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返傭協議(精選18篇)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1
青海產權交易市場”的經紀類會員;現雙方就引薦傭金作如下約定;以下協議內容,由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行承擔因開展引薦或經紀業務產生的相關費用。
二、傭金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開發的客戶交易產生的傭金,在交易達成的情況下,按青海產權交易市場留存給會員商的交易手續費的10%支付給乙方。
2、乙方指定的傭金收款賬戶為: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收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三、甲方須在達成交易后的7個工作日之前對乙方的傭金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予以清算,并在14個工作日內支付傭金。
四、乙方不得向本協議雙方以外的第三方透露本協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五、如因失去“青海產權交易市場”的經紀類會資格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六、甲乙雙方之前的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成立,自獲得“青海產權交易市場”經紀類會員資格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方:
見證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號樓_______
房間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朝私________號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
日止。
第二條 此房屋實際售價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設備。
第三條 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戶口薄;
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賣的證明;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 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
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經批準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
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戶口簿;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條 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戶手續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為準。具體金額以物業公司的數據為準。
第七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8條 定金
在 年 月 日 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________ 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9條 付款方式;
首付款 :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________ 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余 款 :過戶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 過戶完成首付款和余款當日兌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1.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嘉興市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車庫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共有權證號為________)。土地使用權方式為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
3.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的附屬設備、設施:________。
4.該房屋租賃情況________。
第二條房屋轉讓價格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套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幣]
總金額(小寫)_____元,大寫_____億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時間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項以(現金、支票、其他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鑒定之日起_____天內,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支付給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天內,房屋及相關權屬證明交付時,權屬證明過戶后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房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種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天內,甲方將房屋及房屋鑰匙、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權屬證明一并交付給乙方。2)其他方式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累計應付款向乙方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息按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付款超過_______天,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__元整,合同限期繼續履行。
若乙方在_______天內仍未繼續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條處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__元整,合同終止,乙方將房屋退還給甲方。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交房的,乙方有權按累計已付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計算。逾期交付超過_______天,乙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__元整,合同繼續限制履行。
若甲方在_______天內仍未繼續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條處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__元整,合同終止。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保證該房屋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拖欠任何費用(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保證已清除該房屋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轉讓該房屋之前,確認該房屋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并取得房屋權共有人同意。(乙方對該房屋的各項基本情況均做了充分了解。該房屋轉讓后,如發生破漏、開裂等問題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
第八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個月內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手續,甲方積極給予協助。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退房。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_______天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整。
