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投資自愿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多方投資自愿合作協議書 篇1
訂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性別: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作人各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內容
各方自愿合作經營,該合作事業所有資產按投資份額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名稱:, 經營地點為:。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合作期滿可續訂合作合同。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占總出資額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占總出資額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占總出資額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占總出資額的%。
二、各合作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二、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經各合作人協商,盈余分配按稅后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作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等),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職工的福利),余下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三、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其他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加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加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作人加入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承認并簽訂合作協議;
3、除加入協議另有約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事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
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出;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事業的事由。
退出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合作人擅自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作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出人按退出時的合作事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加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事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事業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加入、退出、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合作事業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
當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結算,并制作結算單。
合作事業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銀行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各方確定后,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合作事業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作人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并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九條合作人分工
一、為合作負責人。
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管理財務開支;
5、。
二、其它合作人的權利:
1、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4、監督財務開支;
第十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和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合作事業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六、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事業實際損失賠償。
勸阻不聽者可由合作負責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合作經營的繼續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作經營:
1、合作事業有贏余;
2、合作事業有轉機;
3、合作人要求延續;
4、合作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作事業名稱繼續經營原合作事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經營。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作期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事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1、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或委托第三方擔任。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全體合作人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存一份。
全體合作人(簽名和按手印):
年月日
多方投資自愿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原股東(國內企業)住所: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乙方:新股東(國外企業)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國籍: 方:新股東(國外企業)住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國籍:風險提示
一:
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需要訂立增資擴股協議時,公司現有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在引進新股東投資入股的情況下,需要老股東作出聲明放棄全部或部分優先認繳出資權利。如果沒有,現有股東提出異議,該協議將被認定無效。 鑒于:
1、甲方現持有合營公司名稱(以下簡稱公司) %的股權。風險提示
二: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增加公司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由表決權的股東通過。XX公司增加資本也必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違反上述條件和程序,將導致企業增資的無效或撤銷。
2、乙方和方均為位于 地點的。
3、乙方和方有意對公司進行投資,參股公司。甲方同意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接受乙方和方作為新股東對公司進行投資。同時,甲方進行同步增資。以上協議各方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就公司增資擴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增資擴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增資擴股:
(1)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將公司的注冊資本由人民幣 萬元增加到 萬元,其中新增注冊資本人民幣 (依審計報告結論為準)萬元。風險提示
三:
為了保護投資人的權益,順利通過驗資,公司應當開設驗資專戶。驗資的目的是驗證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注冊資本的增加是否真實,相關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2)本次增資價格以公司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凈資產為依據,協商確定。
(3)新增股東用現金認購新增注冊資本,方認購新增注冊資本 萬元,認購價為人民幣 萬元。(認購價以公司經審計評估后的資產凈值作依據,其中 萬元作注冊資本,所余部分為資本公積金。)
2、公司增資擴股后,注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 萬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
3、出資時間
(1)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一次性足額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逾期按應付金額日萬分之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日后,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四:
XX公司通過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時,必須考慮有可能出現的募股不足情況。解決的辦法之一是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如果出現募股不足,將由現有股東兜底(當然,前提條件是公司股東大會就此做出決議),這不但可以增加投資人認購股份的信心,而且可以確保增資擴股的成功。
第二條 增資后的股本結構
1、增資后公司的注冊資本由 萬元增加到 萬元。公司應重新調整注冊資本總額及股東出資比例,并據此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如下:股東名稱出資形式出資金額(萬元)出資比例簽章
2、增資后方成為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應由股東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三條 協議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1、增資部分的交付時間:甲方以 認繳出資,乙方和方以 現匯認繳出資。甲、乙、三方的認繳出資額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_____個月內一次性繳齊。
2、驗資:甲、乙、三方出資后,由公司聘請法定驗資機構對甲、乙、三方的出資進行驗證。
第四條 公司注冊登記的變更
1、公司召開股東會,作出相應決議后____日內由公司董事會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門申請工商變更登記。公司各股東應全力協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2、如在方繳納全部認購資金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仍未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則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一旦協議解除,原股東應負責將方繳納的全部資金返還方,不計利息。
第五條 聲明、保證和承諾甲、乙、三方在此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并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1、甲、乙、三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并已獲得本次增資擴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權、批準及認可。
2、甲、乙、三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各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3、甲、乙、三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各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4、本協議生效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負責承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新發生的債權債務由協議各方在出資范圍內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公司的組織機構安排風險提示
五:
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后,公司即應召開股東會,增選董事、監事,修改章程;然后召開新一屆董事會,對公司管理層進行改組。為公司的日常經營提供良好的規范制度,控制公司內部風險。
需注意,公司應根據股東會決議,對股東名冊進行相應修改、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1、股東會
(1)增資后,原股東與方平等成為公司的股東,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規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股東會為公司權力機關,對公司一切重大事務作出決定。
2、董事會和管理人員
(1)增資后公司董事會成員應進行調整,由公司股東按章程規定和協議約定進行選派。
(2)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方選派 名董事,公司原股東選派 名董事。
(3)增資后公司董事長和財務總監由方指派,其他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可由原股東推薦,董事會聘用。
(4)公司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公司董事會過 數通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
3、監事會
(1)增資后,公司監事會成員由公司股東推舉,由股東會選聘和解聘。
(2)增資后公司監事會由名監事組成,其中 方 名,原股東指派 名。
第七條 新股東享有的基本權利
1、同原有股東法律地位平等;
2、享有法律規定股東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第八條 協議的終止在按本協議的規定,合法地進行股東變更前的任何時間:
1、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乙方和方有權在通知甲方后終止本協議,并收回本協議項下的增資:
(1)如果出現了對于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于其后果又無法克服的事件,導致本次增資擴股事實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并且該違約行為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3)如果出現了任何使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2、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和方后終止本協議。
(1)如果乙方或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并且該違約行為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2)如果出現了任何使乙方或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第九條 保密
1、本協議任何一方(接受方)對從其它方(披露方)獲得的有關該方業務、財務狀況及其它保密事項與專有資料(以下簡稱保密資料)應當予以保密;除對履行其工作職責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資料的本方雇員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透露保密資料。
