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5篇)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將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責任,特簽定此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一、承包范圍及施工方案
承包范圍為地基處理工程,總注漿量5000M3, 0.12噸/ M3,注漿量600噸。采用水泥:白灰:粘土以1:2:3的比例混合注漿。用重慶150鉆機鉆注漿孔,從內設計三排注漿孔,每排注漿孔分別為23個、23個、24個,帶式輸送機橋南側圍墻外設計20個注漿孔,15號轉載點處設計3排共12個孔,總共102個孔。注漿孔深5米,注漿壓力為2MPa,地表要見浮漿,注漿后取樣綜合密度大于20KN/M3。
二、承包方式
注漿用的水泥、白灰、和粘土全部由甲方負責,其他原材、機械、人工由乙方負責。
三、工程造價
注漿用的水泥、白灰和粘土全部由甲方負責,工程造價為620xx元(陸萬貳仟元)整,其他原材、機械、人工由乙方負責,工程造價為332790元(叁拾叁萬貳仟柒佰玖拾元)整,工程造價總計為394790元(叁拾玖萬肆仟柒佰玖拾元)整。
四、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應按實際工程量計算。
五、工期、質量、安全要求
工期要求:開工時間 年 月 日
竣工時間 年 月 日
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滿足甲方提出的施工質量要求,按要求及規范進行施工,達到質量規范要求。如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造成返工,乙方自行承擔一切損失。
安全文明要求: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措施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在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在施工中應協調好四周及各主管部門關系,不對四周環境生活造成影響,自行負責處理好各種矛盾。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設預付款,工程完成10日內甲方支付工程總價的60%的工程款,在工程完成達到規范要求時甲方支付工程總價的30%的工程款。余下10%款項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在工程保質期滿一年后,無任何質量問題時,一次性付清。以上內容不盡之處,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年 月 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地基處理承包合同條款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量: 工圖和實際完成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
5、工程合同價:灰土擠密樁:。
6、合同價:不含水費、電費、稅費、施工用土及材料費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試樁不包括在內。
2、如遇到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3天,未能提供圖紙及施工場地“三通一平“的施工條件,影響設備、人員進場施工;
(2)重大設計變更;
(3)在施工中因停電、停水連續影響施工在4小時以上者;
(4)因甲方城建手續不全及非乙方原因而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現場代表簽證不及時而影響施工;
(5)未能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工程進度;
(7)經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暫定 萬元,按實際施工量計算。
2、如遇到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設計發生變更造成工作量的增減。
(2)施工中增加的工程項目,以現場簽證為準。
第四條:雙方負責事項
1、甲 方:
(1)在開工前作好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
(2)施工用土,按審定的施工設計或施工方案。
(3)提供現場有關隱蔽障礙資料。
(4)確定地基處理工程控制坐標位置。
(5)根據施工地區用水、用電的情況,采取必要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要求,所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6)合同簽定后,盡快組織甲、乙雙方和有關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設計交底。
(7)按乙方工程進度,經甲方和監理方核實的工程量,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8)派駐施工現場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對地基處理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材料抽檢、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2、乙 方
(1)本工程以包工,甲方提供水、電、灰土有甲方篩好運至工地,乙方負責成孔、夯填。
(2)在甲方確定的加固工程坐標點位置、標高和基礎軸線的范圍為進行準確的樁位布點。
(3)嚴格按照地基加固設計圖和文字說明的要求及國家有關地基處理現行規范相應的條文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期竣工。
(4)按雙方商定的承包方式、分工范圍,作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使用和管理工作。
(5)施工中隨時接受甲方委派的現場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有關部門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方便。
(6)在施工期間按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承擔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
(7)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原始記錄一份。
(8)密切同甲方配合,協商解決施工中遇到疑難問題,遵紀守法,文明施工。
第五條: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
1、乙方設備進場甲方付萬元進場費,本工程施工60%時再付乙方 萬元工程款。完工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總造價80%,樁其驗收后一個月后付清余款。
2、本工程按合同單價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加施工現場簽證單進行結算。
第六條: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按設計要求驗收合格: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解。
第八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條款如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協商議定補充條款。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電話: 電話: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地基處理承包合同條款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量: 工圖和實際完成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
5、工程合同價:灰土擠密樁:。
6、合同價:不含水費、電費、稅費、施工用土及材料費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試樁不包括在內。
2、如遇到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3天,未能提供圖紙及施工場地"三通一平"的施工條件,影響設備、人員進場施工;
(2)重大設計變更;
(3)在施工中因停電、停水連續影響施工在4小時以上者;
(4)因甲方城建手續不全及非乙方原因而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現場代表簽證不及時而影響施工;
(5)未能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工程進度;
(7)經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暫定 萬元,按實際施工量計算。
2、如遇到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設計發生變更造成工作量的增減。
(2)施工中增加的工程項目,以現場簽證為準。
第四條:雙方負責事項
1、甲 方:
(1)在開工前作好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
(2)施工用土,按審定的施工設計或施工方案。
(3)提供現場有關隱蔽障礙資料。
(4)確定地基處理工程控制坐標位置。
(5)根據施工地區用水、用電的情況,采取必要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要求,所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6)合同簽定后,盡快組織甲、乙雙方和有關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設計交底。
(7)按乙方工程進度,經甲方和監理方核實的工程量,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8)派駐施工現場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對地基處理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材料抽檢、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2、乙 方
(1)本工程以包工,甲方提供水、電、灰土有甲方篩好運至工地,乙方負責成孔、夯填。
(2)在甲方確定的加固工程坐標點位置、標高和基礎軸線的范圍為進行準確的樁位布點。
(3)嚴格按照地基加固設計圖和文字說明的要求及國家有關地基處理現行規范相應的條文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期竣工。
(4)按雙方商定的承包方式、分工范圍,作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使用和管理工作。
(5)施工中隨時接受甲方委派的現場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有關部門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方便。
(6)在施工期間按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承擔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
(7)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原始記錄一份。
(8)密切同甲方配合,協商解決施工中遇到疑難問題,遵紀守法,文明施工。
第五條: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
1、乙方設備進場甲方付萬元進場費,本工程施工60%時再付乙方 萬元工程款。完工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總造價80%,樁其驗收后一個月后付清余款。
2、本工程按合同單價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加施工現場簽證單進行結算。
第六條: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按設計要求驗收合格: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解。
第八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條款如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協商議定補充條款。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4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具體施工內容以發包人蓋章確認后下發的施工圖以及設計變更通知為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圍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場風險、包驗收合格、包所有稅費、綜合單價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圍:。發包人有權視發包人開發建設情況、承包人的施工進度、質量等履約情況增加或減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圍和工程量。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一、承包人須嚴格按國家、地方頒布的現行最新的施工驗收規范和有關法規規定進行施工。
二、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9條執行。
第四條:驗收標準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應嚴格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設計及施工驗收標準、規范及規程執行,要求工程質量合格;需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樁檢測報告,并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二、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2條執行。
第五條:質量保修期
一、質量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3條執行。
第六條: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本工程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二、合同總工期:個日歷天以內完成合同約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設備離場、泥漿、土方等的清運工作。
