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經營貸合同(通用3篇)
抵押經營貸合同 篇1
出質人: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質物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對的經營權。
第二條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同編號為《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處臵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序的優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征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質物保管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保存。
第四條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生上述處分質物或出質人違約的情形時,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臵任何障礙。
3.質權人處分質物后,若有剩余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準。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文件、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續,并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生且不會發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和補償金等現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并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為:
①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發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并(或兼并)、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經營范圍或主營業務。
④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⑤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
⑥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承擔具有這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下述事件,出質人將于該事件發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并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①發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②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生不利變化的。
④出質人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⑤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于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文件,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七條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違約事件及處理
1.違約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①出質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定而作出的或于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準、同意、證書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②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停產、歇業、停業整頓、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被注銷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務范圍或者注冊資本的;
④出質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⑤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重大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導致對出質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⑥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通過贈與、交換、出售、發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⑦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⑧出質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或者損及質權人正當利益的行為。
2.違約處理
如發生上款所訴任一違約事件,質權人有權宣布主債權提前到期,并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處分質物外,還可要求出質人支付違約金貳拾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所受損失的,出質人應賠償質權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其他條款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任一方向下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期間,各方應繼續履行未涉及爭議的條款。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要補充的,可以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份,其中出質人執份、質權人執份。
4.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約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出質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質權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會議決議
時間: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
抵押經營貸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
為促進__________________市社會信息化的發展,更好地滿足廣大用戶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和中國公眾多媒體信息網(______________)的需求,乙方愿意承擔“網吧”業務的經營和服務。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 經營范圍
1、乙方的“網吧”業務經營范圍只限于提供用戶使用計算機開展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業務或公眾多媒體信息業務。
2、乙方向甲方申請電話上網帳號______個,用于網吧正常經營。上網費用采用包月制,普通電話每線每月____元,isdn每線每月_____元包月。費用從指定電話_______上收取,并按時交納費用,若超過電話交費規定時間未交費用,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按規定停機,追繳電話費。
第二條 雙方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應負如下責任: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經營網絡所需的網絡端口(地址)。
2、甲方對乙方的信息安全和經營行為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
3、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信息安全和江蘇施網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4、 乙方必須在營業場所的的醒目位置,懸掛《______________省公共信息網絡信息服務場所安全合格證》、工商營業執照,張貼“網吧用戶上網須知”、各種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
5、 乙方應對上網用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上網起始終止時間進行登記。
6、乙方營業場所的改變應報甲方備案。
7、乙方經營期滿后若不再繼續經營,必須到公安部門和工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乙方不得將“網吧”經營權出賣或出租、轉讓(包括變相轉讓)他人。