2、各方均將制定規章制度,以使其本身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它雇員同樣遵守本條所述的保密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包括協議各方違反其于本協議所作的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止一方違約,則由各違約方分別承擔各自違約所引起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范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于因違約而給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2、盡管有以上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協議而就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對其它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仲裁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后____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仲裁委員會依據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其當時合法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在對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并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本協議為各方就本次增資行為所確定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其中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在不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前提下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生效本協議書于協議各方蓋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非經各方一致通過,不得終止本協議。
第十四條 其他
1、生效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是本協議的簽訂以及本協議全部內容已得到各方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批準、主管部門批準。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及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轉讓嚴格按照《公司法》、國家宣傳和廣電主管部門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三方各執 份,其余份留甲方在申報時使用。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方投資自愿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
性質: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住所: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臨時工 □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 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 ,同意簽訂本合同,并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工作任務及工種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工作任務,為 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以適應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后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第二條 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1.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于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第三條 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周實行 日工作制,每日為 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
小時,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后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理實行,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 元× =月工資 元(大寫: 元)(試用期工資為上述約定工資數額的80%)。晉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 元至 元不等。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 天以上,或月累計 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 元(大寫: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按拖欠工資的 %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 元(大寫: 元)至 元(大寫: 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公休假日和平時為 %。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 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必須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 元(大寫: 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現行規定、辦法執行);
(2)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
年以下的 %, 年至 年為 %, 年至
年為 %; 年以下的 %,其醫藥費報銷 %,或每月發給乙方 元(大寫: 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準,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
(3)乙方為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
(4)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 天;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 天,在批準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干制;
(5)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超過幾天數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選取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
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 。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大寫: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大寫: 元)。
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大寫: 元)。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乙方確認已知悉并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2.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于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閱讀、理解并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并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污、盜竊單位財物;
(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
(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
(7)有事要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本條下述第3項和第5項規定的;
(3)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職的;
(4)乙方患病(不含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不能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
(5)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
(6)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主管部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余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甲方聲譽的;
(4)有貪污、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所列情形的;
(2)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未能治愈恢復健康的;
(3)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
(4)女工在孕期、產假或哺乳期內的;
(5)前往香港、澳門地區或國外探親在規定假期內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調整工種后所從事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特長的;
(2)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3)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分割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6)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7)經有關部門批準,到香港、澳門地區或國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并按有關程序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
7.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如賠償培訓費或補償給對方 個月工資。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發給補償金:
(1)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
(2)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項和第五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拖欠工資的還應補發所欠工資及利息)。補助費標準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的,計發解除勞動合同當年本人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滿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齡計發;不滿半年的,計發半個月的平均工資。
9.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 個月平均實發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并保證如下:
1.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信息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如有違反,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為甲方工作并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為個人牟取私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該兼職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伙人、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4.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系或可能將有業務關系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傭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5.乙方應當賠償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第八條 保密與競業限制
1.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復制、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秘密。無論本合同基于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秘密。本款所述“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項目開發狀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采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匯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序、計算機程序及軟件(無論是源代碼或目標代碼)、數據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項目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技術、硬件配置信息、產量、設備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開的財務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信息、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信息。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并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存儲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存儲數據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九條 通知手續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文件,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后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后最遲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后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系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一方或雙方要求仲裁的,應當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政策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從簽訂日起,經勞動部門鑒證后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人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