三、節點工期:。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歷天數,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風雨霧、高溫、低溫、冬歇期等天氣在內。
五、承包人須在發包人移交場地并通知進場施工后天內組織臺(套)以上機械設備進場施工,并根據工程的進度增加機械設備,若承包人未能達到發包人的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六、承包人從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起的第天開始須每天向發包人交出不少于根已經澆筑成型的樁。如承包人連續天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量,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機械設備,承包人須在天內達到發包人根據施工情況提出的新進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達到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七、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4條執行。
第七條:合同價
一、合同暫定總價:。
二、各單項工程暫定總價如下:。
三、包干單價及暫定工程量:具體見附件1。
四、以上包干單價包含內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工程及材料所須的各種檢測費及試驗費、各種材料損耗、材料場內二次運輸費、樁機進退場、樁機安拆、樁機就位、護筒的埋設、成孔、加泥漿、泥漿制作、泥漿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漿外運、孔內釬探及障礙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環清渣等)、鋼筋制作安裝、澆搗樁成型、各種特殊地質的處理、各種原因導致的塌孔處理費、土方場內轉運、合同工期內的趕工費、施工水電費、技術處理費、技術措施費(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措施費等)、安全措施費、文明施工措施費、臨時設施費及其它措施費、施工現場排水、管理費、稅費、利潤、各種施工風險、市場風險和以下工作內容及本合同雖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過程中必須支付的與本工程相關的其他費用。
□褥墊層施工:平整場地、鋪設石屑(砂、碎石)、壓實
□入巖增加費
□樁間土開挖:開挖樁間土至設計標高
□土方外運
□樁頭鑿除及外運
五、超聲波檢測管:
如采用超聲波檢測方法,則由承包人負責埋設超聲波檢測管(檢測管采用螺紋口連接,下端封閉,上端加蓋),則檢測管制作安裝費用為10元/米,此單價已包含檢測管制作安裝的人工、主材、輔材、材料價差、機械、市場風險、損耗、采保、運輸及保修、稅金等一切費用,結算時不再作任何調整。
六、包干單價不因地質情況的變化、施工過程的實際充盈系數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場價格和政府稅費的變化而作任何調整(除本合同第八條有約定的除外)。
七、計量方式:
(一)空樁:
1、自樁頂設計標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空樁工程量=(原地面標高-設計樁頂標高-1m)*樁設計截面積
2、樁頂設計標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不足1米,則不計取空樁。
(二)實樁:
1、成孔: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成孔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2、混凝土澆筑: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混凝土澆筑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三)褥墊層:
按設計要求壓實后以面積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
(四)樁間土開挖:
按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超挖不計量,扣除樁頭所占體積。
(五)樁頭鑿除:按個計算。
(六)檢測管:自樁底驗收標高起計至樁頂設計標高以上0.5米的長度為計價長度,超聲波檢測失敗的不予計算檢測管制作安裝費。
八、樁基檢測的費用:
(一)成品樁檢測(如抽芯、靜載等)合格則檢測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若檢測不合格,由承包人須采取補強措施,直到合格為止,并承擔不合格樁的檢測費用及補樁費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澆筑增加費僅對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等措施)的樁基礎混凝土澆筑部分進行計取。
十、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6條執行。
第八條:調價方法及調價內容
一、調價方法
□(一)□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調價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比合同簽訂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則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可作調整。
2、基準期價格及施工期價格
以發布的(以下稱“信息價格”)作為參考。
(1)鋼筋
①基準期價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鋼筋制安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準期價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3、具體調價方法
(1)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大于5%:
調整后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施工期價格-基準期價格×1.05)
(2)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跌幅大于5%:
調整后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0.95-施工期價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導致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比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延誤超出一個月的:
(1)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上漲,綜合單價不調整;
(2)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下跌;
調整后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施工期價格)
(3)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時內無條件退場。
□(二)若本工程因設計變更導致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以m3計,全風化巖、強風化巖不作入巖)有所增減,則由此引起的增減費用計算如下:
增減費用=合同成孔入巖增加費綜合單價×(最終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原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
(三)其他調價方法:
本協議書第八條第二款約定的調價內容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計算:
1、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有相同項目的,按相同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2、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但有相近似項目的,則參考相近似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3、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也沒有相近似項目的,由承包人報價,經發包人審核后按審核單價進行結算;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發包人有權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簽訂相關的分包合同,承包人應無條件配合。
二、調價內容
(一)設計變更
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承包范圍內工程的設計變更起5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報價書之日起7天內對其進行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定意見后5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當工程費用增加時,視為承包人放棄調價要求,當工程費用減少時,以發包人的預算造價為準。
(二)簽證
1、發包人確認的簽證的工程款支付:隨整體工程進度款進行支付,發包人每次按該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進度款,隨整體工程一同結算。
2、單項累計簽證金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必須簽訂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價在3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零星工程需辦理工程委托。
2、發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確定委托工程內容和費用。
3、承包人自收到發包人現場代表的書面委托書之日起2天內,向發包人現場代表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在2天內對相應報價書給予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核意見后2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視為承包人同意免費完成委托或變更工作。
4、增加工程費用按委托書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價在10萬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須簽訂合同。
三、除本條款約定的內容外,其余均不調整。
第九條:付款時間、條件與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提交相關的資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請結算,工程結算后兩個月內發包人累計付款至(各單項工程)結算價的95%,余結算造價的5%作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兩年后無任何質量問題一個月內無息付清。
四、施工水電費扣除:施工用水、用電量經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及承包人三方簽字確認,水電費由發包人代繳后在承包人當期進度款中扣回。當期進度款不足以抵扣的,從承包人下期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7條執行。
第十條:現場移交標準
一、場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滿足本工程合同總工期,各節點施工工期為前提;所移交的場地能基本滿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
一、以下材料由發包人指定生產廠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購: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鋼材,必須為所生產的鋼材,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準。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須為以下產品:的產品,且禁止使用立窯水泥。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準。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為所生產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準。
以上未列舉的所有材料、設備由承包人按發包人確定的樣板自行選擇供應商采購。
二、材料、設備進場檢驗
1、材料、設備進場后,承包人應按規范要求或協議書的約定,向發包人提出報驗申請。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且由發包人下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經檢驗后被確認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立即將相關材料、設備退出現場。在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的前提情況下,發包人從收到承包人報驗申請單后三天內須簽發《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否則,發包人按已簽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承擔責任。
2、根據國家、省、市的規范和相關規定要求,材料、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測的,承包人應承擔完成材料、設備的全部檢測工作,并在使用前將檢測結果的正式報告提交給發包人。
3、發包人有權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過法律、規范或合同要求檢驗與測試的材料、設備。
4、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進行規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發包人認為必要的檢驗和測試,以證明材料、設備性能或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的要求。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因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且因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不因材料、設備的合格檢驗、測試或是檢驗報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合同約定的質量保修義務或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雙方現場代表
