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賠償協議書(精選3篇)
房屋拆遷賠償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因集鎮發展建設的需要,需長期有償使用乙方非耕地一塊,雙方本著既保證單位需要,又節約用地和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原則,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的座落、四至及面積
甲方所需使用的土地位于淮河路南側,鎮政府對面的一塊宅基非耕地。總面積19.825畝,四至長寬如圖所示。
二、土地補償補助標準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按有關規定和評估價付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每畝16055元,計款318290.3元;房屋拆遷賠償費計款189367.6元;墳墓51座,每座300元,計款15300元;樹木451棵,每棵10元,計款4510元,合計款527467.9元。
三、付款方式及時間
自簽訂協議之日,補償費待地面附作物拆遷完畢,鎮政府驗收合格后全部付清。乙方因農戶之間地皮分配時所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全權處理。
四、自協議簽訂后,甲方長期使用該地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干擾和阻撓甲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地款兩清,永無糾纏。
五、此協議一式10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有關部門若干份。
甲方代表簽字: (公章)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房屋拆遷賠償協議書 篇2
農村房屋拆遷賠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集鎮發展建設的需要,需長期有償使用乙方非耕地一塊,雙方本著既保證單位需要,又節約用地和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原則,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的座落、四至及面積
甲方所需使用的土地位于淮河路南側,鎮政府對面的一塊宅基非耕地。總面積19.825畝,四至長寬如圖所示。
二、土地補償補助標準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按有關規定和評估價付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每畝16055元,計款318290.3元;房屋拆遷賠償費計款189367.6元;墳墓51座,每座300元,計款15300元;樹木451棵,每棵10元,計款4510元,合計款527467.9元。
三、付款方式及時間
自簽訂協議之日,補償費待地面附作物拆遷完畢,鎮政府驗收合格后全部付清。乙方因農戶之間地皮分配時所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全權處理。
四、自協議簽訂后,甲方長期使用該地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干擾和阻撓甲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地款兩清,永無糾纏。
五、此協議一式10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有關部門若干份。
甲方代表簽字: (公章)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房屋拆遷賠償協議書 篇3
甲方:拆遷人
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受委托拆遷單位:
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聯系電話:
乙方:被拆遷人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地(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為加快城市舊區改造和生態環境改善,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城市建設,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拆遷房屋依據
甲方因項目建設需要,根據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等,經
審查批準,領取了拆許字第號《房屋拆遷許可證》,實施房屋拆遷。乙方所有的房屋屬于該拆遷許可證核準的拆遷范圍內。
第二條乙方房屋的基本情況及補償金額
乙方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同意將座落房屋,證件名稱:,證件:號,地籍:號,建筑面積平方米,交給甲方拆除。
甲方補償乙方各項費用和金額如下:
1、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詳見附件一評估報告)
2、附屬物補償金額:
3、未到期限的臨時建筑補償金額:
4、住宅搬遷補助費:
5、乙方依法占有的土地,土地使用證號:,用途,扣除按規定方法計算的土地面積后應單獨補償的土地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
總計補償金額(大寫):
第三條房屋搬遷
乙方保證在年月日前搬遷騰空房屋,經甲方確認,舊房由甲方拆除,乙方不得拆除、損壞房屋,違者照價在補償金額中扣賠。
第四條補償金額支付時間及方式
乙方已搬遷騰空房屋的,甲方在年月日前將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補償總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未在第四條所約定的時間內支付貨幣補償款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額的萬分之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乙方未在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搬遷騰空房屋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額的萬分之計算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在本協議簽字時,乙方應向甲方移交有關房屋、土地證件,由甲方統一向房管、土地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七條協議的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二)。
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訂協議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由甲方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委托拆遷單位: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簽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