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干部管理制度 篇1
一、學習制度
1、村黨員干部要按照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
2、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由黨支部書記組織實施。要做到開會學習有點名冊、記錄簿、參學(會)者有筆記本,并認真做好筆記。
3、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無故缺席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50元;遲到、早退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30元。
4、集中學習研究工作,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有針對性地解決1—2個實際問題,并圍繞普遍性問題,開展討論分析,共同提高黨員干部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召開一次干部會議,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規定實施村干部坐班、帶班制度。每周一到周五,各班輪值一天,在村委會辦公室值班,由支部副書記負責具體考核值班情況。
3、村上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因工作不實,造成工作失誤或嚴重影響的,扣分管干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問不落實的一律扣500元,并報鎮紀委處理,連續2次,責令辭職。
干部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鄉村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鄉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鄉村干部,全部實行“五包三定二掛鉤”(定崗位、定任務、定責任;包片、包村、包社、包戶、包項目(典型);與評優評先掛鉤,與推薦、提拔、調動掛鉤)工作責任制,實行分層管理,逐級負責,任務到人,責任到人,一包到底,明確管理層次,靠實工作責任。
3、嚴格實行請銷假制度。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全年請假不超過天,婚假期限為天,產假期限為三個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鄉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書記審批。請假一律憑領導簽字批準后的假條到分管副書記處備案,嚴禁捎假和電話請假。村支部書記外出超過一天,必須向書記、鄉長請假。請假獎罰依照考核辦法執行。
4、實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參照考核辦法執行)
5、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凡曠工者,扣發工資x元(臨時工x元),月曠工累計天以下者,除扣發工資外,寫出書面檢查;年累計曠工天以下者,還要大會作檢討,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定為不合格(不稱職)等次,年連續曠工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報上級組織處理。
二、學習制度
6、全體鄉村干部要自覺加強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的學習,自覺加強各種業務知識學習,增強政治理論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學習實行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集中學習,平時各自自行學習,全年學習筆記不得少于萬字,撰寫學習心得(論文)不少于x篇,并鼓勵在省市出版物上發表論文或新聞報道,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x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x元;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x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x元。
8、集中學習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x元,遲到或早退者每次罰款x元,次日上交鄉政府。
三、工作紀律
9、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映的給予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失職瀆職追究責任。
10、嚴禁干部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上報調離或停崗。
11、嚴禁干部、職工在上班時間打撲克、下棋、上網打游戲等,違犯一次扣工資x元,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12、實行首問接待負責制。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打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不準在建房、拆遷、扶貧、救濟、救災等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四、機關管理制度
13、堅持實行小時值班制度,白班時間為早8點至晚6點,夜班時間為晚6點至次日早8點。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電話接轉,上通下達、確保通訊暢通,嚴禁脫崗和擅自離崗,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14、認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員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員不能離崗,交接時要對電話記錄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脫節。
15、每天早6點開門,晚11點前鎖門,外來車輛一律不準在機關大院內停放,嚴禁值班人員將大門鑰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經發現,扣工資x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負責,并按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16、機關后勤人員對機關院內外衛生劃片包干,分區域打掃,每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掃結束,全天對樓道、院內垃圾隨時清掃,確保機關清潔。如遇大雪天氣,職工集體劃片打掃;如后勤人員因公出差或請假,必須將本人負責區域托付專人打掃。
17、因工作失職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的由具體責任人按原價賠償,找不出具體責任人的,全體當班人員按原價進行集體賠償。
五、干部廉潔自律制度
18、全體鄉、村干部必須樹立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自覺加強學習,增強拒腐防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19、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嚴禁飲酒,更不準酗酒滋事或在機關院內吵鬧打罵;否則,一律停止工作,停發工資、嚴肅處理。
20、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拔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于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占國家集體財物。
六、信訪工作制度
1、實行領導班子成員信訪接待日制度和首問負責制。信訪接待負責人全權負責處理當時接待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并負責做好交辦事項的跟蹤督查落實工作。
2、來信來訪由綜治信訪辦負責對口接待,牽頭會辦。對處理有難度或不屬于分管范圍內的信訪問題,實行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分工責任制,相關人員不得推諉扯皮,更不得玩忽職守。
3、對來信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綜治信訪辦負責做好接待、登記,由當日值班負責人簽署意見,落實好分類歸口處理交辦意見。
4、對來信來訪者耐心細致地做好答復解釋、疏導教育、勸解鈍化工作。
5、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包村干部和綜治信訪辦必須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上訪或越級上訪。如因工作失職造成越訪、集訪、重復上訪或其他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車輛管理制度
1、司機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勤鉆業務,提高駕駛水平,保證行車安全。
2、司機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服從調度,按時出車,不論有無工作任務,必須做到隨叫隨到。未經調度安排,杜絕私自出車。
3、司機必須堅持每天隨時擦洗打掃車內衛生,檢查維護車況,確保車況良好、車容整潔。正常情況下車輛維修、加油實行人員分離制度,除特殊情況外,司機不得擅自維修,加油;確需維修時,由指定專人負責維修、加油,并做好記錄。按期由主管財經的人員結帳,記帳清單經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車,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車或出租車必須向主要領導請示同意后方可用車,用車結束后,當事人必須對用車期間發生的費用簽字負責,并及時報銷。
八、大灶管理制度
1、大師要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烹飪技術,保證按時開飯,改變飯菜花樣,努力提高職工滿意率。
2、要保持食堂內及灶具整潔衛生,大師本人要講究個人衛生,每季做一次身體檢查。食堂管理員要定期對食堂進行滅菌,夏季勤防蚊蠅,避免和防止各種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3、大師要緊跟工作節奏,把握每頓就餐人數,按實際上灶人數備餐,力求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結算伙食,由管理人員每月對大灶收支情況張榜公布,并對職工就餐情況進行統計,安排攤派。
4、正常情況下,來人接待一律在大灶就餐。管理人員要根據需要準備足量蔬菜和肉、蛋等,來人接待費用支出由會計、文書登記,政府統一補貼。
九、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實行民主管理、嚴格審批、財務公開制度。財會人員每月向主要領導提供一次收支情況,每年向鄉黨委匯報一次收支情況。
2、機關一切費用開支必須堅持預先報告,按權限審批,簽字記帳后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支,辦公用品購買由指定專人統一購買,嚴禁其他人隨意購買,記賬。做到管理一條線,記載一本帳,審批一支筆。
3、經費開支的批準限額是:x元以上由黨委會議批準,x元以下由分管領導批準,會計應恪守職責,堅持原則。
4、機關所有固定資產必須登記造冊,嚴防流失。個人宿舍和公共場所的財產,未經分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挪用、互換、轉讓,更不能占為己有。職工調動后,未經辦理財產移交手續的,不辦理調出證件。單位固定資產誰丟失,誰賠償。
5、未經主管領導同意,財會人員無權對外人借款,一經發現,按挪用處理。
6、要節約用水、用電,外出或下鄉時,必須關掉電器電源,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用單位電話打私人電話和長途電話。