一、發包人授權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為項目經理,委派的項目經理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一、合同簽訂生效后超過三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過前一期(批)6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調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圍,終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發包。
二、在履約過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違約行為,發包人均有權終止合同,另行委托單位進場施工,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三、合同簽訂后7個日歷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納□履約銀行保函□履約保證金。
四、合同簽訂后發包人根據現場施工進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圖紙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份),地質勘探報告份。
五、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對特殊地質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等的專項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場地后,承包人自行負責施工場地內樁機移位、就位的場地處理(包括回填磚渣或碎石等),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七、若樁頂標高超過樁頂設計標高+800mm,則超出部分樁頭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負責;如果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完成樁頭砼破除或自動放棄,發包人有權直接委托其他單位完成該項工程,其費用由發包人與其他單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樁質量問題須進行補強糾偏的,則補強糾偏的施工費、材料費、檢測試驗費等一切費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須負責泥漿、土方的排放及清運,如承包人不及時清運,發包人有權責令停工,承包人承擔一切后果;或由發包人委托第三方清運,所發生的清運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該費用以發包人與第三方協商一致所確定的費用為準,且發包人有權在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負責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期間周邊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情況不及時報告所引起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責任。
十二、如現場無法提供市電,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自帶發電機以滿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對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條款進行了協商。乙方對于“通用條款”的修改意見,已經完整地包含在本協議書中。雙方自愿遵守“通用條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協議書。
十四、關于杜絕x發票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x發票,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發票必須真實、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虛x發票,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規定時限內更換發票。發包人尚未支付款項的,發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虛x發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直至承包人發票符合約定;發包人已支付款項的,發包人有權從次筆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項并按虛x發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后發包人繼續付款;對已完成結算并支付款項完畢,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并按虛x發票金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的,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十五、關于杜絕假銀行保函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銀行保函,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須保證履約保函的真實性與效力,如采用虛假手段開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導致保函無效或效力存在嚴重瑕疵的,承包人應按履約保函金額向發包人提交等額的履約保證金,并按合同總價(暫定總價)的3%向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否則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通用條款的修改
一、通用條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條款3.7款修改為:
3.7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發包人有權直接減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圍直至解除合同,對此,承包人無權向發包人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1)超過協議書規定或工程師指定的開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進場的;
(2)承包人雖已進場,但承包人未按協議書約定或工程師指定時間開始實際施工,并且在發包人或工程師給定的寬限期內承包人仍未開始實際施工的;
(3)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與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節點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經工程師審核認可的進度計劃相比,延遲10天以上,且承包人沒有采取切實可行趕工措施的;
(4)承包人無合同依據且未經發包人同意中途退場的;
(5)在驗收過程中(含中間驗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質量被判定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內開始整改,或者超過工程師規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對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文明生產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未予落實的;
(7)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轉包的;
(8)承包人偽造、虛報企業資質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商業腐x和欺詐行為的;
(10)有證據證明承包人組織民工向發包人x威、聚眾鬧事等影響到發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協議書中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條款4.2款修改為:
4.2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合同約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設備(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砌體)必須要承包人直接采購,不得由第三方采購,否則發包人視為承包人違規分包。
四、通用條款12.9款修改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經竣工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應在3天內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限定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承包人應重新申請驗收,重新驗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質量經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無故不按時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不影響本通用條款17.9款的執行。
五、通用條款25.1款修改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六、通用條款25.2款修改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節點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約定區段完工移交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0.5‰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條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
七、通用條款25.3款修改為:
25.3在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內,承包人工程施工實際進度落后于經工程師核準執行的進度計劃目標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此種延誤持續存在的,承包人應就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所存在的進度延誤,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25.2應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若承包人最終通過努力,使總工期未延誤的,發包人應將依據本款計取的違約金之100%給予免除。
八、通用條款25.5款修改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導致發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須按合同總價或暫定總價的3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則發包人有權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九、通用條款25.10款修改為:
25.10除因發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額巨大情況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員工資或報酬,導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員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檢舉或以聚集的方式討要工資或報酬事件的,每發生一次,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萬元;本款情形與第25.9款所述發包人直接支付工資或報酬的情形同時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該款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的責任,承包人須按25.9款和本款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收到承包人遞交的□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貳份,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各執貳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工程名稱:
甲 方:
乙 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合同條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工程的部分樁基工程,設計為直徑 毫米的 樁施工任務,設計要求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征值≧ KN,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裝鋼筋籠,施工質量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征值≧ KN,以測樁成果報告為準,如果達不到設計要求值,由乙方負全部施工和經濟責任并處理至合格為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為基礎,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法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與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3、承包范圍:樁機運輸安拆、樁尖就位、鋼筋籠制安、攪拌砼、砼澆筑等相關工作(不含試件制作、原材料送檢報驗)。
4深度,以每米 元計價結算;預制樁尖購置費: 元/個,機械進出場安拆費包干: 元/臺套。成樁總進尺按相關計算規則以現場簽證的自然地面到樁尖入土的深度(含樁尖長度并不得扣除樁尖虛體積的長度)為準,并以此為結算依據。
