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公司儀器銷售合同(精選3篇)
電子科技公司儀器銷售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__(中國)電子有限公司(下稱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維修
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銷售儀器(見附件二確認函)
經協商,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權利及義務
貨物售價為: 甲方 收到該筆貨款后,一周內交貨.
甲方對所售貨物,不承擔任何后續的包括但不限于保修在內的各種義務.
2、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應在合同簽署后一周內支付貨款.
乙方負責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并負責貨物的運輸及支付運費.
乙方付款后享有合同貨物的所有權.
3、轉讓、修改、解除與終止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和義務。
雙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規定義務,另一方有權解除此合同.
4、簽約雙方的關系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外,乙方亦無權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來代表甲方承擔或產生任何義務、責任。
5、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自年 月 日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6、此協議為一次性協議。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乙方:
簽字: 簽字: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電子科技公司儀器銷售合同 篇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電子網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廣播電視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______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全體股東討論,并共同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范圍:電子產品,通訊設備,計算機網絡設備,計算機軟硬件,家用電器,文化辦公用品,耗材的銷售;計算機網絡系統集成及維護;攝影攝像設備安裝、維護;計算機網絡專業領域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自有房屋租賃;有線電視傳輸網絡系統,建筑弱電系統的集成與工程服務及維護。(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_____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五條、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置備股東名冊。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七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公司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自然人股東簽名、法人股東蓋章)。
第八條、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九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條、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項的決議,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二條、股東不能出席股東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三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股東會作出決定。其中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該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股東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_____三年,由股東委派產生和任免。執行董事_____屆滿,可以連任。
第十六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對前款所列事項執行董事作出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執行董事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八條、公司設經理一名,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每屆_____為三年,_____屆滿,可以連任。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人,監事_____每屆三年,_____屆滿,可以連任。
監事_____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條、公司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草案;
(六)依法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監事可以對執行董事決定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二條、公司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七章:股權轉讓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五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第八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八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_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出具書面報告,并應于審計完成后七個工作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九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分取紅利。
第三十條、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由執行董事決定。
第三十一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_____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三十二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____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三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營業期限屆滿時,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第三十四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五條、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解散時,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清算組成員及負責人備案、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公告。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六條、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具體成員由股東會決議產生。
第十章: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高級管理人員是指本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第三十九條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_____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三十八條、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九條、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股東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一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公司根據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公司應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作變更登記。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自全體股東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一式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份。
全體股東簽字(法人股東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子科技公司儀器銷售合同 篇3
甲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人:聯系方式:
乙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人:聯系方式: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絡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等全球范圍內制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布的《關于制作數字化制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代碼形式,并利用軟件技術設置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網絡傳播和制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并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并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并可以終止協議。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種和電子文檔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于種和電子文檔不少于種(電子文檔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文件),每月月初第四個工作日交付乙方,并由乙方出具交貨明細。4.甲方向乙方授權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信息;(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董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并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5.甲方指定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代碼形式,并利用軟件技術設置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網絡傳播和制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置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托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制作、傳播和銷售。4.乙方為甲方在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項目銷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項目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系數一)。系數一是指:(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檔),比例系數是80%;(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系數是85%;(3)書面授權+電子文檔,比例系數是95%;(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檔,比例系數是100%;6.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我們通過網站公布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信息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對于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董事會的秘書處進行電話咨詢,秘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第三條特別約定1.對于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信息、銷售數據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秘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泄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第四條違約責任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其他事項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