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承包荒山的合同(精選4篇)
個人承包荒山的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甲方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耕地________畝轉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耕地位于,四至:東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面積(如實際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存在誤差,雙方均認可合同約定的畝數及承包費用的計算方式)。
二、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將收取土地承包押金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___元/年,共計________元/年。
四、承包費按年度結算,第一年承包費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以后每年承包費于每年的月日前支付。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費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土地。
五、乙方承包期間,該土地只能種植農作物類,不得隨意改變該土地用途,不得建造建筑物等,更不能隨意閑置該土地,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該土地。
六、乙方承包期間,所涉承包土地上農作物類的種植、灌溉、收割等環節的支出均由乙方承包,因此所獲收益也由乙方享有。但該土地所涉種子補貼,地畝補貼等政府補貼的優惠政策由甲方享有,與乙方無關。
七、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如繼續承包該土地的,其應在合同到期前的`兩個月內提出,并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可繼續承包。
八、合同期內,乙方應合理利用該土地,合同到期后,乙方交付該土地時,應保持原有可種植狀態,因乙方的農作物種植期間造成的土地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或恢復原狀。
九、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因政策、國家征收征用等不可歸責雙方的事由造成合同解除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承包荒山的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負責人:____村委會主任。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總經理。
因乙方將對河道局部拓寬,進行堤岸整路,提高該河段防洪抗旱能力,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就乙方承包甲方沿河岸部分水塘用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經研究同意,將公路東側沿河北岸的北外口向北、向東范圍內約__畝魚塘、水塘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實際面積以現場測量為準(附實測圖)。
二、承包期二十年,自20____年__月__日至20____年__月__日。承包期屆滿,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所有不可移動的固定設施無償交付給甲方。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甲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承包權。
三、土地承包金:每畝每年壹仟元,按年支付;乙方于每年元月1日向甲方支付全年的'土地承包金。
四、承包土地范圍內的現有設施,在甲乙雙方及甲方村民代表現場測量評估后,商定補償價格;在乙方補償款劃入甲方帳戶后,由甲方負責在20日內拆除上述設施;20日屆滿,視為甲方已清除了全部設施。
五、甲方保證在承包期內協調處理好周邊矛盾,以保障乙方正常承包經營及建設。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因經營需要修建基礎設施,應按國家規定辦理申報手續,甲方應予以協助。乙方在基礎設施建設中如遭到甲方村民的阻擾、干涉,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解決。如系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如未按時支付承包金,應承擔違約責任,除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外,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甲方賠償損失;如逾期六個月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水塘及土地上的固定設施。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簽字蓋章后由甲方報鎮政府批準后生效。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20____年__月__日
個人承包荒山的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將本組所有的坐落在高嶺背的部分荒山約320畝發包轉讓給甲方經營。此片荒山的四至界線分別為:面對該山,北(下)至山腳田埂,南(上)至山脊分水處(與小塘村山嶺交界線),東(左)至與小塘村山嶺交界線,西(右)以高嶺背莽梅高壓電線下 (具體情況見示意圖即本合同書附件)。三、承包費用為112000元,大寫壹拾壹萬貳千元整。
四、承包費用的交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承包費用為承包期內的一次性費用,即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索取與承包荒山有關的費用(比如管理費、使用該山內簡易公路的使用費和其它贊助費或木材等物資)。
六、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即獲得此荒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甲方在承包期內的經營管理方式、股份組成由其自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進行干預,任何個人不得在此荒山范圍內進行開采礦產、開荒耕作、砍柴燒炭等生產活動。如遇國家(縣政府及其以上政府、鄉政府、村委會)征地開礦、修路等開發,土地征用費歸本組(乙方)集體所有,乙方要履行向土地征用方索取林木賠償費、因征地開發而造成的經營補償費的`義務,該兩款項無條件地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留。
七、現有進山公路和此荒山中的簡易公路屬乙方所有,任何個人(含承包方)不得耕作侵占和損毀,但在承包期內,甲方可以無償地作運輸使用。
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此荒山內的.地表附屬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屬甲方所有。承包期內,如發生森林火災或本村村民私自進山零星盜伐林木,乙方必須履行配合、協助司法機關查處案件和甲方向肇事者索要賠償的義務。合同期滿即到20xx年1月1日后,此荒山內的地表附屬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屬乙方所有,林地使用權、管理權和處分權即歸乙方,但甲方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九、此荒山四至界線若發生糾紛爭議,乙方必須無條件的出面調解并妥善處理,調解處理費用開支由乙方負責。因四至界線發生糾紛造成承包范圍內的面積減少了10畝以上(含10畝)時,承包費用酌情減少,具體情況另行議定。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也必須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業和養殖、藥草種植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管理權和處分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其它情況。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產生法律意義上的效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現任組長鄧志勤持一份、洛閣村委會存檔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發包轉讓荒山示意圖。
甲方簽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章(公章):
洛閣村民委員會蓋章:
在場村民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承包荒山的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閑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第三村民組所有的,位于_____的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河溝西側的山道;南至防風林帶;西至由東側邊界向西300米一線處;北至由南側邊界向北300米一線處。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計100畝。
三、租期為年,自 日始至 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元,共計人民幣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后乙方先預付甲方兩年租金計元作為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沖抵簽約后前兩年的租金,從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項目、礦業開發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粘土磚瓦生產的.以及磚廠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五十萬;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公證處一份,___鄉,政府備案一份,自公證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
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