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保密協(精選18篇)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1
甲方:
乙方: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參與甲方訴訟案件的調解、和解、訴訟、執行及相關法律咨詢服務等法律事務活動中,甲、乙雙方就委托服務中的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責任的范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不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業主信息、資質證明、報告、說明、往來函件、公證文件等,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統稱為保密資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訴狀、仲裁申請書、判決書、調解書、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關委托協議,包括委托協議中委托價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為工作便利而從甲方處獲取的甲方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義務保證”保密資料”不經甲方或關聯公司授權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士披露。
乙方承諾保密資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保密資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權力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資料,乙方將: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資料,乙方將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資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屬于保密資料
1、乙方已經或將要從公開渠道獲取的且已公開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
2、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該第三方對該等信息的擁有不是由于違反了其對其他方的保密義務的結果。
五、若乙方或項目有關人員違反本函的保密義務,乙方和案件有關人員須承擔相應責任
1、乙方的應就其每次的泄密行為向甲方支付10萬元賠償金;
2、如若因為乙方的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于10萬元,按甲方的實際受到損失補償;
3、賠償金應于泄密行為發生后7日內支付。
六、如果雙方終止委托代理協議,乙方要迅速返還給甲方從甲方處獲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書面資料。不得保留整個文件或其部分內容的任何復印件、摘錄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2
甲方:
乙方: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參與甲方訴訟案件的調解、和解、訴訟、執行及相關法律咨詢服務等法律事務活動中,甲、乙雙方就委托服務中的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責任的范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不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業主信息、資質證明、報告、說明、往來函件、公證文件等,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統稱為保密資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訴狀、仲裁申請書、判決書、調解書、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關委托協議,包括委托協議中委托價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為工作便利而從甲方處獲取的甲方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義務保證”保密資料”不經甲方或關聯公司授權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士披露。
乙方承諾保密資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保密資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權力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資料,乙方將: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資料,乙方將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資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屬于保密資料
1、乙方已經或將要從公開渠道獲取的且已公開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
2、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該第三方對該等信息的擁有不是由于違反了其對其他方的保密義務的結果。
五、若乙方或項目有關人員違反本函的保密義務,乙方和案件有關人員須承擔相應責任
1、乙方的應就其每次的泄密行為向甲方支付_______萬元賠償金;
2、如若因為乙方的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于_______萬元,按甲方的實際受到損失補償;
3、賠償金應于泄密行為發生后_______日內支付。
六、如果雙方終止委托代理協議,乙方要迅速返還給甲方從甲方處獲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書面資料。
不得保留整個文件或其部分內容的任何復印件、摘錄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3
甲方:
乙方:
一、保密責任的范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不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業主信息、資質證明、報告、說明、往來函件、公證文件等,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統稱為保密資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訴狀、仲裁申請書、判決書、調解書、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關委托協議,包括委托協議中委托價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為工作便利而從甲方處獲取的甲方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義務保證”保密資料”不經甲方或關聯公司授權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士披露。乙方承諾保密資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保密資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權力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資料,乙方將: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資料,乙方將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資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屬于保密資料:
1、乙方已經或將要從公開渠道獲取的且已公開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
2、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該第三方對該等信息的擁有不是由于違反了其對其他方的保密義務的結果。
五、若乙方或項目有關人員違反本函的保密義務,乙方和案件有關人員須承擔相應責任:
1、乙方的應就其每次的泄密行為向甲方支付10萬元賠償金;
2、如若因為乙方的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于10萬元,按甲方的實際受到損失補償;
3、賠償金應于泄密行為發生后7日內支付。
六、如果雙方終止委托代理協議,乙方要迅速返還給甲方從甲方處獲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書面資料。不得保留整個文件或其部分內容的任何復印件、摘錄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專項法律服務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因事項,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向乙方如實陳述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另甲方須按本協議書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
(二)乙方應及時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調查了解有關情況,起草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件,參加談判,必要時按照甲方要求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或者委托事項違法,有權終止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甲方發現乙方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律師費。
四、律師費及其他費用
1、雙方商定律師費為人民幣元,于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2、乙方參與此項目過程中涉及的公證費、公告費、鑒定費、工商查詢等一切費用及交通、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在協議履行過程中,非因甲、乙雙方原因導致服務項目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所收律師費無須退還。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期限屆滿后,甲方如需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應另行簽署書面法律服務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5
甲方(聘請方):
聯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鑒于:
1、甲方擬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雙方協商后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擔任 的法律顧問。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簽顧問合同,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
二、法律顧問項目的主要事務:
1、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包括:
A、貴公司有關業務涉及的法律問題;
B、貴公司經營管理涉及的法律問題。
2、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件,包括:
A、為貴公司草擬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B、審查、修改貴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對方起草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C、草擬、審查、修改貴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參與經濟項目洽商,包括:
A、為貴公司的投資及合作行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見;
B、作為貴公司法律顧問參與項目談判、洽商活動;
C、審查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及合作資格;
D、草擬、審查、修改項目合同、協議、承諾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4、規范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包括:
A、協助貴公司建立、完善內部規章制度;
B、審查貴公司自行草擬的內部規章制度;
C、審查貴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D、對貴公司員工進行法律教育。
5、根據甲方提交的主題,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律專業知識培訓,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組織進行現場答疑;
6、跟進各類合同、協議的履行,包括:
A、在相對方可能或已經出現違約情形時,提醒貴公司予以關注并協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應對措施;
B、處理貴公司項目實施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事務。
7、解決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包括:
A、作為貴公司法律代表,為貴公司調解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
B、作為貴公司委托代理人,參與貴公司涉及案件的訴訟、仲裁(含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復議、聽證等活動。
8、應公司的要求,就專項事務進行調研,并向公司或相關部門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9、接受甲方委托,擔任公司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上市、投融資、招投標等重大項目之專項法律顧問,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及法律問題;
10、提供公司認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委托事項的事務執行
1、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總顧問律師,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指派本所的其他經辦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3、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選聘其他專家或其他所的專業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4、總顧問律師在承辦涉及香港、澳門、中國臺灣或境外的委托事項時,有權選聘香港、澳門、中國臺灣或境外的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完成委托事項。
四、費用:
1、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收取固定律師服務費,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的B類事務時,根據具體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其中,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1、2、3、4、5、6項事務 ;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7、8、9、10 項事務 。
2、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 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的 ,即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幣 元整律師服務費。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A類事務的第 三(B) 項時,如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超過 ,對于超過 小時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時人民幣 的標準增加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付費通知后 日內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師服務費。
3、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時,由乙方根據委托事項的難度和工作量,并根據律師收費標準與甲方協商確定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如乙方未能就承辦B類事務與甲方達成協議,甲方可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書。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經辦律師常駐甲方指定地點承辦具體事務,甲方需與乙方另行協商確定增加支付律師服務費用。
5、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約定的固定律師服務費和單項律師服務費僅指律師服務費用,不包括應由甲方承擔的以下費用:
A、辦理委托事項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在深圳市區外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B、第三方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它機構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稅、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指定本項目的聯系人負責與乙方的經常性聯系,甲方所指定聯系人的意思表示視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應當全面、真實、完整地提供資料,并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和事實及所作之陳述并無虛假,如甲方故意隱瞞事實及捏造有關資料和證據,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甲方拖欠費用達 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交辦事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文件、情況介紹,需要乙方參加有關會議、研究合同或參加談判等工作時,甲方應當提早通知,讓乙方有充分的時間準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依法、高效、謹慎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與甲方有關人員召開例會或臨時會議,檢討工作,為本合同目標項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經濟活動提供意見和建議。
3、對日常合同審核及日常法律咨詢工作建立工作跟蹤、審核備案制度,并安排相應負責人及時對相關工作進行考核。
4、對于重大及疑難的合同及咨詢,均由經辦律師提交廣和所律師團隊集體討論答復。
5、將建立法律服務工作檔案,詳細記載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過程和具體法律意見。
6、保證所指派的經辦律師具有良好專業素質與較為豐富實務經驗,能夠勝任日常工作。
七、服務的響應:
1、甲方以口頭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應即時回復。
2、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
3、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緊急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八個工作小時內完成并以書面形式回復。
4、合同審查:原則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提出審查意見,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5、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一般問題自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起二個工作日內,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6、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及其它獨立的非訴訟項目法律事務:法律及有關部門對辦理時限有規定,從其規定辦理;如甲方就該項法律事務對乙方有明確要求的,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辦理時限。
八、保密:
1、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無關人員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應妥善保管因委托項目而持有的記錄秘密的有關協議書、資料、文件、情況說明、會議紀要、會談備忘錄等資料;
3、乙方還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項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聯絡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聯絡方式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聯絡方式及帳戶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聯絡方式履行合同,視為有效履行。
