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通用16篇)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1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受托方:
合同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成交房產
甲方自愿將自有的房屋產權有償轉讓給乙方。該房產具體情況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產權證號為:;
2、房產位于市區【縣】;
房屋結構:,房屋用途:;
3、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積平方米(可不填);
4、房產權屬轉移時,附帶附屬設施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成交價格及付款方式
(二)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付款:
1、現金支付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元,
(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2)房款支付約定,
2、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按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比例,向丙方全額支付房屋首付款,即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也可預付定金,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而定。
(2)該房產評估價格確定后,由乙方按實際首付款支付標準自行補齊差額部分,該首付款在產權轉移完畢后,支付甲方。
(3)剩余房款于銀行發放貸款及產權轉移完畢后,連同首付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4)如乙方所申請貸款因自身原因未能獲銀行批準,雙方協商,選擇解決辦法:
A:乙方自行籌齊剩余房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甲方;
B:乙方繼續申請其他銀行貸款,至貸款批準,其間已發生的及要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C:終止本合同的進行,甲乙雙方相互清退各種款項,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其辦理過程中已發生的各項費用。
(三)關于稅費
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自行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各項稅、費,丙方協助甲乙雙方進行相關稅費的計算及繳納工作。稅費分擔經雙方協商決定如下:
甲方承擔:0%,乙方承擔:100%。
第三條房產過戶手續的辦理
1、甲、乙雙方所有證件資料準備齊全,經丙方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共同向房地產交易部門及金融機構申請辦理該房產轉讓過戶及貸款手續。
3.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在乙方或者雙方合法委托人辦理該房產轉讓過戶手續時相互給予協助。由于雙方任一方不積極配合手續辦理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按違約情形處理。
4、房產的公共維修基金在過戶之日自動轉為乙方名下。
第四條代理費及權證過戶代辦費
1、甲、乙雙方按各方委托關系,以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支付丙方代理費及權證過戶代辦費用,即:甲方按出售房屋價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費¥元,及權證過戶費¥元整;乙方按購買房屋價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費¥元,及權證過戶費¥元整;
第五條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乙方可自行裝修。由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的物業交割手續。
2、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物業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評估值,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六條三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產資料的真實性并符合國家及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若違反國家及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一切法律或經濟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費用及權證過戶代辦費。
2、甲方交付房屋若與附件一描述不符的,甲方同意按向乙方補償。
3、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超過約定期限視為違約。
4、甲方需妥善保管交易文件,并根據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5、在辦理甲方房屋所有權證及過戶手續時,需甲方出面配合的,甲方應無條件配合辦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諾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有效。
2、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應按時支付購房款。
3、在簽訂本合同后,乙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甲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超過約定期限視為違約。
4、在房地產管理部門受理買賣申請后,將所有相關文件交甲方保管。
(三)丙方責任
1、見證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按房地產管理部門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協助甲、乙雙方辦理交易所過戶及銀行貸款手續。
3、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割手續。
4、甲、乙任何一方因提供資料不真實而導致的交易不成功,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合同爭議及違約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壹):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貳):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逾期付款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各項款項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1‰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天數超過15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所交納的定金甲方與丙方平分,不予返還,同時由乙方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費用及權證過戶代辦費,合同終止。
3、逾期交房
(1)有定金約定的,適用定金規則,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由乙方與丙方平分;或
(2)適用違約金規則,即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退還其已收房款及利息,利息按10%利率計算,再按甲方已收款項的20%(大寫數字)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由乙方與丙方平分,同時由甲方承擔手續辦理期間已發生的各項手續辦理費用,合同終止。
4、合同終止
如因甲、乙雙方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違約一方所支付丙方的代理費用丙方不予退還。
第八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著協商解決的原則,協商不能解決的,可由當事方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訴訟。
3、如甲、乙雙方所留存合同內容不一致,則甲、乙雙方共同以丙方所留存合同文本為見證標準。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各執一份,第四份房
第四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補充協議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所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條補充說明
甲方(簽章):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代理人:
甲方住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章):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代理人:
乙方住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丙方(簽章):聯系電話:
經紀人姓名:經紀人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3
出賣方
證件名:
證件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買受方
證件名:
證件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省有關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通過下列方式:居間介紹,自行買賣,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基本情況如下:
1、甲方出賣房屋座落于,房屋類型,房地產產權登記的房產證面積平方米;房屋結構:建成年份,房屋用途為.
2、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
3、隨同房屋一并出賣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套內裝飾情況:
4、房屋租賃情況等說明:
5、房屋抵押情況說明:
二、房屋買賣總價款及稅費等承擔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房屋買賣總價款為人民幣元。
2、因房屋買賣發生的相關稅費承擔:
3、中介費用元,由承擔。支付時間:本合同簽訂時支付%,即人民幣元,剩余部分元在甲乙雙方房屋交付時支付。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確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元,然后再按以下第項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將總房款支付給甲方。
2.分期付款。
3、其它方式付款:
房款交割采用以下第項方式:甲乙雙方自行交割;委托貸款金融機構交割
四、房屋過戶及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在年月日前往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并在乙方領取房屋產權證書后日內雙方共同到土地使用權登記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2、雙方約定在年月日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查驗,雙方簽署房屋交接單以示交付完畢。
五、權屬瑕疵保證
甲方保證具備對該房屋擁有合法的處置權,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租金、物業服務費用以及其他應承擔的費用等,甲方均將在交易前辦妥,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同時提供真實的交易證明材料,配合乙方、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相關產權過戶事宜,并應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承擔交易過戶所需的稅、費。
六、對交易房屋質量的聲明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的各項房屋裝飾、設備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其價值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七、土地使用權等的約定
房屋產權轉移后,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同時,該房屋所涉共有部分的權利義務也一并轉移。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一方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為本合同總價款的
2.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等特殊原因外,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或將該房屋及其相關附屬設施等移交給乙方使用的,每遲延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到房屋辦理過戶或交付乙方止。逾期超過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照合同總價款的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甲方應在日內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房款,并支付上述違約金及賠償款。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應付未付款項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乙方付清應付款項止。逾期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照合同總價款的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甲方可以在乙方已經支付的房款中直接扣除上述違約金及賠償款,并在合同解除后日內將剩余款項退還乙方。
4.因甲方原因導致房產無法過戶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合同總房款的.
