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產品購銷合同(通用16篇)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1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合同簽訂地: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第一條: 貨物需求
貨物名稱規 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合計
第二條:質量標準:產品按國家標準生產,附出廠檢驗報告和合格證。
第三條: 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須交30%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定金,提貨時付完剩余貨款即人民幣: 元,貨款結清供方即安排發貨。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符合運輸標準,鐵木盤包裝,供方回收,需方須付押金500元/只。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定金到位后七個工作日交貨完畢,供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需方指定工地(供方確保貨物到達需方處完好無損)。
第六條: 驗收標準:按照合同第一、第二條條款驗收,如貨物外觀破損、數量有誤,或在不超負荷正常使用過程中貨物本身出現質量問題,供方須給予解決或退換貨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未經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賠償另一方;
2、供方不能按時交貨,導致需方工地拖延,違約方應按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需方向供方下訂單后,中途要求退貨的,應向供方支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0%的違約金;
4、需方下訂單后不按時提貨超過三十個工作日的,供方有權處理該部分貨物,需方應向供方支付該部分貨款總值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定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供方執壹份,需方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提貨(或收貨)時,需方指定 為收貨人,聯系電話:
供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郵政編碼:需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郵政編碼
年月日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2
產品購銷合同范本一
合同編號:JinQi-20__-
合同機密,請勿泄露軟件產品銷售合同::南昌*啟軟件有限公司合同簽定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第1頁甲方(采購方)乙方(供應方)日
軟件產品銷售合同
甲方:乙方:南昌*啟軟件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K-Office協同辦公軟件(以下簡稱本軟件)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軟件版本及價格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軟件版本提供的全部應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運行本軟件的服務器環境或相關軟件(服務器操作系統、數據庫軟件)。3.甲方因業務需要,需對本軟件進行二次開發增加功能,乙方有權酌情收費。4.乙方為甲方提供軟件產品使用說明文檔。
5.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支持內容提供及時的服務。
6.對于乙方軟件本身質量問題所引起的故障,乙方應對其進行終身維護并修正。7.乙方聲明并保證,乙方對本合同銷售的軟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權,其產品為正版軟件,不會侵犯、導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合法權益。
第三條服務支持期限
1.本軟件的服務支持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務支持期滿,可選擇是否續期,續期費用人民幣元/年。
第四條合同付款
1.本合同簽定后3日內,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人民幣元,到帳后3日內乙方進行軟件安裝實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項的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A、單位名稱:南昌*啟軟件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南昌*陽明支行賬戶:
B、工商銀行南昌*行戶名:饒-亮賬戶:C、建設銀行南昌分行戶名:饒-亮賬戶:
第五條軟件版權及商業機密
1.甲方通過合同取得本軟件的使用權,本軟件著作權歸屬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學習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復制、傳播本軟件提供給第一條中-軟件授權使用單位外的單位、個人或公眾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發本軟件,不得在本軟件的整體或任何部分基礎上以發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于重新分發。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發獲利,也不得對本軟件進行出租、租借、發放許可證、出售或抵押。4.甲方明確承諾對本合同的價款保密。
第六條軟件的驗收
本軟件安裝實施完成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軟件驗收單》七個工作日內對本軟件進行書面形式簽收。雙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軟件驗收單》七個工作日內未書面簽收,乙方也沒有收到書面異議的,視為本軟件全部驗收合格。
第七條免責條款
1.本軟件及所附帶的文件是作為不提供任何-明確或隱含的賠償或擔保的形式出售的。2.甲方必須了解并認同自己使用本軟件的風險,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件產品所發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執行階段,因動亂、暴亂、火災、水災、風暴、爆炸、戰爭、政府行為、地震或任何其它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沒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時,甲乙雙方之義務應暫時相互凍結,同時雙方應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
第九條其他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提交訴訟的爭議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繼續履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3.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以下無正文]
乙方(蓋章)日期: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產品購銷合同范本二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愿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后退換等服務。
二、價格條款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采購量后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每個月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采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為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三、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核實后,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托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采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于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注明,對于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乙方公司名稱: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產品購銷合同范本三
總合同號:字第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附件:(略)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3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根據《_____》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訂購水產品需要檢驗、檢疫的,甲方提供抽樣標本,由________委托______檢驗、檢疫,檢驗、檢疫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二條?交貨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四條?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__元。合同履行時,預付款沖抵甲方應付貨款。
第三條?貨款結算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一)合同總價位為?;
(二)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三)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后______日內,把剩余貨款匯入甲方指定開
戶銀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第四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按協議執行。達成協議之前,仍按本合同執行。
第五條?違約責任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甲方拒絕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拒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______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______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______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范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
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______價款一并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提(供)___噸。其中:___噸。
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提(供)___噸。其中:___噸。
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提(供)___噸。其中:___噸。
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提(供)___噸。其中:___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并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定金___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______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電匯___元;
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電匯___元;
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電匯___元;
