品牌形象的店鋪環境,店鋪陳列和氣氛;
12、正確執行現金處理和財務核算程序;
13、店鋪突發事件的主要處理人和負責人;
14、日常店鋪文件和文書工作的整理;
15、執行公司有關政策和規定;
16、每日、周、月制作公司指定的報表;
17、組織每月的商品盤點、帳務核對;
18、補貨與商品管理;
店鋪管理制度 篇12
1、按照賣場服務規范、管理規范、操作規范進行商品銷售,完成銷售計劃。
2、根據賣場及市場變化,調整、提高售賣技巧和服務質量,為顧客提供盡可能完美的商品與服務。
3、按賣場要求隨時檢查并做好商品陳列。
4、負責賣場內環境衛生工作。
5、負責接待及處理顧客的咨詢、投訴,自己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主管或上級主管反映。
6、及時向主管反饋銷售走勢及顧客要求,按賣場要求做好商品市場調查。
7、保證賣場商品安全,防止被盜或損失。
8、向公司提出補貨、退倉、退廠的'建議。
9、營業結束后,賣場進行盤點,并簽字認可,次日營業前及時清點賣場商品。
10、保證店鋪財務安全
店鋪管理制度 篇13
一、店鋪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
①、店長工作時間:中間班12:30—20:30,星期二休息。
②、領班、導購工作時間:上下午倒班,每兩星期休一天。
上午班8:00—14:00下午班:13:50—20:30
③、周五、周六時間延長至22:30。
實際情況需要調整時,公司確定通知后方可執行,專柜依據商場的實際情況執行。
2、考勤記錄:
①、店長每月3日前將審核完畢的上月店鋪考勤表交于上級主管。
②、店長每月29日前將下月店鋪排班表交于上級主管。
③、助店執行考勤制度,店長進行監督。
④、考勤表要規范記錄,店鋪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上級主管批準后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單需注明加班人、加班時間。
⑤、遲到期:
1)遲到時間在10分鐘內,每次處罰5元。
2)遲到時間在20分鐘內,每次處罰10元。
3)遲到時間在30分鐘內,每次處罰15元。
4)遲到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資處罰。
⑥、早退:
1)早退時間在10分鐘內,每次處罰5元。
2)早退時間在20分鐘內,每次處罰10元。
3)早退時間在30分鐘內,每次處罰15元。
4)早退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資處罰。
3、擅自離崗:
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以及遲到、早退時間在1小時以上者均以擅自離崗論處,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資的三倍予以罰款,連續擅自離崗三天(含)以上或月累計擅自離崗達五天者,可予以除名處理。
4、事假:
(1)員工事假必須提早一天向店長申請,一日事假扣除基本工資與銷售提成的5%,員工請事假日數超過2天以上,由店長報請區域主管處,并安排好工作,找好代理人,批準后生效。
(2)請假如果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公務時,各級主管可不予準假或暫緩準假。
5、病假:
(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的,須到工作地醫保管理機構約定的醫院就診。
(2)在上班時間就診的,應當選擇上班地點就近醫院,休息時間就診的,應當選擇居住地就近醫院就診,特殊情況在其他醫院就診,應當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
(3)特殊情況不在公司所在城市就醫并需請病假的,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和病假證明。
(4)女員工懷孕后和產后與生育相關的就診與病假,應當出具同一個的產前檢查醫院的就診和病假證明。因其他疾病需要就診與病假的,