5.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及相關設施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6.若本合同的成就經中介機構中介促成的,任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由違約方承擔中介服務費用。
九、其它約定事項: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種方式處理:提交舟山仲裁委員會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房產登記機關備案,一份送土地登記機關備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4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釋義]本部分條文是確認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本條款提示點:
1、出賣人的主體資格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將房地產開發企業分為專營開發企業和兼營開發企業,但無論是哪種類型,都需要具備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頒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不具備開發資質或開發資質已被取締的企業不能作為出賣人與相對的客戶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違者訂立的合同無效。
2、買受人的主體資格
、凡具備民事權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為買受人,
、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為簽約人訂立合同,
、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訂立的合同須經其監護人追認方可生效
、精神病人或間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發作期間訂立的合同須經其監護人追認方可生效,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購房行為應當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簽約,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無論以夫或妻的名義購買房屋,該房屋所有權一般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3、出賣人委托代理機構
近年來,開發商委托代理公司進行房屋銷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這種情形下,應當將代理機構的名稱列入本合同,并如實填寫。這樣,既明確體現和保障了開發商、代理商之間的委托代理合同關系,也保障了購房人的簽約知情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釋義]本條是出賣人擁有項目的取得和開發建設等前期手續告知義務的內容,目的是為保障買受人知情權。
本條款的提示點:
1、開發商土地取得方式
一般情形下,開發商取得土地的方式為受讓國家出讓的土地或轉讓受得他人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土地。特殊情形下方可獲得國家得無償劃撥地,如開發商開發建設規劃范疇內得經濟使用住房。
未變更土地性質得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非用于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得劃撥地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工業用地出讓地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
2、土地使用年限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土地使用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規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需要注意的是,該使用年限起始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確定之日,而不是買受人訂立購房合同之日經濟使用住房因其土地系劃撥地,故不存在使用年限的問題。
3、商品房項目的名稱無論是現定名還是暫定名,必須與商品發預售許可證或其他相關證件的描述一致。
4、開發商必須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方可申請商品房預售資格。因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之前除了知悉本條所列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外,更有必要查閱開發商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著重審查兩點:一是看開發商是否已經足額支付土地出讓金二是看開發商是否已將土地辦理抵押貸款。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商品房銷售的描述。
本條款提示點:
1、期房與現房的比較
期房即預售商品房,是指消費者在購買時不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產開發商從取得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為期房。現房指消費者在購買時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開發商已辦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產證的商品房,消費者在簽約后立即可以辦理入住并取得分戶權證。
期房相對于現房,具有下列特點:
優勢:、期房一般較現房便宜
、期房的選擇空間較現房大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新樓盤品質較舊盤有明顯提升。
劣勢:具備延期交付、品質變差、權證不能按期交付等法律風險。
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3、商品房銷售的其他依據
一般來說,開發商除獲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還應具備下列證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即俗稱的“五證齊全,方可預售”。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預售許可證有按棟編號發放、按批號編號發放等形式,購房人在購房時應“對號入座”,提高自身風險防范能力。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合同標的物的詳細描述
本條款提示點:
本條涉及到若干建筑專業術語及建筑規范,購房人在購房時應更加切實注意。
1、商品房的用途與房屋結構
這兩項對于開發商而言,是其確定工程建設成本的關鍵點,專業辦公用寫字樓的工程建設成本一般比磚混結構建筑物建筑成本高出數倍。因此,購房人在選購房屋時應當加以落實。
商品房的用途主要有居住、辦公、商品、商住、停車等種類,其用途一經確定,合同雙方不履行法律手續不得擅自變更。房屋結構主要有磚混、框架、鋼混等幾種,不同結構的房屋其使用功能和耐用程度各異。
2、層高≠凈高
層高指一層地面至上一層地面的距離,凈高則是指地面至天花板的距離,凈高=層高-樓板厚度。
購房人在選擇預售商品房時應考慮上述兩者之間的差異。
3、陽臺
陽臺的封閉與否對計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至關重要,根據現行《建筑面積計算規劃》的規定,封閉陽臺按全面積計算使用面積,而敞開式陽臺則按全面積的一半計算使用面積。4、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及使用面積之間的聯系。
該套商品房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強體面積+陽臺面積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關于商品房計價方式與價款的約定。
本條款提示點:
1、計價方式的改革
多年來,我國一直采用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但該種計價方式卻存在著諸多弊病,集中體現在總的公用建筑面積難以確定,公用建筑面積計算分攤復雜,開發商非善意誤算等。隨著房地產經濟的活躍與發展,我國北京等地區已經推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相信不久的將來,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將成為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主要計價方式,使購房人真正能享受到“明明白白購房”的待遇。
2、購房人應注意商品房“價外價”問題
個別開發商除收取按面積記得的總價款外,還會向購房人提出收取配套費、教育實施費等其他收費項目,因此,購房人在支付房款時應當對這些收費項目加以關注,如開發商沒有法定收費依據的,購房人可以拒付。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釋義]本條是對房屋面積確認依據及房屋面積差異處理方式的約定。
本條款的法律依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合同未作約定的,接以下原則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本條款提示點:
1、面積確認標準
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為面積確認的依據標準,但購房人在簽約時亦可主張上述兩項面積同時作為依據標準。
2、產權登記面積與購房人實際所得面積不符時的處理
產權登記面積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登記的面積,一般情形下產權登記面積即等同于購房人實際所得到的面積,但如果產權登記測繪單位所作出的測量結果與購房人的實得面積不符,購房人依舊有權利聘請專業測量公司重新測量,并要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原產權登記面積作出修正處理。3、自行約定的方式
基于設計原因,施工原因以及其他原因,開發商在預售商品房實往往不愿意接受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簽訂面積差異處理條款,而建議購房人選擇自行約定的方式,常見的約定方式包括:
、買受人不要求退房,按照產權登記面積和原約定每平方米價格實施多退少補
、正負3%內實施多退少補,多于3%部分按原單價打折計算房價少于3%部分按原單價上浮一定比例退還房款
、將《辦法》規定的臨界點3%調整為臨界點5%
、總價包死條款,即無論產權登記面積是否與約定面積發生差異,均按約定總價計算房款。
相比而言,上述約定方式均沒有本條款第二種方式那樣更能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建議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時選擇該種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擬定的“北京版式范文本”中采用的是建筑面積差異與處理條款,更重視了對購房人權益的保障。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的約定
本條款提示點:
1、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付款的本意是指購房人在約定期限內向開發商支付完畢100%的購房款,但在實踐當中,不少開發商同意選擇一次性付款的客戶在簽約是只支付90%-95%的購房款,留存5%-10%的購房款至房屋交接或權證發放時再行給付。
、開發商為鼓勵購房人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往往會在商品房定價的基礎上給予一次性付款購房人一定比例的折扣。購房人如選擇此種付款方式,可以適時提出折扣請求。
2、按揭付款
、按揭付款不屬于分期付款,現在開發商與銀行已經在付款方式上取得可高度一致,就是銀行為按揭客戶向開發商提供一次性付款。對開發商而言,按揭購房人在完善其按揭貸款手續后就已經獲得了銀行支付的全額房款,購房人只是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逐月向銀行還款而已。
、按揭付款方式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主合同關系有兩個:一是開發商與購房人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二是購房人與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
、從合同關系有三個:一是購房人以所購物業作為抵押物與銀行之間發生的抵押合同關系二是開發商為購房人貸款而向銀行提供的保證合同關系三是銀行與開發商之間的回購法律關系,即當購房人逾期未還款構成違約,銀行依法處分抵押房產,開發商向銀行承諾無條件回購該房產,并將回購房款優先直接清償銀行貸款本息,對此購房人在按揭貸款合同中予以書面確認。
