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使用證抵押借款合同(精選4篇)
房產使用證抵押借款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借款合同,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
公司和學校基本建設工程付款。
三、借款時間及本息結算還款辦法:
借款時間:初定 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月息 _____分。還款時本息一次付清。提前支取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及利息,要提前一周通知中介擔保人或學校財務科,由中介人或本人憑借據、合同及身份證到財務科辦理。乙方若有資金和還款能力提前還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周聲明并按實際使用時間歸還本息。
四、質押物品及化解風險的措施:
乙方用房產使用證及學校收費權作抵押。由中介人、董事會領導簽字擔保。乙方不能按時歸還本息,甲方有權將質押房屋變賣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額的1%加收滯納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擔保證人各存一份。若有爭議,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留印:
乙方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
房產使用證抵押借款合同 篇2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房產使用證抵押借款合同 篇3
房產讓與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電 話: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家庭住址:
乙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并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作為讓與抵押擔保,經雙方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讓與抵押,雙方自愿協商一致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一、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乙方已確認收到乙方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_);
(2)借款期限:該借款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___;
(3)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借款利率按每月百分之______(_____%)計算;
(4)利息從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算,按月結息,乙方應每月按時償還利息,借款到期時還清本息;
(5)償還方式為先息后本,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金和最后一個月利息。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二、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同時可就讓與抵押房產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逾期變賣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4.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5、讓與擔保房產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或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三、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房產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4、乙方不得利用所借款項從事非法活動或將借款用于本合同約定之用途之外,否則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借款且乙方需承擔違約責任。
四、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五、甲方支付借款方式為銀行轉賬,由甲方為的銀行賬號轉入乙方銀行賬號,乙方收到所有金額,需向甲方出具借條和收條并交給甲方,借條和收條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
六、借款違約責任
1、如乙方到付息日未按照合同約定付于甲方應付利息,則從逾期付息日起加收應付利息的1%/天,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未支付相應違約金,則視為甲方徹底違約,甲方可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提前向乙方追回借款本息;
2、如乙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借款本息,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本息總和加收1%/天,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未支付相應違約金,則視為乙方徹底違約,甲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向甲方追回借款本息。
七、房產讓與抵押擔保條款
1、基于前述乙方讓與抵押房產物業現登記在_________名下,乙方負責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更名手續,將產權轉至甲方公司名下。如房產變更登記為按期完成,甲方可不支付借款亦不違約;
2、債務履行再展期。上述讓與抵押房產在借款主合同履行期限內或雙方協商一致履行展期期限內暫不作償還貸款處理,在本借款合同履行期滿且乙方履行債務完畢,甲方應當在2個月內將該房產返還乙方;若乙方其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債務,則甲方有權按違約條款約定處分該房產并優先受償。
3、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包括未履行)前,乙方須主動配合甲方妥善保管讓與抵押標的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享有該擔保物收益,該收可以沖抵借款本息;
(2).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前,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處分該讓與抵押物;
(3).擔保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提供相應之擔保。乙方不提供擔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賣或者變賣讓與擔保物并優先受償;
(4).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或擔保物未作清償前,乙方所欠甲方前述貸款不停止計息。
4、風險承擔。本合同讓與抵押擔保物未作清償或為甲方實際占有前,擔保物之意外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
5、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年之債務履行再寬展期屆滿后乙方未履行債務的,乙方同意甲方聘請有關評估鑒定部門對擔保物進行估價,并由甲方優先受償,乙方放棄對該甲方聘請之評估部門及評估價的異議權。乙方也可得甲方同意以物抵價。擔保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包括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清償。
6、甲方就本合同讓與抵押房產擔保物優先受償前,該擔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登記稅費等概由乙方負責承擔。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償還本息導致,導致根本違約,所產生的一切產權變更登記交易稅費由乙方承擔。雙方按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完畢,所產生的一切產權變更登記交易稅費由雙方均擔。
八、讓與抵押房產條款
1、 甲方用作讓與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
2、 根據借款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讓與抵押擔保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3、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借款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4、 乙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乙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5、 乙方保證按借款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 讓與抵押房地產現由甲方保管使用。并于本借款支付前完成產權變更登記。
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在抵押期間,讓與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甲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十一、 借款期滿或讓與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甲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執一份。甲乙合同中涉及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就合同發生糾紛訴訟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送達時的送達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約定:
1、甲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
2、乙方(個人)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
3、雙方該送達地址適用范圍包括雙方非訴時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就合同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包括在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
4、甲方的送達地址需要變更時應當履行通知義務,通過 的方式向乙方(個人)進行通知;乙方(個人)的送達地址需要變更時應當履行通知義務,通過 的方式向甲方進行通知。在仲裁及民事訴訟程序時當事人地址變更時應當向仲裁機構、法院履行送達地址變更通知義務。
十三、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產使用證抵押借款合同 篇4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抵押物業地址:
因借款抵押一事,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經濟周轉急需大額現金,現自愿以其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房款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的,位于天地人和嘉園小區內B區28棟1688號的面積188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包括地下室與車庫)抵押于甲方,并同意該抵押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立即會同甲方辦理房產抵押手續,賦予甲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保證嚴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所涉房產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貸款抵押物。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一次性將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元)匯入乙方名下賬戶,借款利率雙方約定按月息二分計算于借款期滿時付息。
四、借款期限為壹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時乙方應將貸款本息全部還清。
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資金周轉順利可提前還款,但應多付甲方全部借款三個月利息作為補償。
六、本合同簽訂后,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 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款證明書等須交由甲方保管。
七、本合同簽訂后,在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前的建筑期內,乙方據購房合同所擁有的權益,以及房產交付后乙方對房產的裝修資產,同樣一并抵押與甲方,以擔保清償所有欠款。在接到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后,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任何方式擅自處理;如乙方有違約行為嚴重影響甲方如期收回借款的,甲方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歸還借款或行使擔保權。
九、乙方依約清償借款本息后,甲方須退還乙方用于抵押的《房產買賣合同》及《房產權證書》。并共同向房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解除乙方抵押。
十、如乙方因經營風險在甲方寬限期內仍不能及時清償借款本息的,房產價值由雙方共同委托鑒定,雙方確定價格后,甲方可折價受償或變賣、拍賣受償。
十一、本合同所涉律師見證費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乙方如未依約清償借款本息,致使甲方催收的,則一切因此引起的各種費用,包括收回借款和實現抵押權涉及的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律師見證后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時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