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廣告代理發布合同(精選3篇)
電梯廣告代理發布合同 篇1
甲方: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甲方服務區域內的電梯廣告位代理發布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提供給乙方_________廣告位,作為乙方家裝宣傳用。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元。
2.時限:自 年 月 日至_ 年 月 日止。
3.乙方不得宣傳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信息及黃、賭、毒等違法廣告信息。
4.乙方銷售人員進入小區,應遵守小區的管理規定,服從物管人員的管理,不得私闖業戶家。
5.乙方廣告設計方案需經甲方審批,通過后方可張貼。
6.廣告紙張應保持整潔,若有破損,乙方應及時更換。
7.乙方在合同到期后應立即拆除廣告并恢復原樣,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自行拆除,產生費用及責任有乙方承擔。
8.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電梯廣告代理發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中聯華庭小區電梯內位置交由乙方用于發布所代理廣告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廣告位置交由乙方使用代理發布廣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廣告位置發布廣告,并按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二條 廣告位置的數量、規格、面積、范圍及座落地
1、廣告位置范圍位于:泉州中聯華庭(地址:刺桐路刺桐公園旁)7部電梯轎廂內。
2、電梯轎廂內的具體廣告位置及該廣告位置距電梯上下左右的距離。 甲方一部電梯的廣告位為5面,共叁拾伍面廣告位。
3、乙方在電梯轎廂內發布廣告的規格:
鏡框規格為 mm(長)× mm(寬)× mm(厚), 廣告圖幅規格為 mm(長)× mm(寬)。
第三條 廣告位置用途
1、該廣告位置屬于乙方用于發布廣告,甲方不得再轉租給別人。
2、廣告范圍限制:乙方所代理發布的廣告,不得影響甲方利益或損害甲方聲譽。
第四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半年,自20xx年02月15日起至20xx年08月15日止。
2、乙方保證其所代理發布的廣告不得超過該期限。如超過該期限的,除非本合同甲方、乙方達成續期協議,否則期滿一律終止,因此而產生的責任、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合同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果乙方欲繼續使用該廣告位置,應當于合同期滿前一個禮拜,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乙雙方就相關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另行簽訂使用協議。
第四條 使用費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使用費為每部電梯半年為人民幣一仟元整(¥1000元),7部電梯共計為人民幣七仟元整(¥7000元),簽約當日支付所有的使用費。
第五條 廣告發布設施的設置及維護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廣告位置發布廣告所需的廣告發布設施設備,均由乙方自行設置并承擔費用。
2、相關廣告設備設施的設置及其安裝,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辦理及制作、設置、安裝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的設置不得損壞電梯轎廂及影響電梯安全運行,如損壞須由乙方進行恢復或按價賠償。乙方并須保證設置、安裝的質量。
4、乙方人員在設置廣告設施及進行廣告發布過程中所受到的一切傷害(包括與小區業主發生的糾紛)及與業主所產生的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設置的廣告設施設備,于本合同期滿后或本合同無論何原因提前解除后無償保留給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逾期支付使用費等相關款項達三十日的;
(2)利用電梯廣告位從事非法宣傳活動的;
(3)違反本合同其它約定,經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或履行,期滿仍未改正或履行的。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甲方有權對進入小區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乙方人員在本合同期內如與小區業主產生糾紛,均由乙方負責解決。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各種宣傳活動,如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3、法定節假日期間,乙方可使用電梯轎廂的相關位置發布廣告、通知等,甲方不得提出異議,節日結束后,乙方將所使用位置恢復原樣。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電梯廣告代理發布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金昌日報社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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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就乙方授權甲方作為___金昌日報_______廣告業務代理商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總則
1、甲方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備廣告經營許可證及其相關資質。乙方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擁有乙方產品的合法知識產權,并經營其所屬媒體廣告業務。
2、相關定義:
2.1廣告費:指因乙方為甲方或甲方客戶發布廣告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廣告發布費用。
2.2代理商:本質為特約經銷商,特指甲方按照本合同及其相關附件約定的條件和辦法,向乙方購買其所屬的《金昌日報》及《金昌日報˙周末版》等報紙媒體后進行再次經營或銷售;甲方獨立做出產品再次銷售的行為,保證在乙方《金昌日報》及《金昌日報˙周末版》等報紙媒體發布的所有產品、信息均屬合法銷售產品,并獨立承擔再次銷售的責任,甲方與其他客戶之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任何情況下,本合同所約定的代理商并不表示甲方的行為代表乙方,從而導致乙方向本合同外的第三人承擔任何之責任,且不論該等行為符合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2.3甲方客戶:指甲方銷售乙方產品的對象,甲方負有要求甲方客戶遵守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對甲方客戶的行為向乙方承擔責任。
3、 合同概要
3.1乙方授權甲方擁有__媒體的代理權。
3.2代理的條件如下:
3.2.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廣告預付款共計人民幣(大寫)壹佰萬元,¥:1000000_元;或在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叁拾萬元(¥:元)后,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廣告預付款,每季度支付廣告預付款人民幣(大寫)貳拾伍萬元(¥:250000元)。