、按揭付款條款在簽約時屬于效力待定的條款,該條款生效的必備要件是銀行同意向按揭購房人發放貸款,并與其簽訂《借款合同》,如屬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銀行拒絕為購房人提供按揭貸款的,則該條款對買賣雙方不具備約束力,由此造成《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當事人雙方可以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購房人。但如是因為買、賣雙方作為或者不作為的行為導致銀行按揭不能,則需要由責任人承擔其相應的違約責任,如購房人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的申貸資料,開發商拒不承擔銀行要求的保證擔保責任等。
按揭付款方式后續法律問題
、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按揭貸款的目的無法實現,買賣雙方及銀行均有權解除按揭貸款合同,開發商應將所收款項分別退還給購房人和銀行
、開發商作為擔保人為購房人按揭貸款提供保證擔保的方式有兩種:一是階段性保證擔保,即開發商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期間為按揭貸款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購房人獲得分戶產權證并將其房屋所有權辦理他項權利登記之日止二是全程保證擔保,即開發商在購房人向銀行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之前均需承擔保證擔保責任。按最高院司法解釋的規定,購房人未按照按揭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是已經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并與銀行辦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銀行如起訴購房人要求償還貸款本息或主張房屋優先受償的,不應當追加開發商為共同被告,開發商提供全程擔保的除外。如果銀行起訴時買賣人與銀行尚未完善抵押登記手續,則開發商無論是提供哪種方式的保證擔保都會被列為共同被告。
開發商盡早為購房人辦理分戶權證的意義不僅是履行自身《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義務,還具備解除自身擔保法律風險的功能和作用。從近年法院受理的案件類型分析,按揭購房人逾期付款違約糾紛已成為一類主要民事糾紛,即每個樓盤都存在著一定比例的按揭購房人逾期不歸還銀行貸款的風險隱患,開發商如不重視此類糾紛的預防和風險防范,將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購房人逾期違約金責任進行約定的條款
本條款提示點
1、逾期付款違約責任分析
逾期付款是買賣合同中的一種典型違約行為,逾期付款未達一定期間,構成根本違約。構成一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履行合同并支付一定的違約金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除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外,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承擔由于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基于一般違約與根本違約的理論依據,示范文本建立了兩種相輔相成的違約責任救濟方式。
2、如何設定一般違約與根本違約的合理期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從上述司法解釋分析,基于商品房買賣合同所涉及的標的物是一項重大資產,司法解釋的擬定者期望買、賣雙方都給予違約方相對較長期限的包容和理解,不主張權利人過快的享有單方解約權。因此,我們建議:在設定本條所規定的開發商有單方解約權的期間條款時,一般應定為3個月為宜,至少不應少于2個月,如果購房人在簽訂之后由于偶然性原因造成流動資金周轉困難而不能如期履約,購房人亦有合理期間進行調整。
3、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設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該《解釋》第十七條又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發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結合上述兩條司法解釋,逾期付款違約金設定的標準一般應設在下列區間內:不低于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標準,不高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130%。設定的標準如果低于或高于上述期間,都有可能導致約定的條款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
#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標準:
1996年5月16日前:每天萬分之三,年利率為10.95%
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日的每天萬分之五,年利率為18.25%
1999年1月30----20__年11月21日的每天萬分之四,年利率為14.6%
20__年11月22日----20__年3月16日的每天萬分之二點一,年利率為7.665%
20__年3月17日至今,在貸款合同中簽訂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30%-50%。
個案分析:李小姐每月要還銀行貸款5000元,按照銀行對大多數客戶執行的5年期以上商業房貸年利率5.508%來計算:1.調整前:按利率萬分之二點一來計算,即5000元×2.1/10000=1.05元。也就是說,李小姐每拖延一天,就要多交1.05元。2.調整后:銀行新執行的日罰息利率為5.508%×/365至5.508%×/365,為1.96元—2.26元。對于李小姐來說,她每拖延一日,最少需交納0.98元,最多則為1.13元。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時對合同標的物交付時間的約定,同時約定了交付的房屋應具備的條件。
本條款提示點
1、如何理解四項條件
所謂工程驗收是指對建筑工程本身的驗收,包括對房屋基礎、主體、水電、排風排氣、內外裝飾的驗收,但不包括小區道路、綠化、停車場及其他配套設施的驗收。組織工程驗收的主體是開發商本身,由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會同當地建設質監單位共同參加,竣工驗收合格的,開發商應于15日內向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對購房人而言,如果選擇的是該條件,開發商只需要獲得建設主管部門發出的《竣工驗收備案證》即滿足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是指對整個小區包括主體工程、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綠化等進行的整體驗收,分期綜合驗收是指對分期建設的小區按期進行綜合驗收。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是指開發商在獲得工程驗收備案證、規劃驗收證明、消防驗收證明、電梯安全證明、環保、供電、供水、燃氣等配套驗收證明的基礎上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待建設主管部門頒發許可證書方才滿足交付條件。
2、對于各條件的選擇
站在開發商的角度,往往首選第一項標準,即工程驗收合格即滿足交付條件,這本身也是法定的最低條件,我國《建筑法》、《民法典》均強制性規定未經竣工驗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站在購房人的角度,應首選第四項條件,即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它不僅滿足工程驗收的各項條件,還需要開發商建成的商品房具備規劃驗收、消防驗收和其他配套設施的驗收證明,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購房人所購物業的質量和功能。
北京市新版《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示范文本對本條進行修改,具體如下:“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項和第項所列條件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驗收批準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2、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3、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4、滿足第十二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達到的條件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廣州市于20__年7月1日起已停辦商品房綜合驗收業務,原因是:廣州地區開發商與購房人有關“綜合驗收”的矛盾由來已久,一些購房人在收樓時嚴格按《廣州市商品住宅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規定,在收樓時要看到“綜合驗收”合格書才肯收樓,否則就認為自己的權益無法得到保證。但事實上,由于一些開發商的房地產項目是分期進行的,在完成全部開發前,根本不可能拿到“綜合驗收”通知書。因而,雙方在收樓有關綜合驗收手續有沒有的爭執,也屢見不鮮。廣州市房管局人士對此表示,取消綜合驗收也不會對業主辦理房產證有任何影響。因為發放房產證,是以樓盤是否通過專業驗收為依據,而不是以綜合驗收為依據。
3、開發商據實延期條款
、不可抗力僅指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觀情況。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臺風、海嘯等二是政府行為,如發生戰爭、強制征收等。在發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后,開發商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不可抗力的相關情況告知購房人,否則既使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由開發商仍然需要承擔延期交房責任。
不可抗力的條件是非常嚴格的,開發商不得濫用不可抗力條款,即使是在20__年“非典”流行期間,非疫區、非因疫情直接導致施工停頓的工程都不能認定為“不可抗力”事由,那么“雨季停工”、“技術困難”等事由就更不能成為“不可抗力”的理由。
、其他免責事由
對于開發商而言,按約定期限向購房人交付房屋是其主要的合同義務,非特殊原因不得免責。中消協在評點房地產業“霸王條款”中對本條作了重點提示,如某房地產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的合同范本中提出一個條款:“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延誤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制及辦證行為滯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壞、高考期間停工或其他政府規定、施工單位工期延誤、施工期間停水停電等。出賣人在交房時告知買受人即可據實予以延期交房。”中消協對此的點評意見是:在上述原因中,有的確實可以作為免責事由,如不可抗力等,但也要甄別情況實行部分或全部免責。有些則純屬開發商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如承建商施工誤期、因技術上需要更改圖紙、因天氣影響或其他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導致的延誤等,這種情況下應由開發商向購房人承擔違約責任。其實像高考期間停工、辦證行為滯后等內容是開發商可以預料并提前做好準備的,不能作為免責事由。而像施工期間停水停電、第三人破壞等則是第三人原因造成的,開發商應向消費者承擔違約責任,再依法律、依約定向第三人追償。該格式條款私自擴大自己的免責范圍,將第三方對開發商違約的風險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使開發商的逾期行為不必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開發商逾期交房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如雙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這個標準相對于購房人逾期付款責任,標準是不同的。司法解釋顯然更側重保護購房人的權益,因為從實際意義上分析: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往往比全部購房款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還要高的多。筆者在20__年曾經辦理過一樁類似訴訟,按全部購房款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標準和按長沙市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的《估價報告》體現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比較,兩者存在3倍的差別。