第九條該房屋轉讓交易發生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轉讓后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讓。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由[嘉興仲裁委員會][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_______之日起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
2.經______________公證(涉外房屋轉讓必須公證)。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及契稅部門各執一份。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4
甲方(賣方)姓名:______ 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買方)姓名:
身份證_____________ ______
鑒于: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征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4、本合同項下房屋現屬于集體土地,暫時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以后集體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時及乙方如需出售本房屋時,如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所有相關手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相關手續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的購房款及房屋升值后收益款。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于
2、該房屋6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7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并轉讓。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元整(大寫:拾____萬仟元整)。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萬仟元整給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幣萬仟元整于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權之日起天內支付。
第五條特別約定
房屋交付后,如發生房屋征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愿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七條本合同經見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見證人: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5
賣售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通過上海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居間介紹,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坐落:上海市_____弄____號____室號,房屋類型:_________,公寓結構:鋼混。
(三)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_平方米。
(四)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方式獲得。
(五)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元。乙方交付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個工作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甲乙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協議約定期限付款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付房屋價款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15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5日的'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房屋總價款的20%。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當于違約金和賠償金部分的價款,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和賠償金部分的,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支付。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包括房地產交接及房地產權利轉移)給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已付房屋價款日萬分之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四條和第六條約定的應當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15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15日的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為房屋總價款的20%。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并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助不成,可以選擇以下第___項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6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 的房屋(毛坯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對應儲藏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于年 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甲方應當于收到房款當日將該交易房屋交付乙方。該交易房屋將來若有相關稅費等費用發生,合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應在乙方支付房款時向乙方提供依法取得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等作為交易依據。待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交易房屋產權手續。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所有權(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等全部權利)轉讓給乙方。甲方應保證乙方對該交易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權以及處分權等權利,并且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作出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五、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因交易房屋而產生的一切權利。若遇政策性拆遷等,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宜,并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費用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收到房款當日將交易房屋交付乙方,否則,每逾期1日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叁 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履行的,按其欠款部分加付按每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扣除違約金后退還。
3.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4.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出現問題,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主張合同無效,否則,甲方應返還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賠償乙方人民幣 萬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
聯系電話:
二〇一六年 月日
見證人:
見證人:
乙方:
聯系電話:
二〇一六年 月 日
見證人: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7
出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愿將位于 私有門面一間,面積 平方米(以房產證上面積為準)所有權出售給乙方。
價格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整。
2、付款方式:雙方正式簽定《房屋買賣協議》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人民幣 元整,同時,甲方將該房屋的房產證、土地證等一切房產手續。
此后,該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3、在乙方辦理該房屋產權等過戶手續中,甲方必須予以協助,提供有關證明(包括簽字等)。
房屋過戶中產生的一切費稅由乙方負責。
4、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約,違約責任定為 萬元。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一套位于 的房產 ,房產總價款 萬元人民幣。
二、 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甲方出資_____ 元人民幣,占_____ %;
乙方出資 _____元人民幣,占_____ %.
三、 產權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 _____% 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_____ % 的產權。
四、 物業考察、購買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了解。
五、 購置物業法律文件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托授權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由方依法出具經過公證認證的授權委托書,并詳細載明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權監督和過問委托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受托人應按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受托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如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或通知。
六、 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方享有_____ %、 乙方享有 _____%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業裝飾裝修由 _____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甲方承擔_____ %,乙方承擔_____ % .
八、 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
但出租價格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分配,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九、 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托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_____%,乙方承擔 _____%,并以現金支付;
十、 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一、 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享有或承擔。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若通知后30日內不予書面答復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愿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并應給預積極配合。
十二、 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幣(房款總價款的 _____%)由甲方付 _____%、乙方付 _____%,并以現金支付;
2、主貸人為乙方 先生;
3、按揭貸款的期限為 _____年;
4、由甲乙雙方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承擔 _____%、乙方承擔 _____%;房產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支付。
十三、 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四、 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五、 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六、 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八、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
十九、 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律師事務所保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9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自有住房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座落在交通局院內號幢單元戶的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計建筑面積平方米,以及儲藏室一間計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本合同簽訂之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年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三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有義務在0天內攜帶房產證原件、土地證原件或其他能證明本建筑為合法自有建筑的相關材料,協助乙方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
若甲方不能提供本房產過戶所需的合法手續,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交房款及購房定金,并賠賞乙方元。
第四條乙方有責任在拿到甲方提供的全部過戶材料的0天內去辦過戶手續,若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交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水、電、煤氣、供暖等)由甲方負責繳付;若甲方未按約定繳付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該房屋應由個人繳付的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向原公房出售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結算。
第六條該房屋轉讓時,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共用部位維修基金本息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毀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2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甲方中途毀約,應在2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毀約之日起的兩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逾期日未履約的,視為毀約,由毀約方向對方支付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三的毀約金。
第九條乙方愿承擔房地產過戶時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法律裁定。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在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中加以明確。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不違背本合同上述條款原則的前提下,就本合同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10
合約第一方(簡稱“賣方”):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郵件送達地址:________
合約第二方(簡稱“買方”):________
