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做家具買賣合同(通用3篇)
定做家具買賣合同 篇1
第一條 家具名稱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定作家具圖紙的提供及要求:
買受人定作家具的,買受人于 年 月 日前將圖紙一式兩份交付出賣人。出賣人認可后,由賣場銷售人員簽名(蓋章)后,將其中一份交給買受人留存。
(一) 買受人自提,于 年 月 到出賣人處自提;
(二)出賣人送貨,送貨費用由 承擔。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
□ 買受人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貨款;
□ 買受人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余款 元在 時付清。
□ 買受人在 年 月 日支付總價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過20%),余款 元在 時付清;出賣人交貨時,定金抵作貨款。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條質量標準:每件家具應符合GB 5296.6 要求的《家具使用說明書》中標明的標準,或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生產家具使用材料的標注應當符合《家具產品標識標注規范》規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違約方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違約部分家具貨款 %的違約金;
(二)違約超過 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罰則。
(五) 。
第八條 市場主辦單位的責任:出賣人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或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或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訴解決;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主辦單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定做家具買賣合同 篇2
需方:
供方:
需方因公司食堂之需,特向供方定制快餐桌椅一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供需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簽定合同,條款如下:
八人餐桌主要參數:主架采用馬鋼國標1.2mm厚50*50mm直徑方管,經焊接,打磨、拋光、酸洗、磷化、噴塑處理。主架外表光滑、無結疤。毛刺、假焊、虛焊。結實耐用。
餐桌面板:規格220*60,采用上海優質富美家25mm厚防火板。經過加工后具有防火、防水等功能。比原來老產品要耐用兩倍以上。顏色灰白。
坐凳:采用廣東優質玻璃鋼看臺座椅。結實耐用。美觀大方。
一、交貨期限及地點:
1、在需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供方定于20xx年9月23日交貨(本合同生產周期為7天)。
2、交貨地點:江蘇科力普汽車部件有限公司。
3、需方所訂快餐桌椅由供方負責運送、安裝,運費由供方承擔,送到需方指定地點(江蘇科力普汽車部件有限公司)。
二、結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簽定后需方立即支付定金人民幣1056元整給供方,本合同以預付定金到帳后的次日生效。如預付定金延期到帳,本合同所訂交貨日期順延。
2、供方所供快餐桌椅發貨到需方指定地點驗收合格后,并支付剩余貨款人民幣壹萬元整給供方;貨到后,剩余貨款一次付清。
三、售后服務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供方對所供產品執行″一年保修″的原則,即在一年保修期內,屬家具質量因素而導致的故障(除人為因素)負責免費維修;保修期滿后,供方繼續提供維修服務,但要收取相應的維修成本費用。
四、供方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導致交貨延期,必須告知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七天內,將災害發生地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郵寄給需方審閱確認;需方如要求延期交貨,必須在原訂交貨日期前七天通知供方。
五、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項下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六、備注:
1、運輸搬運過程中如有損壞,供方需調換。
2、所購產品到達需方所在地后,需方負責搬運安裝。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涂改。
需方(蓋章):供方(蓋章):
經辦人:經辦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定做家具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后填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訂貨后,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所有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玖拾陸萬元整,(小寫)¥960000.00元
收款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
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30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