2、從約定的角度分析本條款,本條款的各項設置應與第七條的約定相對等。如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金比例與購房人逾期支付購房款的違約金比例相同,構成根本違約期間相同等。
3、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合同解除需要承擔的責任:如果因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導致購房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開發商除了需要承擔本條款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需要承擔購房人支付購房款后約定交房期間之前的利息損失,該損失可按照同期銀行利息標準執行。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釋義]本條是對有關商品房規劃、設計變更的程序、范圍及法律后果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本條款的法律依據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該條款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后,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2、本條所謂的規劃、設計變更包括法定變更和約定變更兩種。法定變更是指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的變更約定變更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明文約定的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的規劃、設計變更。如開發商將原設計應用的現澆樓板改為預制樓板,將原設計使用的隔音材料改為非隔音材料等。但是有的規劃、設計事項在原合同中沒有約定,并且不影響商品房的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如開發商將原設計的普通電話線預埋變更為加裝以太網預埋,電線桿位置變更等,開發商可以不通知購房人。
3、購房人的權利限制條款:本條要求購房人在接到開發商變更通知之日起15日內作出要求退房的書面回復,逾期未回復的,視為接受變更。這就涉及到一個重要期間的證據問題,建議開發商在通知購房人時,必須書面通知各購房人,而且必須要求各購房人書面簽收通知并注明簽收時間,對不作書面簽收的購房人,應采用公證送達的方式予以證據保全購房人在書面回復開發商時,亦同樣要求開發商書面簽收并注明簽收時間,對不作書面簽收的開發商,應采用公證送達的方式予以證據保全。
4、“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是一個法律白條。這類語句使用在一份全國適用的示范文本中,有失起草者的基本水準。試問,在已經出現危機或者糾紛的情形下,作為弱勢群體的購房人還有能力“應當”與開發商達成新的補充協議。因此,這一句話完全可以視為沒有。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商品房交接程序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開發商交付房屋的標準: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本條的規定較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嚴格。如當事人在第八條中約定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即滿足交付條件,但由于本條款的存在,開發商在交房時就不能僅僅滿足竣工驗收一項條件,而應滿足更全面的“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在長沙市去年的一個案例中,某樓盤因為在交房時未能取得消防驗收而被法院裁決延期交付房屋,判令給付購房人逾期交房違約金。
2、《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其中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商品房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具體保修期限與保修范圍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屋面防水為3年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為1年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6個月管道堵塞為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
3、《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理的應注明監理單位、結構類型、裝修、裝飾注意事項、上水、下水、電、燃氣、熱力、通訊、消防等設施配置的說明、有關設備、設施安裝預留位置的說明和安裝注意事項、門、窗類型,使用注意事項、配電負荷、承重墻、保溫墻、防水層、陽臺等部位注意事項的說明、其他需說明的問題。住宅中配置的設備、設施,生產廠家另有使用說明書的,應附于《住宅使用說明書》中。
4、購房人不接受房屋的特殊約定:
在各個樓盤交房的過程中,存在一個普遍現象,就是部分購房人消極對待接收房屋。原因有很多,如購房人對房屋的某處質量問題提出異議、購房人不愿按期支付購房尾款或維修基金、購房人不愿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等等。如果購房人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形下拒絕或者消極對待接受房屋,就會給開發商造成被動。因此,一般情況下,有經驗的開發商會在本條款的空格處加上一句常見的約定:“入住通知送達七日內未接受房屋的,從第八日起視為房屋已經如約交付,房屋的風險歸買受人承擔,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也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
全部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商品房產權瑕疵處理方式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條件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條規定了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得轉讓的兩種情形: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釋義]本條是用于約定開發商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本條款是對開發商承諾的合同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設定的違約責任標準。因此,購房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查閱附件內容是否具備,是否明確、具體。
2、按照示范文本的建議,由開發商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是一種買賣雙方都能接受的違約救濟方式,亦具備公平性。但該約定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安裝費用的承擔、拆除費用的承擔、價格的確定等問題,有待進一步深入的約定。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期限及其違約責任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開發商與購房人之間的費用承擔問題:
由于水、電、電話、有線電視、燃氣等公用配套設施均屬于壟斷行業的企業收費項目,開發商在與購房人簽訂合同時就應當注意簽約的技巧問題。如某房地產開發商在簽約時特別注明“燃氣前期建設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開通費用由買受人承擔”,但長沙地區的天然氣由新奧*氣公司提供,該公司直接按戶收取“天然氣工程建設服務費2430元”。這家開發商只能老老實實的貼付了該筆價值近200萬元的款項。
類似于公用壟斷企業的“初裝費”、“建設服務費”、“入網費”、“工料費”“開通費”等不規范的收費名目,開發商在擬定本合同之前應當根據當地各家公用壟斷企業制定的收費政策預設條款防范風險。同時,在與購房人洽談合同時將各項費用一一列明,也更能做到讓購房人明明白白消費,保障購房人的知情權。
2、在合同中注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期限對于買賣雙方均有益處。
基于公用壟斷企業的強有力優勢地位,無論是開發商還是購房人都處于絕相對弱勢。根據不同的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設定合理期間履行合同對于買賣雙方均有益處。如長沙地區某電信公司在開發小區建設過程中雖然預埋了以太網的基礎線路,但并沒有預置當棟的服務器。只有小區內申請開通以太網的業主達到一定比例的情形下方才設置服務器,開通以太網上網服務。開發商如果在合同中承諾在交房時保證以太網的使用,就不僅是騙人,而且在騙己。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關于產權登記及其違約責任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2、本地現狀及對開發商的建議:
就長沙本地的現狀,正常情形下從交付房屋到權證發放需要6-12個月的時間。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有3點:部分驗收項目是在交付房屋之后進行本地不實施房屋面積預測制,而適用房屋面積實測制。只有開發商將樓盤建成之后,當地房地產管理機構所屬的測繪部門才開始房屋面積測定,相對時間順延。整體辦證順延。
就上述情況,建議開發商在對本條款進行約定時,適當延長權證交付期間,以避免因權證不能及時到位所發生的損失。
3、不能取得權證的常見原因:
不能辦理房地產權證或者不能按期辦理房地產權證既有開發商的原因,也有購房人的原因。對開發商而言,如下主要原因都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1、項目未經立項批準的2、項目未取得規劃審批的3、房屋沒有銷售許可證又無大產證的4、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5、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6、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土地出讓金等。對購房人而言,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的主要原因如下:1、購房者沒有交納相關的稅費2、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3、委托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沒有出具授權委托書的。
4、違約救濟模式:示范文本中要求購房人采取一種2選1的違約救濟模式,即或者選擇退房,或者選擇不退房。又因為合同終究要過開發商這一道關,購房人最終往往被迫選擇了第2項―――不退房。
是不是當事人在合同中約明了“不退房”的條款,就一定不能退房了呢當然不是,只要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購房人仍舊可以單方行使主張退房的權利。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關于商品房保修責任的約定。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關于商品房共用部位和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1、本條款的約定屬于無處分權的主體之間不具備法律效力的約定,出現在全國性的示范文本之中實在不應該。屋面使用權、外墻使用權、樓宇命名權、小區命名權這些權利均是不動產所有權衍生而來,當所有權掌握在開發商手中時,這些權利屬于開發商當開發商將房屋出售給業主之后,這些權利就歸全體業主共同享有且不可分割。任何一個購房個體都無權將屋面使用權、外墻使用權、樓宇命名權、小區命名權進行處置,更不可能在不受開發商影響的情況下達成所謂的一致。
2、“買頂層送屋頂平臺”屬于無效條款。