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電匯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______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______日至______日憑實發______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除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6條第5、6項規定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2、所交______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七、八、九項規定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后生效。有效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后,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它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6
機電產品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
需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機電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序號
產品名稱及牌號或商標
產地或國別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元)
1
2
3
合計金額
¥ 大寫: (含稅價)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是全新的,并且采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在供貨時附出廠說明書、合格證,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貨:
1、交貨日期:甲方支付預付款后 個工作日。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并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 。
四、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設備自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保質期 年。
2、乙方提供 年免費維修,如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到達甲方現場,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24小時內給予答復。
3、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
4、產品的風險自發貨之日起轉移至買方,但產品的所有權自買方付清所有款項之日起轉移至買方,在買方付錢所有款項之前,本合同所述的產品的所有權歸賣方。
五、設備的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設備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于運輸距離、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要求的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包裝上注明貨物品種及數量。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與設備一起發送。
3、設備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24小時內發貨,乙方通知甲方準備接貨。
六、設備的安裝、調試及驗收:
1、甲方對乙方所交設備依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進行現場驗收。
2、安裝由甲乙雙方現場安裝調試,性能達到技術要求的,由甲方負責人簽收書面驗收合格單并加蓋甲方公章(驗收合格單具體格式由乙方提供),驗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簽收。
七、 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預付款。
2、設備到達交貨地點后,經甲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甲方在檢驗符合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數量、規格、型號后 個工作內支付合同金額的 %。
3、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并經甲方簽訂驗收合格單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
八、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調試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4、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除應承擔本協議第八條的違約責任外,還自愿承擔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法院訴訟費等。
九、禁止商業賄賂和保守商業秘密、知識產權:
1、雙方負有謹慎保護對方商業秘密及知識產權的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許可他人使用。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一、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友情提醒:請逐頁簽字或蓋騎縫章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簽署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下稱“原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作如下補充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一、在原合同第二條基礎上補充“質保期自設備交付調試合格投入使用起計算”。
二、原合同第十條變更為“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付預付款30﹪,發貨前付50﹪,設備安裝調試結束運轉正常10個工作日內付10﹪,余款10﹪設備調試合格投入使用一年內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三、在原合同第十三條基礎上補充“在質量三包期內,甲方對乙方提出的設備質量異議,甲方應及時派工作人員對該設備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對方質保金中予以扣除”。
四、補充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是原合同的補充和變更,與原合同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8
甲方(采購方):
乙方(供貨方):
依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下列產品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商品名稱,廠家,型號,數量,金額:
單位:人民幣元
二、支付條款
1.甲方付訂金30%(打款到乙方賬戶元)后,乙方負責發貨到甲方指定地址,貨到后在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合格后即支付乙方余款(元),乙方同時開據全額增值稅發票.
2.乙方賬戶信息:
開戶行帳號:
三、交貨日期、地點及方式
1.送貨日期:11月。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產品5天以上,甲方有權拒收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送貨地點:湖北武漢同濟醫院武漢市職工宿舍307棟1單元202室
3.收貨人及聯系電話:張X。
四、產品驗收
1.產品驗收當日,雙方共同按聯想和相關產品說明書查驗產品名稱、規格型號配置、數量及相關單據,查驗無誤后雙方應在《產品到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五、服務器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保證向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器和PC機均為原裝產品,是生產廠商原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合格產品,所有手續及所附技術資料及其它資料是合法的、正確的和完整的。
3.乙方到達現場的產品均為未開封的原廠產品,主機內的配件的增減均到現場與甲方的技術人員共同進行,不得私自開封,否則甲方拒絕收貨,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產品說明書。
六、軟件產品品質保證及權利擔保
1.乙方保證所銷售的產品是正版軟件。
2.乙方承諾合同產品的所有手續及所附技術資料及其它資料是正確的和完整的。
3.乙方交付的合同產品如引起任何所有權、知識產權、或其它權益糾紛,乙方應自行自付費用解決。
七、權利擔保
1.乙方保證對其出售的產品享有合法的權利,且該產品在中國境內可以合法銷售、合法使用;乙方保證其所出售的產品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商業秘密或其他合法權益。
2.如甲方在使用或管理本合同產品時受到任何第三方侵權指控的,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海淀區提起訴訟。
九、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傳
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署地點北京。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李
簽約日期: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9
供貨方(甲方):*酒店
受貨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肉類供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價格、包裝及供貨批量:見每批貨物發貨單。貨物發貨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交貨及運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貨物驗收: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衛生許可證、屠宰資質等證件及每批貨物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票據文件。乙方應對每批貨物進行驗收,對質量有異議的,由雙方抽樣封存后在____日內進行進一步檢驗,檢驗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貨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貨款%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____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貨驗收條件致使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質量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發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質量異議的情況下,甲方應在____日內另行向乙方補足貨物;質量問題嚴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質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若發生特殊情況,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貨的,或甲方無足夠貨物提供給乙方的,均應提前____日告知對方,雙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時通知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不可抗力:
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人(簽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
受貨方人(簽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
