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材料購銷合同書(通用3篇)
鋼結構材料購銷合同書 篇1
甲 方:
注冊地址:
電 話: 傳真:
營業執照注冊號:
乙 方: 鋼結構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電 話: 傳真:
營業執照注冊號:
律規定,根據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產品名稱、規格、數量
序號產品名稱數量單位單價
(元)金額
(元)備注
1
2
3
含稅合計金額(元):
注:
1、加工內容合同內有說明的按合同內容執行,甲方有簽證的以簽證為準其余按圖紙要求。
2、屋面/墻面鍍鋅檁條的鍍鋅含量按照原材供貨廠家的企業標準為準。
3、本合同不含第三方檢測費。
4、結算方式:按成品過磅計重。
5、焊縫要求:對接焊縫為二級,其余為三級。
三、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含稅總價款約計人民幣(大寫) 元(¥0.00元)。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當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造價的30%預付款給乙方,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0.00元)給乙方作為本次貨物之定金,,延期壹天未支付定金,其合同價格須按市場上漲幅度相應調整。
2、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剩余全部貨款方可出貨,定金在貨款中抵扣。
3、如甲方所訂貨物分批提貨及驗收,甲方須分批驗收合格即付清當批貨物款項,定金在最后一批貨款予以抵扣。
五、交貨日期:
交貨日期:乙方自收到甲方全部定金且圖紙確認后 天開始交貨,如有變動,經雙方協商按另約定時間為準,若由甲方原因推遲,則作相應順延。
六、運輸方式與交貨地點:
1、甲方自提。
七、驗收標準及方法:
1、以加工廠地點為驗收地點。
2、驗收標準:主鋼結構按鋼結構GB50205-20__驗收規范和合同約定進行驗收。
3、甲方對質量有異議需在驗貨時書面提出,乙方按實際情況即時處理,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甲方接受貨物。
4、本合同鍍鋅構件請在出廠前驗收合格后方可發貨,若應甲方要求發貨已等同本產品為合格品。(溫馨提示:鍍鋅構件因保管不當會產生發白或氧化屬于正常的化學反應,鍍鋅構件避免雨天遭受雨水的浸泡致使鍍鋅構件發白或氧化現象,貨到工地后請及時吊裝若貨到工地未能及時吊裝,請自行提供帆布遮蓋保護好成品,保持每根構件的有效通風,否則出現發白或氧化現象,本司概不負責)
八、甲方職責:
1、本合同生效后 1 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設計及施工圖紙(便于乙方按圖生產)、技術資料、圖紙會審紀要、技術交底、及時解決加工中的技術協調問題。
2、提供加工計劃表,便于乙方安排生產,若中途變更計劃,交貨期順延。
3、若乙方加工完成后,甲方未按時提貨且超過30天,從第31天起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倉儲費50元/噸/天,以此累加直至甲方確認提貨之日止。若在約定時間超出90天甲方仍未提貨,乙方有權處理甲方定做物來補償損失,超出部分乙方按實退予甲方,不足部分甲方須按實補齊給乙方,且預付款乙方不在退還甲方。
4、由于甲方原因未確認加工圖紙或圖紙變更,導致乙方不能正常加工的,其材料費按市場漲幅相應調整。
5、根據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貨款。
九、乙方職責:
1、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對構件進行深化、分解、繪制加工圖紙及詳圖。
2、按合同約定組織人工、材料、設備等進行加工制作、保證按質、按量、按時履行本合同。
3、乙方發貨時隨車提供原材料質保書及產品出廠合格證給甲方。
十、違約責任:
1、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拒付貨款,乙方所收甲方定金一律不予退回;
2、若乙方損失超出定金損失時,乙方可據實要求甲方賠償。
十一、不可抗力條款:雙方均不承擔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任何遲延或不能履行責任,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暴風雨、風雪封路、水災、火災、地震、戰爭、內亂、封鎖、運輸事故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不能預料,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十二、其他約定: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之前,貨物所有權仍屬于乙方所有,乙方可不經甲方同意運回貨物。
十三、解決爭議:如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議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生效與份數: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并由經辦人簽名后傳真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直至材料款全部付清后終止。
甲 方: 乙 方:鋼結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請將材料款(含預付款)匯入如下帳戶:
收款單位:
收款帳號:
開戶銀行:
鋼結構材料購銷合同書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本著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及服務等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消防材料購銷合同范本大全。
第一條 合作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滅火器的換藥及維修服務,乙方對甲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協議中產品質量及滅火器的換藥及維修服務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質量要求。乙方并保證能通過消防驗收。
第三條 交貨
3.1 乙方供貨時須提供《供貨清單》并加蓋公司印章,詳細填寫所有產品名稱、數量、單價和金額。
3.2 乙方應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3甲方收到乙方貨物時,如發現錯裝、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應在2日內無償更換及補齊,以達到協議中的標準。
第四條 報價和結算
4.1乙方所供產品價格依據雙方確認的價格表執行。
4.2雙方約定以人民幣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形式,乙方同時提供等額合法發票。
4.3結算方式:貨到驗收后,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結算價款。
第五條 采購內容及價格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6.2 協議期限為 貳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就變更事項,雙方應另立補充協議,合同范本《消防材料購銷合同范本大全》。
7.2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
7.3 協議中一方有以下違約行為,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或承擔違約責任。
①乙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協議,中途停止供貨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停止供貨的。
②乙方供貨的產品有質量缺陷,經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內及時更換的。
③甲方無故終止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第八條 質保期及售后服務
8.1本協議產品質保期自通過驗收之日起24個月。如由于乙方責任需要更換或修理部分的質保期從再次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期限為24個月。
8.2乙方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對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服務,每年至少上門協助檢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隨時電話預約,乙方在一個工作日內到達。
8.3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均免費送貨上門;換藥、維修的滅火器乙方上門提取,換藥、維修后及時送還到甲方。
8.4甲方須嚴格按照滅火器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保管、儲存滅火器;經常檢查壓力表,一經開啟,即使噴出不多或壓力表低于綠線區必須及時重新充裝維修;必要時可通知乙方上門指導。
8.5甲方享受乙方簽約單位干粉滅火器維修的配件費用全免待遇。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本協議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簽訂本協議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內提供書面證明,經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延期執行協議。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貨或交貨數量不足者,乙方應償付甲方此批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10.2 乙方所發產品有不合規格、不符合質量要求等情況,甲方有權拒絕辦理收貨手續,且無代為保管責任,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10.3 在產品保質期內,乙方所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生損壞,乙方負責無償修復或更換,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為原因導致的除外。
10.4甲方根據本協議第7.3條的約定解除協議的,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解除協議的通知后一周內退還甲方已付全部款項,設備已經交付的,乙方在返還貨款后一周內自行取回設備。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所有因本協議或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北京京泰華盛消防設備有限公司
代理人: 代理人:姜金松
電話:電話:
鋼結構材料購銷合同書 篇3
供方:建材批發商行 需方:建材商行
簽訂時間:20xx年04月01日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供貨時間及數量
2、交提貨地點:需方庫房。
3、結算方式:貨到付款(現金或轉賬)。
4、法人賬戶:開戶行:,開戶名:
4、供方應嚴格按需方要的產品、數量及時發貨,供方接到需方供貨通知天到貨. 合同如需變動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方能生效;
5.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需方所在地內江仲裁委員會仲裁。
6.本合同需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建材批發商行 單位簽章:
需方:建材商行 單位簽章:
法人代表:柯靖 聯系方式:
法人代表:黃群騰 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