5、質量等級: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總施工期:4、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工期可順延;
(1)停水、停電、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現象被迫停工。
(2)因設計變更或政府行為社會動亂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達不到要求或甲方資金不及時被迫停工。
(4)因地質條件變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時無法施工。
(5)因拆遷、占地等未處理好影響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隱蔽工程或阻礙物影響施工。
(7)試樁、基樁檢測期間耽誤的工期。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除工期順延外,每日應支付停班費用 元,并納入結算中。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等手續,做好房屋的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礙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接好施工所需水、電、線路至施工現場,并保證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的需要,并承擔費用。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線路專業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
6、測放出建筑物四個角的精確點位,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向乙方提供的原料必須符合有關規范規定。
9、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等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10、工程完工后積極組織基樁測試工作,并承擔基樁檢測所需費用。
11、甲方委派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認真抓好工序管理,嚴格執行質量檢驗制度,按規定對該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預制構件進行自檢檢驗。
2、組織全體施工人員掌握設計要求,制定施工技術措施及施工方案,抓好現場文明施工工作,如因地質原因需進行技術處理的特殊情況,及時向甲方或有關單位提出處理方案。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以及人身、設備等質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4、工程竣工后,乙方只負責乙方的相關工程竣工資料的簽字和公章簽證。
5、乙方委派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的決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借款的決算辦法”執行;在基樁檢測合格后3日內完善工程竣工決算審核簽證,同時因該工程屬單包工程(即人工、機械),故一切費稅由甲方承擔,乙方憑收款收據收工程款。
2、本合同簽訂后,元,待工程基樁施工任務完成并檢測合格時(基樁檢測必須在樁基施工任務完工5天內完成),甲方須在 ,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應向乙方支付拖欠總金額每日千分之玖的罰金,并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有權干涉甲方上部施工工作。
第六條 違約和索賠
1、工程合同簽定后,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施工合同規定的職責或毀約,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
2、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按元/日罰款,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前完工,甲方應按同樣標準給予乙方獎勵 元/日。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條款,被盜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從雙方簽字蓋章后失效,工程竣工結算全部工程款項后自行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證時間: 年 月 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具體施工內容以發包人蓋章確認后下發的施工圖以及設計變更通知為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圍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場風險、包驗收合格、包所有稅費、綜合單價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圍: 。發包人有權視發包人開發建設情況、承包人的施工進度、質量等履約情況增加或減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圍和工程量。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一、承包人須嚴格按國家、地方頒布的現行最新的施工驗收規范和有關法規規定進行施工。
二、 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9條執行。
第四條:驗收標準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應嚴格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設計及施工驗收標準、規范及規程執行,要求工程質量合格;需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樁檢測報告,并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二、 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2條執行。
第五條:質量保修期
一、質量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3條執行。
第六條: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本工程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二、合同總工期: 個日歷天以內完成合同約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設備離場、泥漿、土方等的清運工作。
三、節點工期: 。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歷天數,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風雨霧、高溫、低溫、冬歇期等天氣在內。
五、承包人須在發包人移交場地并通知進場施工后 天內組織 臺(套)以上機械設備進場施工,并根據工程的進度增加機械設備,若承包人未能達到發包人的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六、承包人從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起的第 天開始須每天向發包人交出不少于 根已經澆筑成型的樁。如承包人連續 天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量,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機械設備,承包人須在 天內達到發包人根據施工情況提出的新進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達到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七、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4條執行。
第七條:合同價
一、合同暫定總價: 。
二、各單項工程暫定總價如下: 。
三、包干單價及暫定工程量:具體見附件1。
四、以上包干單價包含內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工程及材料所須的各種檢測費及試驗費、各種材料損耗、材料場內二次運輸費、樁機進退場、樁機安拆、樁機就位、護筒的埋設、成孔、加泥漿、泥漿制作、泥漿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漿外運、孔內釬探及障礙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環清渣等)、鋼筋制作安裝、澆搗樁成型、各種特殊地質的處理、各種原因導致的塌孔處理費、土方場內轉運、合同工期內的趕工費、施工水電費、技術處理費、技術措施費(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措施費等)、安全措施費、文明施工措施費、臨時設施費及其它措施費、施工現場排水、管理費、稅費、利潤、各種施工風險、市場風險和以下工作內容及本合同雖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過程中必須支付的與本工程相關的其他費用。
□褥墊層施工:平整場地、鋪設石屑(砂、碎石)、壓實
□入巖增加費
□樁間土開挖:開挖樁間土至設計標高
□土方外運
□樁頭鑿除及外運
五、超聲波檢測管:
如采用超聲波檢測方法,則由承包人負責埋設超聲波檢測管(檢測管采用螺紋口連接,下端封閉,上端加蓋),則檢測管制作安裝費用為 10 元/米,此單價已包含檢測管制作安裝的人工、主材、輔材、材料價差、機械、市場風險、損耗、采保、運輸及保修、稅金等一切費用,結算時不再作任何調整。
六、包干單價不因地質情況的變化、施工過程的實際充盈系數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場價格和政府稅費的變化而作任何調整(除本合同第八條有約定的除外)。
七、計量方式:
(一)空樁:
1、自樁頂設計標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空樁工程量=(原地面標高-設計樁頂標高-1m)*樁設計截面積
2、樁頂設計標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不足1米,則不計取空樁。
(二)實樁:
1、成孔: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成孔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2、混凝土澆筑: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混凝土澆筑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三)褥墊層:
按設計要求壓實后以面積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
(四)樁間土開挖:
按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超挖不計量,扣除樁頭所占體積。
(五)樁頭鑿除:按個計算。
(六)檢測管:自樁底驗收標高起計至樁頂設計標高以上0.5米的長度為計價長度,超聲波檢測失敗的不予計算檢測管制作安裝費。
八、樁基檢測的費用:
(一)成品樁檢測(如抽芯、靜載等)合格則檢測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若檢測不合格,由承包人須采取補強措施,直到合格為止,并承擔不合格樁的檢測費用及補樁費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澆筑增加費僅對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等措施)的樁基礎混凝土澆筑部分進行計取。
十、 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6條執行。
第八條:調價方法及調價內容
一、調價方法
□(一)□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調價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比合同簽訂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則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可作調整。
2、基準期價格及施工期價格
以 發布的 (以下稱“信息價格”)作為參考。
(1)鋼筋
①基準期價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鋼筋制安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準期價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3、具體調價方法
(1)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大于5%:
調整后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施工期價格-基準期價格×1.05)
(2)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跌幅大于5%:
調整后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0.95-施工期價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導致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比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延誤超出一個月的:
(1)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上漲,綜合單價不調整;
(2)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下跌;
調整后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施工期價格)
(3) 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時內無條件退場。
□(二)若本工程因設計變更導致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以m3計,全風化巖、強風化巖不作入巖)有所增減,則由此引起的增減費用計算如下:
增減費用=合同成孔入巖增加費綜合單價×(最終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原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
(三)其他調價方法:
本協議書第八條第二款約定的調價內容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計算:
1、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有相同項目的,按相同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2、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但有相近似項目的,則參考相近似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3、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也沒有相近似項目的,由承包人報價,經發包人審核后按審核單價進行結算;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發包人有權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簽訂相關的分包合同,承包人應無條件配合。
二、調價內容
(一)設計變更
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承包范圍內工程的設計變更起5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報價書之日起7天內對其進行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定意見后5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當工程費用增加時,視為承包人放棄調價要求,當工程費用減少時,以發包人的預算造價為準。
(二)簽證
1、發包人確認的簽證的工程款支付:隨整體工程進度款進行支付,發包人每次按該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進度款,隨整體工程一同結算。
2、單項累計簽證金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必須簽訂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價在3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零星工程需辦理工程委托。
2、發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確定委托工程內容和費用。
3、 承包人自收到發包人現場代表的書面委托書之日起2天內,向發包人現場代表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在2天內對相應報價書給予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核意見后2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視為承包人同意免費完成委托或變更工作。
4、增加工程費用按委托書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價在10萬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須簽訂合同。
三、除本條款約定的內容外,其余均不調整。
第九條:付款時間、條件與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提交相關的資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請結算,工程結算后兩個月內發包人累計付款至(各單項工程)結算價的95%,余結算造價的5%作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兩年后無任何質量問題一個月內無息付清。
四、施工水電費扣除:施工用水、用電量經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及承包人三方簽字確認,水電費由發包人代繳后在承包人當期進度款中扣回。當期進度款不足以抵扣的,從承包人下期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7條執行。
第十條:現場移交標準
一、場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滿足本工程合同總工期,各節點施工工期為前提;所移交的場地能基本滿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
一、以下材料由發包人指定生產廠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購: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鋼材,必須為 所生產的鋼材,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準。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須為以下產品: 的產品,且禁止使用立窯水泥。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準。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為 所生產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準。
以上未列舉的所有材料、設備由承包人按發包人確定的樣板自行選擇供應商采購。
二、材料、設備進場檢驗
1、材料、設備進場后,承包人應按規范要求或協議書的約定,向發包人提出報驗申請。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且由發包人下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經檢驗后被確認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立即將相關材料、設備退出現場。在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的前提情況下,發包人從收到承包人報驗申請單后三天內須簽發《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否則,發包人按已簽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承擔責任。
2、根據國家、省、市的規范和相關規定要求,材料、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測的,承包人應承擔完成材料、設備的全部檢測工作,并在使用前將檢測結果的正式報告提交給發包人。
3、發包人有權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過法律、規范或合同要求檢驗與測試的材料、設備。
4、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進行規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發包人認為必要的檢驗和測試,以證明材料、設備性能或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的要求。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因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且因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不因材料、設備的合格檢驗、測試或是檢驗報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合同約定的質量保修義務或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雙方現場代表
一、發包人授權 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 為項目經理,委派的項目經理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一、合同簽訂生效后超過三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過前一期(批)6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調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圍,終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發包。
二、在履約過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違約行為,發包人均有權終止合同,另行委托單位進場施工,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三、合同簽訂后7個日歷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納□ 履約銀行保函□ 履約保證金。
四、合同簽訂后發包人根據現場施工進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圖紙 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 份),地質勘探報告 份。
五、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對特殊地質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等的專項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場地后,承包人自行負責施工場地內樁機移位、就位的場地處理(包括回填磚渣或碎石等),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七、若樁頂標高超過樁頂設計標高+800mm,則超出部分樁頭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負責;如果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完成樁頭砼破除或自動放棄,發包人有權直接委托其他單位完成該項工程,其費用由發包人與其他單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樁質量問題須進行補強糾偏的,則補強糾偏的施工費、材料費、檢測試驗費等一切費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須負責泥漿、土方的排放及清運,如承包人不及時清運,發包人有權責令停工,承包人承擔一切后果;或由發包人委托第三方清運,所發生的清運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該費用以發包人與第三方協商一致所確定的費用為準,且發包人有權在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負責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期間周邊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情況不及時報告所引起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責任。
十二、如現場無法提供市電,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自帶發電機以滿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對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條款進行了協商。乙方對于“通用條款”的修改意見,已經完整地包含在本協議書中。雙方自愿遵守“通用條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協議書。
十四、關于杜絕假發票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發票,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發票必須真實、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虛假發票,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規定時限內更換發票。發包人尚未支付款項的,發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虛假發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直至承包人發票符合約定;發包人已支付款項的,發包人有權從次筆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項并按虛假發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后發包人繼續付款;對已完成結算并支付款項完畢,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并按虛假發票金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的,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十五、關于杜絕假銀行保函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銀行保函,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須保證履約保函的真實性與效力,如采用虛假手段開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導致保函無效或效力存在嚴重瑕疵的,承包人應按履約保函金額向發包人提交等額的履約保證金,并按合同總價(暫定總價)的3%向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否則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通用條款的修改
一、 通用條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 通用條款3.7款修改為:
3.7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發包人有權直接減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圍直至解除合同,對此,承包人無權向發包人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1)超過協議書規定或工程師指定的開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進場的;
(2)承包人雖已進場,但承包人未按協議書約定或工程師指定時間開始實際施工,并且在發包人或工程師給定的寬限期內承包人仍未開始實際施工的;
(3)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與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節點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經工程師審核認可的進度計劃相比,延遲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沒有采取切實可行趕工措施的;
(4)承包人無合同依據且未經發包人同意中途退場的;