年月日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買方):__________乙方(賣方):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簽訂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其效力及于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有關購買和出售貨物的所有協議(包括訂單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被授權的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第二條供貨方式
一、交(提)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送達到甲方指定地點。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詳見附頁,具體定量按乙方要求確定。
三、運輸費用承付:全部運費由方承擔。
四、所訂的貨物運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訂單下達后的天內。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食品檢驗標準,應將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資料以及證件等隨同商品貨運單交付甲方,若資料不全,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退貨費用皆由乙方承擔。
六、零售價的限制: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殘次品處理方法:_______________
九、退/換貨:對于滯銷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質量、外觀、及小包裝的原則下,可以在以下雙方約定的期限提出退貨給乙方或換取同等價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調換貨物的運輸將由雙方協調解決,退貨或調換貨物的價格為甲方當時訂單所確認的價格為準。
十、補貨條款:
為保證商品供應,對甲方要求補貨商品,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補貨通知后,審核合同章、簽約人后、在雙方約定條件下按時按量補貨給甲方。
補貨通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期限:
十一、補充條款: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
4、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根據各企業情況不同,自己擬定):_____《購銷商品確認單》、《雙方補充約定》。
甲方: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11
總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____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____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
2.款到發貨;
3.銀行匯票;
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________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編碼: 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附件:(略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12
產品購銷合同補充協議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鑒于: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財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13
1.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
序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適用車型牌號商標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_________年以前設計的產品按JB2261-77“汽車拖拉機用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執行;_________年后設計的產品按ZBT35001-87“汽車電器設備技術條件”執行。
3.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一年。
4.交貨地點、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輸方式、運雜費
_________路運輸,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
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包裝
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包裝物不回收。
8.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后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并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
9.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10.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于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
11.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解決爭議的辦法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選擇一種方式)。
13.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14
供方: 廠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方式:
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產品內容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噸)單價金額備 注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保證
供方保證質量,按 標準提供貨物。需方收貨后可抽樣檢測,如有質量問題,需方須在 日內出示權威部門的檢驗報告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逾期即視為合格。
三、 運輸方式:
至需方所在地。
四、付款方式及開票:
結算方式 ,供方提供 增值稅發票。
五、違約責任:
1、 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 償付供方違約金。
2、 供方延期交付貨物,每延期一天,按照 償付需方違約金。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若出現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提交 當地人民法院審理。
七、本合同經雙方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傳真及復印件有效。
以下由雙方簽署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代理人: 代理人:
開戶行: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15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執行。
本合同共__頁第__頁簽訂地點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合同編號:____號
國家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司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購站),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______村民(或專業戶、或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產,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對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據商業部頒發的《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 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 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一般采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采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理結算。
3.獎售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派購任務簽訂的購銷合同,原則上以一年為限,分季分月執行;不屬派購或派購基數以外的產品,按當事人協商的交貨期限執行。根據鮮活商品的特點,交貨日期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前或推遲。交貨地點和方式,可由當事人商定。)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款總值的_____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償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應交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1-20%的幅度)付違約金。
2.乙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衛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其它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七天之內作出答復(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逾期不簽復的,視為默認。變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損害雙方利益和影響國家收購計劃的執行。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購銷合同的變更,還應報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批準。
由于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隨意變更計劃、調度失當、非法干預等錯誤,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義務而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按規定先向對方償付違約金、賠償金,之后再要求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承擔責任。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鄉政府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電線產品購銷合同 篇16
銷貨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購貨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簽約地點:__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_________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_________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_________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_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_________年內(貴重商品在_________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_________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_________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_________日內作出答復,要在_________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_________元以下、殘損在_________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