屋頂平臺或稱曬臺、露臺,是指供人室外活動的上人屋面或底層地面伸出室外的有圍護無頂蓋的臺面。從所有權的角度分析,異產毗連房屋的毗連部分,往往既是某個業主享有專有所有權的建筑單元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也是與其他業主共有的一部分。這個毗連部分同時具有專有及共有的屬性。屋頂平臺,它不僅是下層單元的“蓋”,還是整棟房屋的“頂”,而且平臺上半部分及其上部空間不屬于下層單元,具有整棟房屋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屬性。從結構上分析,屋頂平臺是房屋建筑最上層的外圍護構件,起著覆蓋,遮風擋雨、排除雨水積雪和保溫隔熱的作用。此外,屋頂平臺在風力等自然力的作用下,還具備一定的承重作用。從功能上看,屋頂平臺是整棟房屋的屋頂,對整棟房屋的消防疏通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是必須的消防安全通道。從所有權的角度出發,商品房在未經出售之前,房屋歸房地產開發商所有出售之后,歸房屋受讓的業主所有。由此,屋頂平臺的原始所有權人應以此而推,即商品房在未經出售之前,屋頂平臺的所有權人為開發商商品房在出售之后,屋頂平臺的所有權人為全體業主。因此,開發商不可能成為屋頂平臺永遠的主人,它終究是要將權利讓渡給全體業主的,在此情形下,他就無權對屋頂平臺的使用權加以處置,甚至將屋頂平臺使用權當成是一種商品加以買賣盈利。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釋義]本條是關于商品房使用用途的約定。一般空格中選填居住、辦公、停車、商用等事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釋義]本條是關于爭議處理方式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仲裁與訴訟的比較: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4條的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在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發生的爭議,可以選擇向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一般來說對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除了訴訟和協商之外,還可以申請仲裁,但仲裁的前提是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對此我國仲裁法第四條明確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通常情況下選擇了仲裁就排除了訴訟的適用。我國仲裁法第62條規定,仲裁的裁決同法院的判決一樣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仲裁的優點,主要在于快捷和公正,因為仲裁委請的專家往往都是本行業的資深專家和教授、律師等,地位非常獨立,公正性和專業性都很強,而且是一裁終局,即裁決一旦作出,直接進入生效時間,發生法律效力,并且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也不可以就同一糾紛再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復議或向法院起訴的,也沒有二審、再審等程序,所以在時間上比訴訟更快。但是仲裁的缺點主要是費用可能比較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選擇了仲裁方式,必須明確由哪個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釋義]本條是關于補充協議的約定。
本條款的提示點:
基于示范文本的相對滯后性,建議開發商在擬定《補充協議》時充分考慮下列條款:
1、關于按揭貸款客戶的特別約定
買受人在申請辦理按揭貸款過程中,除提供真實、有效、齊全的辦理按揭貸款所需資料外,還必須積極配合,按照貸款銀行要求和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統一辦理各項簽字、見證等手續,并在銀行初審合格時交清所有按揭費用。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45日內仍不能辦妥銀行按揭貸款,則構成重大違約。出賣人有權解除買受人按揭貸款的申請,并可要求買受人改變付款方式,如買受人仍無法履行合同,出賣人有權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出賣人為買受人提供按揭貸款擔保期間,買受人必須按期償還銀行貸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三個月以上不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買受人為房屋投入的裝修不作任何補償。2、關于前期物業管理機構的約定和前期物業管理費標準的確定
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_,資質證號為:__________。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______/月.平方米,由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年】【半年】【季】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地上停車費__________、地下停車費__________。
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物業服務的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的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附件五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3、關于物業維修基金的約定。
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出賣人應當自接受買受人所交款項之日起_____日內,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憑證。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共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5
出賣人(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__縣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拾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號_______平方米)
二、本協議簽訂時,因政策等因素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本協議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費用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乙方負擔。
三、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對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四、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解除協議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2、如因國家政策、政府征用或開發需拆遷時,所賠償的一切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截留。
六、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兩種方式解決。
1、提交方城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方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見證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小區號地下停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位于小區幢與幢之間的地下庫,編號為號的停車位,具體車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車位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為米_米。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墻,無封閉,并由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該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保證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該車位原始收據及相關材料(如該車位上一次買賣協議)齊全、真實有效。確保該車位無任何其他權屬爭議(含:如屬共有財產,則甲方已經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產權糾紛、經濟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車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權屬爭議、產權及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乙方確認于本協議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該車位轉讓款人民幣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條。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該車位轉讓款后,將關于該車位的原始收據原件及相關材料(如該車位上一次買賣協議)交付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條。如今后乙方進行車庫的產權變更辦理,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該車位轉讓款后,甲方相關于該車位的權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六、轉讓后,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相關事宜辦理移交手續。
七、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協議;如甲方違反協議,則守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已付款項,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如乙方違反協議,守約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已交付的該車庫權屬憑證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八、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宜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雙方確認簽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所:住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約時間:_年_月_日
簽約時間:_年_月_日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二、車位明細圖的有效復印件
三、該車位的原始收據及相關材料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8
房改房在交易與商品房是不一樣的,那么,房改房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怎么認定?在什么情況下房改房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影響房改房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因素有哪些?
房改房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
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確實與商品房有所區別。一般來說,職工個人取得房改房產權時支付的價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場價,而是標準價或者成本價。職工以標準價取得的產權只有部分產權,與出售單位構成共有關系,以成本價取得的產權是完全產權,房屋歸職工個人所有。但在兩種產權類型下,房屋所占土地一般還都是劃撥土地,即實際上職工個人在從單位購房時并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
1999年出臺的.《河南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河南省大部分地區都放開了已售公房的交易市場。該《辦法》第八條規定,以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和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可以上市交易。第十條規定,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時,房屋產權人應到房地產交易市場辦理上市確認和交易手續。辦理手續時應持身份證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提供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上市交易的書面意見,居民個人擁有部分產權的住房,還應當提供原產權單位同意上市交易且在同等條件下保留或者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該《辦法》還規定,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應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由土地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