買 方: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郵件送達地址:________
合約之第三方(以下簡稱“經紀方”) :
經紀方:南寧市遠程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A
開戶銀行:南寧市邕寧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金湖信用社
銀行賬號:
特別告知: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特別是多項相應條款,并選擇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責條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如本合有涂改,各方應及時予以校對確認,合約各方均附有審慎義務。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經紀方接受買賣雙方之獨家委托,并獨家促成了買賣雙方達成房屋交易事宜,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經三方協商一致就物業買賣及居間、委托代理、房地產咨詢等事項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交易標的及權屬情況
1、該物業建筑結構、用途等房屋信息以應賣方提供物業相關權屬材料登記或相關法律文書記載為準。
座落地址:南寧市 區 (下稱“該物業”)
建筑面積/(㎡): 【產權證】或【商品備案證明】編號:
此次交易【已包含】/【不包含】該小區 號【車位】/【車庫】/【雜物房】
權屬為 【有產權】/【無產權】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相關權屬材料 號為準)
如該物業賣方所持產權材料處于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且房屋已驗收合格并交付,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狀況,已在房管部門已辦理備案及辦證階段中,雙方同意待賣方辦理產權證完畢后再辦理過戶手續。
2、該物業權屬性質為以下第【________】類:
【A】商品房;
【B】房改房;
【C】可上市經濟適用房;
注:如權屬為B、C類的,以現行政策需辦妥補交土地出讓金、公攤面積等上市材料方可進行辦理過戶交易手續。
3、買賣雙方確認權屬現狀為下述第【________】項:
【A】該物業未設置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B】該物業處抵押狀態,截止目前未結清還款額約為 萬元,由賣方向抵押方申請還款,待注銷后再辦理過戶手續;抵押方為【銀行機構】/【個人債權人】現雙方同意抵押狀態處理方式為第【________】項:
【1】由賣方自行籌集資金負責解押還款;
【2】由買方按約定支付首期樓款并用提前還款解押使用;如仍有不足部分則由賣方自行承擔;
【3】由買賣雙方委托擔保公司或經紀方等進行墊資結清解押。
注:如選擇【3】項的,須解押前另行與墊資方簽署墊資協議,以及向墊資方指定人員辦理公證委托手續,買賣雙方應予協助,同時賣方應將產權證原件托管經紀方作為辦理各項手續之用。所產生的墊資費、公證費、加急費等按墊資協議約定承擔為準。如因對墊資協議條款及手續有異議的,買賣雙方可另自行通過其他途徑融資解押。
第二條 成交價及交易方式
1、成交價約定:該物業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________,如有加建面積或重新測繪產生增減面積的,此價不因面積變化而變化,并按套出售。
2、此成交價包含該物業所有樓款及賣方交易前已開通已繳納的雜費(包括但不限于煤氣管道、維修基金等入住費用及約定設施物品等),買賣雙方在產權過戶時應如實申報成交價格。
3、買方付款方式種類為【________】:
【A】商業貸款;
【B】公積金貸款;
【C】一次性付款;
買方應在【賣方提前還款前】/【辦理過戶前】到指定的商業銀行配合簽署按揭文件及支付貸款所需費用,并在約定期限內提供齊全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買方向銀行所申請按揭貸款金額與貸款年限最終以銀行批準的結果為準,如為公積金貸款交易的則為過戶后辦理貸款手續,賣方須配合買方提交貸款所需材料。
第三條 樓款支付方式
1、第一部分房款【定金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項:
【A】簽約當天買方須向賣方一次性支付上述定金,賣方應在經紀方通知下配合進行產權查檔。
【B】簽約當天定金由買賣雙方委托經紀方代為托管,由經紀方轉付給賣方。
【C】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前支付給賣方。
2、第二部分房款【首期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項:
【A】買方同意在房管部門過戶遞件并出具受理單當天或之前支付給賣方。
【B】買方同意已辦理申請及簽署銀行按揭貸款手續且賣方銀行通知提前還貸的預約結清扣款前,將首期樓款轉入賣方還款銀行扣款賬號內并用于賣方銀行解押之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則將視為違約。
【C】存入【買賣雙方指定銀行監管賬戶】按托管協議約定支付。
【D】其它支付方式: 前支付給賣方。
3、第三部分房款【尾期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項:
【A】買方應在房管部門領取名下《產權證》當天或之前支付給賣方。
【B】買方在新權證出證及抵押登記手續完成銀行并領取他項權利證后,由貸款銀行直接劃給賣方,如由墊資方墊資解押或墊付款項的,則由墊資方與賣方完成此款項結算。
【C】存入【買賣雙方指定銀行監管賬戶】按托管協議約定支付。
【D】其它支付方式: 前支付給賣方。
4、第四部分房款【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項:
【A】從首期款中預留給【經紀方】/【買方】托管,并出具托管收據給賣方,待賣方交付物業及結清物業雜費、戶口遷出全部手續完畢后3天內由托管方作為樓款結算給賣方,并沖抵同等數額樓款。
【B】雙方不作預留保證金,遞件過戶前賣方自行結清所欠物業費。
5、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額少于買方申請貸款金額,二者相差金額,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交付:
【A】買方須在到房管部門過戶遞件并出具受理回執當天支付給賣方;
【B】其它支付方式: 前支付給賣方。
第四條 交易稅費
1、本次交易所產生稅費約定:
(1)契稅;
(2)營業(增值)稅及附加;
(3)個人所得稅;
(4)查檔費;
(5)曬圖費;
(6)工本費;
(7)登記費;
(8)交易手續費;
(9)印花費;
(10)評估費;
(11)測繪費;
(12)防洪保安費;
(13)產權轉移印花稅;
(14)土地出讓金;
(15)補公攤費用;
(16)墊資費;
(17)加急費;
(18)公證費;
(19)其他 ;
賣方同意繳納稅費中________款項;
買方同意繳納稅費中________款項;
2、稅費繳納與免征約定:買賣雙方應在交易程序辦理或經紀方通知下,提交符合稅局納稅標準材料,依次按分稅率、綜合稅率、差額稅率、免征等進行辦理減免或繳納稅費,具體稅費金額以相關政府部門征收標準為準。
3、稅費變動處理約定:如簽署本合約后,因政策變動發生上述稅費征收標準上下浮動調整的,則相對于本合約簽訂時稅率標準的調整部分由本合約約定稅費相應承擔者支付;如發生本合約約定之外新的稅費征收政策,雙方應按新政策規定由各自承擔。
第五條 物業交付
1、該物業以現狀售予買方,買方或其授權代表已實地勘查了解該物業,現物業交付標準為下述第【________】項。
【A】空房毛坯;
【B】空房帶現固有裝修;
【C】現固有裝修帶家電家具,詳見之附件《家私電器清單》。
注:帶固有裝修指為現已有的入地入頂之地板、入墻柜、隔斷、吊頂及廚柜、衛生間衛浴等固定裝修;如帶固定裝修出售的,樓款已涵蓋約定應移交的裝修。賣方交付前將不移交的附屬物品及時搬出,如買方發出書面通知起七個工作日內仍未按時搬出的則作放棄權利論,買方有權處理。交付時不得故意破壞或更換約定應移交給買方既有室內裝修或附屬設施,否則須賠償買方損失或買方有權拒絕收房,視為賣方逾期交房處理,直至修繕完畢或賠償損失止。
2、物業交付時間約定為下述第【________】項。
【A】不帶租約,【賣方收齊全部樓款三個日內】/【另約定】前交付物業;
【B】附帶租約,【賣方收齊全部樓款三個日內】/【另約定】前交付物業;原租約合同期滿約為至 年 月 日止,買賣雙方同意原租賃合同處理按下述第【________】項。
【1】繼續履行:原租約對買方仍然有效,物業交付當日賣方須協助買方與租戶進行租約手續移交或物品確認,并將其原租賃合同項下約定已收取租賃押金及預收物業交付后的租金移交付給買方。
【2】租約解除:賣方須于物業交付給買方之前解除原租賃合同,將該物業按合同交付約定標準交付給買方,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解除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3、物業雜費結清約定:交付前賣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所欠繳之物業雜費,否則買方有權從已預留保證金中抵扣,如賣方保證金不足抵扣額且賣方借故不配合結清物業雜費的(含買方代為墊付所欠費用)視為賣方逾期交房違約處理。已開通之水、電、燃氣等附屬設施雙方應配合移交,如已達交付條件賣方無過錯并結清全部費用且買方無故拒絕接收的,視為物業已交付。
4、物業戶口遷出約定:若物業已落有戶口,賣方在【產權過戶之前】/【另約定】前將物業內戶口遷出,同時有義務協助買方辦理戶口遷入手續,如因賣方不配合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或隱瞞戶口問題,則每逾期一天按物業成交總價的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逾期違約金,至賣方戶口遷出當日為止。