(5)在驗收過程中(含中間驗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質量被判定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內開始整改,或者超過工程師規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對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文明生產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未予落實的;
(7)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轉包的;
(8)承包人偽造、虛報企業資質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商業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10)有證據證明承包人組織民工向發包人示威、聚眾鬧事等影響到發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協議書中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 通用條款4.2款修改為:
4.2 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合同約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設備(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砌體)必須要承包人直接采購,不得由第三方采購,否則發包人視為承包人違規分包。
四、 通用條款12.9款修改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經竣工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應在3天內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限定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承包人應重新申請驗收,重新驗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質量經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無故不按時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不影響本通用條款17.9款的執行。
五、 通用條款25.1款修改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六、 通用條款25.2款修改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節點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約定區段完工移交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0.5‰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條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
七、 通用條款25.3款修改為:
25.3在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內,承包人工程施工實際進度落后于經工程師核準執行的進度計劃目標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此種延誤持續存在的,承包人應就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所存在的進度延誤,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25.2應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若承包人最終通過努力,使總工期未延誤的,發包人應將依據本款計取的違約金之100%給予免除。
八、 通用條款25.5款修改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導致發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須按合同總價或暫定總價的3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則發包人有權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九、通用條款25.10款修改為:
25.10 除因發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額巨大情況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員工資或報酬,導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員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檢舉或以聚集的方式討要工資或報酬事件的,每發生一次,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萬元;本款情形與第25.9款所述發包人直接支付工資或報酬的情形同時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該款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的責任,承包人須按25.9款和本款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收到承包人遞交的□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貳份,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各執貳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承包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生產車間地基與基礎工程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 圖紙范圍內的基礎、車間內地坪、車間周邊矮墻及散水、車間大門坡道等一切非鋼結構安裝的土建工程施工。
車間室內地坪標高要求高出加工廠外工業園區市政道路標高600mm,基礎施工完后需按規范及圖紙要求進行回填夯實,多余的土方量運至廠區內低洼處(甲方已與乙方現場確認地點),若土方量達不到回填及地坪施工數量要求,乙方負責從其它地方運土并承擔此部分費用。
.4 承包方式:按固定總價包干,包工、包料、包機械。
.5 質量目標:合格
.6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確保達到 市文明安全工地樣板標準
第二條 合同工期: 天
2.1 開工日期:(以實際進場時間為準) 年 月 日
2.2 竣工日期:(即完工時間) 年 月 日
2.3 該工程工期不予調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及現場條件以外甲方原因影響,可順延工期。但必須有甲方項目經理簽證和蓋章。
2.4 甲方對各部位的完工日期嚴格要求,以最終完成時間作為考核指標。乙方應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項目。
2.5 乙方未在雙方約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內容,將在總價中扣除工期違約罰金;拖延一天罰金 元,以此類推,最高不超過總價的 0%。
第三條 工程施工造價
3.1 工程承包總價為 (¥ 元)。
3.2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本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總價不再調整。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工作和義務
4.1 甲方的工作義務
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負責對乙方所施工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進行
全面監督和指導。如發現乙方已無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嚴重損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譽,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分包合同。另外組織施工隊接替施工,同時保留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的權利。
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 負責本工程的對外聯系工作。 負責提供臨電一級箱。
4.2 乙方的工作義務
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承包范圍內施工的一切適宜。 保證項目管理成員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隨意更換上述人員。
保證工程不進行再次轉包。 服從甲方管理,接受本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理。執行甲方各 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現場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衛生、環保、消防、保衛的各種規章制度。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乙方應服從甲方有關部門組織的綜合大檢查。
保證按甲方的工程進度計劃、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完不成其中一項,甲方有權勸其退場,損失乙方自負。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有責任和義務與甲方共同商議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進場。 嚴格按照甲方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施工,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負責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產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及外運工作,并需負責本工程的竣工清理工作。
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現場臨建設施進行看管和保護,如發生惡意破壞按原價的2倍賠償。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人工費、材料采購費、機械費
等有關本工程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保證甲方免受此等事件的牽連責任。
第五條 安全、文明施工
5.1 乙方應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作好施工安全交底。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定指導施工,確保安全生產施工無重大傷亡事故。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其責任安全指標和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追究乙方責任。
5.2乙方必須按照鶴壁市的有關規定做到文明施工、確保工地達到鶴壁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
第六條 工程質量
6. 工程質量驗收部門依次為;項目質檢員、工程監理、鶴壁市質檢站。
6.2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工程所涉及現行有效的國家、地方、行業、的規程、規范、標準、法規、圖集。
6.3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第七條 合同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后且乙方需進場的機械、人員、材料全部進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為合同總價的 5%,基礎主體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總價的60%,所有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總價的95%。按國家規范要求,本工程扣留合同總價的5%做為質量保證金,在驗收合格交工后 年內若無質量問題將全部退還給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發票)
第八條 其他
8.1 因乙方施工力量或隊伍素質或管理素質差,給工程進度或質量帶來一定問題,但乙方又在規定的時間內又無有效的改善措施,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此影響質量、工期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在結算中扣除。乙方承諾在一周內撤場完畢。
8.2甲方對乙方所下罰款單由乙方簽字確認,如乙方不確認也視為罰款生效,甲方可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8.3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申請雙方上級有關部門協調。不愿通過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鶴壁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8.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向鶴壁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結算尾款后,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合同相抵觸者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伊____市安興排水渠工程。
2、工程地點:安興______。
二、工程工期及施工標準、要求
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程期共計20天。
2、施工標準:
(1)井口至聯合建筑段水渠為暗渠,水渠凈高90c,凈寬90c,混凝土澆筑厚度為10c,混凝土比例4:2:5,鋪設6鋼筋,水渠上面加蓋板。
(2)炸藥庫至礦門崗段水渠為明渠,水渠凈高為80c,下口凈寬80c,上口凈寬130c,混凝土澆筑厚度為10c,混凝土比例4:2:5,鋪設6鋼筋。
3、施工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設計圖紙等相關要求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總體堅實、牢固,砌體砂漿配合比準確,砌縫內砂漿均勻,勾縫密實,水渠伸縮縫為5,水泥砂漿抹面,保證抹面的厚度,砌體內側及溝底表面平整光滑、直順,排水順暢,不得有裂縫、脫落、空鼓現象,整體外觀達到直線段順直、曲線段圓滑,無折點、起伏。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