(5)員工須憑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單)、住院證明等申請病假休息,需要申請病假的,一般應當在病假休息前申請。
(6)病假期內員工應告知本部門及人力資源部保證能聯系上的聯系方式,使公司能及時了解、關心其健康狀況及安排后續工作事宜。
(7)視情況需要,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出具病歷卡、掛號單、檢驗化驗單、醫藥費用單、社會保險卡(醫療卡)等資料,公司需要員工提供上述資料核實病情和病假時,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供,無正當理由拒絕者或無法提供齊全資料,視為病假無效,病假一律按擅自離崗處理。
(8)公司如對員工就診醫院診斷和證明持有疑問,可到該員工就診的醫院調查核實,也可要求員工在公司人員陪同下去公司指定醫院復查或前往區、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員工無正當理由拒絕者,視為請假無效,一律以擅自離崗處理。
(9)弄虛作假,采取欺騙行為或與醫生勾結得到非正常病假單等,經查實,除病假期間按擅自離崗處理外,公司可以按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處分,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10)職工在病假期間兼職或從事有報酬的勞動、工作,除病假按擅自離崗處理外,公司可以給予其他處理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加班:
(1)如果加班時間安排在休息日,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補休或支付不少于正常基本工資200%的加班費用。
(2)如果加班時間安排在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補休或支付不少于正常基本工資300%的加班費用。
7、調(代)班:
調(代)班必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店長批準,方可調(代)班,在崗期間發生問題責任,由代班正者承擔。
8、用餐時間:
中午11:30~13:00,下午17:30~19:00,由店長/助店視實際情況安排(錯開營業高峰期),但用餐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且嚴禁在賣場內用餐,如被發現用餐者請主動辭職。
二、店鋪財務管理
1、分店每日要認真仔細做號銷售日報表的數據傳輸,并將各項開支費用、營業額及實存銀行金額明確寫明,銷售日報表必須絕對準確。
2、營業款必須于次日11:00前由助店存入制定銀行,店長進行監督,如因特殊情況而不能存入,必須在11:00前電話上報公司財務部,并說明原因。
3、分店若當日白天收受的營業款較多,為保證安全,須將這部分營業款當日存入銀行,并上報公司財務部。
4、店鋪工作用品除公司批準可私自采購,一般均由公司統一采購并于每月25日按標準統一進行發放,超過標準由店鋪自行承擔。
5、店鋪支付水電費、電話費等,必須取得正規發票,及時傳真公司財務部。費用需控制在公司標準以內,超額部分視情況由店內自行承擔。
6、公司任何人員下達店鋪,未經公司批準,店長不得經任何方式借付資金給任何人。
7、分店廢品(如舊紙箱等)賣掉所得可作為店鋪資金。
8、營業收現金時,必須加強識別,防收假幣及破損貨幣,出現以上情況由責任人承擔賠償,收銀交接時要驗收清楚,交接后的現任由后來者承擔。
9、店鋪的營業備用金為500~1000元,由助店負責保管。
10、店鋪每天存營業款時,必須在銀行換好零錢。
11、店鋪的飲用水由公司指定送水公司負責,但不得浪費及愛護飲水設備,否則公司一經查明,將從重處罰。
12、放置營業款現金的抽屜鑰匙,收銀員(店長)必須隨身攜帶,若發生當天營業款和實收現金不符,誤差部分由負責人承擔賠償,收銀交接時驗收清楚,交接后的責任由后來者承擔。
13、店長對不明清楚的財務疑難,應及時上報公司財務部,不得自以為是,自作主張。
