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協議書(精選3篇)
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協議書 篇1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范》及相關規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山西晉煤集團晉圣鴻升煤業有限公司10KV電氣設備試驗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承包形式:
甲方負責停電,提供繼電保護整定值,提供工作場所,乙方依據《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范》,安全、及時、按項保質完成所有實驗項目,并對文明施工負全面責任。
二、工作內容:
本工程電氣設備試驗,具體包括:高壓中置柜24臺、變壓器4臺、兩組低壓柜、兩套電容柜、高壓熔絲、避雷器、接地系統、安全用具、設備簡易清掃等
三、合同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2個工作日內完成,甲方需提前安排試驗日期。
四、質量標準:
工作質量標準:依據《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范》標準為準則,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五、合同承包價款:
項目承包總價:大寫:捌萬元整 (¥: 元整)
六、付款方式:
合同價款支付:乙方進駐工地后,完成所有試驗工作內容,甲方付清所有款項,乙方方可將實驗報告交予供電公司部門和甲方。
七、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
1、經鑒定不合格的設備、儀器由甲方負責購置更換;
2、項目所消耗材料和鑒定儀器均有乙方承擔;
八、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1、依據有關管理制度對本工程項目質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等進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和監督;
2、由于現場條件的限制,甲方無條件的協助乙方進行現場試驗設備的搬運;
3、及時支付合同價款的義務;
4、協助乙方解決工作存在的問題。
(二)乙方:
1、對本項目的質量、工期、安全、文明工作負全面責任;
2、依據規范要求進行操作;
3、及時提交電氣設備檢測報告。
十、爭議:
合同執行過程中,當雙方發生爭執時,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確定,協商不成時由晉城市仲裁機構仲裁。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負責人:
賬 戶:
賬 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負責人:
賬 戶:
賬 號:
行 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20__年 月 日
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協議書 篇2
委托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范》及相關規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10KV電氣設備試驗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承包形式:
甲方負責停電,提供繼電保護整定值,提供工作場所,乙方依據《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范》,安全、及時、按項保質完成所有實驗項目,并對文明施工負全面責任。
二、工作內容:
本工程電氣設備試驗,具體包括:高壓中置柜24臺、變壓器4臺、兩組低壓柜、兩套電容柜、高壓熔絲、避雷器、接地系統、安全用具、設備簡易清掃等
三、合同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2個工作日內完成,甲方需提前安排試驗日期。
四、質量標準:
工作質量標準:依據《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范》標準為準則,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五、合同承包價款:
項目承包總價:大寫::_________萬元整 (¥:_________元整)
六、付款方式:
合同價款支付:乙方進駐工地后,完成所有試驗工作內容,甲方付清所有款項,乙方方可將實驗報告交予供電公司部門和甲方。
七、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
1、經鑒定不合格的設備、儀器由甲方負責購置更換;
2、項目所消耗材料和鑒定儀器均有乙方承擔;
八、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1、依據有關管理制度對本工程項目質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等進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和監督;
2、由于現場條件的限制,甲方無條件的協助乙方進行現場試驗設備的搬運;
3、及時支付合同價款的義務;
4、協助乙方解決工作存在的問題。
(二)乙方:
1、對本項目的質量、工期、安全、文明工作負全面責任;
2、依據規范要求進行操作;
3、及時提交電氣設備檢測報告。
十、爭議:
合同執行過程中,當雙方發生爭執時,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確定,協商不成時由晉城市仲裁機構仲裁。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負責人:
賬 戶:
賬 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負責人:
賬 戶:
賬 號:
行 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協議書 篇3
保管人: 簽訂地點:
寄存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
性質:
數量:
價值:
第二條 保管場所:
第三條 保管方法:
第四條 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第五條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六條 保管物(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
第七條 保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時,保管人應當驗收,并給付保管憑證。
第九條 保管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十條 保管費(大寫) 元。
第十一條 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
第十二條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時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保管人: 寄存人:
監制部門: 印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