房改房買賣的注意事項:
購買房改房首先要驗證原產權人是否有產權證,房改房的產權證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當等,這可以通過房管部門查驗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種種借口解釋拿不出產權證正本而只能給復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當受騙。在查驗產權證時,還要注意產權證上的名字,房主與賣房人是否同一個人?若不是同一個人,則必須搞清他們之間是什么關系?這種關系是否可靠?特別是,產權證的產權分配比例必須明確,如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存在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的問題,此外,有的房改房系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購買時必須了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其次,按規定,房改房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原產權單位擁有優先購買權。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須經原產權單位的同意方可進行轉賣。同時還要明確是否與原產權單位確認利益分配辦法。如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存在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的問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軍產、院產、校產的公房一般與本單位的辦公場所在一個大院里,這些單位一般被列為特殊單位,有些可能不宜有外人入住,這種公房在單位沒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資格。購房者應對此進行必要的查詢,明辨真假。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9
自20x年10月15日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存量房進行買賣的',當事人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均需進行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
買賣雙方自行達成交易并自行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和當事人身份證件到房屋管理部門設置的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服務窗口進行網上簽約,持網上簽約的合同文本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代理(含代辦轉移登記手續)存量房買賣,或自行成交的買賣雙方約定通過"專用賬戶"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由相關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提供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服務。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10
二手房買賣合同
賣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鑒證機關:
地址:郵編:電話:法人代表:
代表:經辦人: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11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位于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回遷樓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甲方在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有一套回遷房,具體房屋編號為:______________室,建筑面積暫登記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最后以甲方辦理產權證面積為準)。因目前該房暫不能到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手續,而甲方又急于對空閑住宅加以利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該房產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產相關狀況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
第二條房屋作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購買該回遷房。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可選擇下列第x種方式付款。
1、乙方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到房款之后同時甲方將該房的《拆遷補償協議》、《進戶證》、身份證復印件等所有回遷手續以及該房鑰匙、房款收據等所有手續轉交給乙方保管。
2、房款乙方分______次付給甲方。第一次: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同時甲方將該房的'《拆遷補償協議》、《進戶證》、身份證復印件等所有回遷手續全部交給乙方保管。待開發商通知甲方可以到房地產管理處辦理該房《房屋所有權證》時,甲方第一時間取得該房屋《房屋所有產權》后,甲方將該《房屋所有權證》交給乙方保管,待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將該房《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所有過戶手續辦完后,乙方將余下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四條房屋過戶事項
1、本協議簽訂后,甲方要與開發商聯系詢問房產證登記辦理進度,如果第一時間得知可以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及時出面與乙方一同到房地產管理處辦理該房《房屋所有權證》,甲乙雙方必須一同辦理。在甲方辦理該房《房屋所有權證》時所發生的契稅、印花稅、營業稅、個稅、手續費、登記費等全部費用甲方自行承擔。如果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完全支付上述費用而造成此房過戶延誤,所產生后果由甲方承擔。
2、甲方取得房產《房屋所有權證》后,必須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與乙方一同到房地產管理處辦理該房過戶到乙方名下手續。此次過戶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故意不協助的,導致增加過戶手續費及稅費的或不能過戶到乙方名下,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向甲方支付完全部房款后,該回遷房產權歸乙方所有。雙方應該共同遵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不得再對該房屋主張任何的權利。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有權利出賣該房產,對該房享有完全所有權,其他人不得對該房有任何主張權利。甲方必須保證該房沒有進行抵押、沒有"一房多賣"的現象,甲方更不準將房屋另行轉讓給他人。如出現其他權利人對該房產主張權利,造成乙方損失的,均由甲方承擔責任。如果因甲方原因導致該房無法辦理過戶至乙方名下,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不買此房。甲方除了退還乙方交納的所有購房款和利息及有關費用外,還須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雙方買賣合同終止。
2、如果乙方違約,甲方在扣除____________元違約金后將其余____________元房款退還乙方,雙方買賣合同終止。
第六條回遷手續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接收該回遷房時,同時拿到張收據和一份《拆遷房屋補償安置協議書》、《進戶證》等手續。
第七條本協議簽字之日,甲方應將該房鑰匙、收據、《拆遷房屋補償安置協議書》、《進戶證》等所有手續轉交給乙方保管。將該協議交給乙方保管后出現丟失或者毀損,導致不能進行房產登記等后果由乙方完全負責。
第八條爭議解決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1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已經進行了企業改制,原國有投資全部退出,為盤活有效資產,甲方決定將擁有產權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總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結構為框架,詳見本協議附件1《房屋產權證書》)依法轉讓給乙方;乙方為公司業務拓展的需要,有意購買甲方擁有產權的上述房屋;丙方為甲方的實際控制人及大股東,就甲乙雙方前述房屋買賣行為,愿意作為甲方的保證人,向買受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_____路_____號的_____大樓_____層房屋,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測定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結構為鋼混。詳見本協議附件1。
2. 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房權證河東字第號。土地使用權方式為劃撥,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3. 該房屋四至界限: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4. 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筑設計、裝飾及施工圖等資料(見本協議附件2)。
5. 房屋目前使用情況: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格
該房屋整體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人民幣)。該價格不包括辦理房屋及土地過戶交易手續所需的各種費用,該房屋轉讓過戶交易發生的各項稅費(含土地變性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但甲方對本協議項下的房屋與其他廠房分戶手續的辦理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遞交相關部門并被依法受理,且根據甲方指定的第三人與乙方簽訂的《房屋抵押合同》(詳見附件8)之約定在甲方指定的第三人辦理完畢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乙方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買賣房屋的定金人民幣 420萬元(占總房款的20%,可以折為購房款),同時,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購房款420萬元,即總房款的20%;
2、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房屋及土地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乙方依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該兩證根據房管部門的規定可能合一,下同)等房屋產權手續后,3日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 840萬元,即總房款的 %;
3、乙方在取得上述房屋產權手續并在雙方實際辦理完畢全部房屋交接手續后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 萬元,即總房款的15%;
4、剩余總房款的5%為乙方暫扣的甲方保證金,在乙方進住本協議項下的房屋 年\\月后,如果房屋無嚴重的建筑質量問題及房屋權屬瑕疵等問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交房方式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40 日內(該時間越短越有利于買方利益的保護,畢竟占據房子會掌握主動,因此,建議將此時間盡量縮短,最好在第一次付款后就能進駐),甲方將本協議項下的房屋騰空并交付給乙方占有并使用,甲方應同時將本協議附件2記載的該房屋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筑設計、裝飾、消防及施工等圖紙資料一并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承諾條款