干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班級管理,促進班級建設,充分發揮學生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提高班干部管理和服務同學們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班干部是聯系院系和廣大學生的橋梁和紐帶,是我系開展學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學生工作的開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第三條班主任(輔導員)要重視學生班干部隊伍的建設,完善班干部管理,提高班干部素質,在班級管理上實行班委專人負責管理和服務同學的工作格局。
第四條班干部必須堅持為同學服務的宗旨,關心和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不允許任何學生干部脫離群眾,更不允許凌駕于學生之上。
第五條班干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干,必須在各方面成為同學的表率;以身作則,踏實工作,在同學中樹立良好的形象。
第二章班委職責
班委會負責組織全班學生按照黨的教育方針,按照院系工作計劃實施各項活動,組織和建設好班集體,使全班同學成為合格的大學生。
班委會成員由全班同學民主選舉產生,經班主任/輔導員審議當選。班委會每學年改選一次,任期一年。
各班班委要服從院系的領導,服從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的管理,協助該部門開展相應的學生工作。班委會干部設置主要有以下職務:班長(男女各一名)、團支書、學習委員、紀律委員、生活委員、勞動委員、記錄委員、文娛委員、體育委員、心理委員(男女各一名)、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具體職責如下:
一、班長職責
1、主持班委會的工作并對班級工作負總責。
2、協調班委團支部成員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各委員的積極性,支持各委員獨立開展工作。
3、有權召集班委會成員,定期主持召開班委會,研究班內工作和安排、布置各項任務。
4、傳達上級的各項任務,如實向上級反映班內學生情況,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發揮好橋梁作用。
5、主持召開班會,做好會議記錄。
6、做好班級各項工作的計劃與總結工作。
7、服從學生會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協助學生會開展相應的學生工作和活動。
二、學習委員職責
1、全面掌握全班同學的學習狀況,積極創造條件,為同學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促進良好學風的形成。
2、積極與任課教師聯系,解決同學學習上存在的各種問題。
3、督促全體同學,獨立完成作業,并按時上交。
4、適時主持班級學生召開學習經驗交流會或座談會,交流學習心得,并能幫助學習差的同學,搞好學習。
5、安排落實本班學習興趣小組的活動,并檢查小組的活動效果。
6、服從學生會學習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協助學習部組織開展學院學風建設的相關活動,如:獎學金的評定、知識競賽、學習經驗交流會等。
三、生活委員職責
1、負責班級經費管理。
2、負責調查、了解本班學生生活狀況,并負責及時將情況向班主任、輔導員反映。協助做好班級貧困生認定及資助工作,對困難學生給予必要的幫助。
3、協助學生會做好寢室的日常生活管理,積極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創建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4、協助學生會為校、院重要集會、大型活動提供后勤保障。
四、勞動委員職責
1、負責班級勞動衛生和必修勞動衛生課的組織安排。
2、積極帶領各寢室開展衛生掃除工作,組織、落實、監督寢室衛生的管理工作和相關的檢查評比工作;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寢室衛生管理辦法,并嚴格落實執行。
干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 為了做好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服務管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離休退休干部(以下簡稱軍休干部)。
第二條 軍休干部服務管理應當從維護軍休干部的合法權益出發,貫徹執行國家關于軍休干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軍休干部服務保障和教育管理機制,落實軍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堅持政治關心、生活照顧、服務優先、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 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堅持黨的領導,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主管,軍休服務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軍休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依法負責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監督檢查軍休服務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
軍休機構是服務和管理軍休干部的專設機構,包括軍休服務管理中心、軍休所、軍休服務站等,承擔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具體工作。
第四條 軍休干部服務管理應當與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實行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
第五條 對在軍休干部服務管理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服務管理內容
第六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加強軍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導軍休干部繼續發揚人民軍隊優良傳統,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永葆政治本色。
第七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按照規定落實軍休干部政治待遇,組織軍休干部閱讀有關文件、聽取黨和政府重要會議精神傳達等。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主動協調當地離退休干部管理部門,將軍休干部納入本級老干部工作體系。
第八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在國家、地方和軍隊舉行重大慶典和重大政治活動時,應當按照要求組織軍休干部參加。
第九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協調當地人民政府和軍隊有關負責人,在八一建軍節、春節等重大節日走訪慰問軍休干部。
第十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按規定落實軍休干部榮譽療養制度,對服役期間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貢獻的軍休干部,分層級、分批次組織療養。
第十一條 軍休機構應當做好以下服務保障工作:
(一)舉行新接收軍休干部迎接儀式。
(二)按時發放軍休干部離退休費和津貼補貼,幫助符合條件的軍休干部落實優撫待遇。
(三)協調做好軍休干部的醫療保障工作,落實體檢制度,建立健康檔案,開展醫療保健知識普及活動,引導軍休干部科學保健、健康養生。
(四)培育軍休干部文化隊伍,開展軍休文化體育活動,引導和鼓勵軍休干部參與社會文化活動。
(五)開展經常性走訪探望,定期了解軍休干部情況和需求,提供必要的關心照顧。
(六)協助辦理軍休干部去世后的喪葬事宜,按照政策規定落實遺屬待遇。
第十二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加強對軍休干部參加社會組織、出國(境)、著作出書、發表言論等事項的管理,督促軍休干部遵紀守法和遵守軍休機構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鼓勵支持軍休干部保持和發揚優良傳統,發揮自身優勢,繼續貢獻力量。
第三章 服務管理方式
第十四條 軍休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為軍休干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創造條件。
第十五條 軍休機構應當建立值班制度,并采取定期聯系、定人包戶等方式,為軍休干部提供及時、方便的日常服務保障。
第十六條 軍休機構應當堅持共性服務和個性化服務相結合,為軍休干部提供細致周到的服務。對失能、失智、重病、高齡、獨居、空巢等軍休干部,應當重點照顧并提供必要幫助。
第十七條 軍休機構應當按照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制定的規范標準,推進服務管理工作標準化建設,確保規范運行。
第十八條 軍休機構應當推進社會化服務,根據需要引進醫療、養老、志愿服務等方面力量,為軍休干部提供多元服務。
第十九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發揮軍休安置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網絡“軍休所”等信息化平臺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實現精準服務。
第二十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推進軍休老年大學建設,線上線下融合,擴大教學供給,提高辦學水平,不斷滿足軍休干部終身學習需求。
第二十一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健全軍休機構服務網格,加強軍休干部服務保障。
第二十二條 軍休干部管理委員會是在軍休機構內軍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性組織。
軍休機構內設有軍休干部管理委員會的,軍休機構黨組織應當加強對軍休干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活動,發揮軍休干部管理委員會的作用,定期聽取軍休干部管理委員會工作情況報告,研究解決其反映的問題。
第四章 軍休機構建設
第二十三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根據安置管理工作實際,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精干高效、便于服務的原則設置、調整軍休機構。
第二十四條 軍休機構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對重大問題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軍休機構應當依法依規落實政策公開、財務公開、服務公開,接受軍休干部和工作人員監督。
第二十五條 軍休機構應當加強黨組織建設,改進和創新軍休干部黨組織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增強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力,使之成為組織、凝聚、教育軍休干部和工作人員的堅強堡壘。
加強軍休干部中的流動黨員管理,將流動黨員就近安排在暫住地軍休機構黨組織參加組織生活。
第二十六條 軍休機構應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設置會議室、活動室、閱覽室、榮譽室等場所,根據軍休干部特點和需求,因地制宜開展適老化改造,具備條件的可引進或設立養老、醫療、助餐等功能設施,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體育活動場地,創造良好休養環境。
第二十七條 軍休機構應當按規定用好軍休經費,加強軍休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八條 軍休機構應當加強軍休干部檔案管理。
第二十九條 軍休機構應當加強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實衛生、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增強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第五章 服務管理工作人員
