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簡單版借款合同(精選3篇)
個人的簡單版借款合同 篇1
出借方(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借款利息為: ,借款到期后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借款一次性交付給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條。
六、乙方承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為保障甲方借款,乙方需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或與第三人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借款合同的從合同。
七、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還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甲方向乙方追討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個人的簡單版借款合同 篇2
鑒于_________(借款人名稱)向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名稱)分行申請使用(貸款名稱)貸款,根據中國銀行與_________(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_________(借款人名稱)與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名稱)分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約地)簽訂本轉貸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 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貸款人”指中國銀行總行或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擔保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項目”指_________;
“商務合同”指作為買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為賣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
“國外貸款協議”指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銀行名稱) 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中國銀行總行或其分行以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 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金額)的貸款(大寫:_________)。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于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 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截止),寬限期為__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還款期為_________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還款后結束)。
第四條 貸款帳戶
本協議生效后,“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本外幣存款帳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戶),用地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 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準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做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滿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_________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系。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為“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 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為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收息日。
二、承擔費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余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日_________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_________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為“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后第_________天。
三、管理費費率為_________%,按貸款總額于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后_________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貸款人”中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_________%,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并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與利息同時向“借款人”計收。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它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七、“借款人”應以與貸款相同的貨幣無條件地按期向“貸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費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貸款人”則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外匯或人民幣帳戶中主動借記尚未償付金額。
第七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明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借款人”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應將提前還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做答復,即視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從還款時間表列明的最后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為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為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四、因提前還款所發生的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第九條 逾期利息
“借款人”如未能按本協議第六、七條的規定償還任何到期的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費用),“貸款人”將向“借款人”計收應付未付部分款項的逾期利息。該利息的具體計收方法為:逾期之日起(包括這一日)至“貸款人”實際收到該筆應付款項日止(不包括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貸款人”公布的半年期現匯貸款利率和適用的買方信貸利率之較高者向“貸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逾期1年以上,貸款人則在上述利率基礎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條 保險
“借款人”在“商務合同”生效后,應向“承保人”就該合同項下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人”貸給“借款人”全部貸款的本金。投保險別包括運輸險、安裝工程險和財產險。“借款人”在投保后,必須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保險賠款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及費用。但“貸款人”可視“項目”實際情況通知“承保人”將保險賠款付給“借款人”,繼續用于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建設。
第十一條 稅收
國家稅收部門在“國外貸款協議”及本協議項下征收的任何稅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預提稅、印花稅等)均由“借款人”負擔。
第十二條 保證
一、“借款人”在此保證:
1.每年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年度的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計劃;
2.每半年向“貸款人”提供“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的實際情況的資料;
3.隨時將可能影響“項目”建設的重大情況,決定和事件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4.在每年度結束后60天以內向“貸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項目”的該年度的財務報表及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項目工程支出年度決算報告;
5.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它有關資料;
6.在每次償還本協議項下到期應付本息前60天,將與應付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按第四條規定開立的存款帳戶中;
7.“借款人”對其與其它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所簽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所發生的任何違約事件應立即通知“貸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聲明并承諾:
1.“借款人”在其它任何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未曾給予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優惠于本貸款協議的償還條件。“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及其與“貸款人”簽訂的所有其它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所欠“貸款人”的全部款項,在償還方面與“借款人”所有其它債務均處于同等受償地位;