4、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所指定代表視為具有甲、乙雙方合格授權。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條款應視作相互獨立,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有效性,除非該種結果將根本性地破壞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結果。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以書面形式進行。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執一份,受托方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為甲方提供 專項法律服務,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 ;
(2) ;
(3)甲方需要委托其它法律服務事項時,應當另行以書面形式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
2、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代理律師敘述受托事項具體情況,及時提供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 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代理律師進行盡職調查以及處理代理事項的各項工作;
3. 甲方應當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及時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對乙方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具體、合理;
4.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完成甲方委托事項;
2.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權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委托事項承辦行政機關的要求,及時、全面報送各種符合行政機關要求的材料,準時參加各項代理活動;
4. 乙方律師應當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系,及時轉達和解決承辦行政機關對當事人的各項要求,及時通報代理事項進展情況;
5.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保守獲知的甲方資料的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 乙方律師應當為甲方代理事項單獨建立文書檔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時應當及時歸還甲方,合同范本《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第五條 律師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標準結算律師費用(選擇項):
1. 計時收費 □
乙方律師每人每一標準工作小時計收人民幣 元。
乙方律師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填報完成工作內容、計費時數和付費金額,甲方確認后,應當在次月五日前將律師費匯寄乙方賬戶,甲方對《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如有異議,應及時通知乙方調整。
2. 計件收費 □
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
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 分期支付,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前支付第一筆律師費計 元;于 時,支付第二筆律師費計 元;于 時,支付第三筆律師費計 元。
3. 風險代理 □
律師費分為基本律師費和資勵律師費。
基本費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乙方。
獎勵律師費為 的 %(基本律師費計算其中或者不計算其中),應于 之日起 日內支付乙方。
4. 關于費用的`其他約定
委托事項行政機關與其他中介組織收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不予墊付。
乙方律師經甲方同意的外地出差所發生的交通、通訊、食宿等費用由甲方憑票據實報實銷。本地交通、通訊費用包含在甲方所付律師費中。
第六條 收款銀行
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用在乙方沒有其他書面指令的情況下,應當匯入乙方下述銀行賬號:
開戶行:
開戶單位:
帳號:
乙方收到后,應當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七條 工作聯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工作聯系人分別為:
甲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人負責轉達各方對對方的請示或者要求,轉交各種通知、文件和資料,辦理各項事務性工作,各方更換聯系人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第八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補充、變更或者終止,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第九條 合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代理律師;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
3. 因乙方律師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導致損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項或者指示、要求違反法律、違反律師執業規范;
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案件事實等情形;
3. 甲方逾期 日,經催繳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具有代理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一經有權機關確認,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無故終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師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用。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辦理完成時終止。
第十三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7
合同編號:115810
委托方(甲方):姓名(或名稱)
住所地址:電話:?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址:電話:?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辯護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托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元,并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后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_____(包括調解書、裁定書、非訟事宜完成等)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交納服務費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8
模板 法律服務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該公司的____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對甲方項目的方案設計、文本制作等
1.制作與本項目開發有關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資)合同、委托貸款合同、資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的系列合同等;
2.參與有關司法程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序結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參與本項目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配合;
4.視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到項目現場辦公;
5.負責對項目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三部分:代理辦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過程: 包括一審和二審訴訟、執行等。
第二條 服務人員
1.乙方指派服務人員的原則:指派熟悉本項目特點的律師___________名參與上述所有服務內容的落實,并根據高效、及時的原則在工作需要之時充實服務人員,必要時可以組成律師服務團隊。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作為本次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上述律師若出現正常工作調動、離職、身體狀況等方面原因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但上述律師仍應共同參與本次服務。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其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次服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他律師協助完成。
第三條 服務費用
1.律師費:雙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師費。 方案
一:包干收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在簽訂本合同后的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作為法律顧問費和前期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滿____日之時再行支付___________萬元。 上述費用的支付不受甲方開發進程的變化而增減。 方案
二:基本收費浮動收費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基本律師費___________萬元;
