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租賃簡易合同(精選3篇)
個人房屋租賃簡易合同 篇1
出租人:(下稱甲方)聯系電話:
住所地:
承租人:(下稱乙方)聯系電話:
住所地:
乙方為合法經營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租賃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座落于面積約為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作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證在約定范圍內使用房屋,并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及超經營范圍從事活動。
二、租賃期間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協議書提前解除或終止的,租賃期間不受前款限制。
三、租賃費用及給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租金按_____元/M2/月計算,月租金計為元,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按季繳納(每個季度按三個月計算)。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的同時給付首次租金_____元后使用;以后租金在當個季度期限屆滿前十日內繳納下一季度的租金。
乙方所用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同意由甲方統一代收并承擔公攤及水、電損耗費用。乙方應當及時按甲方通知期限如數繳納,逾期超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期間,為經營或與經營有關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費用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租賃費用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2、甲方應按約定條件及時將租賃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時給付租金及其他應承擔的費用。
2、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不得破壞房屋結構。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4、乙方應盡善良管理職責,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屬設施及有關財產。
5、乙方不得轉租、與他人合租、出借、交換等,不得以任何方式變相改變協議書約定的內容。
6、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7、乙方不得轉讓、抵押甲方財產,亦不得以甲方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8、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六、協議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時,本協議書自行終止。
本協議書履行過程中,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履行協議的,本協議書提前解除。
符合本協議書約定的其他條件的,本協議書終止履行。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提前終止協議履行,乙方應當承擔年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無論基于何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書履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發出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并結清應承擔的有關費用,乙方對承租房屋有裝飾裝修的,乙方無償移交給甲方享有。
七、其它約定
1、協議書履行期間,承租房屋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維修及管理。
2、協議提前解除或終止的,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的,甲方有權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出乙方財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協議期限內若遇拆遷、改制、破產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協議的,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書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按實際天數結算租金及乙方應承擔費用。
4、乙方確認乙方的聯系方式或通訊地址為,甲方通過合理方式發送的任何書面通知發出過,視為甲方對乙方的有效送達。
5、財產移交清單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有關身份證明文件影印件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八、若因本協議書履行產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房屋租賃簡易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積共m2使用面積。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求退租房屋的,甲方不予退剩余房租。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總額為元(大寫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自年月日之前一次性支付該房屋的租金(元(大寫元整)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電該房屋的電度表(民用電)由甲方負責申請并安裝,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3)水該房屋的水表(民用水)由甲方負責申請并安裝,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向相關部門交納水費、電費、氣費、供暖費;
(2)乙方自行承擔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費用;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提出進行維修或修建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乙方不得在房屋及院內修建任何建筑及附屬設施。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出售該房屋,出售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新的房屋所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本合同。乙方不得在租賃期間將房屋轉租給別人。
2、甲方出租房屋,須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出租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個人房屋租賃簡易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情況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區路弄號室(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分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土地用途為用地,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屋類型為______,房屋狀況為,產權證號碼。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準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甲方于xx年xx月xx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期xx年xx月xx日起至自xx年xx月xx日止。為期年。
3-2、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為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4-2、租金按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于xx年xx月xx日前付清,以后乙方應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證金
5-1、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押金)為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5-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后應予以書面簽收。
5-3、租賃期滿后,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并付清應付費用后,經甲方確認后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物業管理費由支付。
七、甲方義務
7-1、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簡單裝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相關的費用,若經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時處理,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八、乙方義務
8-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8-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元整。(大寫萬仟佰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
9-2、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條件
10-1、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0-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該房屋占用范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B、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滅失或被鑒定為危房的;
十一、其它條款
11-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2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燈箱廣告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11-4、本合同共三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