14、店鋪要加強防偷盜行為發生,尤其是特賣期間,店長應分配好專門導購防偷盜,月底出現少貨情況,具體處理為正價商品按零售價7折賠償,打折期間如銷售低于7折,按最低銷售價賠償。具體賠償方式為:
(1)專賣店店長賠償額為員工賠償的1。5倍。
(2)專賣店助店賠償額為員工賠償的1。4倍。
(3)專賣店賠償額為員工賠償的1。1倍。
(4)專賣店導購賠償額為除掉(店長、助店)已賠償金額后,總導購人數的平均賠償額。
(5)店鋪所有貨品的串款差異為店鋪總庫存數千分之五件,超出千分之五件的差異,每超一件罰款10元,依次內推。
(6)流失貨品與串款貨品在金額上可以沖抵,沖抵后金額為負數的,按金額的7折賠償,沖抵后出現正數的,按金額7折可以保留到下月進行沖抵(每季度為單位)。
(7)由員工工作失職出現的丟貨情況,經店長查證后,由該員工自行承擔。
15、促銷等活動時,贈品應如實登記發放,必須在當日銷售日報上注明,不得延誤。不得虛報假報,否則公司一經查明,將從嚴處置。
16、低于店鋪貨品正常折扣的特殊折扣,只權限于公司總經理,購物小票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后轉交財務部。
17、特價打折期間,店里必須嚴格按照公司通知售價售貨,并標明特價打折價位,如弄虛作假,公司一經發現定從嚴處罰。
三、店鋪的衛生要求
1、店鋪衛生管理注意事項:
(1)門頭
①為保持門店衛生整潔,店鋪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門面清潔。
②除此外,平時也應不定期進行維護、清潔。
③要求門面無灰塵、無污漬、有亮度,字體不脫落不模糊。
(2)地面
①地面由店長安排值日衛生表,天天拖洗。
②地面無雜物、污漬,干凈通暢。
③下雨天,地面要注意經常拖干,以防顧客小孩滑倒。
(3)貨架道具
①貨架道具螺絲、接口等必須緊固。
②愛護貨架,小心利物將其刮傷刮破。
③貨架道具無灰塵,無污漬。
④玻璃上不要堆放重物
(4)收銀臺
①收銀臺上只準放置工作日用品,不準放置私物。
②收銀臺每天擦洗,確保整潔。
③收銀臺上物品放置須整潔有序,不得亂堆亂放。
(5)垃圾箱
①垃圾箱內垃圾12點、14點、17點、20點及時清理倒掉,垃圾不能過3/4處或發出異味。
②垃圾箱同樣需天天清洗,保持干凈。
(6)其他
①店內其他物品不得隨意亂堆放,須保持整潔形象。
②試衣鏡保持明亮、干凈、沒有污點,試衣間內要保持整潔。
③試衣鞋每星期二結束營業后清洗。
2、隨手清潔
保持賣場的干凈的干凈整潔是店長日常管理中一些很重要的內容,除早晚、交接班集中做衛生外,店長要依據店鋪的實際情況,對店鋪衛生做隨時的監控,店鋪員工應養成隨手清潔的良好習慣。
四、店鋪的設備管理
1、計算機
(1)做好電腦設備衛生工作,保證所有設備(如:主機、顯示器、鍵盤等)表面干凈、清爽。
(2)做好環境衛生工作,保證桌面清潔、整齊。
(3)做好保密工作,對電腦內的所有數據及文件不得隨意告知、轉借他人。
(4)做好數據管理工作,保證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使之真正成為你不可缺少的幫手。
(5)不得無故損壞公司財產,如敲打鍵盤、鼠標等一些外部設備。
(6)不得隨意安裝軟件、插裝電腦、打印文檔、使用游戲光盤或來路不明的光盤、軟盤。
(7)不得隨意讓他人操作電腦,除店長/助店、收銀員外。
(8)所有設備如出現純屬人為造成的軟、硬件故障,由店長負責賠償。
2、空調
(1)按規定方法操作(視各廠牌、機種手冊而定),只能由店長/助店開啟。
(2)定期維修保養,使用期內空調之過濾網每周清洗一次。
(3)室內溫度以25度為宜。
(4)注意店鋪用電負荷。
3、音響
(1)為確保店鋪氣氛的統一性,音響只準播放總部規定的歌曲,不準播放其它非公司規定的歌曲。
(2)音響設備注意合理使用,音量調節不要過大或過小。
4、照明設備
(1)店長視賣場實際情況,調節照明亮度,白天保證店內明亮即可。
(2)店長下班前須仔細檢查照明開關,尤其是外打燈,不要忘關。
5、電源
(1)店內任何員工都要知道總電源開關之所在位置,出現意外情況先關掉總電源。
(2)總電源應經常注意查看維護,防止出現意外。
6、電話
(1)電話為公司與店鋪聯絡的重要通訊工具,店鋪必須絕對保證,營業時間內電話鈴聲響起3聲內有人接聽。
(2)店長應注意店鋪的電話管理,標準用語“您好,三彩××店!”
