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及民工裝卸車租賃協議(精選3篇)
吊車及民工裝卸車租賃協議 篇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位于_________________材料站基礎施工材料需乙方吊車及民工裝卸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依據平等自愿的原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20噸吊車一臺。
二、乙方擁有對租賃設備的所有權,甲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擁有該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三、乙方為吊車配備操作手壹人,操作手必須具備上崗資質證書,乙方提供操作手上崗資質證書及吊車的行駛證,保險證復印件。
四、吊車的租賃期間,吊車的燃油費用及裝卸工操作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自理。租憑期間,乙方應保證吊車狀態良好,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
五、吊車的租賃費按天計算,保底為半月,按日租賃費1120元/天計算(含民工裝卸費在內,乙方開據發票)超出半月后,按日租憑費1120元/天。租憑滿后,開完發票后一周內轉賬支付租憑費。吊車使用時間按實際時間計算。
六、吊車租賃期間,在施工中,吊車在性能許可范圍內,必須聽從甲方調度和指揮,以確保工程的正常進行,如乙方操作不當及機械性能不良造成的事故(吊鉤以上)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違章指揮原因造成的責任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擔,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依據平等自愿的原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1、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 ,做好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2、安全第一,嚴格執行十不吊各規定,遇到險情及時匯報。杜絕事故發生。3、認真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安排,指揮。不搞野蠻作業和拼設備。若不聽從甲方指揮,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4、嚴格操作規范,杜絕爭執斗毆,不準無證駕駛。不準酒后操作。5、優質服務,保證設備出勤完好率。緊密配合施工進度。隨叫隨到,加班加點不收小費,提倡職業道德。6、不私自脫崗,有事應向管理人員請假。7、文明作業,愛護現場一切設施,不違法亂紀。
甲方:乙方吊車司機需無條件配合甲方施工,司機吃住由乙方負責。
承租方代表(甲方) 出租方代表(乙方)
年 月 日
吊車及民工裝卸車租賃協議 篇2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吊籃設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內吊籃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擁有使用權。
二.吊籃的安裝使用:工地,一切事物事故,全部有乙方負責.
1. 甲方負責吊籃的技術指導與調試,并對乙方吊籃操作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培訓。
2. 如乙方使用機械發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后應迅速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并填寫維修單,雙方簽字。
3. 吊籃的使用期間,乙方至少每周一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和規范使用情況。如甲方一旦發現違規操作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設備立即停止使用,在改正簽字后方可再次使用。
三.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吊籃租賃期自吊籃設備裝車驗貨日起算至吊籃運輸設備搬運到地面歸還甲方之日止連續計算。以吊籃設備(進/出)場清單驗貨,如乙方拒簽進出場清單以甲方提供為準。如有損壞缺失按價賠償(附表)。乙方應確保吊籃在歸還甲方時安好無損,并清除吊籃上的施工殘留贓物。
四.計費標準和計費方法:
1.日租金:( )元/臺/天,
2、押金:( )
3.運費:( )。
4、檢測費:( )
5.租期在( )天內按20xx元/臺/次的出庫最低租金計租,超出天數每天增加租金( )元/臺。
6.甲方在本次合同中提供的服務僅限于吊籃的租賃,與乙方工程質量、進度等問題無連帶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吊籃的結構、不得向第三方轉租吊籃、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地點或其他理由中途停租(如天氣等原因),否則視為違約。
7.乙方應在每月( )日支付甲方上月租金,如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權停止吊籃作業,直到收回吊籃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全部責任。
五.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責任》。
2.乙方應對違規操作引發的后果負全責。
甲方必須配置一根與作業高度相等的安全繩,作業人員每人必須配有安全帶,如需甲方購置,費用另計。
六.補充條款:如現場因乙方原因造成吊籃的損壞,現場賠付,如不賠付,甲方不給維修。
七.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本著誠信,互諒,協作的原則,如有分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濟南市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車及民工裝卸車租賃協議 篇3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出租人將1輛油罐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架號:10132622
二、租期不限。
三、租金每月為4500.00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5日中午以前上打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于油品運輸。承租人只有使用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承租人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承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自負。
六、違約責任。只要承租人租車,出租人就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