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精選15篇)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1
甲方(賣方):趙 升
乙方(買方):張沙沙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平方米,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_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空調兩臺(型號: ),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升 (印) 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歇臺子長石村24號 電話:
20__年04 月 28日
乙方(買方):張沙沙 (印)身份證號: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2
甲(賣)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乙(買)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條約如下:
一、房屋座落于房間,建筑面積xx平方米。院落土地使用面積xx平方米。
二、甲方自愿將自有房屋賣給乙方所有,購房款人民幣(大寫)圓整,¥:xx元。
三、甲乙雙方商定成交簽定合同時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x元(¥元),在房屋手續過戶完成交付甲方人民幣大寫:x元(¥元),剩余購房款在xx年xx月xx日付清。
三、甲乙雙方簽合同后,于xx年xx月xx日前將房屋及權證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等各項費用,并將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四、甲方已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六、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3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款及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如不協助辦理,甲方退給乙方全部房款。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注:另有甲方與村委會簽定的土地承租協議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3
賣方:
買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自有的位于小區幢單 元室房產(證載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一處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購買該房。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第三條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并保證產權清晰,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買賣交易過程當中產生的費用(包括契稅,過戶手續費等)經雙方協商,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應于 年 月 日本合同簽訂前將首期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交予甲方;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乙方應剩余款項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交付甲方。乙方逾期付款,應承擔全部購房款月息二分的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甲方應于收到全部購房款后五日內將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事項,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非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宕的除外。
交付所產生的費用(水電費、煤氣費、取暖費、物業費等)由甲方承擔,交付后產生的費用(水電費、煤氣費、取暖費、物業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字蓋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4
售房方(甲方)電話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電話身份證號碼:關于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市區村號
2.房屋類型建筑面積平方米結構。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拾萬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甲方如數返還全部房款并承擔經濟賠償(定金三倍).
三: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于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于。
四:乙方需要產權過戶時,甲方必須提供有關證件,負責協助辦理,如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付款方式: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元整,協議簽定之后,首付____元訂金。(甲方違約賠償雙倍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作廢。)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幣____萬元。
(3)鑰匙、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后,再付清剩余____萬元。(甲乙雙方約定___年___月____日午點履行一切手續)。(注:交接時間可提前,但不可推遲)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壹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中間人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5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擁有完全產權的位于 的房屋建筑面積_ 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本合同簽定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費,概由甲方負擔。該房過戶中所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一切稅費概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在簽定此購房協議時,由乙方一次性將房款______元付給甲方,(在簽定本購房協議時乙方已付清了房款,此協議亦作為收款收據用,)。銀行貸款在簽定合同后由乙方負責。
四、特別約定:因該房產暫未過戶,如果過戶時甲方必須無條件、隨時配合乙方到房產等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乙方收到該房后,不論以后房價漲跌,雙方都不得反悔,甲方更不得以房價漲跌等任何理由而不配合乙方過戶。
五、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乙方在房屋過戶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必要時必須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以便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果甲方不能積極配合乙方,屬違約,則應賠償乙方相關的經濟損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6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于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元整(¥_____)出售給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
二 甲方承諾: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 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
3 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 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 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 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 乙方承諾:
1 保證按要求付清房費,予以貸款清還等。
2 按國家要求不改變房屋的結構。
3 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并承擔各項費用。
4 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 乙方違約,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 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六 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7
立協議人:_______
賣方:_______
買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樓房一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征得家人同意后,將其所有的位于湖濱花園二期棟(原票據六棟)二單元203室及車庫(樓房面積:92.85 m2,車庫面積:7 m2,以實物為準)出售給乙方。
二、該樓房的買賣總價款為:壹拾壹萬玖仟元整(¥:119000.00元)(含維修金)。
三、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以現金形式一次性付清該購房款。
四、甲方在收到上述購房款后,應將該樓房保持現狀,完好地交付給乙方,并將原購房票據等所有相關手續一并交于乙方。
五、甲方應保證該樓房交接時不存在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該樓房在交接時已清除了任何形式的他項權利,如因該樓房之前存在上述糾紛,影響乙方使用的,由此引起的糾紛后果,由甲方承擔并賠償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如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該樓房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退回全部購房款,并按農村信用社同期貸款利率的兩倍支付利息。
六、乙方在取得該樓房后,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手續,所需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不得反悔。本協議未約定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有關部門給予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機關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賣方):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8