第六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簽訂本合約后,買賣雙方須于經紀方通知下及按相關房地產交易流程辦理手續前,提供交易所需有效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權屬證明、身份證明原件等所需一切材料),并配合到相關部門簽訂交易文件與辦理手續,雙方應同意該物業權屬證明原件等材料交付給經紀方保管至交易遞件當日,材料收取以經紀方出具的收件收據為準。
2、賣方承諾提供有關該物業的產權情況真實合法,保證對上述物業享有所有權與處置權,交易前所產生的權屬、債務、稅項、租賃等糾紛賣方須過戶前處理完畢。已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及相關優先購買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沒有侵犯第三人的權利。買方對上述房產現狀有充分了解且已實地勘查,已征產權落定人等同意;如買方需申請按揭貸款的,不得隱瞞個人征信或信用黑名單問題,買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同時委托授權經紀方代為辦理按揭手續。
3、買賣雙方需保證名下無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由此因限售限購政策所產生的損失由各自承擔。
4、買賣雙方同意此次房屋產權過戶登記落定人為第【________】項。
【A】買方或有多個共有人(姓名)。
【B】買方指定的任何產權落定人。
第七條 合約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簽署合約后,任何一方不依約配合辦理手續或違反合約的,守約方有權自行或委托經紀方向違約方發送履約書面通知即日起至七個工作日內,違約方仍不履行合約的,守約方可有權解除交易或本合約自動解除,違約方按下列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1)如賣方違約的:須在三個工作日內除無息退還買方已付樓款以及承擔賠償買方已支付給經紀方的服務費、交易所產生的費用或承擔賠償經紀方居間傭金損失外,同時須支付與定金同等數目之金額(包含未付定金)作為違約賠償給買方。如賣方不依約退還款項及違約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支付給買方作為罰息賠償,至支付全部應退還款項及違約款項為止。
(2)如買方違約的:須在三個工作日內賠償賣方應支付給經紀方的服務費、交易所產生的費用或承擔賠償經紀方居間傭金損失外,同時賣方有權沒收買方已付定金與追究其未支付定金,且賣方有權將該物業另行出售,如買方不依約支付違約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支付給賣方作為罰息賠償,至支付違約款項為止。
2、關于逾期支付樓款與逾期交房的賠償約定:
自違約行為發生后,不影響本合同在違約行為終止之后的繼續履行。經守約方催促履約或發送書面通知之日起,賣方未按約定期限將該物業交付買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總價的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買方未按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須按物業成交總價的萬分之四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經紀方的收費標準及權利義務
1、經紀方的收費標準:基于經紀方提供房地產居間等有償服務,并促成買賣雙方成交簽訂本合約,已完成了房產居間服務事宜,經紀方按公示的收費標準(買賣雙方各自按成交價1.5%支付傭金)或《傭金確認書》收取服務傭金,現雙方同意在本合約簽訂當日各自向經紀方支付服務傭金,其中:
賣方同意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
買方同意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
若買方需辦理按揭貸款,經紀方公示的手續收費標準為按成交價1%收取,現買方同意向經紀方支付按揭貸款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整(¥元),
鑒于經紀方已完成了房產居間服務,除經紀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該居間服務費均不予退還或免除。買賣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導致合約不能履行造成經紀方居間傭金損失的,經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承擔賠償該次交易全部居間服務費給經紀方。
2、經紀方的權利與義務:經紀方按照買賣雙方委托,據實告之其所獲悉的與本次房產交易有關信息。因經紀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損害買賣雙方利益的,經法院依法判決確認,應向受損方退還服務傭金。簽約后由經紀方協助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買賣雙方應在經紀方通知配合辦理交易手續及完結手續,如買賣雙方不依約支付傭金及繳納相關應付費用的,經紀方有權拒絕協助買賣雙方辦理相關交易手續。
第九條 合約變更、免責及處理爭議方式
1、合約變更:本合約取代三方簽約前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協議之內容;除因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的,須事先書面通知對方,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在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的書面補充協議達成之前,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擅自變更的,應承擔由此給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若涉及經紀方內容的補充協議,須由經紀方簽字加蓋公章的形式生效,否則因給買賣雙方帶來損失的經紀方將不負法律責任。
2、免責聲明:本合約簽訂后,若非三方任何一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交易拖延辦理或無法履行時,則各方同意有關交易日期按交易流程相對順延或協商解除,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及規定,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3、爭議處理:因本協議的履行以發生的糾紛,三方應積極協商,協商不成的,各方按照合約關系向交易房屋標的所在城區管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訴訟所產生的費用先由各自承擔,并最終由違約方(敗訴方)承擔對方處理糾紛所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執行費、律師費、差旅交通費、過戶稅費等)
第十條 合約送達、生效及持有等附則
1、合約送達:本合約記載通訊地址或身份證地址為買賣雙方所有通知、文件等送達地址。如有通知地址變更,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否則一經正常投遞則視為已經送達,郵寄的憑證即為已成功送達憑證。
2、生效及持有:經紀方已就本合約所有條款向買賣雙方作詳盡解釋,并如實告知所掌據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政策、流程、稅費標準等內容,買賣雙方經審閱無異議,并完全了解合同所列事項,各方按照合約關系承擔義務。本合約自三方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合約壹式叁份,賣方、買方及經紀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如本條內容與上述內容有沖突,則以本條內容為準):
客戶須知:閣下凡向我司繳付款項,我司將根據款項內容開具蓋有“財務專用章”收據或發票。如有我司員工私自向閣下開具白條收據、代收付款項或作出其他協議補充的,未加蓋公司印章的,請閣下拒絕接受,否則我司對此不予認可,并不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
賣方(簽字蓋指模):________經紀方:________買方(簽字蓋指模):________
所屬分行: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執業經紀人: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
合約三方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親筆簽章屬實。
簽訂地點:__________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1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時,支付定金小寫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五、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即小寫________________ (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該房產將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信、使用;無欠帳。