2.“借款人”今后在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簽訂任何貸款協議和擔保協議時,決不接受比本協議項下貸款優先償還和損害或違背“貸款人”利益的條件和條款;
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將其現存的和將來獲得的任何資產和權益抵押或轉讓給他人。
第十三條 違約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償還到期本金.利息.費用及其它任何應付款項;
2.“借款人”違反了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
3.“借款人”在其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其它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4.“借款人”在其與其它任何銀行或金融機構所簽的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5.“貸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協議下貸款的擔保人已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資格時,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之一的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下述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借款人”糾正違約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布全部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償還全部借款。
第十四條 放棄
一、“商務合同”項下買賣雙方如發生爭執或發生其它事件,將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全部義務。即“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響。
二、“貸款人”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應視為放棄該項權利,并且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 轉讓
一、未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二、如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時,則任何繼承人、代理人、受讓人或接管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并應無條件地承擔“借款人”在本協議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六條 協議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協議在“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補充,但在修改或補充協議生效之前,原協議仍然有效。
二、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或規章發生變化,而影響本協議的正常履行時,則應按國家當時的法律、法規或規章修改或補充本協議。
三、經“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確認后,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同等有效。
四、本轉貸協議中未明確的內容,應按“國外貸款協議”有關條款的規定解釋。
第十七條 爭執
一、借貸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訴訟程序解決。
二、訴訟費用,按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的規定辦理。
三、在訴訟期間,本協議凡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口解決爭執而拒不執行本協議的具體條款。
第十八條 協議生效
一、在下列條件具備時,本協議正式生效,生效時間以遲者為準:
1.本協議業經借貸雙方有權簽字人簽署并加蓋公章。
2.“國外貸款協議”業經有關當局批準生效。
二、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經借貸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協議項下未盡事宜,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行總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的簡單版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甲方):
貸款人(乙方):
乙方已同意本合同條款,并且同意在滿足本合同所列的條件下向甲方提供借款,用于甲方公司經營。雙方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一、借款額度
1、本合同借款額度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億元整)。
2、本借款額度的提款期限自放款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限內,此額度可循環使用。
二、提款
甲方在提款有效期內提取借款,需要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交提款申請書。乙方如不同意甲方的提款請求,應在提款日前及時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三、還款
依據本合同之條款,甲方需在還款日全額歸還每一筆提款。
四、利息
1、利息支付:甲方必須在每一個付息日支付每一筆提款的利息。
2、利率的選擇
(1)每一筆提款適用的利率為提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下浮10%。在該筆提款的借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從次年的1月1日起就該筆提款的未付利息執行新利率。新的利率為最近一次調整后的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下浮10%。利率在借款期限內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的調整而進行多次變動。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借款利率并應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尚未提取的借款時,乙方無需通知甲方即有權對尚未提取的借款適用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利息方式。乙方執行本條規定不視為對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
3、利息的計算
利息計算應以一年360天和借款實際使用天數(包括利息期的第一天,但除去最后一天)為基礎計算。
五、稅負
1、本合同項下產生的印花稅由雙方各自承擔;乙方的借款利息所產生的營業稅、相關所得稅及其他相關稅負由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可能產生的其他稅負,除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由雙方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一致后確定。
2、如果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稅負經由雙方協商后由甲方承擔,那么乙方應采取相應步驟,合理地避免或減少所付金額。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這些步驟可以將包括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甲方可以合理接受的另一分行或銀行。
六、陳述與保證
1、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和經營的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合法擁有其財產并開展業務。
2、甲方有權簽定、執行、履行和完成本合同。
3、本合同條款對甲方所設義務是合法有效且具有約束力的。甲方已經得到為簽定、執行、履行和完成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政府部門的許可、批準和授權,并且保證這些許可、批準和授權的有效性和持續性。
4、就與本合同有關的甲方業務及事物等所有重要方面,甲方應盡最大努力就其最好的理解向乙方提供真實和正確的信息,沒有遺漏任何導致信息誤導的重大事實和要件。
5、在任何法庭或政府機構,沒有啟動任何針對甲方的、會對其經營或財務狀況產生實質性不利結果的訴訟活動或行政措施。
七、違約事件
1、甲方的違約事件
(1)在乙方向甲方出具還款通知約定的時間內,甲方沒能按指定的到期日、幣種和方式歸還乙方本合同項下的款項(包括本金和利息)。但是,對于完全由技術原因造成的還款延遲并且延遲的還款已在到期日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的情況下,并不構成甲方的違約;
(2)甲方就本合同或任何相關通知、文件、證明或財務報表作出的任何陳述或聲明,在重大事項方面有錯誤或產生了誤導,并且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后30日內錯誤或誤導依舊存在;
(3)甲方歇業、解散、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
(4)甲方申請清算或被強制清算的情況下,沒有集團所屬任何公司承擔甲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和義務。
(5)甲方停止付款或不能或承認不能按時償還債務;
(6)在甲方與債務重組有關的許諾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之前,甲方依據相關公司重組協議、債務重組協議、清算法規開始進行企業重組;
(7)集團放棄了對甲方股權的控制。
則,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
(1)要求在某規定日期歸還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和利息(于是已提取的借款及應付利息和其他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欠款同時在上述某規定日期到期)
(2)宣布本借款合同下任何未被提取的部分將被取消,借款剩余額度減為零。
(3)要求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損失,但乙方應承擔責任證明該損失應是實際發生的且合理的。
2、乙方的違約事件
乙方收到甲方提款申請書并確認可以放款后,未按照提款申請書約定提款日撥付借款的(完全由技術原因造成的遲延除外)。
八、權利轉讓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或全部權利進行轉讓。但當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一關聯企業時,乙方只需事先向甲方提供一書面說明即可。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對乙方的債務或權利轉讓。
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十一、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