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運輸合同協議書(通用3篇)
鋼筋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1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甲方擬在龍岡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理處)并交由乙方承包經營,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經營授權范圍
1、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區(包含_________區各鄉鎮,市區除外)開展危險品運輸業務洽談工作。
2、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區(包含_________區各鄉鎮,市區除外)開展普通貨物運輸業務。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標志標識。
4、分理處承包利潤分配方式采取保證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補的原則。
二、優惠條款
1、甲方批準給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專業物流交易網會員資格(在甲方與物流交易網合作期內)。
2、乙方分理處一年內完成業務量達成_________萬以上并且安全無事故或糾紛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費中提取20%作為對乙方的獎勵。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公司宣傳資料。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分理處的前期業務開展進行全面的指導并給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積極宣傳推廣甲方分理處業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接洽時必須以甲方分理處員工身份來進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長期運輸業務或批量的運輸業務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給予審核,簽定合同時加蓋甲方合同章。具體的運輸由乙方實施,責任亦由乙方承擔。
6、分理處在招聘員工時必須經過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內分理處的各項支出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為經營者也是_________分理處的負責人。
9、乙方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需要設置分理處的內部機構。
10、乙方有權按規定任免分理處中層干部。
11、乙方有權決定企業工人工資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業務或單次運輸業務,乙方所承接的業務必須以甲方分理處名義。
13、所有承運乙方業務的危險品車輛,必須經過甲方審核并與其簽定承運合同和責任狀,同時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各種保險。乙方不得私自尋找車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14、分理處辦公場地的先期開辦費用。人員工資及水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資金結算方式
1、甲方依據運輸合同和派車單與乙方結算。
2、乙方按照運費總額的7%上交利潤給甲方。
3、結算時間按月計算,每月的3號前結清上月費用。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協調所需危險品車輛,如因甲方故意行為有損乙方利益的,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業務報審申請時,必須在一周內作出審核意見,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3、客戶運費采取匯至甲方賬戶的,甲方必須按時按標準支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截留或挪用,否則,甲方承擔10%賠償。
4。如乙方私自承接單次運輸業務,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給予本次運輸費用的10倍賠償。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權范圍開展業務,確因特殊情況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方可開展。否則,乙方承擔預接洽業務總額的5%的罰款。
6、乙方必須加強人員及車輛的管理,確保安全規范操作,因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第一年的業務基數為_________萬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補足,如連續兩年無法完成的當年基數的,甲有權利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8、乙方必須對甲的各種資料及數據保密,否則甲方有權追償乙主的損失。
9、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或變象以分理處員工以外的身份承接業務,本協議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約定期限而終止后,乙方在三年內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同樣或類似的經營活動。
10、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在雙方認可的前提下,在雙方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11、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12、乙方必須因乙方原因導致
六、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筋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對甲方承施的( )工程項目結構中的鋼筋部分進行成型加工(含機械連接接頭)配送事宜達成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 )項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積:( )平方米,結構封頂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訂購的成型鋼筋所使用的線材、圓鋼及螺紋鋼的原材料為首鋼、唐鋼、宣鋼、邢鋼產品。如加工過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規定的原材料時,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授權委托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時內未能做出書面回復,則視為甲方同意乙方意見)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單中標注的規格、圖示尺寸、數量進行加工。
三、 重量結算依據:
根據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鋼筋配筋單,經乙方進行理論重量計算,作為本合同重量結算依據。結算重量單位為噸,重量數值經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簽訂時甲方提供授權經辦人簽字字體樣本作為本合同附件,并明確其授權范圍。
2、 合同簽訂時,甲方應以書面的形式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交底資料中應詳細說明所承攬項目流水作業段劃分平面布置圖,計劃施工進度(月度計劃及結構封頂時間排序計劃),以及成型鋼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長度,特殊角度的工藝要求等。
3、 甲方應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鋼筋的配筋單(特殊情況補充時須提前3日,數量不得超過30噸),配筋單上的目錄應注明起止編號、使用部位,且每張配筋單上須有甲方授權經辦人簽字,并在工程名稱處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簽字人字體樣本附后)
4、 成型鋼筋加工制作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加工現場就加工質量進行抽檢工作,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誤,仍按照本合同執行。
6、 成型鋼筋出庫前,甲方應指定專人進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員對成型鋼筋數量確認簽字后乙方方可發貨(簽字人簽字樣本附后)
7、 成型鋼筋每車裝車數量不得小于10噸。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簽訂時,乙方應積極組織資源,確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進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鋼筋配筋單時,應認真校對,如規格、數量、圖示尺寸、標注無法正確識別時,甲方授權委托人應在12小時內書面確認,否則免除乙方的供貨責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鋼筋機械連接工藝為剝肋滾壓直螺紋。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鋼筋必須提供原材料出廠質量證明合格證書。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鋼筋應符合甲方配筋單的要求,并在產品上以標牌的形式標注成型鋼筋使用部位的編號、尺寸、幾何圖形、數量,每一編號的鋼筋提供一張標牌,固定在鋼筋打捆處。
6、 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人員在乙方加工現場對成型鋼筋進行清料及裝車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運至施工現場。
六、 設計變更:
1、施工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及設計變更,甲方應以書形式及時向乙方提供補充配筋單,并標注“急配”字樣及需用時間(供應時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需增加費用以甲、乙雙方協商為準。
2、設計變更及修改過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產部分按合同規定價格結算,如出現以大改小損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費用部分由甲方承擔。
七、 產品質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須符合:《低碳鋼熱軋圓盤條》;《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的規定。
2、 產品質量檢驗應符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結構長城杯工程質量評審標準》的規定。
3、 直螺紋連接接頭應符合《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程》、《鋼筋等強度剝肋滾壓直螺紋連接技術規程》中的規定。
八、鋼筋原材復試及資料:
1、鋼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負責原材料的取樣及送檢工作,委托檢驗的機構必須是經北京市建委審核合格具有見證試驗資質的檢測中心。
2、根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試驗實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的暫行規定》,甲方及監理單位進行見證取樣時應持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應積極配合取樣工作,其檢測機構及費用由甲方負責。
3、根據《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規定,乙方在成型鋼筋配送至施工現場后,提供《半成品出廠合格證》表式C4-5附鋼筋原材料出廠材料質量證明書及產品銘牌、原材料復試檢驗報告。
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價款:
(1) 本合同成型鋼筋的結算單價為人民幣( )元/噸(鋼筋不分品種、規格均為本單價),上述結算單價包括材料費、成型制作費、包裝費、裝車費、運輸費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費用(卸車及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包括原材料復試及機械連接接頭費用。
(2) 三級螺紋鋼的結算價格在本合同結算單價基礎上加( )元/噸。
(3) 鋼筋機械連接頭 元/單頭(鋼筋不分品種、規格加工套絲,并戴好保護帽),按照配筋單圖示數量進行簽收。
(4) 鋼筋原材料復試費用按照《半成品出廠合格證》實際標注數量進行簽收。
(5)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鋼廠價格調整,其結算價格以首鋼現貨市場、北京市京首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調價政策通知作為價格調整的依據,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送達甲方,調價依據在送達后24小時內,甲方予以書面確認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補充協議。
(6) 本合同成型鋼筋總量為( )噸,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總價中不包括原材料復試及機械連接接頭費用。
(7) 驗貨地點: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結算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達本月成型鋼筋加工配筋單時,同時將貨款支票一并送達(乙方預收當月貨款80%,余款20%月末前結清),乙方經配筋單錄入生成系統確認數量后劃轉。
(2) 鋼筋機械連接接頭加工費用隨成型鋼筋貨款同時劃轉。
(3) 原材料復試費用依據《半成品出廠合格證》中確認數量經甲方簽認,在月末前結清。
(4) 本合同總價款如發生變化,超出部分甲方應按配筋單數量以現款形式預付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1、 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數量等提供產品,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裝卸及運輸費用。
2、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鋼廠市場價格調整,根據合同第九章(5)條,甲方接到乙方調整價格依據24小時內未能書面確認或簽訂補充協議,乙方有權停止繼續供貨。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規定要求將配筋單及貨款同時送達,乙方有權拒絕接受配筋單及加工任務。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員不能及時清料,致使配送工作無法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工期順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逾期乙方有權停止繼續供貨,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貨物發出之日起計算每天3元/噸違約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計劃工期內將成型鋼筋送至施工現場,甲方應按當日該批送達數量以50元/噸扣除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雙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簽訂時,甲、乙雙方需相互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法人代碼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關法律文件,并注明相關文件的授權使用范圍。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條規定)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應另行協商。
3、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文件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并經合法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本合同變更條款及內容(銷售部門填寫)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鋼筋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3
鋼筋搭建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范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愿,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加工材料要求:
1、原鋼材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要求,同時提供有效的材料質量保證書和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2、材料進廠時,需經甲、乙雙方對數量(噸)進行認可,并當面雙方簽字抽樣封存,甲方并及時對原材料進行抽檢、盤圓過磅工作,加工后的鋼材按理論計算其重量。
四、質量要求:
1、甲方對原鋼材質量負責,經乙方加工后如有質量問題,由雙方經辦人對進廠時的抽樣進行送檢。如是甲方原鋼材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如是乙方人為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料單、規格、尺寸、數量及相關規范進行加工,加工后的產品要符合現行施工規范及強制性條文的相關規定,否則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3、甲方因更改而未及時通知乙方造成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五、加工費約定:
免費加工
六、工期要求:
甲方材料提前五天供貨到廠后,乙方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制作并送達甲方現場,乙方保證工期。如果因為甲方材料不及時送到而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不承擔責任。
七、供貨要求:
乙方加工3—5噸,加工工期為1—2天,甲方如因工期原因需求量增大,應提前通知乙方做好相應的調整,乙方不得有拖延現象,如果有類似情況發生,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費用。
八、計算依據和付款方式
1、乙方送出成品以米數乘以相應理論量計算,不計算省耗。 即¢6.5×0.261㎏/m(每噸返還4138米)¢8.0×0.395㎏/m(每噸返還2685米)
¢10×0.617㎏/m(每噸返還1728米) ¢12×0.888㎏/m(每噸返還1140米)
九、材料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五萬元整(¥50000.00元),甲方出據收條。(保證金在主體封頂之后十日內退還,如超出壹個月乙方有權收取每天1%的違約金)。
十、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將鋼筋交由其它廠加工(國家行政機關、地方政府、建設方、監理和法律法規要求終止該項工作,以及乙方無能力加工除外),否則應承擔乙方造成的損失,損失按保證金的20%計算。
2、由于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未按要求工期送貨,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費。
3、乙方為甲方加工的產品不合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損失,并扣違約金總額的20%
十一、合同爭議: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
簽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結算并支付完所有加工費自動失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