1、工程單價大寫:叁佰捌拾園整平方米,小寫:380平方米。
2、本工程造價以實際工程量為準,按工程單價據實結算。
3、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施工初期甲方預付部分工程款,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付至總價款的98%,預留2%的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后未出現質量問題,如數退還質量保證金,價款支付為現金支付。
四、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負責對乙方施工質量抽檢和監督,對不合格的材料責成乙方調換,對不符合施工要求和標準的施工段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并重新施工建設,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負責施工地點的社會協調,保持有一個安全的施工環境。
(3)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后7天內組織驗收。
2、乙方:
(1)根據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要求,做好施工工作。
(2)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嚴格實行自檢制度,做到完成一項,合格一項,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盡量提前完成施工任務。
(3)自行采購本工程所需材料,采購的材料必需符合設計、施工標準、要求。
(4)清整出的土方應合理堆放,不得隨意亂放,更不得向溝內堆土,待工程結束后,負責將清整出未使用的土方清理到指定地點。
(5)在施工期間,必須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驗收前未經甲方允許,設備不得撤離場地,否則視為違約。
(7)在工程驗收合格后將工程決算書編制完畢,并遞交甲方進行審核,確認后形成正式的工程決算書作為價款結算的依據,并提供相應數額的正式發票。
四、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五、驗收標準本工程以設計圖紙為依據,按照施工標準和施工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進入保修期。
六、保修期限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施工建設的工程項目,負有保修責任,保修期________年。本工程在交付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砌體裂縫或倒塌、抹面脫落、空鼓現象等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事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八、合同的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本工程項目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為保證工程施工順利實施,保質保量,安全文明按期交工,雙方達成如下條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項目名稱
鳳凰國際項目部城南停車場車庫墻體涂裝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______至______工期為______天竣工
三、承包方式
有乙方包工不包料的形式自行組織施工。
四、工程質量
按照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標準涂裝要求驗收 ______年內墻體保證粉刷質量,不褪色、不掉皮。
五、工程報價及撥款方式
工程報價:工程單價墻為 元/㎡;柱、梁位 元/㎡ 工程量結算方式;按實際竣工面積進行計算。
該工程項目開工做完后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標準驗收合格后,甲方撥付乙方工程結算款至95%其余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再與支付。 ( 工程款竣后乙方向甲方完全交工后才予以支付給乙方相應的款項)。
六、施工方法和維護
1、墻面顏色:白色
2、保修期為1年,在保修期內如出現墻皮脫落或起皮、較大面積發花、脫色現象,由乙方負責維修或重新刷漆,直至甲方滿意。若甲方通知乙方后2日內仍不作為,則甲方有權另行安排施工對施工,所產生的費用加10%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七、安全文明竣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時,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范及文明施工條例要求標準施工;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整個施工過程施工環節,并提出相應整改意見;
3、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采取安全施工保護措施,造成作業職工及有關人員的人身傷害傷亡及建筑材料等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負責施工現場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或核準、備案文號:
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二、工程承包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年__月 _ 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月 __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__ 天。
四、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合同價款:
(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___ 元;
(小寫):________________ 元。
其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大寫):_______________ 元;
(小寫): ______________元。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和第三部分專用條款的第2.1款賦予的規定一致。
七、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 ____ 年__ 月 ___ 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 ___________ 生效。
十、合同備案
本合同生效后必須送 _______________備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承建的模板單項工程,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由甲方發包給乙方采用包工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助及分工負責等原則,根據本工程的情況,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按益施工圖紙中基礎分部±0.000以下所有模板工程項目與設計變更單的所有工作內容。
二、承包造價:_________________以模板與砼接觸面積計算工程量,包括所有制、安、拆、運及現場文明施工中的工作內容,并承擔所有預埋鐵件拉墻筋的安裝,每平方米9.00元(該承包單價已含乙方管理費、各類補貼費用及制安模板所用的鐵絲、鐵釘在內)。
三、組織領導: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動、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政治素質及身體、技術素質,嚴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種必須持有上崗證、操作證。經批準進場的工人須持有效證件。進場時,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張,并附花名冊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人員,以保證本組技術實力和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如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紀律。
4)合同期內,未經雙方商妥并正式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不得單方撤離施工隊伍,否則,因此而導致施工現場生產停頓、延誤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單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凍結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乙方進場人員的生活住宿條件,負責申報臨時戶口。
2)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機械設備,負責機械的一次性調試運轉(以后由乙方負責),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備。
4)保證材料供應(材料運至現場50米內,但不提供塔吊運輸),如確因種種原因供應不足時,甲方應及時安排其它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配。工地現場計時工每工日25.00元。
2、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遵守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尊重和服從建設、臨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嚴格本班組自身的安全生產教育。每個工人入場時,都必須認真學習、遵守執行經理部制訂的《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保證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擔凡是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責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場清并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與建設、監理單位、甲方及其他班組間的關系。必須要求每一個工人遵守紀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違反,乙方要承擔責任。
4)絕對服從甲方的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必須在操作作業現場,未經經理同意不準離開工地。應保證足夠的施工力量,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負責組織工人進退場,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5)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配合比合下料,、不造成人為的浪費。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盡量回收,做到工完場清,不準從樓層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愛惜甲方的一切機械設備和工具,承擔本組一切機械設備和工具的維護與保管。違章操作致使機械設備和工具損壞的,其維修費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嚴格履行材物領(借)用手續,工完退回。
7)模板制、安必須保證幾何尺寸準確和牢固,不準出現下垂、脹模、漏漿等現象。每次澆搗砼梁、板、柱的時候,必須派專人跟班,以保證質量。如砼脹模超過允許偏差值,乙方應在拆模后立即負責鑿平。在安裝及拆模后,應及時將板面及樓面的垃圾、材料清理干凈,避免影響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完成后,必須把所有木工用料堆回指定位置。
8)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各項規定和要求,否則,甲方有權逐項予以罰款處理,所罰款項在結算款中一次扣除,情節嚴重者則予清除離暢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以及建設、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設計和管理指揮原因造成損失,所有經濟全部由甲方負責;由于操作者盲目蠻干、圖速度、不按規范規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工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項目經理部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的時間、期限,保證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
七、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
1)為保持施工生產的穩定、連續性,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進度支付給100%的工款,基礎工程完工且驗收通過后,十天內結算并付清所有工款。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證甲方的工期、質量、安全及違反國家有關法規而退場,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結算程序:_________________每月底結算當月1-30日(31日)的工作量,乙方根據主管工長簽證的分項工程驗收單、現場質檢證質量等級、下道工序工長簽字接收,經項目經理審核,報公司預算部結算核定,總經理簽字同意后,財務部在下月十五日左右予以支付。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由甲方違章指揮或強命工人違章操作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造成終身致殘的,視程度予以賠償,但最高幅度賠償為一次性五萬元封頂。
2)由于他人違章作業而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肇事者負責。甲方負責追查傷者費用暫由甲方支付。
