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二次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精選3篇)
房產二次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1
立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承押人)及_________(以下簡稱抵押人)(抵押人資料詳見附表一)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以下簡稱合約),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貸予港幣(以下簡稱該筆貸款),并已簽署欠單_________份。抵押人愿意將附表二所列之房產(以下簡稱該房產),抵押給承押人,賦予承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約全部條款。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定之方式,照規定期數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條之規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_________‰,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并對依約所收之手續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調整后,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后_______個月開始,照規定期數,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為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定攤還期數,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銀行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銀行分行或經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享有該房產;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準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咨詢并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出售、轉讓、抵押、按揭、舍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或本合約規定關于該房產之權益或該房產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后,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買該房產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目為承押人所愿意接受,并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為止。保單須過戶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為投保,并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為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之“房產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權證書保險單據及有關文件,在本合約有效期內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為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為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后,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于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抵押人與承押人的權利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為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之程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之權利: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_________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_________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稅或有關部門所征收之其他稅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利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承押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級職員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_________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八、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為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為之棄權,亦不能作為對以后任何破壞合約行為放棄采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不論自住、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并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定簽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_________天內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主)因購置該房產而獲準從外地遷移戶籍之住客戶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后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時須事先征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_________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于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托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為非法,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為本合約之一部分。
附件
附表(一) 抵押人資料
附 表(二)房產摘要
附 表(三) 分期付款明細表
抵押人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并承認收妥該筆貸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約條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銀行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蓋章)
公證處見證人簽章:_________(蓋章)
房產二次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借款費用:綜合服務費為每月_______%,及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綜合費用 元人民幣。
第四條本借款在乙方辦妥借款手續費后,有甲方將借款一次性或分批劃至乙方指定單位或個人名下帳戶,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支付現金。
第五條在合同期限內,借款的起始日期以實際發生日期為準。
第六條借款到期,如乙方要求延期,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辦理延期借款手續。
第七條乙方向甲方保證: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此借款已經財產共有人同意。
(二) 具有充分的權利和能力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三) 未違反任何對其適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機構均未有針對其而進行或將進行的,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訴訟或仲裁.
(四) 如實提供甲方所需要材料:
(五) 按約定期限足額償還出借人本金和交付綜合費用:
(六) 當客觀上出現危機借款安全的情況(包括擔保人發生異常情況),乙方(或其法定繼承人,代理人)最遲在事件發生后五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證出借人本金和綜合費用的償還:
(七) 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諾:
(一) 按期發放借款:
(二) 對乙方的職業,收入,開支情況均給予保密.
第九條甲方無需征求乙方同意,可將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轉讓他人,承讓人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但乙方如需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
第十條 本合同所約定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綜合服務費的義務,本受本合同約定期限限制,直至借款全部清償為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 借款期間,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有關條款,未按期支付借款費用,未按期歸還本金屬違約.
(二) 甲方有權宣布借款立即到期,并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應按借款額度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在使用借款進行消費或經營過程中,出現任何糾紛,均不影響本合同正常履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地在的河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借款一經發放即時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金,綜合費用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終止.
第十六條 如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公證.借款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力,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項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房管局抵押部門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二次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3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以不動產為借款抵押擔保物,經X公司提供媒介服務向乙方貸款,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因,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月。
第三條 借款利率為月百分之 ;甲方應按月支付利息,每月利息為人民幣元,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應還清借款本息。
第四條 甲方為本次借款提供房屋產權抵押擔保。
第五條 擔保責任
1、甲方以所以權屬于自己的、位于【房產證號:湘房權文星鎮字第 號;國土使用權號:( ) 】的一套房屋為自己的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擔保。
2、甲方和乙方議定抵押的抵押價值為萬元整(。并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自甲方收取借款之日起至甲方清償借款本息之日止。
3、甲、乙雙方約定可以就本合同向公證部門申請辦理公證,對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甲方承諾:如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時,無條件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六條 甲方必須保證在每月的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如未按期支付利息,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依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處置抵押物實現債權。
第七條 違約行為:
1、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資金。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沒有按約定用途使用資金,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甲方應當支付借款總金額的 %的違約金給乙方。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每遲延____日按借款總金額的 0.5 %向乙方另行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物,用于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支付違約金。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應承擔無限清償責任。
第九條 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此所產生的律師代理費、調查費、抵押物鑒定、評估費和法院執行費等全部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收取借款辦理抵押登記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房產管理部門和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地址:X公司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