1、 甲方承諾:對于本協議項下房屋的房屋具有所有權,并沒
有任何出租,也沒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權人,同時,對于該房屋的出售,沒有任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該房屋之上沒有設定任何諸如抵押等他項權利,該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諸如法院查封等權利處分受到限制的情況,否則,甲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承諾:對于本協議項下房屋(含所屬土地)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前的氣、水、電、電話、有線電視、網絡使用費、衛生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及物業費用等應該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承諾在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與乙方辦理前述費用的確認及相關繳費權證的交接手續,并根據前述承諾承擔交接之日前的費用。
3、 甲方承諾:由于土地紅線距離本協議項下房屋太近,甲方
同意在該房屋周邊劃出約300平方米土地提供給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應承擔國家規定的有關稅費,如遇國家征地等土地的收益權屬甲方;對劃出歸乙方使用的該部分土地,乙方可以采用砌制圍墻、架設欄杠、柵欄等方式對該部分土地與甲方的其他土地進行分割,并對該土地享有相對獨立的使用權。甲方如果以后處置其他房屋及土地,應該與受讓人講清楚關于前述土地的使用情況并保證受讓人也同意乙方繼續使用。
對于前述范圍的土地,甲乙雙方將對現場進行丈量后做出補充協議,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及時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及時將房屋騰空并交付乙方,或者沒有一并轉移或者房屋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筑設計、裝飾、消防及施工等圖紙資料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并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2、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應配合乙方及時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手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有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項下房屋(含土地)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及時辦理完畢的,甲方應該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并賠償遲延辦理過戶手續期間乙方已經支付房款的利息,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付,并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3、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甲方出現惡意違約,不再履行本協議,或者明示毀約,甲方應雙方返還乙方定金,并承擔乙方已經支付房款的利息,該房款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付,此外,甲方還應該賠償乙方的可得利益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違約時該房屋之市場價與雙方約定的協議價之差價部分。
4、 如果出現本條第1款、第2款的情況,乙方可以給予甲方
一定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甲方仍然不履行相應義務的,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協議,并根據本條第3款的規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5、 如果甲方違反了其于本協議第五條第1款約定的承諾,致
使協議不能履行或者協議目的已經不能達到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協議,并按照本條第3款的規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6、如果甲方違反了其于本協議第五條第2款、第3款約定的承
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累計應付款
向乙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付款的利息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算。 逾期付款超過 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共計 元整,協議限期繼續履行。若乙方在 天內仍未繼續履行協議,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__元整,協議終止,乙方將房屋退還給甲方。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房屋轉讓,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權利隨之轉讓。由于本合
同簽約時該房屋所屬土地的性質尚沒有變性,即沒有從劃撥用地變為出讓用地,因此,甲方應該在簽約后及時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土地沒有及時變性影響了房屋過戶變更登記手續的辦理,視為甲方違約,并按照第六條第3款的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如非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實際取得買賣房屋的產權,且乙方已支付了房屋的部分或全部款項,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解除協議之日起七日內返還乙方購房款項,在退還該款項時根據實際占有乙方款項的時間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支付乙方房款利息,并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增強對買受人權益的保護)
第十條 保證條款
1、 保證人丙方對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范圍為本協
議項下甲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保證期間為甲乙雙方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房屋(含土地)過戶變更登記手續后兩年。
2、丙方的保證責任,在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做出任何修改、補充或者變更后仍然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向協議項下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三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其余份數留于辦理權屬轉移手續等用。各方所執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13
近年,農村的房地產市場逐漸活躍,農民往往將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與他人。購買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來打工者,還有的則是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類似的房屋買賣中產生的糾紛也較多。該類案件訴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問題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種意見認為,如果購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買賣合同不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則應認定合同有效。另一種意見認為,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而無處分的權利,而出售住房的行為,實際上已處分了宅基地使用權,故合同應認定無效。
爭議產生的原因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下稱《土地法》)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盡管該條是針對宅基地申請而規定的,但從該法及該條的規定來看,農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并未予禁止,也未對該出售行為設置任何限制。但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集體組織的成員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通過房屋的轉讓,也將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權一并轉讓,將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擴大到非集體組織成員、甚至是城鎮戶口的居民。同樣,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房屋轉讓只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也有可能使購房者通過房屋的受讓而使自己擁有的宅基地面積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那么,農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轉讓,這類合同的效力應如何認定就非常值得關注和思考。
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持審慎的態度,緣于國家對農村土地的一貫政策規定。《土地法》明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從八十年代以來,國務院多次行文,強調對耕地的保護。有關行政規章、文件對農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請也規定了嚴格的審批程序。1993年11月1日實施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規定:農村村民建房的,應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政府審核、縣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再向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政府批準后,由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也應由鄉級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準。城鎮居民如需使用集體土地建房,還應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再按上述兩種情況辦理審批手續。因此,有人認為,既然宅基地申請有嚴格的規定,村民轉讓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問題,應從嚴掌握。只有在買受人按有關規定申請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后,才能認定購房合同有效。如果這種觀點成立,村民售房的權利將無從行使。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又有三種具體情況: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三是已在集體組織落戶,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對第二種情況的村民,盡管其已有一處宅基地,但如無法定理由,也很難再申請到第二處宅基地。對第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必須經過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為發生在村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也將難以進行。售房者首先要審查購房者的具體情況,這無疑是不現實的。如果是村民集體組織外部成員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將更為嚴格。如果將這些規定適用于售房行為,購房者的資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將難上加難。
