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高額借款合同(精選3篇)
個人高額借款合同 篇1
編號:
甲方(借款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住所電話:
工作單位:
單位電話:
手機:
乙方(貸款人):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話:
傳真:
依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第一章最高借款額度和用途
第1條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可向乙方申請使用的最高借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用。
第二章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第3條本合同約定的借款額度的有效使用期間(以下簡稱“最高額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第2條本合同項下貸款僅限用于,不得挪作他
月日。在該期間內發生的單筆借款,其履行期限屆滿日不受額度有效期間是否屆滿的限制。
第三章擔保
第4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形成的債權能得到清償,采取如下一項或數項擔保:□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抵押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質押合同》
第四章爭議的解決
第5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章其他
第6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本合同甲方份、乙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最高借款額度
第8條乙方有權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有權調整額度有效期間。
第二章借款額度的使用
第9條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額借款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內,甲方可一次或分次使用最高借款額度。乙方經審查認為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應該與甲方再簽訂相應的具體借款合同(簡稱“具體合同”)
第10條甲方使用的借款余額(即在任一時點使用中尚未清償的所有本金數額)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最高借款額度。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甲方對已清償的借款額度可再次申請使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未使用的借款額度在期限屆滿后自動取銷。
第11條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第3條約定的最高額借款期限內申請使用借款額度,每筆借款合同的借款發放日期不得超過最高額借款期限的截止日。若乙方調整最高額借款期限,則該截止日為調整后的截止日。每筆借款的使用期限依具體合同的約定。
第12條本合同不構成乙方向甲方必然發放貸款的義務,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最高額借款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作出調整。乙方僅在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簽訂了具體合同時,按照具體合同的約定履行放款義務。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簽訂的具體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具體合同為準。
第13條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簽訂具體合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條之外的擔保。
第三章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第14條甲方為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14.1甲方擁有充分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訂立并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證其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14.2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擅自將貸款挪作他用;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借款與本人或直系親屬的證券投資第三方存管賬戶相關聯;保證不將貸款資金用于購臵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房地產;
14.3甲方保證按本合同和具體合同的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14.4甲方保證提供的文件、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甲方保證未虛構交易,甲方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對象真實存在;
14.5如本合同項下借款屬于需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擔共同還款責任或者甲方履行還款責任需要通知第三方或取得第三方同意的,甲方保證按照乙方要求使該第三方知曉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約定;
14.6在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為購臵房地產時,甲方保證在申請本合同項下借款時甲方的已購房套數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及乙方的相關要求。
第四章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15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5.1甲方應按本合同及具體合同的約定支用本合同項下每一筆貸款及歸還貸款本息。
15.2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項下的登記、保險、公證、鑒定、評估等所有相關費用。
15.3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個人職業、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
15.4甲方應按照具體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履行具體合同所須的交易文件、交易憑證及書面報告;
15.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其賬戶、提交的材料進行查驗或進行現場調查。15.6甲方應在個人或家庭經濟收入狀況惡化等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發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5.7甲方不得以本合同項下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15.8甲方保證不以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15.9甲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16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6.1乙方有權了解甲方職業、收支狀況、對外負債、提供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等情況。
16.2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職業、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予以保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6.3乙方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本合同項下每一筆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16.4乙方有權將甲方的個人信用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證件號碼、職業、工作單位、學歷、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等能夠反映甲方信用狀況的個人信息)及相關貸款情況(包括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發放時間、貸款擔保情況、貸款用途、貸款償還情況等)錄入銀行業監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及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建立及認可的個人信用信息系統或征信系統。
第五章提前到期
第17條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全部借款提前到期:
17.1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借款發生逾期;
17.2甲方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刑事監禁、死亡后無繼承人或雖有繼承人但繼承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的;
17.3甲方或擔保人財務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司法程序及其他乙方認為會影響貸款償還的情形;
17.4甲方擅自改變貸款用途的;
17.5甲方以本合同項下貸款從事違法活動;
17.6甲方或擔保人將設定抵押權/質權的財產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17.7甲方未按照具體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交交易文件、交易憑證以及向乙方書面報告其貸款資金自主支付情況的;
17.8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17.9甲方未按照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對其賬戶、提交的材料進行查驗或進行現場調查,或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17.10用于抵/質押的財產價值減少而甲方未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17.11本合同項下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的任一義務或承諾,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
17.12甲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約定或對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為,乙方認為足以危及乙方貸款安全的。
第六章合同的生效
第18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約定有擔保的,在辦理完畢所有擔保手續之前,乙方并無義務允許甲方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
第七章附則
第19條甲方與乙方依據本合同就每一項具體借款所簽訂的具體合同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構成一個合同整體。
第20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姓名、住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21條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第22條甲方已全部閱讀并理解本合同條款;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蓋章)(簽字或蓋章)
個人高額借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投資乙方項目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投資總額為 元,(人民幣)。
第二條投資期限:
第三條劃款日期為簽訂合同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投資款投入乙方賬戶。
第四條投資期內乙方將公司所有資產等一切權利抵押給甲方,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收入各項費用(費用按照投資總額的.比例收取)。
第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個人高額借款合同 篇3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務院宣布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的承擔提供________幣________萬元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息:月息_____‰,年息_____%;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_____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 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劃。
第六條 借款償還:借款方在本著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計劃以________為資金來源歸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簽字人:(簽章) 簽字人:(簽章)
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于: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