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餐飲店轉讓協議書(通用3篇)
個人餐飲店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自愿遵守本協議條例,并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合作經營___________餐廳。
2、甲方擁有餐廳全部股權,現甲方同意將其在餐廳所持股權的_______%,以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由雙方合作經營。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雙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餐廳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______%。甲乙雙方以上述占有股份餐廳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餐廳股利。餐廳若產生利潤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余部分留餐廳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餐廳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雙方同意,并由甲乙雙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餐廳正常經營,雙方無意終止,則協議期限自動延續。
2、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入股: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3)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股: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2)不得在餐廳不利時退股。
(3)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餐廳股東并經全體餐廳股東同意。
(4)退股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餐廳股東同意而自行退伙給餐廳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餐廳股東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餐廳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任何一方應該以餐廳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餐廳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餐廳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3、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餐廳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餐廳期屆滿。
(2)全體餐廳股東同意終止餐廳股東關系。
(3)餐廳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餐廳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4、餐廳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餐廳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餐廳股東出資多少,先以餐廳股東共同財產償還,餐廳股東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餐廳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四、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餐廳股東債務先由餐廳股東財產償還,餐廳股東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餐廳股東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糾紛的解決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違約責任
1、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______元違約金。
七、其他
1、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并經餐廳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餐飲店轉讓協議書 篇2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
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人):
身份證號:
丙方(房東):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餐飲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內容
1、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2、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剩余租期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3、門面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4、該______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二條?合同各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3、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4、在乙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稅費、水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等費用按使用數額和國家規定價格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經營期間,房屋的維修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并且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保證該房屋為其合法所有并有權進行出租等,否則應該賠償乙方轉讓費用同等的損失。
4、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飯店,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飯店的裝修損失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
第四條?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飯店,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五條?爭議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六條?其他規定
1、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電?話: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電?話:
丙方代表簽字:(蓋章)
電?話:
個人餐飲店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轉讓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營部應有經營權業主為甲方,該經營部經營權雙方商定做價人民幣整轉讓給乙方。自 年 月 日后該水店的經營活動由乙方負責管理,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應先付給甲方部分轉讓款 ,余款 乙方于自簽訂合同之日起5天內付清給甲方。乙方接管后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維護管理客戶10天。
三、經營部日前的飲水機、桶裝水等物品歸甲方所有,自本合同簽訂雙方協定議價后歸乙方所有。
四、 年 月 日前的未結、未收的水款屬甲方債權。由甲方收取,與乙方無關。 年 月 日后由乙方經營期間生產的水款屬乙方債權,由乙方負責收取,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接收經營后所產生的.房租、加盟費、雇傭水店工人的工資薪酬、勞動福利、工傷、保險等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須遵守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需支付給對方違約金人民幣貳仟元整。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有效。
簽字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