八、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九、將會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印)
住址:
年 月 日
乙方(買方):(印)
住址: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電話: 身份證號: 電話: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鄰為,建筑面積,北屋,東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積為,房屋登記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名下。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征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六、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并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的賬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二百零八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并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后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該房屋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于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后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占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生妨礙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并支付全部購房款100%的違約金。
十二、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集體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并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人:
身份證號:
見證人:
身份證號:
附:見證人聲明
見人聲明如下:
1、見證人與甲乙雙方同為集體組織成員
2、見證人與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就本房屋買賣不存在任何利益糾紛
3、本合同經我們見證,雙方自愿、平等協商,不存在脅迫、暴力強迫等違法情況,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4、本合同在年月日在家中簽訂,現場參與人員有甲方、乙方和見證人總計四人,雙方簽字蓋章后本合同生效。
見證人:甲方:乙方:
年月日
本見證聲明是雙方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見證聲明,是買賣合同的補充說明,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13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所有權證第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土地使用權證第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同意,乙方一次性支付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2、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因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四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六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購房者一份。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14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 市 區(縣) 路 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 年 月 日刊登在 報第 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 ;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 。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碼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 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第10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 ,房屋銷售許可證: ;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 ,施工許可證: 開工證: 。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 ,建筑師姓名: ,注冊建筑師號碼: ,總施工單位: ,總監理單位: 。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 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 負責驗收;由 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戶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戶型: 室 廳 衛 浴 廁 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6條 臥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7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9條 陽臺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 毫米;室內凈高: 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 平方米。
第37條 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 平方米、書房面積 平方米,客廳面積: 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 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筑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 ;價格 。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 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 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 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 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 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 ;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負荷 kva,計費設備為 ,插座位置 ,數量 ,供電平面圖 ,可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 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 型號為: 生產企業: :適用標準: 。
第62條 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 濕度: 暖氣片數量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 及價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于 年 月 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 計量設備: 計費方式及價格: ;燃氣安全裝置為 。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 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 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 ,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 ,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 元,且在買受人于 年 月 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 ,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 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 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
