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保姆工資收條(通用3篇)
給保姆工資收條 篇1
本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工作。茲收到_____________支付給本人的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工資及伙食補貼等所有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此據收款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公司審核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其它備注事宜:_________________
給保姆工資收條 篇2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根據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保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試用期第一個月工資按人民幣:
元/月結算給乙方;試用期間雙方都有權提出不做或不要,甲方要結算工資給乙方及乙方要交還甲方物品。
2、試用期過后,第二個月工資按人民幣:
元/月結算給乙方;第二個月開始乙方要離職須提前30天辭職,甲方要在30天之內同意乙方離職及結清工資。同時乙方要交還甲方物品。沒有辭職或辭職期內乙方不能自動離職,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工資。
3、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年,甲方給付乙方獎金(人民幣元)
4、甲方有權拒絕、制約乙方在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
5、甲方有權以合法方式追究乙方因其責任造成損失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甲方應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權利,不得歧視*乙方。
7、甲方應對初次上崗的乙方具體說明家政服務要求和指導工作,妥善保管好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以免發生糾紛。
8、甲方每月安排乙方二天休息時間(必須在星期六或日);節假日雙方協商友好確定。
9、甲方每月按時結算工資給乙方(7-10天內)不得克扣乙方的工資。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本人正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個人聯系電話及家庭聯系方式給甲方。
2、乙方在服務工作期間應尊重甲方的生活習慣,服從甲方的指導工作,認真負責做好甲方所安排上崗的工作事務。因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作出相應賠償。
3、乙方在工作期間須外出,應通知甲方;要休假,應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協商友好確定。
4、勤儉持家,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氣用電安全。盡快努力適應甲方生活飲食習慣和作息時間;不能用甲方家電話打長途電話及每月電話時間合計(市內)不能超過80分鐘。
5、不得帶外人進入甲方家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私人物品。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并具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家庭地址:家庭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給保姆工資收條 篇3
甲方:汪勇,男,65歲,退休教師
住址:某省某市大東區萬壽路4號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王芳,女,40歲,下崗職工
住址:某省某市二道河子區遼河路18號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方因家庭需要,雇傭王芳為家庭保姆,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服務職責。甲方雇傭乙方照顧甲方患病的妻子。
第二條協議期限。從20xx年3月1日起至患者生命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1個月,至20xx年4月1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保護乙方的人身安全,為乙方提供食宿。
二、由于甲方責任造成乙方的人身財產損失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三、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
四、有權監督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情況。
第四條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遵守甲方規定的制度。
二、按照甲方規定的條件照顧病人:
1、全天24小時照顧病人,并負責包括乙方在內的3個人的1日3餐(不負責買米、買菜)。
2、幫助病人洗澡、洗衣服。天氣好時,每日進行一至二次的戶外活動。如因保姆的疏忽使病人摔倒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保姆負責。
3、有權按協議規定如月、如數拿到工資。
4、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身、財產安全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工資待遇
試用期內,每月工資500元;試用期滿,每月工資800元。
第六條付資方式和期限
按月給付,每月1 0日付資,前后不超過5天,乙方收到工資后,簽字為據。
第七條工作時間
乙每周6天工作制,周只休息。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協議。任何一方解除協議,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協議。
第九條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機關或法院判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汪勇(簽章)
乙方:王芳(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