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代理記賬合同(精選3篇)
個人代理記賬合同 篇1
代理記賬需要擬定代理記賬合同,那么代理記賬合同范文怎么寫下面就為大家帶來個人代理記賬合同范文和代理記賬服務合同,歡迎大家閱讀! 個人代理記賬合同【1】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受托單位): 依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范圍
1.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2.業務范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A)建賬;(B)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C)財務管理咨詢;(D)稅務相關事項(國地稅報到);(E)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F)清理亂賬;(G)辦理一般納稅人年檢;社保:其它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并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____省各項稅收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帳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匯報。
四、結算方式 每月服務費
元 ,季付
元,年付
元。 (注:在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項時,乙方辦事人員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由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的,則按《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最短委托期為________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原始憑證交接時付款,過期一周不付服務費,甲方應按所欠費用的二倍賠償乙方損失,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系方式,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負責。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會計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個人代理記賬合同【2】 臺顧字(20__)第______號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北京XX公司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經營管理的需要,特聘請市會計服務有限公司(乙方)的中國注冊稅務師、會計師為本企業辦理稅務、涉稅會計事務的常年顧問。 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期限 為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范圍
(1)現行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咨詢,稅收政策釋疑。
(2)辦稅實務指導、稅收自查指導。
(3)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開展稅法許可范圍內的納稅籌劃。
(4)指導企業處理涉稅會計事務,解答疑難問題。
三、雙方責任 甲方的責任:
(1)及時向乙方提供履行顧問工作職責所需要的協議、合同、章程、文件、憑證等相關資料,并對所提供的有關業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合法、不完整,致使乙方提供錯誤的咨詢意見,從而招致第三方追究時,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為乙方委派人員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及合作。
(3)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顧問費用。 乙方的責任:
(1)咨詢顧問意見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
(2)對履行顧問職責過程中所獲得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不受本協議約定服務期限的限制而持續有效。
(3)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充分照顧到甲方的合法利益。
(4)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咨詢問題負有及時解釋的責任。
(5)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工作方式
1、乙方每月保證3至4次定期到甲方所在地接受咨詢;臨時咨詢事項雙方另行約定時間。
2、對甲方涉及到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社會中介機構的需要乙方出面辦理的委托聯系事項,根據甲方的授權及時辦理。
3、乙方在服務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他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服務費用
1、甲方同意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1)每年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2)服務費每半年結算一次,每次結算金額__________元。結算方式為:_______;結算時間為:首期收費為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的次月,后期收費時間順延六個月。
(3)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全部退還甲方。
(4)如因委托代理的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2、其他相關費用
(1)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項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所發生的必要的交通、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特別約定
1、乙方受托幫助甲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爭取優惠政策的,根據委托項目的受益總金額的一定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支付方法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協議期滿后,若雙方無異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乙方(公章):市會計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記賬服務合同【3】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鄭州一路有財企業服務機構(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代理記賬及處理相關會計事物事宜的服務,達成如下條款:
一、委托事項及期限:
1) 委托事項:雙方約定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服務業)
2)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記賬從 開始收費)
二、委托費用及支付方式:(單位:人民幣)
1)代理記賬服務收費為每月 元整,辦理一般納稅人以后未對外開發票按每月 元計,自開具發票當月起按 計.(不含稅價,開具發票另加7%稅款)。即 元年。
2)本合同書經雙方簽署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年資料費300元,包括全年報表、賬本、憑證、單據等。會計服務費按照 (□半年□全年)方式支付,資料費于首次付款時一次性支付。 甲方以電匯方式向乙方如下賬戶支付相應款項: 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三、雙方責任
A、乙方責任:
1、按照《新會計準則》及國際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利用會計知識進行每期會計事項處理。
2、乙方對從事此項代理記賬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務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3、乙方每月28號至次月10號與甲方電話預約進行會計記賬資料的交接。
4、乙方代甲方購買必要的會計記賬工具和賬務載體(記賬憑證、粘貼單、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賬本、報表及憑證封面等),如甲方無特定要求,乙方可全權負責購買,無論種類、價格等。會計用品費用由甲方承擔,于當次結算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5、乙方應建立代理記賬檔案,妥善保管甲方的會計資料。
6、乙方如未按約定按時稅務申報引起的稅務處罰,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形除外。
B、甲方責任:
1、甲方應保證提供會計資料及相關資料的合法、準確、真實、完整;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違反法律法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2、甲方應每月28號至次月10號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提供需賬務處理月份的收入記賬聯、銀行進出原始憑證、銀行對賬單、費用單據、庫存單據、固定資產及其它原始單據等相關資料;由于甲方未及時移交單據或未及時移交完整做賬的原始憑證導致稅務懲罰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且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當次服務費用)及尾款。
3、甲方對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之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并及時通知有關生產經營、財產變動等情況,如因甲方未及時補正或未補正,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除支付乙方因服務已產生的費用外,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4、甲方對乙方所歸還的會計資料,應按照會計檔案管理方法有關規定進行妥善保管;甲方如有事確需乙方上門處理,應提前12小時向乙方負責人【 ;聯系方式 】預約,經乙方同意后雙方約定上門時間,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上門費【 】元次。
5、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記賬費用,否則,由甲方完全承擔財務、稅務及其他相關責任。甲方如自己購買發票,請及時主動告知乙方發票的數量、發票的購買和繳銷日期,以便乙方及時協助甲方處理相關事項,否則,由甲方完全承擔稅務及其它相關責任,且不免除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當次服務費用)的義務,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6、當甲方接到通知,但未按時繳納稅金或乙方稅務申報時甲方申報的銀行賬上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扣交稅金或不配合稅務等部門檢查所造成的相關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其它后果由甲方負責處理承擔,與乙方無關,且不免除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當次服務費用)的義務,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四、相關服務:
1、乙方代理記賬的服務范圍:證照與憑據等原始資料的交接、票據整理與審查、出報表與賬務審查、錄報表、稅務申報、日常稅務問題處理、稅務政策知識學習與傳達、工商稅務下戶陪同、辦理電子申報與網上申報。
2、超出上述范圍的財稅(如:辦理一般納稅、一般納稅人轉正、代辦銀行銷戶或開戶,代理開具發票,讀卡清卡、非乙方服務年度的所得稅及其他稅費清繳、社會保險年檢及其賬務整理等)、工商(如工商、稅務,代碼證的變更、年檢等服務,需按每項服務收取一定的代辦費用。(詳見乙方收費表).
五、其它
1、為了維護雙方的根本利益,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不聘用或雇傭乙方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及已離職人員),否則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員工年薪的100%作為補償金。
2、甲方付款給乙方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票據,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票據至遲于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原始資料及賬本等重要資料、證件的交接,需雙方經手人(甲方:【 】;乙方:【 】)簽字。
3、在合同委托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破產倒閉、自然災害等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服務的費用及因完成服務產生的全部費用。
4、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續簽代理記賬及相關服務合同,對方達成一致后,重新簽署書面協議。
六、制約責任
1、在合同委托期內,乙方按時進行賬務處理、稅務申報,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多繳稅金;乙方延時稅務申報造成的稅務懲罰或未經甲方同意多繳稅金又無法彌補的,由乙方負責承擔。
2、在合同委托期內,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進行會計記賬和其它類似模式服務委托事宜;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100%作為違約金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每逾期____日,按合同總價款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除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4、本合同中約定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如違約金、補償金、損失賠償、律師費、咨詢費、交通費、訴訟費等全部費用。
5、糾紛處理;雙方合作若有糾紛,可由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由法院仲裁解決。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蓋章、簽字生效。 甲 方: 乙方: 地 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話:____日 期:____日期
個人代理記賬合同 篇2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經營許可證號碼:
負責人: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系為保險代理合同關系,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系。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代理地域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代理業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限于: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并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咨詢;
5、甲方書面委托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核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范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為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為次月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核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為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并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為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核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為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并辦理年度檢驗;
(五)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為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為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并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為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托事項。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合同內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于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了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秘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為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后,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后,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保證
乙方請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范圍、險種范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并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秘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為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應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縣(市、旗、區)。
附件:
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
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支)公司:
根據你公司與保險個人代理人(以下稱“被保證人”)簽訂的第號《保險個人代理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書》),本保證人自愿為《合同書》項下被保證人所應負的民事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本保證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一、本保證人是,在不具備擔保資格或能力時,本保證人保證及時通知你公司。
二、本保證人與他方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均不影響本保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保證人為法人的:
保證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保證人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及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名稱:
工作單位地址及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說明:
(一)保證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個人收入和擁有所有權的資產證明。
(二)保證人為法人單位的須提供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及法人代碼證復印件(蓋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擁有所有權的資產證明和開戶銀行證明。
合同續簽協議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原合同條款續簽合同。新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期限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為法人的:
保證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保證人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及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名稱:
工作單位地址及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縣(市、旗、區)。
個人代理記賬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傭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雇主與雇員關系。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范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后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后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后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并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后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戶提供收費、送單、咨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 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后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周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復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