第三十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加強軍休服務管理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在編制員額內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優化隊伍結構。
第三十一條 軍休機構在編制員額內新聘用工作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外,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退役軍人、軍人家屬。
第三十二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以通過引進專業化服務等渠道充實工作力量。
第三十三條 服務管理工作人員應當強化能力素質和作風紀律,樹牢全心全意為軍休干部服務的意識。
第三十四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定期開展教育培訓、崗位練兵、業務競賽等活動,提高工作人員思想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和服務管理能力。
第三十五條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建立以軍休干部滿意度為主要內容的服務管理工作監督考評體系,定期對軍休機構及其負責人進行測評。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軍休機構應當建立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崗位交流制度。對軍休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軍(警)士的服務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干部管理制度 篇5
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教職工要認真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教職工在工作時間內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在辦公室內不閑談,不準在辦公室內進行各種娛樂性活動,不亂串科室。
3.教師應按時授課,上、下課,不準任意空課,串課。
4.教職工在校內必須衣著整潔,儀表端莊,不說粗話、臟話,上班期間不準酗酒、不吸煙。
二、具體規定:
1.病、事假必須由本人事前向相關部門領導請假(特殊情況可委托他人),履行手續后經同意方可休假。病、事假半天以內由副校長批準,病、事假半天以上由校長批準,病假需持指定醫療單位診斷書,具備假條后方可休假。
2.教職工休假假條必須一式兩份,教導處和校務辦公室各留存一份。
3.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時間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離職學習、公出、工作時間去市區辦事等必須履行手續,經同意后方可離校。
4.教職工請假不事先辦理手續的;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又無故超假的;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組織和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的;不服從工作調動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5.教職工上下班遲到或早退在三十分鐘以內的按遲到或早退處理,超過三十分鐘的,累計按曠工處理。
6.教職工凡在全校性大型活動、會議、政治學習、公益勞動等活動中,均由辦公室統一考勤。無故不參加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7.中層干部公出、工作時間到市區辦事、病事假由校長批準并辦理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干部管理制度 篇6
為了進一步加強村級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和組織紀律性,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營造一個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干事創業氛圍,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落實,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二條:村干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一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扣除工資50元。
第三條:村干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后果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出縣境外辦事,1天以內向包村領導、鎮黨委副書記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副書記、副主任、文書因公因私出縣境外辦事,1天以內由支部書記審批,并向包村領導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見,鎮黨委副書記審批,黨政辦備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序的,查處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五條:村干部務必持續信息暢通,遇有緊急狀況,接到通知務必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出現1次扣除工資20元。
第六條:所有村干部務必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遲到1次扣除工資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七條:建立村社干部學習例會制度。每周星期二定為村社干部集中學習日,學習傳達有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重點項目建設和其它重大事項,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透過現場督查、查閱會議記錄等形式督促檢查,無特殊狀況不組織學習和召開村社干部會議的,目標職責書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條:建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例會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節假日順延)召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例會。匯報、銜接、安排相關工作,分析、研究階段性矛盾糾紛,通報有關狀況,促進工作落實。缺席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九條: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級自治機制。村級重大事項,務必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和一事一議的有關程序進行決策,若不按照程序進行決策,引發矛盾糾紛或引發群體上訪事件的,將嚴肅追究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職責。
第十條:建立并完善群眾思想政治工作機制。堅持開展民情訪談活動,及時了解群眾生產生活狀況。村黨組織負責人、村委會負責人每月至少參加一個社的群眾會議,每季度召開1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十一條:全面貫徹落實維護穩定職責機制,全力維護和諧穩定大局。因職責不落實,矛盾糾紛化解不及時,處置措施不得當,造成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的,按照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職責追究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村干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第十三條: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公開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第十四條:全面實施鎮村干部潛力素質提升工程,切實提高村社干部綜合素質。進一步轉變作風,加大重點項目推進力度。對因作風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員相互制肘,群眾威信不高,維護穩定措施不落實的村干部,根據有關規定,采取誡勉談話、待崗、停職、免職等措施,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五條: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村干部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和原則辦理。村社財務嚴格按照村帳鎮管的規定執行,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嚴禁村干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具體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干部管理制度 篇7
一、適用對象:
各村兩委干部。
二、追究范圍:
各村兩委干部在工作活動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進行問責。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和鎮黨委、鎮政府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鎮黨政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實施的工作事項落實不力,造成一定影響和后果的;
2、在貫徹落實重大事項決策和管理上不能與鎮黨委、鎮政府保持一致,獨斷專行,自搞一套,造成一定影響和后果的;
3、對當前重大工作事項(精準扶貧工作、矛盾糾紛調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計劃生育等重大工作事項)思想不重視,認識不到位,對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認真進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極應付,影響全鎮各項重大工作整體水平的。
三、追究方法及程序
進行問責時,先由駐村干部和分管領導對追究人提出意見,聽取當事人口頭或書面解釋,再提請鎮黨政班子集體審定予以問責。
1、每發生一起被追究的事項,首先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再由鎮紀委對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2、凡因工作推進不力的,實行連帶責任追究,分管該項工作的村干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都必須進行問責;
3、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被誡勉談話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干部將扣除當年度績效工資,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4、凡年度內有此類情況發生的村取消當年單位評先資格;