第三條 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后,雙方必須遵守。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
1、若乙方因違反國家規定等,其“網吧”經營資格被取消,本協議中止,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在乙方的“網吧”經營申請經公安部門審核批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后方可正式營業。
3、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經營貸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資產所有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資產經營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改革精神,按照__市人民政府批準在__廠試行(或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的決定,通過全市公開招標和認真評議,擇優選中乙方為__廠資產經營責任人。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商定,特訂立本資產經營責任合同。
第一章 經營責任期限
本期經營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__個月。
第二章 經營責任目標
一、經營期間,乙方保證實現利潤總額__萬元(含所得稅,不含帳面虧損)。每年實現目標如下:
__年__月__日至該年12月31日實現__萬元;
__年度實現__萬元;
__年度實現__萬元;
……。
二、按經營期間實現利潤總額計算的資產實際價格為__萬元,如上確有保證的增上之后的資產價格為__萬元(計算公式及說明另列,略)
三、對在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以前企業的潛在虧損,按財政局所核實的金額,在經營期間分年進入成本,逐步消化。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以前的帳面虧損,用企業稅后留利彌補。
四、在保證實現__萬元目標利潤的同時,按年折舊率10%提取折舊基金,按5%提取大修基金。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表)即為____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權利。
二、在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1.對企業行政干部的任免權(廠級副職由乙方提名,報甲方備案);
2.機構設置權;
3.企業內部分配制度改革權,生產經營自主權;
4.聘用、獎懲職工權,對嚴重違紀、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按照國家勞動制度處理。
5.乙方在保證資產增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權出租企業閑置的固定資產,但變賣、轉讓、清理報廢固定資產須征得甲方同意,且其收益只能用于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
6.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抵制不承擔經濟責任的外部機構和個人的任何干預,有權拒絕無償占用、挪用、平調企業財產和不合理的攤派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義務:
1.必須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堅持社會主義經營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法律、政策,自覺接受黨組織、職代會的監督,搞好民主管理,保證企業行為符合國家利益和宏觀控制的要求。
2.管好、用好企業的全部財產,企業的全部財產必須進行社會保險。
3.按期足額提取基本折舊基金和大修基金,所提更新改造資金、大修基金只能用于技術改造、增添新設備、開發新產品和歸還專項貸款,不能挪作它用。
4.乙方經營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在任期內清理、結清,呆帳損失和收益按財務制度規定辦理。
5.乙方必須保證按規定發放退(離)休、退職職工的勞保金和繳交合同制用工的勞動保險金,保證在國家規定和企業經濟條件允許的范圍內,不斷改善職工的福利和待遇。
6.乙方經營期滿,應該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
四、甲方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有權履行行業管理職能。
2.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享有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上級部門所給予的優惠條件。
3.甲方不得越權對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和人事任免權利進行干預。
第四章 經濟利益分配
一、合同期間的實現利潤,按__%交納所得稅,__%交納調節稅(或免交調節稅)。如超過年度利潤基數所交納的所得稅,由財政返還__%(或不返還),財政返還部分只能用于企業發展生產和歸還中短期貸款。
二、實行資產經營前企業向銀行或財政的貸款,仍按原貸款合同規定辦理;對實行資產經營期間所進行的專項貸款,其本息用稅后利潤歸還。
三、經營期間企業實現的利潤,應以市財政局審批年度決算數為準。企業稅前利潤歸還專項貸款,允許按規定比例提取“兩金”。“兩金”來源,由企業用超額利潤解決。企業稅后利潤在扣除經營者和合作者所得后,按財政核定的比例分配,即生產發展基金占__%,獎勵基金占__%,福利資金占__%。改變分配比例,須征得市財政局同意。
第五章 獎罰規定
1.乙方完成年度目標利潤指標,可得到本人標準工資的__倍的報酬,月度暫按本人標準工資的150%預支,年終結算。其中,提取__%作為風險基金,存入企業不計利息,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動用。本人標準工資部分可以進成本,超過標準工資部分在企業稅后留利中列支。未完成年度目標利潤指標,其差額部分,由企業留利中彌補。完不成基期利潤指標,每下降1%,扣除乙方基本收入的1%;下降20%以上,則要對乙方的經營資格重新審查。
2.年度超標利潤,可轉入下年度計算,經營期滿,實現利潤超過標的利潤的部分,每超出1%,獎勵給乙方年標準工資的10%。
3.資產增值收入,按下屆經營者的中標利潤計算的資產價格與本屆經營者中標時計算的資產價格之比,資產增值在15%以至30%的部分,每超過1%,可提取本人年標準工資的10%;資產增值在30%以上的部分,每增1%,提取本人標準工資的5%。資產減值時,按增值獎勵的比例扣除本人標準工資。
4.在完成年目標的基礎上,超額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按超額部分獎勵乙方(包括合作者)10%;超額10萬元以外的部分,按5%獎勵。但職工獎勵總額不得少于乙方(含合作者)得獎總額。其資金來源在歸還貸款提取的獎勵基金中列支。
5.乙方的合作者的收入與獎勵,不得高于乙方個人的收入和獎罰,具體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產增值新老設備放在一起評估,新老設備各自的增值比例,按各自凈值所占比例計算。在結算經營責任獎罰時,不考慮原輔材料、燃料、電力緊缺、調價等因素。)
第六章 經濟擔保
1.乙方必須以__元(現金或有價證券)作為抵押,保證人(合作者)須交相同數額的保證金。
2.抵押金與保證金,須在簽約時交__廠財務科驗收、保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動用。
3.以上抵押金、風險金和保證金,經營期滿,合同規定的經濟指標如期實現后,如數發還乙方和保證人。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雙方不得隨意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無正當理由甲方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任何一方可按程序經仲裁部門裁定,變更、終止和解除合同:乙方違法亂紀,造成企業重大損失,損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權提出終止解除合同。
乙方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年度內實現利潤達不到目標利潤的80%,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
甲方超越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自主權,使其無法履行合同條款,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
3.由于國家政策調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確需變更或終止合同時,雙方可協商修訂和補充條款。
第八章 附則
1.乙方因特殊原因暫不能履行職責時,向甲方通報后可委托他人代理,但經營責任不因委托而轉移。
2.資產經營企業的最高決策機構是由資產所有者代表、經營者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的企業理事會。
3.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滿,自行終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爭執由政府或法院裁決。
5.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和公證處各一份,合同副本若干份,送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__(蓋章)
代表:__(簽字)
公證處(蓋章)
公證員(簽字)
乙方:__(蓋章)
代表: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