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養老協議書(精選3篇)
兒女養老協議書 篇1
瞻養人:____瞻養人:____瞻養人:____
被瞻養人:____被瞻養人:____
瞻養人與被瞻養人的關系是兒子與父親和兒子與母親的關系。
瞻養人配偶的身份、義務、權利與瞻養人本人相同。
兒女瞻養、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責無旁貸的義務和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根據我們家庭的實際情況,保障父母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現制定本協議。
一、建立養老、醫療基金、在曾集農業銀行以父親或母親的名字開戶,瞻養人每人必須在每年的 月 日存入 元,元,元、(此為基數,上不封頂、)存折由父母保管,密碼暫由瞻養人推舉其以外誠實守信的人保管、此存折(卡)為專用存折(卡)、自被瞻仰人喪失勞動能力時開始啟用。
二、存折里的款項必須專款專用、只能用作醫療(住院、大額門診如檢查、檢驗)和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指重病、年邁、意外等原因造成、下同)的日常生活料理以及后事(安葬)等的費用開支、這些開支的費用必須以發票、條據等公示于所有瞻養人后據實銷帳、有必要建立<收支明細賬>。
三、父母的勞動所得和政策性等收入不進入該存折。
四、基金建立期間,若發生赤字的無條件由三個瞻養人公攤。
五、除基金外,瞻養人公攤費用或其他事項(如客人祝壽的禮金等)產生的所有結余款必須進入該存折,包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款等等。
六、被瞻養人(父、母)的勞動所得由他們自己支配,其財產有權依法處分、瞻養人和其他子女不得干涉,不得隨意享有,更不得占有和強行索取、應當享有的,必須遵從他們的意愿許可、其余當事人有知道是父母的真實意思表示的權利、沒有享有的不得責怪、埋怨。
七、父或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后,其農田不能耕種、收獲時,兒女有幫助勞動的義務,未參加勞動的須以資代勞、若生產資料和雇請勞工等的.生產成本開支不足的部分可在存折里取出先行墊付、收獲后,除留足必需的口糧口油和生活開支外,其余所有收入均必須進入存折、帳目必須清楚。
八、父母的房屋和生活、生產用品等,瞻養人有幫助維修的義務、超過300元的大額開支不得在基金中支出,應由瞻養人另行公攤。
九、平時瞻養人(做兒女的)要經常或帶孩子回家探望父母,幫助他們做事,尤其是父母力所不能及的事。陪他們聊天、原則上住家距離較遠的客運班車車票在10元以上的2個月回家看一次,5元以上的的1個月回家看一次,較近的每周末回家看一次、若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時探望密度增加1—2倍。所產生的生活費用由當事兒女自己支付、同時對基金賬目進行必要的審核。
十、被瞻養人(父或母)喪偶后,應尊重其意愿、愿意一人獨處的或愿隨任意一個瞻養人的,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時,其《土地使用權證》的所屬田產、房屋、宅基地及其附屬物的流轉所得或租金所得,進入該基金存折、由具體照料其生活的瞻養人支配。有遺囑的遵其遺囑,沒有遺囑的該瞻養人可作遺產繼承。其他瞻養人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一、在父或母愿意一人獨處且生活不能自理時,具體照料其生活的瞻養人,若有必要,做好起居、飲食、洗浴、排泄、用藥、情緒表現、心理疏導等護理記錄。在基金中提取的護理費用,其他瞻養人有監督的責任和知曉的權利。被瞻養人已出嫁的女兒有代位瞻養和繼承的權利。
十二、第十一條具體照料生活的瞻養人其勞務費用可依照當時的市場行情按月計算。是基金應繳人的,可減免或部分減免,若有不足的,可從基金中補足。
十三、基金繳納基數也可視情況分三階段遞增。具體數額由瞻養人共同商定。第一階段為父或母還能勞動,但年邁體弱疾病纏身如目前的狀況。第二階段為父或母有一方已喪失勞動能力,這一階段須適當增加基金基數。第三階段為喪偶或二老都喪失勞動能力應在第二階段的基礎上再增加基金基數。
十四、基金到被瞻養人后事辦理完畢,其運作終止、若欠缺的由瞻養人公攤。
十五、瞻養人若有不及時繳納協議規定的基金數額并在立據之后時間超過一個月的,若違反第一、四、五、六、七、九、十一其中任意一款規定的,除無條件接受質詢、譴責和相關法律規定的懲罰外,被瞻養人的生日和去世后所舉行的任何如"元三、五七、生期、忌日、百日、周年、除服"等活動該瞻養人均不得參加。被瞻養人去世后舉行悼念活動的文告或立碑的碑文等均不得列入該瞻養人的姓名。取消其孝子身份。
十六、為保證本協議的有效進行,贍養人必須在附件(見后)上簽字。
此文本若有未盡完善之處,經協議當事人統一協商后加以補充。
該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瞻養人簽名:____瞻養人簽名:____瞻養人簽名:____
__年__月__日
兒女養老協議書 篇2
被贍養人一:
被贍養人二:
贍養人一:
贍養人二:
贍養人三:
贍養人四:
為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婚姻法等有關規定,發揮家庭養老的基本作用,促進家庭和諧,有效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贍養人與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自愿與被贍養人同居。
2、被贍養人一的生活費:每年承擔元,每年12月、6月2次。
3、被贍養人自愿生活在一起。
4、被贍養人二的生活費:每年承擔元,每年12月、6月2次。
二、處理特殊情況
被贍養人一、二有疾病、生病等較大費用的,應當共同分擔,除第一條約定的.費用外,另行支付。
三、附則
1.本協議經贍養人簽署后生效。
2.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5.本協議一式份,贍養人各執一份,見證人各執一份。
簽署時間: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人(簽字):
見證人(簽字):
兒女養老協議書 篇3
男(女),xx歲,住址:
男(女),xx歲,住址:
贍養人(被贍養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男(女),xx歲,住址:
男(女),xx歲,住址: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的有關有關規定: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與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員生活水平。對無經濟收入的被贍養人,根據其實際需要和贍養人的實際支付能力,贍養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給被贍養人零用錢 元。
2、被贍養人系單獨居住且無固定收的,贍養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給每位被贍養人現金 元,糧食 公斤,食油 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贍養標準不低于贍養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糧油時間應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個月。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贍養人應相應提高贍養標準。
3、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和照料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4、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由贍養人護理。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愿,請人代為照料或者送養老機構,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5、實行醫療保險的地方,贍養人為無經濟收的被贍養人交付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費。
6、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贍養人的房屋被損,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
7、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愿代耕代種被贍養人的承包田,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
8、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老年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被贍養人的身體和生活狀況,給予被贍養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發行贍養義務,也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
10、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喪葬,喪葬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11、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贍養人的財產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贍養人的配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1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
14、其它(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之間的特殊約定)
(1)
(2)
(3)
二、贍養老人協議書范本的附則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發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多位贍養人可復印留存)、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 (簽字或蓋章)
被贍養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