一、概念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二、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 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9
第一,要寫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的信息。
第二、委托人應該寫明哪些事項授予受托人辦理,受托人的權限有哪些。
第三,雙方約定的委托費用是多少、支付方式等。
第四、委托的期限、受托人是否有有轉委托權。
委托人:____性別:男出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現住址:____區____路____弄____號____室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性別:男出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現住址:____縣____棟____單元____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購買首都市華盛事業蜀都花園項目開發有限公司所售房屋____號房,因委托人在外地上班,無法親自辦理相關事宜,特委托王____為代理人,代為辦理如下事宜:
一辦理該房屋的領取鑰匙,實測面積核算驗收,辦理產權事務(領取產權證),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裝修等事宜。
二支付領取委托事項有關費用
三該房屋買賣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受托人在代理權限內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認
委托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10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二條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三條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六條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
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本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條 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第十一條 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第十八條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第十九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出賣人與包銷人訂立商品房包銷合同,約定出賣人將其開發建設的房屋交由包銷人以出賣人的名義銷售的,包銷期滿未銷售的房屋,由包銷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包銷價格購買,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出賣人自行銷售已經約定由包銷人包銷的房屋,包銷人請求出賣人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對于買受人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出賣人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包銷人參加訴訟;出賣人、包銷人和買受人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的內容確定各方的訴訟地位。
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二十四條 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五條 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并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并審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第二十六條 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亦未與擔保權人辦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擔保權人起訴買受人,請求處分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買受人合同權利的,應當通知出賣人參加訴訟;擔保權人同時起訴出賣人時,如果出賣人為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應當列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條 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是已經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并與擔保權人辦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人請求買受人償還貸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優先受償的,不應當追加出賣人為當事人,但出賣人提供保證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本解釋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本解釋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審、二審階段的,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在本解釋公布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發生的商品房買賣行為,適用當時的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1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自愿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_________個單元座落在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合計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現自原油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_________元整(原樓價為_________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并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后同意音樂會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雙方在本合同上簽署時,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的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后,即將上述房產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后,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_________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后,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并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鑒(公)證意見: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12
甲方身份證乙方身份證甲方是拆遷安置戶,現有部分富余戶頭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只轉讓戶頭,每個戶頭含安置面積平方,甲方戶頭人員名單共人,委托代理人為,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證出售本戶頭簽訂本合同的時候經本戶頭的產權共有人同意,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當即付清戶頭轉讓費,甲方必須配合乙方憑安置選房順序號辦理選房購房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按照鎮政府拆遷安置房的價格,房款由乙方直接交于安置房收費點
三、轉讓后房屋所有權屬于乙方,乙方無論是否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有權將此房屋轉讓出售或出租,甲方及其名下的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任何異議進行阻擾。乙方以甲方名義繳納的購房款票據以及甲方名義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均交由乙方保管,作為乙方對此房屋所有權的證據。
四、在政府允許辦理房產證時,應主動聯系乙方,甲方在可以辦理之日起一月內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逾期辦理乙方有權按本協議第五條違約責任處理。
五、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不經過任何法律公證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13
賣方: (附身份證復印件)(甲方)
買方: (附身份證復印件)(乙方)
一、甲方將其位于民族路120-1號的合法房產一四層半樓房一棟賣給乙方。該房屋土地使用面積和建筑面積均以合法證件上的'標示數據為準。該房屋房產證編號: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
二、房屋買賣價格雙方確定為人民幣捌拾捌萬元整。乙方分兩期向甲方付清。
三、因甲方需另行購房,乙方一期向甲方付房款人民幣陸拾萬元整,二期等甲方搬遷后,乙方再付余下的貳拾捌萬元房款。
四、乙方一期向甲方付款陸拾萬元后,甲方即將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交由乙方保管。
五、根據甲方另行購房和裝修的實際,乙方給予甲方一定的過渡期。甲方應在20xx年9月20日前搬出,全部移交房產,同時過戶水電等。
六、在過渡期內,甲方應保護好房屋及設施現狀,不得造成房屋和設施新的損傷。如有損傷,按市場價格予以賠償,乙方從余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20xx年X月XX日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14
賣方: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______份,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份,乙方一份,__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______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買賣經紀合同 篇15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購買的朝暉國際公寓501號和503號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和其愛人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中國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首付款29.66萬元退還給乙方,將購房貸款60.90萬元退還給中國,歸還銀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負責償還。
五、違約金:違約方需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碼: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