3)凡操作者違反操作規程和工地有關規定所造成的傷害,其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4)傷者費用在200元以內,不管何種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甲方對以上各條款負有解釋權。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時失效。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公司項目經理部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模板工程承包班組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愿把 改造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圍: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價: 元(大寫:)。
二、工程期限
根據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總工期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況需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開工日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總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質量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施工和標準進行施工;
四、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
本工程按進度付款,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為準。
五、其它約定
1: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 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2: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 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安裝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并根 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的違章作業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安裝施工人員不得違 章作業,不得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防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 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以下簡稱甲方)將在北五十家子鎮升弘養殖場建筑工程承包給(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承包協議:
一、建設物料及施工費用共239萬元,核算標準如下:
1、圈舍主體建筑:圈舍總面積20__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計120萬元。
2、辦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20萬元。飼料加工車間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12萬元。
3、青貯池3000立方米,工料費合計45萬元,干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費6萬元,沼氣池200立方米,工料費16萬元。
4、院墻及廠區綠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費20萬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設自20xx年4月份開始,20xx年10月30日前交工驗收。
三、甲方前期撥付乙方預備資金50萬元,用于園區建設前期施工人員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購置支出。此款項由甲方在工程結束驗收交付后由甲方從乙方施工費中一并扣除。其余款項189萬元甲方根據施工進度分3次支付給乙方。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認真履行協議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費用。
2、為乙方提供勞動食宿場所,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3、負責維護乙方施工期間的正常生產秩序,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嚴格按甲方圖紙,在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應按甲方建筑要求選擇,嚴格執行采購制度,保證原材料質量。
3、施工期間負責施工隊伍的管理,保證施工安全,無責任事故。
4、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誤交工期限,負責賠償甲方相當于正常生產收入數額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工程結構:
二、承包方式:包工
三、承包范圍:
1)外腳手架搭拆:含架空層及主體結構支模、鋼筋綁扎需要的外架搭設、滿足每層砼澆搗、模板加固需要的圍護腳手架(外圍超出作業面
1.5米),滿足室外回填土方的需要而提前拆除以及后期砌體、裝飾施工的外腳手架二次搭設及拆除。
2)架空層及主體結構層面外腳手架搭設、拆除,含所有安全圍網、兜網掛設、及時清整。所有工字鋼安拆、加固工字鋼的鋼筋環、鋼絲繩及外架加固的鋼管、鐵件的預埋、懸挑工字鋼上的硬鋪(木板、竹跳板)拆除。
3)鋼筋施工棚、現場安全廣告牌、施工通道、看房通道、拌合機、發電機房、塔吊平臺等臨時及永久性設施的搭設及拆除。
4)坑基一次或多次(應施工現場需要)圍護、上下深基坑用的踏步,首層至第一道懸挑工字鋼外圍的防護搭拆及樓梯間、電梯井、風井、陽臺等所有臨邊防護的搭設及拆除。
5)卸料平臺按施工需要及時搭設、轉移及定位加固的鐵環、鋼繩的預埋、拆除。
6)電梯井、風井每三層一道硬質防護的鋪設,電梯門口防墜鐵門的掛設(鐵門由項目部提供)并及時檢查清理。
7)施工現場鋼管、扣件材料及時清理,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服從現場調配,所有外立面的鋼管必須預先做好油漆,剪刀撐鋼管做好黃黑相間的花桿油漆(材料由甲方提供,是否刷油漆由工程項目部決定)
四、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規范施工、精心排料,最大限度保證安全、牢固、美觀,積極配合各級職能部門的檢查、驗收,安全維護網必須及時懸掛,并定期整理,腳手架搭設一角四立,一跳三橫,每跳錯頭連接不大于40公分,立桿間距不大于
1.5米,每跳
1.8米,外排中間排欄腰,內排和墻的距離不大于30公分,不小于25公分。腳手架搭設、工字鋼加固鐵環的預埋、工字鋼的安放、鋼絲繩預埋、腳手架搭拆等工作事先應提供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并與項目管理人員協商通過后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安管人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如因腳手架搭設質量問題而影響施工進度,每延遲一天工期處罰乙方1000元,如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嚴格按甲方與工程部安排的形象進度施工,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及工期節奏,積極提供材料計劃,精心安排施工,如達不到工期要求而影響其它班組施工延遲一天處罰乙方1000元。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班組長必須常駐工地,如有事離開必須與項目部現場負責人協商并派專人負責。
2)乙方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戴帽,未戴帽按100元人次處罰(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施工人員高空作業時系好安全帶(安全帶由乙方提供)
3)嚴禁酒后作業,嚴禁高空拋物,發現一次,扣除乙方200元工程款,如違章操作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如發生意外安全事故,在3萬元以內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服從管理,抓好現場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場地材料堆放有序,樓面及時清理干凈,廢品材料及時清堆安放在指定地點,合理利用原材料不得隨意浪費,施工現場材料必須交清、歸庫。如不交清歸庫按扣件
5.00元套,鋼管15元米處罰;架子上的材料層層上翻,不往上翻,而將材料放在外架上的按扣件
5.00元套,鋼管15元米處罰(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安全文明現場不達標而引起上級主管部門的罰款,一切損失由乙方負擔。
5)如乙方不能按時完成現場清理工作,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清理,并扣除乙方雙倍費用。
6)乙方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崗前培訓并每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確保安全萬無一失。
七、承包價格: 主體結構,腳手架搭拆按建筑面積1
4.5元平方米結算(4樓首道工字鋼以下按1
2.5元平方米結算除外);地下室、附樓按建筑面積7元平方米結算。
八、付款方式:按形象進度付款具體如下(按施工方的撥款方式付款)程量60%的進度款。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發包人(全稱):___
承包人(全稱):___
根據《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___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積約___平方米。工程內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澆筑等,概算約為__萬元。
二、合同工期: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完工。
三、質量要求及獎懲措施:
1、確保合格(由村兩委組織邀請專業人員驗收),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村內主干線路面按四級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標準建設,質量目標合格。
①水泥混凝土標號C25標號,板厚15cm,彎拉強度4.5Mp以上。
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應進行各項物理性能指標試驗,其中粗骨料必須采用碎石,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根據材料各項指標和水泥的實際標號,選擇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廠證明、質保單);施工中試驗規程應嚴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不合格材料不得進場施工。
③路面應采取橫向拉毛或機具壓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應符合施工規范要求,路面與其他構造相接應平順,做到路面邊緣不積水。
④混凝土鋪筑后按施工規范要求養護;混凝土路面外觀無脫皮、印痕、裂紋、石子外露和缺邊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規范和工藝要求。
⑤工程檔案資料及試驗資料送___村委會一份備查。
3、獎懲措施:承包人必須嚴格按有關規范、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質量未達到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承擔返工損失,保質期為一周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結算以承包價為基礎,其承包單價為水泥路面板厚15CM單價為40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實結算。
五、付款方式: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經驗收合格待上級撥款到位后付至總工程款90%,并返還履約保證金;暫扣10%作為工程質保金,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1月內付清。
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履約保證金弍萬元,履約保證金在工程驗收合格后退回。
七、獎罰措施:
1、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罰100元。
2、承包人在決標后須向乙方遞交本工程投標時的'項目管理班子詳細名冊,要求項目經理到崗率每月不得少于20日。未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抽查時發現擅自缺崗除責令到崗外,處以每人每天罰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簽訂后不得轉包,否則視為棄標,履約保證金將不退還,該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標。
3、承包人必須接受發包人的監督員監督,接受整改意見。
八、安全責任:
1、施工前由發包人負責清理好在施工范圍內的農作物;施工期間有關政策處理糾紛由發包人負責。
2、承包人施工期間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三員三證齊全),并做好安全保險等相關手續,若由承包人引起的發生人身安全和行車安全、群眾糾紛等大小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補償均由承包人負責。
九、該工程的招標文件作為簽訂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應遵守建筑業法律、法規和各項有關政策。
十、該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與義務按國務院20__年1月20日頒發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發包人各執一份,___辦公室存檔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_年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___承包人:___
代表:住所:
電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