四、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村干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紀委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二)請銷假制度。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鎮主要領導以及駐村組長報告;其他村兩委干部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駐村組長以及村書記主任報告。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序的,每查處1次,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三)會議制度。所有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無故缺席1次或累計遲到2次的,將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四)信息報送制度。各村必須于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信息材料,逾期1次不報者,將對村分管干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進行通報批評。
(五)應急制度。村干部必須保持信息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接到通知必須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五、重大事項問責制度
(一)矛盾糾紛調處工作
矛盾糾紛調處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村要及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因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不力,造成群眾赴鎮、縣、省上訪的,將按以下問責辦法進行處理。
1、各村每發生1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通報批評,并扣除1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2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誡勉談話,并扣除2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3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2、每發生1人次到縣上訪或到省上訪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
根據鎮衛生檢查組每周抽查結果,每月匯總統計,月排名后3名的村委會,第一次進行通報批評,第二次(連續)進行誡勉談話,第三次(連續)實行黨紀組織處理。
(三)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嚴格執行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責任追究有關規定,對造成我鎮計生工作被動局面的,不完成鎮下達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各項任務的,視情況給予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黨紀、政紀,停薪、停職、撤職等處分。
(四)精準扶貧工作
各村兩委干部不履行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責任追究。
1、貫徹上級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不到位、落實上級有關要求打折扣的;
2、幫扶工作不到位,貧困戶幫扶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貧困戶應享受而未能享受教育、醫療、住房等相關扶持政策的;
3、擅自調整資金使用范圍、標準,變更項目內容或者不按規定程序開展扶貧工作的;
4、強令、指使、授意下級單位或者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審批、安排、驗收扶貧資金項目的;
5、在檢查驗收和交叉檢查中,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的;
6、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
六、紀律要求
1、堅持集體決定高于一切,千方百計將決定落實到自己的行動之中,共同維護組織的形象。
2、堅持盡心盡責,團結互助,既努力抓好、維護好鎮委鎮政府各項工作,又相互支持、幫助,共同構建和諧。
3、堅持發揮主觀能動的作用,勤奮認真,盡可能避免因其他因素對工作的影響,盡可能減少失誤,避免不該有的風險產生,及時發現并糾正錯誤,減少損失,爭做稱職、優秀的合格干部。
干部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辦事處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級干部與辦事處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辦事處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職責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職責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村干部要隨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及時化解矛盾。出現越級上訪,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凡屬兩委會研究決定的事,任何個人無權改變,卻有不妥,務必經兩委復議。
6、水、電、氣的使用,應勵行節約,不能鋪張浪費;辦公室電燈、電腦、電火盆、飲水機等電器設施,干部離開后應及時關掉所用電源;持續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辦公場所堅持每一天打掃衛生,做到辦公用品擺放整齊,用具有序,無雜物堆放,窗明幾凈。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辦事處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狀況,村支部書記、主任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村文書向分管領導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5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參會人員務必提前5分鐘到會場,并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掉或設為振動,嚴禁在會場說話、嬉笑、打鬧,持續會場秩序,違者,發現一次扣50元。
三、學習制度
嚴格執行除黨員學習以外的其他學習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并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和學習記錄。年內,學習筆記不少于1萬字。
四、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務必群眾研究討論,需召開黨員、干部、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務必按照有關程序要求進行,并做好記錄。
五、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
認真落實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每年年底召開一次由黨員、村社干部、群眾代表參加的群眾滿意度評價大會,側重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村級班子評價結果列入年終綜合考核,兌現獎懲。
六、便民服務制度
為方便群眾辦事,各村應嚴格執行“雙代服務”的相關要求,村三職干部為“雙代服務”代辦員,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時間務必堅持有一人坐班,切實服務群眾。
七、值班制度
村干部要認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進行抽查,對無故不值班者,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八、請銷假制度
實行嚴格請銷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務必請假,兩天以內務必向村支部書記請假,2天以上務必向辦事處黨委請假;支部書記、村主任有事外出務必向辦事處黨委書記請假;村上群眾外出活動,務必提前征得辦事處黨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后,要及時向辦事處黨委、政府報告。如不履行,發現一次扣50元,并在全辦事處進行通報批評。
九、干部紀律
1、村級干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規定處理。
2、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事議兩公開,不得假公濟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財務嚴格按規范化管理運轉,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3、村干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由書記先審核,主任后簽報,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4、村要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5、村要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來人外,禁止飲酒。
6、嚴禁村干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
十、職責追究制度
對村干部在工作中職責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導致工作失誤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職責追究,由鎮黨委指定專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后果由職責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干部管理制度 篇9
一、學習制度
1、村黨員干部要按照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
2、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由黨支部書記組織實施。要做到開會學習有點名冊、記錄簿、參學(會)者有筆記本,并認真做好筆記。
3、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無故缺席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50元;遲到、早退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30元。
4、集中學習研究工作,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有針對性地解決1—2個實際問題,并圍繞普遍性問題,開展討論分析,共同提高黨員干部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召開一次干部會議,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規定實施村干部坐班、帶班制度。每周一到周五,各班輪值一天,在村委會辦公室值班,由支部副書記負責具體考核值班情況。
3、村上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因工作不實,造成工作失誤或嚴重影響的,扣分管干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問不落實的一律扣500元,并報鎮紀委處理,連續2次,責令
干部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辦事處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級干部與辦事處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辦事處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村干部要隨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及時化解矛盾。出現越級上訪,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凡屬兩委會研究決定的事,任何個人無權改變,卻有不妥,必須經兩委復議。
