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設備出租合同(精選3篇)
鋼結構設備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預計租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設備送回出租方倉庫為準,首尾兩天均包括在內。合同期滿承租人需要延長租期,經雙方確認無異議,合同相關的條款自動順延。
第二條押金、租金支付方式
押金:1.提取設備前先繳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押金,于租賃設備退回時,無息退回給承租方。
2.押金不可用于對沖
租賃期間租金,如承租方有欠款未付清,出租方有權先從押金中扣除欠款后再退還余下押金給承租方。租金:雙方簽約后繳付設備前承租人先付人民幣¥作為設備租金;后期租金收到出租方通知后_7_天內支付。
第三條租賃設備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式租賃設備交付時間為年月日;
交付地點:
第四條租賃設備的保險及責任
租賃期間,承租方需確保租賃設備的完整,并對任何損毀及遺失作出賠償,正常損耗除外。任何損毀或遺失出租設備的賠償費用會根據當時再購置同等全新設備的款項包括運費、關稅及保險等,并會適當地按折舊價計算。出租方亦保留權利收取因該次損毀或遺失事件而引致之租金損失,直至補購之設備送抵出租方為止。
在租用期間,所有設備仍屬出租方所擁有。如承租方不履行合約條款或不依指定時間內繳付租金,出租方有權收回所有出租設備,而一切牽涉的費用需由承租方負責,并有權索償過期還款利息,月息為一點五厘。
在租用期間,未經出租方作出書面同意下,承租方不得擅自把租賃設備轉移使用地點、分租、轉租、抵押、替換或改動租賃設備。
第五條設備的使用及維修
承租方在使用地使用前必須先進行試走以確保地面平整并可承重,試走時必須把操作平臺降到最低,試走時機器不會下陷或顛簸方可上升工作。
使用方確保使用人明晰合同安全須知,并確保按章作業以保證安全。
出租方會為該租賃設備作定期維修保養。但承租方有責任為該機械作每天例行檢查,并為電池充電。
第六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一致同意解除;雙方約定租賃期限屆滿;因不可后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構成預期違約時,經另一方催告后仍不不履行,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如出租方提供的租賃設備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本合同壹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和雙方簽字確認的傳真件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代表:
日期:
鋼結構設備出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的機器設備,由乙方提供耗材、零配件及維修保養服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設備,京瓷50張以上高速機臺
二、押金:元,到期退還給客戶,也可作為最后一年的租賃費用自動扣除
二、合同有效期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期滿前一個月雙方無異議,延長一年
三、計費方式
1.大機器費用:元/張,保底張;超出部分0.05元/張。
2.小機器費用:元/次加粉;換鼓、維修、零件將不在收取任何費用。
3.紙張費用:3/4開票送貨上門,統一價格元/箱。
四、合同期內,乙方提供每個月一次上門保養服務,設備故障時,乙方提供免費維修。
五、費用支付
1.以一個月為一期,乙方于每月底前抄錄計數器讀數,作為費用結算依據。
2.付款日:每期于發票開立后十日內支付。貳、一般條款
一、甲方承諾:
1.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設備交由其它人員提供維修保養,設備如需搬遷及時通知乙方。
2.為確保耗材及零件的使用質量,甲方須使用中性復印紙。
二、乙方承諾:
1.除紙張及裝訂器釘子外,其余耗材及零件一律由乙方免費提供。
2.乙方須親自完成設備保養維修,進入甲方辦公區域,乙方應遵守甲方衛生、安全等制度。
三、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修改應另簽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時間:時間;
鋼結構設備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機范圍及內容
乙方租用甲方 型鉆機一臺(包括鉆機主機及相關需用配件一套),主要用于房屋(橋梁)建筑工程的地基處理施工工作。
二、甲方責任
1、提供鉆機主機及相關需用配件一套(詳見清單)供乙方使用。
2、在鉆機保修期內協助乙方做好鉆機的協調保修工作。
3、全權委托乙方對鉆機進行經營管理工作。
三、乙方責任
1、負責做好鉆機的'經營使用保養維護工作。
2、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意外情況,乙方具有全權處理的權利。
3、租賃期間,鉆機收益權歸乙方所有。
四、租賃款支付方式
1、鉆機租賃金額:大寫捌仟叁佰元/月(小寫:8300元/月)。
2、鉆機租賃款支付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各支付一次。
五、租期計算:
甲方將鉆機實際交付給乙方之日起開始,至乙方歸還給甲方之日止。
六、租賃期:
三年。租期內甲方不得提前收回鉆機。
七、違約責任:
鉆機在工地施工期間,甲方不得要求提前收回鉆機。如違反約定,甲方自愿賠償給乙方違約金2萬元。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解決不成,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鉆機歸還之日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