(3)店里任何人員嚴禁撥打私人電話,電話費絕對嚴格按總部標準執行,超過部分店里自行承擔。
7、卷閘門
(1)卷閘門開、關要注意愛護,保持平衡,不要太過用力或蠻拉蠻關。
(2)卷閘門鎖關上后,要再檢查一遍是否確實關上。
(3)不得用力敲打、撞擊卷閘門。
以上設備使用情況在每月月底盤點并交公司工程部。
五、紀律考核
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將以以下條款進行處罰:
1、非休息時間不得隨意更換工作服、梳頭、化妝、照鏡子等。(5元)
2、營業時間必須按規定穿著統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并保持其整潔、干凈。(10元)
3、在營業前要將店內衛生打掃干凈,并整理好營業用具。(5元)
4、不準將衣服、鞋子等私人物品放在收銀臺內。(5元)
5、上班時間不準佩戴手機。(10元)
6、女員工在工作時間儀容儀表必須符合公司《個人形象篇)標準,飯后及時補妝。(不記任何理由)(5元)
7、不準將頭發染成過分夸張的顏色。(5元)
8、男店員頭發前不過眉、后不蓋領、側不遮耳;女店員不準長發披肩或側遮臉。(5元)
9、手部要保持干凈,指甲長度與指尖肉平齊,使用無色指甲油。(10元)
10、營業期間不準佩戴過分夸張首飾,如下垂的耳環等,手戴戒指不得超過兩枚。(5元)
11、接電話時,態度和藹、親切,使用禮貌用語,在未得到允許的情況下不要擅自使用店內電話,更不允許打私人電話。(5元)
12、上班時間不準干私活、吃零食、吸煙等。(不記任何理由)(20元)
13、上班時間不準聚堆聊天、高聲喧嘩,空余時間不能直立于賣場無所事事。(5元)
14、上班時間不準看書報、雜志、聽隨身聽、吹口哨或唱歌、哼小調等。(10元)
15、在營業場所必須站姿標準,不靠貨架、不靠墻等,須使用規范言語,不使用歡迎用語的。(5元)
16、賣場內不準放茶杯等私人物品。(不記任何理由)(10元)
17、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和雜物,不得提前、超時用餐,且店員用餐時要經過店長許可。(5元)
18、賣場衛生不干凈,未按要求做到位的罰款5元一次。(不記任何理由)
19、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不得隨意離崗。(10元)
20、在賣場移動速度緩慢、拖拉、打哈欠等罰款5元。
21、不準使用禁語、忌語。(5元)
22、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工作,不準在賣場或收銀臺前打鬧、說笑。(5元)
23、在離開店鋪時,不讓店長檢查隨身物品。(5元)
24、未經批準不準擅自調班、換班。(10元)
25、顧客試穿后而未選購的商品,店內員工要及時收回,不能遺留或遺忘在賣場中。(5元)
26、發現遺失或缺少的財物必須及時報告上級。(10元)
27、工作時會客時間不超過5分鐘,有急事時要及時向店長或公司請示(5元)
28、收銀員不使用收銀禮貌用語,罰款5元。
29、收銀臺不整潔,收銀物品不按要求擺放的罰款5元。
30、犯類似以上行為者:
違反以上店鋪的操作制度,將以現金的方式進行罰款,所得款將作為店鋪的活動資金,及店鋪對優秀員工的獎勵資金,為促進員工之間的互進互促,所有條款同班員工有義務監督權,對其當場指出及改正,所有的條例同班次員工有一位員工違反制度,將視情況對該班次的員工進行連帶責任的統一罰款。
實習及試用期員工有兩次改正機會,正式員工有一次的改正機會,在一次機會未改正錯誤的情況下,所有的懲罰條例生效,若犯同樣的錯誤第二次的雙倍罰款,第三次將以第二次的倍數罰款,依此類推。
無論是否處罰,所有違規行為店長都應填寫違紀處罰單,由當事人簽字,如發現店長未開單或未將罰單及時上交,將對店長處間的互進互促,所有條款同班員工有義務監督權,違反員工按以上規定進行處罰,店長、助店承擔連帶責任,同樣處罰。
店鋪管理制度 篇14
各部門對商鋪裝修管理的工作職責如下:
1、招商部
(1)負責商戶品牌裝修圖紙的催交。
(2)商戶資料及品牌圖紙移交營運部。
2、營運服務部
(1)負責品牌圖紙各部門的審批跟蹤。
(2)負責受理商戶裝修申請,填寫《商鋪(專柜)裝修申請書》并告知商戶裝修相關規定。
(3)對商戶繳費情況進行核查,以確定其裝修申報資格。
(4)檢查裝修商鋪的手續辦理情況。
(5)負責辦理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
(6)辦理商鋪加班申請并知會各相關部門安排。
(7)負責協調商戶裝修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
(8)商場主任巡檢裝修單位,監督商鋪在裝修中是否違章,如發現違規裝修,及時知會負責部門,并提出處理意見,由負責部門跟蹤處理。
(9)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是否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10)負責處理由商鋪裝修引起的投訴。