6、水、電、氣的使用,應勵行節約,不能鋪張浪費;辦公室電燈、電腦、電火盆、飲水機等電器設施,干部離開后應及時關掉所用電源;保持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辦公場所堅持每天打掃衛生,做到辦公用品擺放整齊,用具有序,無雜物堆放,窗明幾凈。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辦事處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情況,村支部書記、主任向鄉黨委書記或鄉長請假,村文書向分管領導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5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參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場,并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閉或設為振動,嚴禁在會場說話、嬉笑、打鬧,保持會場秩序,違者,發現一次扣50元。
三、學習制度
嚴格執行除黨員學習以外的其他學習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并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和學習記錄。年內,學習筆記不少于1萬字。
四、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必須集體研究討
論,需召開黨員、干部、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必須按照有關程序要求進行,并做好記錄。
五、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
認真落實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每年年底召開一次由黨員、村社干部、群眾代表參加的群眾滿意度評價大會,側重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村級班子評價結果列入年終綜合考核,兌現獎懲。
六、便民服務制度
為方便群眾辦事,各村應嚴格執行“雙代服務”的相關要求,村三職干部為“雙代服務”代辦員,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時間必須堅持有一人坐班,切實服務群眾。
七、值班制度
村干部要認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進行抽查,對無故不值班者,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八、請銷假制度
實行嚴格請銷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必須請假,兩天以內必須向村支部書記請假,2天以上必須向辦事處黨委請假;支部書記、村主任有事外出必須向辦事處黨委書記請假;村上集體外出活動,必須提前征得辦事處黨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后,要及時向辦事處黨委、政
府報告。如不履行,發現一次扣50元,并在全辦事處進行通報批評。
九、干部紀律
1、村級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情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規定處理。
2、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事議兩公開,不得假公濟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財務嚴格按規范化管理運轉,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3、村干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由書記先審核,主任后簽報,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4、村要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5、村要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來人外,禁止飲酒。
6、嚴禁村干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
十、責任追究制度
對村干部在工作中責任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導致工作失誤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責任追究,由鎮黨委指定專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龍峰村黨支部、村民委
20xx年5月20日
干部管理制度 篇11
一、分工負責制度:村干部的分工由村黨支部根據本村工作需要和每個干部的素質狀況,統籌考慮,確定分工,并報鎮黨委、政府備案。
二、考勤制度:村干部每月工作時間不少于15天,考勤由包村干部負責,鎮黨委每月檢查一次,每季度進行匯總,半年評比一次。對沒有完成出勤天數的,每少一天扣除村辦公經費20元。
三、工作制度
(1)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堅守工作崗位,不隨意脫崗。
(2)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善于做群眾工作,不脫離群眾。
(3)處事公道正派,作風嚴謹,不做有損黨員干部形象的事。
(4)正確行使黨員、村民賦予的權利,依法辦事,廉潔自律,不濫用職權,不以權謀私。
(5)與時俱進,勤于學習,勇于創新。
(6)服從大局,積極完成任務。
四、財務制度
嚴格執行“村財鎮管”制度,從上級部門爭取的資金必須交鎮財政所,納入“村財鎮管”,對違規責任人嚴肅查處。
五、坐班制度
村“兩委會”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動室坐班辦公,周一到周五每天9:00—15:00為正常坐班時間。各村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原則上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個小時,坐班人員要填寫好《村級工作日志》,做好上傳下達,辦理群眾來辦事項,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六、為民服務代理制度
認真履行為民服務職責,堅持便民高效、公開公正、依法合規、無償服務的原則,為群眾提供黨務類、政務類、經濟發展類、社會生活類以及其他服務類代理服務,對直接能辦結的應及時辦理,對不能直接辦理的,說明理由,講明條件,承諾辦理,一般在2-3個工作日內辦結,并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申辦人。
七、請銷假制度
村干部因私外出必須辦理請銷假手續,村“兩委會”一般干部向支部書記請假,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須向鎮黨委、政府請假,3天以內向片長請假,3天以上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
八、安全制度
村干部在履行職責辦理村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落實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實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不能發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嚴禁在辦理村務時喝酒、賭博、酒后駕駛等違規行為發生。
九、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在離任時,由鎮財政所和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對其任期內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村民公開。
十、責任追究制度
村干部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誤,損害了黨和國家的事業以及村集體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其領導責任、直接責任或相關責任;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追究的范圍主要包括: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為政不廉;違反議事決策程序。擅自決策,造成不良后果;村務管理混亂,村務不公開或假公開;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造成對集體資產、資金流失的;亂集資、亂攤派,隨意增加農民負擔的;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或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對村民提出的正當要求,能夠解決而不解決或久拖不解決的;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按時完成的;違反黨員發展、黨費收繳規定的;鬧不團結,作風霸道,方法簡單粗暴,影響村內工作正常開展的;違反印章使用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有及時調解各類矛盾糾紛,引發上訪或造成事態擴大的。根據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后果,按有關規定給予教育、誡勉、調整、罷免、撤職等處理;對違反黨紀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干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村干部規范化、制度化管理,進一步提高我鎮干部工作水平,形成有效的村干部激勵和約束機制,不斷增強村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為我鎮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促進我鎮各項事業全面健康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平時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領導評價與群眾評價相結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衡量的原則。
第三條村干部隊伍規范化管理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原則;
(三)作風務實、注重實績原則;
(四)群眾認可、傾聽民聲原則;
(五)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六)管人與管事相結合原則;
(七)依法辦事原則。
第四條管理內容主要包括村干部的培養、選拔、任用、教育、管理、監督、考核、獎懲等。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村工作的所有干部,包括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及工作人員。
第二章選拔任用
第六條基本原則。選拔任用村干部必須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作風務實、注重實績原則;群眾認可、傾聽民聲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發揚民主、依法辦事原則。
第七條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思想政治素質好,能夠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事業心和責任心強,為人正派,處事公道,作風民主,廉潔自律,帶頭創先爭優,群眾公認度高;工作能力強,有較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善于處理各類矛盾;工作務實,熱心村工作,能夠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