3.2.2甲方必須保證所有推廣之產品的質量、品質與廣告宣傳內容準確無誤,并且保證所有宣傳之活動、服務執行到位。其中包括:配送物流;客服售前及售后的服務等方面(合同簽署同時需簽署附件中《代理商所售產品安全責任承諾書》)。
3.2.3如甲方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或因服務問題引起的糾紛事件,則與乙方無關,甲方須負全責,而乙方有權單方取消甲方之代理權。反之,乙方保障甲方有續約的優先權。
4、甲方不得有直接或間接地實施詆毀、貶損乙方及乙方報紙信譽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立即取消甲方的代理資格,解除本合同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對甲方是否實施詆毀、貶損乙方報紙信譽的判斷標準和解釋權均在乙方)。
二、代理期限:
甲方的代理期限為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即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甲方(代理商)職責
1、廣告發布的廣告內容由甲方提供。甲方應在廣告發布開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以書面或E-mail 方式交付乙方;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廣告或宣傳服務內容、產品資料等是真實的、合法的和正當的,并非以不正當競爭手段獲取,符合所有適用于乙方的國家法律、地方法規和國際法律標準;同時,不應對其產品或經營等各項內容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3、甲方保證對其提供的廣告等內容、設計服務所需資料等享有知識產權等或相應的許可使用權,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任何由該內容引起之爭議、訴求、糾紛均與乙方無關,且應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甲方并應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實際及預期損失給予補償。
4、若對廣告的投放情況存在異議(包括認為存在錯發、漏發或任何其他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發布情況),甲方應在每次廣告發布后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則認定為全部廣告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發布完畢。
5、甲方就乙方產品及服務向客戶出具的說明不得超越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范圍。
6、若甲方單方中止對客戶的服務或嚴重違反合同(廣告發布合同)導致客戶損失的,所有損失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在出現上述情形時,為維護乙方品牌形象及客戶利益,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自行或委托其他代理商為客戶提供相應的廣告發布服務。
7、如甲方怠于行使與客戶之間的合同(廣告發布合同)所約定的限制性條款,或由于甲方解散、終止因而喪失主張該權利的民事行為能力時,乙方有權直接和該客戶交涉、處理。
四、乙方職責
1、乙方應根據國家新聞出版及報刊管理規定,開展新聞宣傳活動,并不斷提高新聞宣傳質量和效果,以擴大產品及服務知名度。
2、甲方應按照乙方發布的媒體標準版本(版面尺寸)進行銷售,乙方原則上不提供專項開發服務。特殊情況需要乙方對客戶進行專項開發時,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出需求,乙方核準報價后收到甲方的專項開發費用后,在規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專項開發媒體。
五、售后服務
1、甲方發布的廣告中所有涉及售后服務及技術支持的,均由甲方負責解答或由甲方負責聯系產品生產廠家提供技術支持。
2、甲方發展的廣告客戶有權對甲方的服務質量提出書面投訴,也可以要求乙方更換代理商,乙方應及時予以處理。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雙方合理控制范圍的事件,該事件應不可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通過合理努力無法阻止或避免其發生,且這類事件發生于本合同簽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
2、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雙方應立即相互協商以找出合理解決辦法并應盡所有合理的努力盡可能地減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5天內,該方應書面通知對方,解釋其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之原因,并且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應延長,延長期應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七、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終止:
1.1本合同期限屆滿;
1.2經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本合同;
1.3一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的終止或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于本合同終止或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3、合同終止后,甲方應停止廣告發布服務,也不得以乙方代理商名義進行經營活動。為保障客戶服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受影響,甲方應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將全部客戶名單提交乙方并配合乙方向客戶提供后續服務。
4、合同屆期終止前,甲方有義務將全部已購買續費的廣告單發布完畢或轉售給二級代理商或下線客戶。
5、在合同解除全部歸責于乙方的情況下,乙方應按甲方購買續費的最低價格標準將甲方未發布完的金額退還甲方。在其他情況下解除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未消費的續費金額。
6、乙方按本合同退還給甲方已付的款項時,可扣除退款中所包含的稅款.
八、爭議的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簽訂地提起訴訟。
2、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信息產業部門規章。
九、其他規定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2、本合同及其附件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為雙方及其有關的合法承繼人和受讓人的利益而作,并合法地約束它們,本合同只有在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修改。
3、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將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4、本合同所附文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5、本合同與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