(11)檢查裝修中是否存在違章行為。
(12)檢查裝修過程中是否影響周邊環境及影響周邊商鋪的經營。
(13)負責初步協調商戶裝修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
(14)竣工驗收合格后,辦理驗收相關手續。
3、工程管理中心
(1)負責審批裝修電氣系統等工程方面圖紙。
(2)檢查商戶的裝修資格及裝修申報的材料是否符合裝修規定的要求。
(3)檢查施工人員的裝修資格。
(4)檢查裝修過程中是否按圖施工。
(5)負責對商戶作裝修前的設備、設施安全檢查,并封閉鋪內進出風口。
(4)審批涉及較大工程改動的商戶裝修項目。
(5)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確保裝修按圖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請求公司,并提出處理意見。
(6)與物業管理中心安管部共同審批裝修單位動火申請。
(7)負責檢查隱蔽工程,在隱蔽前必須驗收合格后才能施工。
(8)裝修完畢后,負責對裝修單位進行驗收或二次驗收,直到驗收合格。
(9)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商戶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申請書上簽批意見。
(10)開啟商戶鋪內進出風口封條。
4、物業管理中心
(1)負責檢查裝修單位是否已辦理裝修手續。
(2)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施工人員手續有沒辦理。
(3)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裝修資格及證件備案。
(4)檢查裝修單位是否有違反消防規定的行為。
(5)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滅火器配置和使用情況。
(6)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有沒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7)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及時請求公司,并提出處理意見。
(8)與工程部共同審批裝修單位動火申請。
(9)嚴格執行裝修驗收標準,合格后簽批意見。
5、財務部
(1)根據商鋪(專柜)裝修申請書向商戶收取裝修保證金等費用。
(2)根據商戶加班情況收取加班服務費。
(3)根據商鋪(專柜)裝修申請書和驗收批復書于裝修驗收合格后為商戶辦理裝修保證金退款手續。
店鋪管理制度 篇15
一、考勤制度
1.半日工作制。
2.正常工作時間:早班9:30 -15:00,晚班14:30-22:00
3.上下班須打考勤卡,忘記打卡必須由本班次領班簽字確認,并向業務經理解釋原由。
4.代他人打卡,發現一次雙方各罰款xx元,發現兩次以上者作辭退處理。
5.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下者,當月第一次扣除薪資xx元,第二次xx元,第三次xx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五次以上者,給予辭退;遲到分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資xx元,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6.當月如果遲到3次累計超過5分鐘,不做處罰。
7.無故曠工,給予xx元/日的經濟處罰。
8.員工因突發病情不能上班,必須及時電話請假,事后及時補寫請假單,并需執相關醫院診斷證明書及病歷卡證明(以備查核),謊報一日扣三日薪資。未按規定申請及無法提供附證明者,視同曠工。病假發底薪的60%。
9.一個月內連續請病假達五天以上(含)者,經經理核準后予以辦理暫時離職手續。
10.全年病假滿十天者,公司可以考慮其身體條件不適合繼續留任本職,并規勸其辭職。
11.因本行業特殊情況,原則上周六、周日及節假日不安排休假或事假。
12.一天內的請假,應至少提前24小時向領班申請,待領班安排好工作后方批準,并填寫相關表格備案。
13.因緊急事件請假,應口頭或電話請示經理,事后2天內持有關證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4.調班須至少提前48小時遞交《調班申請》,經經理批準、兩班領班安排好工作后方可準許調班,否則按曠工處理。
15.當月請假天數大于或等于3天、小于或等于5天者,當月提成按個人提成的
50%計算,累計請假天數大于5天者,當月無提成獎金。
16.每次請假時間不足一天者,當日獎金按比例扣除。
17.年請假天數大于或等于10天者,不享受年休。
二、加班制度
1.非休息日因工作延長者經業務經理核準后視為加班,計算每月累計加班時數,按月基本工資除以月標準工作小時數計加班費。