(二)年齡及學歷條件。無村干部工作經驗的競選者,男不超過40周歲、女不超過35周歲,文化程度在高中(中專)以上。在鎮村企業擔任領導、民辦教師、退伍軍人或涉及群從工作年齡可以放寬到男不超過45周歲、女不超過40周歲。現任村干部繼續參選無年齡和學歷要求。
第八條選任渠道。從現職村干部和鎮直機關工作人員中挑選一批素質高、群眾公認的同志擔任村主要干部;將優秀的大學生村官聘用到村“兩委”中。
第九條選任方式
(一)“兩委”班子的選任。一般通過民主推薦(選舉)、組織考察、黨委票決、集體討論研究、公示等程序選拔村干部。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的選拔,一般要經過“兩推一選”(群眾推薦、組織推薦和黨內選舉)方式產生。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必須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規定,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民主選舉產生。
(二)聘用干部的選任。村工作人員的選任堅持“德才兼備,作風務實、群從認可”原則。各村因工作需要進人時,在職數允許范圍內,要向鎮黨委申報,鎮黨委召開黨委會研究,經一定程序通過后方可錄用,辦理有關人事手續,建立人事檔案。
第三章教育培訓
第十條村干部教育培訓堅持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分層次培訓的原則。村“兩委”班子一般由鎮黨委負責培訓,聘用干部一般由村負責培訓,村干部經常性學習教育由村黨組織、村委會負責。各村黨支部書記原則上每個月要組織村全體干部進行一次集中學習,如遇特殊情況,可做適當調整。組織集中學習時,要登記到會人數,并指定專人做好學習記錄,要宣布學習內容,圍繞主題開展討論并歸納討論意見。
第十一條教育培訓內容。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體現時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學以致用。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思想作風教育和崗位業務知識培訓,增強村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十二條教育培訓方法。主要采取經常性的學習教育、定期培訓、參繼續學習教育及外出考察學習。
第十三條鼓勵村干部參加農村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同時鼓勵符合條件的村主職干部報考鄉鎮公務員。
第十四條各支部要建立學習教育登記本,并保存相關學習資料,作為年終目標管理考核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五條會議制度
(一)村書記一般每月組織“兩委”干部召開一次以上工作會議,講評上月工作完成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安排部署下月工作,研究重大問題等。討論研究重大問題時,必要時吸收黨小組長、村民小組長及有關人員參加,進行民主議事、民主決策。
(二)召開會議必須有記錄。作為年終目標管理考核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十六條值班制度
(一)村干部無特殊情況要堅持上下班,法定工作日內都要安排干部在村黨員群眾服務中心值班。
(二)村要有輪流值班安排表,明確值班人員。值班村干部的姓名、聯系電話要村黨員群眾服務中心的顯眼位置公開,方便群眾辦事,并做好詳細的當日值班記錄。
(三)值班村干部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處理村內日常事務,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為群眾提供政策或有關業務咨詢;做好接待、協調和處理工作,解決群眾在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調解群眾糾紛、鄰里矛盾;及時處置突發性事件;做好上級交辦和有關事項。
(四)村干部在值班期間必須準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值班村干部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必須先自行協商好替班人員,再經村“兩委”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調班離崗。
(五)遇重大節日、突發性事件和特護期,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更不準擅離職守。
第十七條請假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請銷假管理制度。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因事需要外出離開黃州,請假1天以上的.需經鎮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同意,并履行請假手續送黨政辦公室備案后方可請假,假期滿后,應及時到準假領導處銷假報到。村副職干部、委員、村聘用干部因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或因事外出不超過一天的,要向村支部書記請假,3天以上的要向鎮黨政辦公室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請假。
(二)村干部曠工或者因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參照《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辭退。
(三)要建立請銷假登記冊,嚴格考勤登記。村書記、主任的請銷假由鎮直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村其他干部請銷假由村負責,專人負責登記管理。
(四)請銷假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年底將組織檢查考評。第十八條服務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務對象來中心咨詢或辦理業務,承辦人應按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一次性告知辦理程序、辦理手續、辦理時限。對不予受理許可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理由。違反規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務對象多次往返,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的,要嚴肅查處,追究責任。
(二)服務承諾制度。群眾辦事時要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事時限、提供優質服務。服務態度做到和藹、熱情、文明、禮貌。服務環境達到辦公場所明亮、整齊、清潔、美觀,業務標識牌準確完整,辦公物品放置有序,便民設施完好。服務質量做到正確解答問題、準確辦理業務,限時辦結手續。
(三)推行限時辦結制。在符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手續齊全的前提下,工作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對于確有特殊情況要
求盡快辦理的,應按規定和程序在保證服務質量的情況下,盡力在其請求的時限內辦理。限時辦結應保證工作的質量,不能因時限上的要求而降低工作質量。
(四)責任追究制度。對來辦事者不予理睬或態度不好者,經發現、舉報,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并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對故意拖延時間或對辦事者不負責任并造成惡劣影響的村干部,經核實,責任人要作出書面檢查,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群眾反映較大、意見較多的村干部,連續兩次違規者,調離崗位。
第十九條干部監督制度
(一)加強村干部監督,特別是村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管理。重點監督上級黨委、政府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領導班子成員遵紀守法情況、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服務、聯系群眾情況和廉潔自律等情況。
(二)建立健全以黨組織議事規則、社務公開、民主理財、民主評議和述職述廉、村委會定期通報、報告工作的民主監督制度,不斷完善“五議五公開”工作法,按程序對社務、財務實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提高群眾參與村建設的積極性,對不執行相關制度和規定的村干部,依照有關規定,視情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五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條考核原則。考核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注重實績原則;民主測評與上級組織考核相結合原則。
第二十一條考核對象。主要包括對村“兩委”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和村干部、工作人員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第二十二條考核內容。主要是對照年初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重點考核村“兩委”班子及干部履行職責、主要業績、廉潔自律和群眾滿意度等情況。了解掌握村干部、工作人員完成階段性中心任務、處理突發事件的現實表現。鎮每年初結合工作實際和目標任務,對考核內容進一步分解細化,制定具體的考核指標體系。
第二十三條考核時間。一般每年度一次,集中在年底進行。
干部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新形勢下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實現固本強基,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提高農村工作水平,樹立我市駐村干部扎實奮進的工作作風,培養鍛煉年輕干部,促使干部進村入戶、服務群眾、夯實基礎,切實履行自身職責,加強對駐村干部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全市市直(駐英)各單位選派下基層鍛煉的駐村干部。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駐村干部的管理由鎮街黨委具體負責,市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二章選派條件
第四條選派的駐村干部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有上進心及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熟悉并愿意從事農村基層工作。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扎實,吃苦耐勞,甘于奉獻。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科級干部可放寬至45周歲),身體健康,懂基本的電腦操作及統計知識。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五條駐村干部是黨員的安排掛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非黨員的安排掛任村(居)委會主任助理,職務任免手續由鎮(街)黨(工)委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駐村干部的黨組織關系要轉到所駐村黨支部,參加駐點村黨組織生活。
第四章職責任務
第六條駐村干部要切實履行“宣傳、指導、幫助、協調、監督”的工作職責,其主要任務是:
(一)加強政策宣傳,培育新型農民。
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傳達上級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和會議精神,主動為農民群眾提供信息、技術等服務,引導幫助農民轉變觀念,提高素質,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利益觀、民主觀與法制觀。