通過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規規定,不難看出,國家對宅基地申請是嚴格控制的,而上述規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規定申請到宅基地并按審批手續建造房屋,但關系到在出售房屋問題上發生爭議如何認定。看待這一問題,究其實質是如何認定宅基地的權利性質,以及宅基地上的權利與地上建筑物的權利關系。
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分為國家和集體兩種。宅基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由集體組織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劃撥給村民使用。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可以在該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著物。作為使用權人無權單獨轉讓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權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權的完整權能屬于宅基地使用權人。此時,房屋的所有權與土地的'所有權分屬不同的權利主體,雙方在權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牽制。而房屋與土地緊密結合的特點決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協,或者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
如果只能允許房隨地走,那么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將影響其房屋的所有權的行使。他只能對其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而無從行使最重要的處分的權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權人欲走出農村、到處面的世界開創一番事業,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只能通過出租來發揮物的效用。無疑,這使其權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許地隨房走,即村民有權出售住房,村民對房屋所有權的行使將不存在任何障礙,那么此舉是否有礙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享有的所有權呢?筆者認為,并不影響。宅基地一旦劃撥給村民使用,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并不能行使更多的權利。當村民出售房屋時,僅僅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人換了另外的主體,村民并不能通過出售房屋而從中獲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獲得出售建筑物的利益。因此,對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利益并不存在侵犯的問題。且允許農村房屋自由轉讓,將使農村的房屋發揮最大的效用。
物權法草案第十五章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從草案規定可看出,草案允許農村房屋出售。該草案第272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轉讓的,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第273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抵押的,在實現該抵押權時,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由此可見,草案對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關系采地隨房走。
應該說草案的規定是積極、合理并可行的。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權與農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權。城市居民出售擁有所有權的住房,法律并未設置特別的規定。城市的房改房與農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處,房改房的售價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設部規定已售公房上市應當向國家或產權單位補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國家對城市房地產二級市場持積極的開放政策。農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權與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權的權屬方面并無二致,如果對村民售房采限制性政策,對村民來說是不公平的。為此,筆者建議,國家對村民售房也可考慮參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關做法,由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為村民,其無償使用宅基地是基于其特定的社員身份,通過購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員身份,完全可以通過向土地的所有權人交納一定的費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是具有社員身份的人,可分為兩種情況:其已有宅基地且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可以購買他人的住房,但必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果是沒有宅基地或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可以經過報批后,無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此考慮與國家的土地政策并不矛盾,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是采取嚴格的政策,而宅基地與耕地性質不同,經過合法報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筑物或附著物,一般不會再恢復到耕地性質,允許農村村民出售房屋與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政策并無抵觸。因此,對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應當采用放開的政策。關于宅基地的控制應當在宅基地的申請上從嚴把關。“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建議改為“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總之,筆者認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沒有其他違法行為,以認定有效為宜。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14
甲方(賣方):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陜西省榆林市靖邊縣南街文化路72號1幢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號:靖邊房權證張畔字第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靖邊國用字第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即人民幣小寫元。
三、甲方承諾并保證,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依法取得房屋登記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 證》;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的,雙方約定承擔。
除本條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雙方約定承擔。
五、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
八、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含在房屋價值內)。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__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15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 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
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鄰為 ,建筑面積 ,北屋 ,東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積為 ,房屋登記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 名下。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征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六、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并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 的賬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 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 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并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后 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于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后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占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生妨礙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并支付全部購房款100%的違約金。
十二、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集體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并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 見證人(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東莞市房屋買賣的協議書 篇16
房屋買賣協議書的范本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積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見房產證;
(四)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五)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裝修、衛生間、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雙反約定價錢付款,總金額人民幣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給甲方定金。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在年月日,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第五條甲、乙雙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雙方簽訂協議后,不得就房屋買賣方面產生其他法律糾紛。
第七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全部結清。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房屋買賣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