②浮動收費為與甲方銷售、出現單項訴訟相掛鉤的律師費: 與銷售掛鉤部分:按照甲方統計口徑,每成交一戶,支付律師費___________萬元; 與訴訟掛鉤部分:每出現一個一審訴訟,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出現二審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出現執行程序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或者連同
一、二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
③雙方約定,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律師費,每____日歷年度(___________天)不高于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萬元。
2.其他費用: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承擔,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等費用);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 其它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和律師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
第三方披露有關本次法律服務項目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本次服務的進展情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上述律師應對上述其它法律服務做出回避。
2.甲方的責任: 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有關情況。 如與本次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乙方和律師。 未征得乙方和律師同意的,不得將有關本次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費用等情況告知其他任何
第三方。 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和律師的工作聯絡,提供律師服務所需的車輛等便利條件。
第五條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 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市公司專項法律服務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等相關事宜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甲方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 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乙方律師的工作范圍包括以下事項:
1、公司上市專項法律服務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參與股票、債券、基金發行、上市的方案設計;
(4)協助擬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報批文件;
(5)協助擬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關資產、股權、工業產權、重大商業安排有關文件;
(6)審查招股(配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募集辦法等證券募集文件,出具驗證筆錄;
(7)為公司上市出具律師承諾函;
(8)制作和審查有關證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開股東大會、重大事件及關聯交易制作相關文件,提供有關咨詢;
(10)制作、審查與證券發行和交易有關的法律文件; (1
1)為股票發行人、可轉換債券發行人和證券投資基金發起人出具法律意見書; (1
2)審查證券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申請設立基金的法定條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1
3)協助境外金融債券與企業債券的發行、上市; (1
4)代理期貨交易所、經紀商處理期貨法律事務; (1
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1
6)辦理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配股、增發新股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配股、增發新股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6)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8)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9)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10)草擬、審閱招股說明書的相關章節并查驗招股說明書; (1
1)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1
2)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1
3)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1
4)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3、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包括資產置換)及公司治理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文件;
(4)分析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出具法律意見書;
(5)協助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6)辦理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7)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4、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協助制定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具體實施方案;
(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6)辦理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3、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后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資金進入甲方帳戶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
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2、根據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分析說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對于投資設立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為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為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為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為公司審閱、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為公司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為公司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
(17)為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托事項。
3.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序;
(7)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2)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5)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為公司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推薦;
(2)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制程序咨詢、法律文件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參與公司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5)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為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6.為公司提供對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7.重大項目參與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根據項目需要,進行有關商務調查;
(6)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8.公司解散與清算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結算與清算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公司結算與清算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分析結算與清算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協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銷進行清算的具體實施方案;
(5)為投資者進行結算與清算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6)為投資者起草、審查、修改解散、注銷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7)協助辦理公司解散、注銷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8)協助處理公司解散、注銷中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后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3.如果委托事項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六、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七、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10.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1.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2.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10