2.員工逢輪休日或法定節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者,可按有關規定計算加班費;
三、獎懲規定
1、獎勵形式:
A、全勤獎30元/月
B、鼓勵獎:獎金100元/次/人
C、嘉獎:獎金150元/次/人
D、記小功:獎金300元/次/人
E、記大功:獎金600元/次/人
F、優秀員工獎:300元/次/人
G、特優員工獎:600元/次/人
H、核心員工獎:20__元/次/人
2、細則
3.1、全勤獎:凡在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可獲得全勤獎;
3.2、鼓勵獎: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獲得”鼓勵獎”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上級交付(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2、拾物不昧(價值300元以上,或顧客遺留在店內物品完好保管)者;
3、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4、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5、忍受困難、骯臟難受的工作足為楷模者;
6、及時提供可靠有效的行業信息者;以店長或營銷經理認可為準。
3.3、嘉獎: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獲得”嘉獎”
1、對銷售、管理有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著有成效者;
2、節約行為顯著者;
3、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當者;
4、維護各種規章的執行,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所在部門多數認可并推薦者;
5、在專業技術、知識競賽或培訓考試中榮獲第一名者;
6、檢舉違規或損壞公司利益者;
7、發現職能外故障,予以積極或妥為防止損害者;
8、調解較大糾紛而息事寧人,或勸同仁遵守法規者;
34、小功: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獲得”小功”
1、提高服務質量,獲得顧客表揚或受到社會有關部門、新聞單位表揚者;
2、創新銷售技巧在全公司推廣應用者;
3、維護公司/顧客/同事財產安全,見義勇為,勇斗歹徒者;
4、提供銷售或促銷方案被公司采用者;
3.5、大功: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獲得大功;
1、運用防止或挽救的辦法,避免公司受重大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者;(情節由總經理、知識部、店長、營銷經理等確定)
2、通過某些方案,使所在部門當月利潤增加,超過20__元者;
3、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之行為者;
3.6、優秀員工獎、特優員工獎、核心員工獎目前只適用于分店銷售體系員工,相關規定參見《銷售體系員工獎勵措施》
2、懲罰規定:
一般過失扣薪10-30元;較重過失扣薪30-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重大過失者立即給予解雇。
領班具有獨立裁判一般過失的權利,已經認定不予修改該判定。較重過失及重大過失行為由領班判定、記錄,交經理審定。
員工因違紀給公司造成損失者,當事人按損失大小進行賠償。
所有懲罰處理記入員工檔案。
1.一般過失包括:
(1)在崗期間未按規定統一著裝、裝束、佩帶工牌;
(2)擅自離崗;
(3)在店堂內化妝、坐、臥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未按規定時間清潔所屬區域內衛生;
(5)用餐時間超過半個小時;
(6)在店堂內撥打與工作無關的私人電話、發送手機短信;
(7)在店堂內接打私人電話;
(8)延誤、錯報、漏報考勤;
(9)未按規定時間登記貨品進、銷、存賬目;
(10)在崗位內吃東西,看書、報等。
2.較重過失包括:
(1)損壞公物或未經許可私拿公務;
(2)不服從上級人員管理、指導,情節輕微;
(3)對同事惡意攻擊、制造事端;
(4)未經批準擅自調換班次,雙方均視為較重過失;
(5)對顧客或同事無禮、粗言穢語、威脅、恐嚇;
(6)虛報、謊報請假原因;
(7)怠慢顧客、服務質量差;
(8)拉幫結派、散布虛假信息、惡意挑撥不滿情緒、對上級謊報情況;
(9)遺失檢測證書、有證不給顧客、錯給證書;
(10)在店堂內聚眾閑聊、喧鬧、吵架;
(11)每月兩次(含)以上不按規定清點貨品;
(12)每月兩次(含)以上不按規定收貨、放貨。
3.重大過失包括:
(1)擅自離崗導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2)違反操作規程、玩忽職守、瀆職;
(3)泄漏公司業務機密;
(4)假公濟私、收受賄賂、回扣、挪用或貪污公款;
(5)故意涂改、銷毀單據憑證、弄虛作假者;
(6)參加與公司相對抗的經營活動;
(7)構成犯罪嫌疑,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法律;
(8)竊取顧客及公司財務者;
(9)由于工作失職使公司財產受到嚴重損害者;
(10)在本公司內聚賭,吸毒或危害他人身體行為者;
(11)蓄意鬧事,罷工者;
(12)不服從上級指揮或公然侮辱上司,情節嚴重;
(13)參加組織。
3、銷售體系員工獎勵措施
為了鼓勵和激勵優秀的銷售員工。公司決定于06年11月開始,實施對銷售業績優異的員工進行獎勵。獎勵辦法分三種:銷售優秀員工獎、特優員工獎、核心員工獎等。
3.1銷售優秀員工獎:以店(或專柜)為單位,每月評選一次。
(1)評選對象:(銷售人員)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不參與評選,如試用期內業績突出,店長需根據情況提前給予轉正)
(2)評選條件:以當月全勤的正式員工的營業額為標準,凡完成比例超93%的,都可以參加評選。
(3)評選標準:個人計劃營業額比例完成最高者得獎。
(4)獎金額度:每次得獎是人民幣¥300元。
(5)評選人:當店店長,銷售經理審核。
(6)評選過程:店長需在次月的2號前,評選出得獎者;
然后上報銷售部審核,核實后4號前通知店長和會計;再于每月5號的全店員工例會上,將獎金獎給得獎者,得獎者講述得獎感受和創造業績心得。
3.2、特優員工獎:以店(或專柜)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評選,給獎。
(1)評選條件:凡連續三個月獲得”銷售優秀員工獎”者,為”特優員工獎”得主。
(2)獎金額度:每次得獎,將獲得獎金人民幣¥600元。
(3)評選人:當店店長和銷售部經理。
評選過程:店長需在次月的6號前,上報得獎者,由銷售部審核,核實后8號前通知店長和會計;再于每月10號前,銷售部經理將獎金獎給得獎者。并在次月的中層工作例會上表揚得獎者。
3.3、核心員工獎:以店(或專柜)為單位。每年評選一次,評選時間跨度每年的1-12月份,并在次年1月份進行評選。(正式員工才能參與)
(1)評選條件:一年內獲得二次“特優員工獎”者,為“核心員工獎”得主。
(2)獎金額度:每次得獎,將獲得獎金人民幣¥20__元。特殊休假七天。
評選人:當店店長和銷售部經理。
(3)評選過程:店長需在年終總結前提出,上報得獎者,由銷售部和總辦審核,并于次年的1月31日前進行審核完畢。核實后通報店長和會計;
于2月31號前,由總經理頒獎。并在3月份的中層工作例會和員工會議上表揚得獎者。并通報全公司。
獎勵措施是針對客觀的實際情況,進行獎勵。但公司嚴格規定,得獎者必須是靠自己的努力爭取得到的。不得與同事串通獲獎,分獎。如有此類情況發生,公司將對所有參與者,罰該獎項標的的三倍。店長負監督責任失當,處于‘小過’一次。
四、晨例會制度:
1.每月初,定期由經理主持召開一次例會,要求全體下屬員工參加。
2.每日早9:30由領班為所有導購員召開晨會。
3.晨會主要內容:
(1)總結上一工作日的工作及銷售情況;
(2)剖析上一工作日工作中的存在問題;
(3)對當日的工作進行布置,對應注意問題進行重點講述。
(4)增強信心,鼓勵員工士氣。
4.例會主要內容如下:
(1)由經理作上月工作總結報告,通報上月銷售情況并加以分折,通報各項工作落實完成情況,并宣布評比及獎懲情況。由經理給受獎人員頒發獎金。
(2)研究當前形勢,提出問題進行重點討論,尋求解決辦法,明確改進工作的方向。
(3)由經理宣布本月工作計劃,布置近期工作任務。
5.例會召開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全體員工認清形勢,明確任務;獎勵先進,鞭策落后;學習討論,提高認識。
6.例會制度是基層工作的一項基本工作制度,須切實履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無故缺席。
五、日常操作服務規范
1.到崗半小時以內,完成全部商品的上柜及貨品清點工作,要求做到迅速、準確;以及大面積的衛生清潔工作。
2.貨品清點若與點數本不符,必須于交接時提出,否則視為清點無誤。
3.領班要注意把人手組織好,以提高效率。
4.強化安全意識。全體導購員必須強化防范意識。在上柜過程中,要求做到盤子先入柜,后整理,嚴禁將多個盤子同時放在柜臺上。
5.商品上柜應遵循先粗后細原則,以縮短時間,盡早作好準備迎接第一批顧客。
6.(10:00—10:30),一邊接待顧客,一邊進行商品清點工作,原則上要求每人都必須認真盤點一次,以確保準確無誤和及時發現問題。
7.商品清點完之后開始細部調整。10:30之前必須使全部商品陳列做到整齊、美觀。要求小標簽排列整齊美觀,醒目明了,戒指擺放無歪斜,項鏈、手鏈無打結,吊墜無翻轉,耳釘陳列有方向。
8. 11:00領班全面檢查各柜組的貨品陳列情況和衛生清潔工作,遇到問題及時解決。