(二)掌握村情民意,建立基礎檔案。
深入了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掌握村民思想動態,為黨委、政府當好參謀。同時建立村情檔案,主要包括村基本概況、村級組織與各類重點人員的基本情況、民主管理監督和村務公開的落實情況、村內發生的重大事項與創新性的工作經驗等。
(三)理清工作思路,促進事業發展。
針對村(社區)和農戶的實際,積極協助村“兩委”理清發展思路,大力開展“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的幫扶工作,指導制訂和實施發展規劃,挖掘資源潛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同時,幫助開展新型城鄉合作醫療、扶貧幫困、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推動重點工作,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采取多種形式組織農戶參加各種農業和就業技能培訓,切實提高農戶的自我發展能力,并積極聯系勞動部門或用工企業,幫助農戶輸出勞動力就業。
(四)抓好組織建設,監督制度落實。
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幫助村“兩委”干部摒棄陳舊觀念,克服“等、靠、要”思想,以實際的行動帶動村“兩委”干部改進作風,服務群眾;建立健全村“兩委”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開展交心談心活動,協調村“兩委”關系,搞好團結;推進村級組織的規范化建設,督促落實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及村務財務公開等制度;充分利用農村遠程教育網絡資源,抓好農村黨員干部的教育培訓,協助所駐村黨組織做好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強村級黨風廉政建設與民主法制建設。
(五)推進社會管理,化解矛盾糾紛。
幫助制訂社會維穩、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環境衛生和信訪調處等社會面管理工作計劃,構建工作網絡,落實人員、職責、措施;協助村委建立健全綜治信訪維穩排查工作例會制度,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著力解決農村土地轉讓、征地補償、村務公開、社會治安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六)推進文明建設,改變村容村貌。
積極幫助駐點村籌措和爭取各級行業部門扶持資金,著力完善駐點村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帶領群眾開展創建文明村、文明戶活動,發動群眾做好村莊衛生的整治工作,幫助群眾形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積極開展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引導群眾抵制封建迷信和黃賭毒,破除陋習,弘揚新風正氣。
(七)做好黨內“三大工程”工作。
協助鎮、村做好黨內關愛、黨員創業、黨建創新三大工程。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七條村情掌握上做到“六必知”,即所駐村基本情況、優勢劣勢必知,社情民意、突出問題必知,班子工作、思想動態必知,困難農戶、致富典型必知,發展規劃、工作重點必知,涉農政策、服務信息必知。
第八條工作開展上做到“六必到”,即所駐村召開重要會議必到,研究重大村務必到,推動重點工作必到,解決難點問題必到,化解重大糾紛必到,處臵突發事件必到。
第九條聯系群眾上做到“六必訪”,即種養大戶、致富能人必訪,老黨員、老干部必訪,貧困戶、五保戶必訪,人大代表等各類代表必訪,計劃生育、信訪、綜治等重點對象必訪,軍烈屬必訪。
第十條任務執行上做到“六必辦”,即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高效辦,急難險重任務傾力辦,熱點難點問題主動辦,情況特殊問題靈活辦,敏感問題透明辦,涉及多部門的問題協調辦。
第十一條工作紀律上做到“六必禁”,即禁止在所駐村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各種費用,禁止接受村集體公款吃請和旅游,禁止接受計生對象等可能影響工作的個人或單位吃請,禁止收受所駐村發放的各種補貼、有價證券,禁止在所駐村低價購買物品和土特產,禁止參與賭博、酗酒等有損駐村干部形象的各項活動。
第十二條駐村干部要注意收集駐村工作中的圖片、文字資料,每月向市委組織部上報1—3篇駐村工作推進情況或簡報。市委組織部在掌握全市駐村干部工作情況的基礎上,跟蹤培育一部分個人優秀典型進行經驗推廣和表彰獎勵。
第六章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駐村干部的培訓。對駐村干部進行不定期的集中培訓,培訓內容突出基層黨務、鎮村建設、民主法制、村級財務管理、農村糾紛調處、農村工作方法和農村政策法規等。每年召開駐村干部代表工作座談交流會,幫助提高駐村干部能力水平。
第十四條駐村干部的考勤
(一)駐村干部必須全脫產駐村,每個駐村干部每年駐村時間要求達到230天以上(外出參加有關工作會議及聯系業務等同于駐村),不準以原單位工作“脫不開身”為由缺勤空崗。原單位不能以工作需要為由將其召回單位工作,確保駐村干部安心在所駐村開展工作。
(二)駐村干部所在村要負責對駐村干部進行考勤。考勤表由村干部負責登記并經村支書簽名及村委會蓋章確認。各鎮街黨委每月對村的考勤情況進行審核統計,記錄在案,并負責每月將駐村干部的考勤記錄結果上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嚴格請假銷假制度。駐村干部一般不準請假,確需請假的要嚴格執行報批制度,全年事假累計一般不能超過15天;駐村干部凡一次請假2天以內的由村支書批準,3至5天的由鎮街書記批準,6天以上的由市委組織部批準。
第十五條駐村干部后勤保障。干部駐村期間其原單位的工作崗位、工資福利待遇等保持不變,各項生活、交通等補貼由派出單位安排。其中駐村生活補貼最低標準為30元/天。駐村干部在村委會食宿的,應向村委會繳交一定的伙食費,不得加重村委會的負擔。
第十六條派出單位的職責。駐村工作實行部門“一把手”負責制。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到所駐村調查研究不少于2次,幫助駐村干部和所駐村解決實際問題,并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開駐村工作專題會議,聽取駐村干部的工作匯報和意見建議,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解決突出問題。要切實關心駐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掌握駐村干部的思想動態,經常走訪駐村干部家庭,及時幫助駐村干部解決工作、學習、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難。
第十七條鎮街的職責。鎮街黨委要把加強駐村干部隊伍建設作為抓黨建的重要內容,定期聽取駐村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駐村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鎮街黨委書記要建立駐村干部座談會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召開一次駐村干部座談會,對履行職責、踐行承諾、思想動態等情況進行詢問交流;對遇到挫折的駐村干部進行激勵談話;對工作執行出現偏差,作風建設等方面存在問題的駐村干部進行警示談話,并上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第十八條駐村干部的督查。由市委組織部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建立經常性的督促指導、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采取電話查崗和實地檢查的方式,對干部駐村情況進行檢查,并及時通報檢查和抽查情況,對工作開展得好的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予以批評。
第七章獎懲措施
第十九條市委組織部每年組織評選優秀駐村干部,并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二十條駐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結果要作為評先評優、提拔交流的重要依據。對評為優秀等級的駐村干部,鎮街還要在學習培訓、年休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
第二十一條駐村工作結束后,經市委組織部考核,對駐村工作實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所駐鎮街工作需要的駐村干部,可按有關程序和規定列為相關提拔人選。市委在提拔、任用干部時,優先考慮有駐村經歷的干部。
第二十二條對駐英單位選派的駐村干部考核情況,由市委組織部反饋給各駐英單位,作為提拔任用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三條經電話抽查或實地抽查,駐村干部缺勤空崗的,在全市進行通報;年度抽查缺勤3次以上的(含3次),報組織人事部門,建議其年度考核不予評定為“稱職”或“合格”檔次以上。
第二十四條對駐村工作不落實、群眾不滿意、作風不正派、有違法犯紀等行為的駐村干部,其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管理制度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制度由頒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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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堅持黨的集體領導和分工合作的工作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村(社區)干部與鄉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完成鄉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執行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按照相關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各村(社區)要隨時處理并解決群眾來訪反映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及時化解矛盾;對消極怠慢,處置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鄉黨委、政府和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
1、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
2、如遇特殊情況,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應向鄉黨委書記或鄉長請假,村(社區)其他干部應向分管或掛點領導請假。未經請假,發現一次則進行批評教育,發現二次進行誡勉談話,發現三次則對其進行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3、參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場,并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閉或設為振動。保持會場秩序,嚴禁在會場說話、嬉笑、打鬧。
三、上班制度
1、嚴格履行村(社區)干部每日值班制度。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做好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并處理好日常事務。
3、鄉紀委采取不定期督查,如有村(社區)干部未經請假擅自脫崗、離崗,發現一次扣工資100元,并全鄉通報批評;發現二次扣200元,并進行誡勉談話,并在全鄉大會上做深刻檢查;發現三次則對其進行停職、停薪待崗。
四、值班制度
村(社區)干部要認真做好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職責。為加大維穩工作和規范農民建房巡查力度,各村(社區)周六、周日必須安排村(社區)干部在村(社區)值班。鄉雙休日帶班領導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如有村(社區)干部未經請假擅自脫崗、離崗,發現一次全鄉通報批評;發現二次誡勉談話,并在全鄉大會上做深刻檢查;發現三次則對其進行停職、停薪待崗處理。
