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融資租賃合同書(精選3篇)
房產融資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 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乙方應在 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并將簽收蓋章后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 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于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后 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并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 租賃期限
第五條 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 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托 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民法典》第15條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 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為憑,副本 份分送 部門備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房產融資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事宜,簽訂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出租車輛信息 牌汽車 輛,車型: ,車牌號碼: 。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合同金額:
本合同項下車輛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月(含稅),合同期內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
租賃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過橋費、過路費、停車費、汽油(或柴油)費,由乙方承擔,費用票據歸乙方所有。本條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四、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20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之后每月 日前支付底支付下個月上月租金。甲方應在乙方付款前7日提供相應等額有效發票予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提供發票的,乙方有權遲延付款。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或合法出租權。
2、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安全適用的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3、必須為租賃車輛購買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車輛損失險”“ 車上人員責任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四項基本保險,以及附加險“車輛盜搶險”及“不計免賠特約險”,并承擔租賃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車輛損失、車輛盜搶、車上人員安全、第三者責任的全部風險及責任。所有賠償屬于保險公司保險賠付范圍之內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保險理賠,在保險公司賠付之前負責承擔實際產生的費用。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負責車輛在使用中出現的故障、損傷維修。
6、負責對車輛定期保養和維護,并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年檢,甲方需對車輛進行前述維護、保養及年檢的,應提前7日通知乙方。
7、對本合同內容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
2、擁有租賃車輛的調度權、使用權,不占有車輛及不承擔對車輛的保管、管理責任。
3、如需續租車輛,應在本合同期滿前 日內通知甲方,并辦理續租手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車輛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 日未提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甲方提供的車輛及相應證件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造成乙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在租賃期間,出租車輛出現以下乙方無法使用的情形的,甲方應在 小時內提供同等檔次的替換車輛,同時,乙方有權拒付未使用期間的租金;甲方逾期 日未提供替換車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繼續追償。
2.1甲方提供的車輛及相應證件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
2.2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出租車輛所有權或使用權,致使乙方不能對車輛使用、調配的;
2.3甲方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維護、年檢的;
2.4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的;
2.5租賃車輛發生違章、交通事故、手續不全或其他情形,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扣車、勒令不得上路的;
2.6其他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使用出租車輛的情況。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內容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乙方信息泄露、透露給任何第三人的,應承擔合同總金額 30%的違約金,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除本條有特別約定的情形之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合同約定月租金 %的違約金,并賠償乙方相應經濟損失。
5、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6、雙方如需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支付合同約定月租金 %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約定本合同簽訂地點為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任何因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附件: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車輛保險單(交強險、車輛損失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含司機與乘客)、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不計免賠特約險)。
3、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融資租賃合同書 篇3
倫敦A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上海B工廠(以下簡稱承租人)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設備;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為兩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3.總租金為24萬美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1萬美元,應于每月五號前交入C銀行的出租人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1%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后一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CIF上海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設備運交承租人。
5.出租人應于裝船后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凈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兩份
b.發票四份
c.裝船單四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于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一份。
6.貨到上海港后,承租人要委托上海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30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后服務,包括所租設備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設備,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設備到達廠房一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兩名技術員到上海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后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人民幣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為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調試、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設備檢驗一次以確保設備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后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作以下不同的選擇:
--繼續再租兩年
--改簽融資租賃合同租用更長的時間
--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設備。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并在六十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六十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面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個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簽訂于
4567號合同附件
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設備租給承租人:
貨物名稱:
制造廠名:
規格:
型號:
數量:
單價
裝船日期:
租金總額:
月租金額:
租金支付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