第89條 建筑總量:社區共有樓房 幢,其中一期工程 幢,二期工程 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學校 個,其中小學 個,中學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醫院( 級 等)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停車場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郵局 個,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娛樂設施: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接通時間: 年 月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 公路寬度: 道路質量: ;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 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 (大寫: 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第_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 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價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交全款后,即可為乙方準備辦理過戶手續。
3.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三條:合同變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16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售房人和買房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農民安居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因拆遷所分得的農民安居房(80平方米指標房)及相應的儲藏室等賣給乙方。房屋、儲藏室等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元。
二、甲、乙雙方達成一致后,并在本協議簽章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乙方得到該房屋一切手續后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
三、此房以后辦理房產證手續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但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及幫助乙方辦下該證及其它證件。
四、簽定合同即日起,中途甲方終止合同不愿出售此房,需退還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并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如乙方終止合同不愿購房,甲方有權不退還定金。
五、甲乙雙方交易后,甲方沒有任何權利任何理由收回該房及手續費等,今后該房拆遷還房等一切均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如要收回該房需經乙方同意并按收回時市場均價的叁倍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否則乙方可以拒絕甲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人一份。本合同以簽名日期起生效,如有一方違約(違反合同),應承擔法律責任,并按合同協議執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17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民法典》及有關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下述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________鎮林蔭路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結構磚砭,層次一、二層沿街,間數:________樓共________間,新舊程度________成,戶內配置電氣、給排水到戶,裝潢。
二、甲方通過轉讓取得上述房產的產權,該房產性質為商業、住宅房。有房產證、土地證。現同意將上述房產轉賣給乙方。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見附件一。
三、價格與費用
經約定,上述房產總價格:________________
此價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種費用,具體另附件二約定,乙方________萬首付房款后,甲方開始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過戶之后,余款由乙方采用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形式支付完畢。
四、付款及交房約定
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已經辦至乙方名義下的前提下,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將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賃收益歸乙方所有,其計算為將租金按日平均計算。并將上述租賃收益與房款一并結算扣減。
五、上述房產的建筑面積按房產證發證單位核算的面積為準,如發證面積與本合同面積有誤差,本合同約定的成交價格不變。
六、其他約定
1.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戶登記至乙方的手續,各自承擔的費用按附件約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貸款由乙方自行出面辦理,甲方協助提供所需的各種文件及證書。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的現有所有承租人已經放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保證上述房屋的所有抵押權人已經同意甲方出賣上述房屋
4.甲方承諾在乙方支付________萬元的首付款后的________日內,立即解除上述房屋上設置的任何抵押和任何權利限制。
5.根據甲方與現有承租人簽訂的合同,上述房屋的租賃期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到期。依據此,乙方承諾原甲方的出租合同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到期之前不予變更。
七、保修責任
商品房的保修責任由建設部規定的法定責任單位負責,本房產開發單位是嘉善縣地方房產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聯系處理有關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甲方保證提供相應的用于證明開發單位和保修義務人的文書。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違反自己一方的義務和承諾的,或者延遲履行義務達________天的,均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付款的20%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機構協調解決。
十、為確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請________為其保證人,乙方商請_________________為其保證人。保證范圍為被保證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十一、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及其保證人各一份,其余用于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
甲方保證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買賣返傭協議 篇18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_________________
第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_結構,
層高為___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__層。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_________________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