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的不動產贈與合同(精選3篇)
附條件的不動產贈與合同 篇1
附條件的不動產贈與合同
甲方(贈與人):
乙方(受贈人):
甲乙雙方就贈送 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贈與的不動產情況
坐落于 市 街 小區 單元 號
房屋面積: 平方米
產權證號:
房屋結構:
物業狀況:
第二條 甲方會同乙方于 年 月 日進行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 乙方受贈不動產后,應承擔 的責任。
第四條 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撤銷本契約:
(1)無法履行前述責任時。
(2)對甲方及其親屬犯下重大罪行。
(3)其他依法可撤銷的事由。
第五條 乙方若因前條任一事由遭致撤銷契約時,不得將受贈的不動產轉讓,并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以下無正文,為附條件的不動產贈與合同簽署頁]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條件的不動產贈與合同 篇2
甲方(贈與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甲方自愿將其不動產贈與乙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后,達成如下贈與合同:
第一條贈與的不動產基本情況:
1、不動產位于:
2、不動產基本情況:
第二條贈與人的權利與義務
1、贈與人的權利
1)不動產所有權轉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權使用該不動產或將其出租給第三人,且有權獲取因出租該不動產所產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及接受贈與之同時履行一定的義務。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的近親屬。
(2)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
(3)不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2.贈與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轉移不動產所有權于乙方。
(2)附義務贈與中,贈與財產有瑕疵的,應當在附義務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合同所指不動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條受贈人的權利與義務
1、受贈人的權利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時為其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轉移不動產所有權于乙方。
2)附義務贈與中,贈與財產有瑕疵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擔相應損害賠償責任。
2、受贈人的義務
1)若贈與合同附義務,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履行贈與所附義務。
2)甲方依合同約定撤銷贈與時,乙方應向甲方原樣返還不動產,并配合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第四條贈與標的登記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到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共同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第五條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贈與所附義務為:
受贈人應當保證贈與不動產的完整性,未經贈與人準許不得隨意裝修、拆分,否則贈與人可以隨時解除贈與。
第六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附條件的不動產贈與合同 篇3
不動產贈與協議(附贍養義務)
贈與人(甲方):
住所: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
受贈人(乙方):
住所: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
贈與人(父) ,受贈人(子/女) ,甲方愿將所有財產中提出一部分不動產土地及房屋附贍養義務贈與乙方,茲將雙方訂立的應遵守的條件列記于下:
第一條 甲方愿將其所有后列標示不動產土地及房屋贈與乙方,而乙方亦愿依約受贈。
第二條 本件贈與不動產土地及房屋于協議成立同時,甲方將其所有權及地上物一并移交于乙方為己有(特有財產)而掌管使用收益。
第三條 本件贈與成立后甲方應備齊有關文件會同乙方,向當地政府機關申請辦理本件贈與土地及房屋產權移轉登記手續,倘若登記手續上需要甲方出立字據或蓋章時,甲方須即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或請求任何費用,關于本件贈與及登記所需諸費悉由甲方負擔支理。
第四條 自本件贈與成立日起,乙方應負贍養 等義務。
第五條 乙方受贈后,如有違背前條的定贍養義務時,甲方得撤銷贈與,而乙方應將贈與土地交還甲方收回。
第六條乙方在第四條贍養義務未完全履行前,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受贈不動產土地及房屋為之處分,或設定抵押等他項權利,抑或為任何債權的擔保。
第七條 本件贈與土地與土地及房屋,甲方確認為自己所有,與他人毫無交集或來歷不明情況,嗣后如有第三人產生異議,或發生其他故障時,甲方自應即予抵御與理清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乙方蒙受損害。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贈與標的物,并無設定他項權利的瑕疵,如有的話,甲方應自為理清,否則應賠償乙方因之所受的損害。
第九條 甲方確認本件贈與不動產土地及房屋,在贈與前并無積欠稅金,如有的話,甲方應負責繳清。
第十條 甲方對本贈與將來開始繼承時,加入所有財產中計算。
第十一條 贈與不動產標示
土地部分: ;
房屋部分: 。
第十二條 本協議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為憑,自 之日起生效,具備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的效力和履行產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