五、請銷假制度
1、支部書記、村(社區)主任有事外出必須向鄉黨委書記和鄉長請假。村(社區)其他干部一天以內必須向村(社區)支部書記請假,二天以內必須向鄉分管或掛點領導請假;三天以上必須向鄉黨委書記或鄉長請假。如有村(社區)干部未經請假擅自離崗的,發現一次扣工資100元、全鄉通報批評;發現二次扣工資200元、誡勉談話,并在全鄉大會上做深刻檢查;發現三次則對其進行停職、停薪待崗處理。
2、村(社區)支部、村(社區)委會集體外出活動,必須提前征得鄉黨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后,要及時向鄉黨委、政府報告后銷假。如村(社區)兩委班子集體外出活動時,未征得黨委、政府同意擅自外出,則對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實行降職和停職處理;情節嚴重的進行撤職處理。
六、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必須集體研究討論。
1、在征地、拆遷、土地流轉、新農村(社區)建設、民生、公益事業及農民建房審批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上采取“四議五公開”工作制度。
2、需召開黨員、干部、村(社區)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必須按照有關程序要求進行,并做好記錄。
七、責任追究制度
在對各村(社區)進行綜合考評過程中,把村(社區)干部上班考勤納入考評內容。對村(社區)干部在工作中責任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后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責任追究。誡勉談話由鄉紀委進行,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八、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執行
干部管理制度 篇15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鎮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三、村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
四、嚴格執行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
五、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六、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或違規辦事,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有關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七、鎮黨委每年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和調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據。工作成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鎮黨委按有關規定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并和干部的工資獎金掛鉤;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村干部,予以批評警告;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予以責令辭職、免職或依法罷免。
干部管理制度 篇16
一、學習制度
第一條 鎮干部每周集中學習一次,村干部至少每月集中學習一次,鎮村干部都要做好學習筆記,定期報送黨委副書記簽閱,選送黨委書記審閱。
第二條 鎮干部必須深入村組調查研究,每年撰寫2篇以上有價值的調研報告或工作信息(以在縣級以上報刊、媒體、網站刊發為準)。
二、會議制度
第三條 黨委會由黨委書記確定時間并主持會議,會議議題必須先報黨委書記審定,未報黨委書記審定的,不得列入會議議題。黨委會堅持民主集中制,黨委委員不得無故缺會、遲到、早退,黨委委員有3次以上無故缺會的,將報上級組織按規定處理。
第四條 原則上一月召開一次鎮村干部會議,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得召開,能合并召開的工作會議盡量合并召開,召開鎮村干部以上的會議,應報請黨政主要領導同意。
第五條 召開會議前由黨政辦將會議主題、參會人員、時間、地點等事項提前一天通知到參會人員,并做好記錄。
第六條 群眾會議制度。各村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村民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員和村民代表大會。每少一次會議扣當年辦公經費300元。
第七條 實行會議簽到(點名)制,會議一律按規定通知的時間準時召開,鎮村干部每缺一次扣5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實際參會人數以會前會后簽到(點名)為準,應扣款項在次月本人工資或津貼中扣減,遲到、早退和缺席情況在一周例會上由值周領導通報。
三、請假制度
第八條 鎮干部非節假日上班時間離開崗位,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請假手續分別由辦公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違者每查實一天懲扣100元,三次以上誡勉談話。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公務員法》及相關規定處理,黨政辦每月對干部出勤情況進行公示。
四、工作制度
第九條 嚴格上下班制度。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第十條 堅持簽到制度。上午9:30前在辦公室簽到,由值周領導坐鎮辦公室監督,未簽到者不得補簽,嚴禁他人代簽,若發現代他人假簽情況,被代簽者扣50元,代簽者扣100元。下鄉出差學習,黨政辦憑假條 和會議通知考勤。一天未簽到者,視為曠工一天,值周領導在下周一例會上以黨政辦通報進行公布。
第十一條 值班工作制度。實行領導值周、干部值班,要保證隨時有人值班,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
1、值班時間:周五下午18:00起至下周一上午8:30止。
2、值班職責:認真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及時處理好突發事件,負責日常安全環境衛生和機關內務管理。
3、值班要求:周末值班由值周領導和兩名普通干部負責,凡值班人員不在崗或在崗不履職的,每查實一次懲扣100元/人。天。
第十二條 駐村工作制度。正科級干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3天,副科級干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4天,一般干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5天,每少一天扣減相應的下鄉補助。
第十三條 便民服務制度。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鎮村干部要定期梳理和掌握群眾所思、所盼、所怨的事項,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難事。
第十四條 請示報告制度。涉及安全、穩定、信訪等重大事項,必須堅持逐級報告制度,因請示報告不及時或不按程序報告,造成工作失誤的,要嚴格問責。
第十五條 重大事項處置制度。堅持領導干部和相關責任人,遇急、難、險、災事件到場制度,鎮村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及時解決問題,因處置不力導致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格問責追究,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 信訪接待制度。鎮村干部要認真堅持信訪首問責任制。能夠現場答復或解決的,要立即答復并限時辦結。不能當場答復解決的,必須做好解釋和疏導工作,凡因處理不認真、不及時,造成群眾集訪、越級上訪的,每查實一次懲扣200元。各村因工作不負責造成到鎮群訪或纏訪的,發生一例懲扣該村工作經費300元;到縣級一例懲扣500元;到縣以上的因接人等發生的接訪費用從該村工作經費中懲扣。
第十七條 黨務政務公開制度。鎮村要定期公開財務、惠農政策、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社會保障和黨員發展等群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重大問題、重要決策、重大項目和大額資金使用等要及時公開。鎮村干部的工作職責、聯系電話要向群眾公示,方便群眾聯系。凡因公開不到位、不及時,造成群眾上訪或產生不良影響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 用電用水管理制度。電費由政府統一結算后分解到單位或個人,各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器。水費由政府統一結算,要節約用水。
第十九條 廉政工作制度。鎮村干部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禁參與賭博,嚴禁鋪張浪費,嚴禁在上班期間上網打游戲、看電影、網上購物,嚴禁以職務之便吃、拿、卡、要,嚴禁插手村級工程項目建設。違者堅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文件收發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黨委政府的文件收發由黨政辦負責,文件收發必須準確、及時、安全。上級文件統一由辦公室簽收登記,黨委文件送書記閱批,政府文件送鎮長閱批,再分送相關領導、部門辦理。黨委、政府出文由分管領導督促分管部門起草,分管領導閱后再報黨政主要領導簽發或會簽,所承辦公文務必在規定時間內辦結。
第二十一條 嚴格公文管理程序和文書檔案管理。文件、檔案一般不允許隨便借閱查檔,主要文件、檔案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借閱查檔,黨政辦做好登記,并督促歸還。
第二十二條 加強公章管理,黨委公章由黨委副書記管理;政府公章交由黨政辦主任管理,并做好使用登記,未經主要領導審批不得攜帶公章離鎮。
第二十三條 加強信息調研。凡報道鎮黨委政府工作動態的須經黨委書記、鎮長審批,然后上報。若分別被縣、市、省報道,年終考核時給予獎勵。
六、目標考核制度
第二十四條 年度目標考核,年底由黨委政府組成考核小組,對全體鎮村干部的德、能、勤、績、廉集中考核,并作為向上級組織報告個人情況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民主測評制度。鎮包村領導、駐村干部及村干部,每半年接受一次所在村群眾的民主測評,參評人員包括聯系村的鎮干部、村社干部、本村黨員、教師、群眾代表及轄區內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測評結果與年度考核和干部任免掛鉤,測評結果為“基本稱職”的,進行誡勉談話或停職;確定為“不稱職”達30%的,按程序罷免。
第二十六條 凡年度工作獲縣綜合考核獎勵,其獎金按實際責任人計發;凡分管工作獲縣、市、省、國家黨委政府表彰的,分別給予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的獎勵,獲部門表彰每個檔次降低100元標準,直接考核到分管領導和站所長。所分管工作,被縣委、政府每通報一次扣除獎金或經費200元,并向黨委書面檢討。
七、目標督查制度
第二十七條 黨委政府成立六個督查組,在各項工作節點進行督查,鎮紀委不定期專項督查,對工作中不落實的人和事一追到底,絕不姑息。
八、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八條 按照黨委的分工,黨委成員及各級干部的本質工作、中心工作、黨委政府安排的階段性工作、經階段考核倒數第一的,在鎮村干部會上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被縣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考核倒數第一的年終相關工作不予考核,對考核連續三次以上倒數第一的,鎮村干部由紀委對其談話,年終不確定等次。
九、附則
第二十九條 制度解釋權歸黨委會,制度執行以黨委文件為準,任何人不得變通處理,各村及鎮級單位遵照執行,并監督黨委政府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