9.接待過程詳細要求,請參閱有關服務規定。銷售完成,須在單據上作署名登記。接待中要加強安全防范,避免顧客順手牽羊或暗中調換。
10.所有與貨品有接觸的工作,必須佩戴手套作業,銷售過程中還須同時使用看貨盤;嚴禁用手直接接觸貨品或將貨品直接置于柜臺上。
11.新上柜貨品入柜前,必須認真查驗,保證實際貨品與《上貨單》完全相符,驗收無誤后需在《上貨單》中“收貨”欄簽名確認,并妥善保存其中一份于柜臺,便查詢貨品的進、銷、存。
12.柜上貨品需退庫時,必須認真查驗,保證實退貨品與《退庫單》完全相符,且保證《退庫單》上已有店經理簽名后,方可在《退貨單》中“制表”欄簽名確認;之后將所退庫貨品交予庫管,同時庫管在中“庫管”與“收貨”欄均簽名確認;并將《退庫單》妥善保存其中一份于柜臺,便于查詢貨品的進、銷、存。(注:所有貨品的入庫、退庫必須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否則視同違規操作,公司將嚴懲。)
13.用餐時間為半個小時,分兩批輪流吃飯,每批成員都必須嚴格控制用餐時間。
14.關于下班離崗的規定:
(1)晚間下班收貨時間為9:45,收貨前應首先清點所轄區的商品,核對無誤后,由領班通知,10:00統一離開柜臺下班,如結束營業前接待的顧客尚未成交或尚需等待,由當事人負責完成,如成交,當班負責人應再次清點貨物無誤后,方可離開。
(2)除規定額度以內允許按規定即時退貨之外,不能隨意退換他班已售出商
品。如客人堅持,則應讓其找當事人解決;如客人稱自己沒有時間,則由另班班長在檢查商品無誤后,本著“不退錢”原則予以調換。
(3)換貨時給客人列出本班上班時間,盡量說服客人本班上班時間來購買。
如客人在他組當班時間來店是要求退換貨時,須通知他班班長或其成員,如都聯系不上,則須以婉轉的口氣,通知客人找他班成員,并讓客人留下聯系資料。
晚班收貨前,應對全部商品進行一次盤點,確認無誤后將貨品妥善放入保險柜,然后鎖上保險柜,并打亂保險柜密碼;最后,檢查柜臺內外是否有東西遺失,然后離崗下班。
六、人事制度
1聘用
1.導購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符合公司招聘標準者經考核合格后試錄用。
2.招收新員工的程序:
(1)初試(面試);
(2)復試(素質測試);
(3)崗前培訓;
(4)進入柜臺試用。面試合格者,提交擔保書及相關證件(證件辦理費用自理)。
3.新員工自進入公司之日起,三個月(含試用期)見習期滿后,轉為正式員工。
見習期間(含試用期),若新員工當月銷售業績達到平均水平以上,結合平時表現,經業務經理核準,可轉為正式員工,于次月起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4.簽訂試用合同時,應聘者須提供擔保手續,并繳交一寸標準照片兩張及身份
證,畢業證復印件,試用合格后方可與我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5.簽訂試用合同時,公司提供統一服裝及胸卡;員工須向公司繳納服裝押金500元及胸卡押金50元(每位員工只提供一次免費的胸卡使用權,因個人保管不當等原因需要補辦胸卡的,需支付50元/只的材料費)。
6.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至少一年,合同期限不包括試用期,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合同工齡累積順加。合同期內表現不達標者,公司可予以辭退。
7.試用期內提出離職者,扣除當月所有薪資,并賠償因離職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賣場罰款。
2、離職
1.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向上級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2.擅自離職者,不予結算薪資及任何費用,同時要收取服裝使用費500元,并附帶追究由此帶給公司的其他損失。
3.辦理辭職手續者,需將制服、工作牌及《手冊》和培訓材料等一并交回公司后,方可結算工資。
4.未經批準,應繼續服務,不得先行離職,否則視同擅自離職,且公司將保留追究各項物品及相關損失的權力。
員工自行離職者,合同簽訂至離職不滿一年的員工,離職時應向公司支付服裝使用費500元;自合同簽訂至離職之日,時間在一年以上、兩年以內的員工,離職時應向公司支付服裝使用費300元;自合同簽訂至離職在兩年以上的員工,不收取服裝使用費。
3、革職
凡年累積曠職二日(含二日)以上者,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公司將予以革職,不予結算當月薪資;同時要收取服裝使用費500元。
1.如有因過失或故意造成公司損失者,追究賠償責任;
2.因違法亂紀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送交當地公安部門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