深圳市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房產項目開發過程法律服務合同
合同雙方:
甲方:深圳市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廣東融商誠達律師事務所
甲方聘請乙方為______公司所屬房產開發項目提供專業法律服務,要求乙方指派熟悉房地產行業且擅長代理房地產糾紛案件的律師負責甲方項目的法律服務,以確保和維護甲方在整個項目銷售過程中的合法權益。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 房地產開發項目以下階段提供下述非訴訟法律服務:
(一) 商品房銷售階段
1、審查待售商品房項目是否具備法律法規所規定的預售、銷售條件,必要時將出具法律意見書。
2、審查委托人提供的有關樓宇預、銷售的廣告等宣傳資料,根據具體情況提出修改意見。
3、 提供預售和現售的法律服務,參與大宗購房談判。
4、協助委托人監督商品房銷售合同的履行,調解處理在合同履行中產生的糾紛。
5、參與委托人與有關銀行的談判,起草或修改委托人和銀行的合作貸款協議。如有資金監管協議,則同時起草或審查該協議并提出修改意見。
6、審查、修改項目預、銷售及租賃的有關法律文件:
A:協助委托人審查、修改《購房須知》、《樓宇認購書》、《商品房預(現)售合同》補充條款、《租賃合同》等相關法律文書;
B:接受因上述法律文書而產生的法律問題咨詢;
8、負責與公正處的聯絡,并使本所起草的與該項目有關的涉外法律文書得到公正處的認可;
9、根據購房業主的要求,出具與該項目的預銷售、租賃有關的見證和法律意見書(費用由購房業主和承租人承擔);
10、經委托人指定由本所律師代為辦理下列事宜(費用由購房業主和承租人承擔);
A:代為審查辦理購房業主個人購房抵押貸款手續及提供律師見證服務;
B:代為辦理該項目涉外預、銷售合同公正手續;
C:代為申領購房業主的〈房地產權證〉
D:代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
(二)、交付驗房階段律師服務
1、審查房屋是否具備交付條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2、 審查修改《商品房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屋交付交接單》;
3、 審查修改《入住手冊》、《業主臨時公約》、《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4、 協助解決委托人辦理商品房的產權過戶手續時出現的問題。根據按揭業主辦理他項權證,按保證合同的約定及時解除開發商的擔保責任;
5、 協助調解處理項目完成后工程結算產生的`爭議,及時提出法律意見。
(三)為委托人提供的動態跟蹤法律服務
1、 及時向委托人介紹新頒布的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必要時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2、 及時解答和解決有關法律咨詢和法律事務。
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內容,安排有關律師或工作人員提供法律服務,其費用包含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報酬中。
三、法律服務報酬與支付方式:
1、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以上全過程專項法律服務代理費為人民幣____萬元。
2、支付的方式:律師服務報酬以人民幣支付。支付期限為:
第一期:自簽約之日七天內,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期:年 月 日之前,支付余款人民幣____萬元;
四、本合同第一條注明由業主或銀行支付的法律服務費用,另行計算,由乙方向業主或銀行收取。
五、乙方提供的上述法律服務的各項法律關系,如因爭議導致訴訟或仲裁時,乙方可代表甲方全權處理,其費用另行計算。
六、 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應保證服務質量,確保經律師審
查修改后的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在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的特殊情況下除外)如因工作疏漏或失誤致使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 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需要,按乙方的要求
提供各種有關書面材料,并如實向律師闡明情況。
八、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約定的法律服務時終止。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深圳市____有限公司 乙方:廣東融商誠達律師所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11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乙方:律師事務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鑒于甲方因購買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為甲方購買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二、服務費用
1.本次服務具體項目與費用如下:
服務項目
收費標準
服務次數
費用合計
審查購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參與購房合同談判
元/次
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務費用合計:人民幣
2.差旅費用:
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所需的辦案費用按如下第種方式支付:
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元包干;
免收辦案費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發生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3.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交清服務費用,并支付差旅費用。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約定項目以外的服務時,應另行協商支付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2.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合同聯系方式
1.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系方式:
甲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雙方通過上述聯系方式之任何一種,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
3.雙方確認上述聯系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4.一方變更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時間: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時間:年月日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12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項需要法律服務,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處理相關房屋交易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
1、律師陪購服務:
(1)陪同看房、審閱售樓資料;
(2)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文件;
(3)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規劃、建設、銷售許可文件及房屋開發商的開發資質;
(4)對擬購房產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5)審查房產的實際狀況與宣傳廣告是否相符,謹防廣告及宣傳的誘惑和誤導;
(6)審查、修改、補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協助進行交易談判,并協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8)協助甲方進行交易談判,并協助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認購書;
(9)協助甲方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10)協助甲方正當行使合同權利,督促交易相對人履行合同義務;
(11)審查房屋交付驗收的法定文件,協助房屋交付驗收;
(12)協助甲方辦理房屋入住手續;
(13)協助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登記和交易過戶手續;
(14)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委托公證、繼承公證、贈與公證等;
(15)協商甲方向房屋交易相對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張合同權利;
(16)為購房合同提供律師見證服務;
(17)提供簽約后的法律咨詢服務。
2、律師代理服務
(1)代理出售房屋,并代為辦理產權交易過戶手續;
(2)代理出租房屋,并代為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代理申請房屋面積測量鑒定;
(4)代理申請房屋質量安全鑒定;
(5)代辦購房登記、產權登記手續;
(6)代辦個人住房、商業用房貸款手續;
(7)代辦購房款資金監管;
(8)代辦房屋驗收交接手續;
(9)代辦個人所得稅抵扣手續;
(10)代理起草、審查、修改裝飾裝修合同;
(11)起草、審核裝飾裝修項目清單及購買相關材料清單;
(12)代辦水、電、煤、有線、寬帶、電話過戶或開通、落戶等手續;
(13)代理申請證據保全公證、遺囑公證、委托公證、繼承公證;
(14)代理對房屋權屬、土地權屬進行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15)指定律師代理各類買賣、裝潢、物業管理及租賃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16)其他房產事務及法律事務代理。
3、律師咨詢、調查服務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項政策法規;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專業房地產法律咨詢;
(3)對擬購物業進行綜合分析;
(4)對房產商資信進行調查、查看證件是否齊全;
(5)對擬購物業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6)為房屋裝潢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7)提供物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
(8)為房屋租賃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9)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 帳戶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四、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查詢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以上費用采取一次包干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不附加任何條件地支持、配合、協助乙方律師為完成委托事項而開展的各項工作,并按乙方律師提出的時間、地點、方式接受服務;
2、甲方如需乙方律師陪同處理房屋交易事宜,應提前_________天與乙方律師預約工作時間,特殊情況除外;
3、甲方如需乙方律師參與房屋交易談判,應提前_________日將草簽的合同文本或復印件交給律師審查、修改;
4、甲方簽訂的房屋交易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應向乙方律師提供復印件,供乙方存檔備案;
5、甲方如需乙方律師審查房屋交付驗收法律文件的,應向乙方律師提供相關的復印件;
6、甲方有權對由于乙方律師在委托工作中沒有履行盡職調查義務、遺失重要文件等過錯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向乙方提出投訴或賠償,賠償額在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的'_________倍以內;
7、甲方應當明確對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
8、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9、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10、甲方不得向乙方及承辦律師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恪守《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師職責,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優質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及承辦律師應遵循誠實守信原則,客觀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項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3、應對證明房屋交易合法性必需的法律證明文件進行審慎地查驗和調查核實,并對可能存在的房屋交易風險和法律風險向甲方進行必要的提示,確保甲方的權益受法律保護;
4、應及時告知委托工作進展情況,答復甲方的法律問題;
5、應保守在委托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保護甲方的隱私權利,不得以任何公開的形式對外傳播;
6、應在甲方交付律師服務費用后,及時出具由乙方統一簽發的收費憑證,律師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費用;
7、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和委托事項的實現需要,選擇完成或實現委托目的的方式和方法;
8、乙方律師向甲方作出的告知、通知、答復、咨詢意見和情況介紹可以信件、電子郵件、傳真、或口頭、電話等任何一種形式進行,甲方應簽收乙方送達的文件資料;
9、乙方依法獨立履行職責,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任何與法律法規及律師職業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見或觀點;
10、乙方不承擔由于房屋交易相對人不守誠信、違法經營或合同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13
委托方(甲方):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服務方(乙方):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鑒于:
就甲方與 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 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代表甲方與 協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 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 委托權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權限包括: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并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 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復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于在處理本協議委托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對本協議委托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該費用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 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 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于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托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 方: (蓋章)
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蓋章)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14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向甲方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應甲方要求,參與商務談判。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面臨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者參與訴前協調、調解。
6、提供法律信息,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
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民商、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法最大限度的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及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指派 為法律顧問工作聯絡員,負責甲方與顧問律師的具體業務聯系并處理法律顧問工作的日常事務。
2、應當將其所有法律事務優先交由乙方律師辦理。
3、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交辦的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4、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5、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 法律顧問費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___元整。
甲方就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應按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和《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給與適當的優惠。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武漢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本著節儉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蓋章,或者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 方:
乙 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 責 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15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托人決定接受委托。雙方就委托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 。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3.1
3.2
3.3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
1】 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
2】 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簽章)受托人:(簽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16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一、擔保人愿意為作經濟擔保。
二、被擔保人在公司聘用期間,若出現貪污、盜竊、挪用公款或貨款(物)不還,勞動合同違約等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本人無力償還的部分由擔保人承擔并負責償還。
三、擔保人概況:_________________姓名及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四、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系:_________________
五、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六、請擔保人工作單位證明其擔保資格的真實性
擔保人工作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指派鄭德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法律服務范圍:
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律師函;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的方式為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咨詢。
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
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0元。
法律顧問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山東鑫希望律師事務所鄭德龍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于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秘密絕對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1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擔保人工作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填寫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17
委托方(甲方):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____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____、李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__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律師費中的'____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律師費中的____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____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____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
受托方:____律師事務所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法律服務保密協 篇18
某某某 (以下簡稱甲方)委托某某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辦理以下訴訟/仲裁事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委托事項為: 糾紛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處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以下第(2 )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包括但不限于代為出庭、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
三、乙方律師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負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忠實履行代理人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執行代理事務。
四、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并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形,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律師代理工作至 審終結(判決、裁定、裁決、和解、撤訴,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結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雙方協商后確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應于合同訂立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如甲方無故中止、終止委托,乙方有權解除服務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如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部退還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說明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要求采用風險代理。甲方按壹審法律文書所確定金額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師費,此款應于壹審法律文書作出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應收律師費的5‰每日加收滯納金。風險代理方式下,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
七、乙方律師辦理該案件所需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餐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人民幣(大寫) 元整(¥ ),此費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 方: 乙 方:某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風險告知書
致委托人:
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以下稱“我們”)在與您/您單位(以下稱“委托人”)簽訂法律服務合同之時,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提高對律師服務的認識,根據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向您遞交此訴訟風險告知書。
我們已經詳細解釋了風險告知書中的相關內容,委托人已充分了解風險告知書內容,愿意委托律師辦理相關法律事務,并愿承擔下列風險:
一、訴訟/仲裁請求不當的風險
訴訟/仲裁請求不完全、不恰當,可能會導致未請求的部分視為棄權而得不到審理或因不恰當請求而讓您的全部或部分請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后果。我們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和陳述的事實,根據案情會代為提出權利主張,故前述資料以及事實務必真實可靠。
我們不接受虛假的資料和事實,也不會因委托人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虛假的資料和事實,由此產生的風險和責任,均由委托人承擔。
律師對某一行為、事實、法律關系性質的個人判斷并非對案件結果的保證或承諾,同時該個人判斷并不一定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權機構支持或完全支持。律師不能保證相關部門一定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由此可能導致會見不能或調查取證不能的不利結果。此外,律師辦案的進程可能受到偵查、檢察、審判、仲裁等機構及相關當事方的制約。
二、費用的風險
您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于訴訟、仲裁、公告、勘驗、鑒定、郵寄、復印等,均需向相關單位繳納費用;若您費用不繳、遲繳,有可能產生您的權利主張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您所繳納的律師費,均按照收費標準收取或是我們與您協商確定,無論案件結果如何,已繳納律師費不予退還。
三、證據的風險
您的任何權利主張,均需提供相關的證據證實;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的,您可能面臨主張得不到支持甚至敗訴的后果。您的所有證據,均應在法院/仲裁機關出具的《舉證通知書》規定時間和要求內出具。超過舉證期限提供的,您可能面臨證據不被采納、不被認定的風險。
您所提供的證據必須是原始的,一般情況下復印件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提供證人證言的,一般情況下證人須親自出庭作證,否則可能會導致證人證言不予采信的后果。
我們可以根據您的要求,申請法院或仲裁委員會調查收集證據,但是否受理以及相關單位調查的結果,我們不做任何保證。
四、判決結果的風險
我們承諾會盡心盡責地履行代理人職責,積極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但基于律師法的規定及眾多不確定的其他因素,我們不能承諾或保證案件結果。
五、執行的風險
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可能需要公告送達,可能會使案件審理時間拖長,可能導致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后果;同樣,如果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無足夠執行的財產,也將導致無財產執行或不足執行的風險。
六、律師拒絕服務的風險
律師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履行委托合同約定的職責,不得無故拒絕代理或辯護。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犯罪活動的;
(二)委托人堅持追求律師認為無法實現的或不合理的目標的;
(三)委托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具有客觀真實性、關聯性與合法性,或經司法機關審查認為存在偽證嫌疑的;
(四)其他合法的緣由。
最后,律師事務所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與支持,我們將依法盡心盡責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間、時效以及與委托人約定的時間,辦理委托事項,并保守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業秘密和隱私。
承辦律師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項,委托人已完全了解風險告知書中所提示的全部內容。
委托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授 權 委 托 書
(自然人民事委托代理人適用)
委托人: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受委托人: 律師 電話:
工作單位:
所在地址:
現委托 律師在我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為以下第( )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除了一般代理外,還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申請執行,代為領取執行款項。
委托人:
年 月 日
出 庭 函
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的 糾紛
一案, 委托本所 律師
作為其代理人。
特此函告
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