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精選16篇)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1
借款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大寫):
第二條借款用途及還款來源
借款用途:
還款來源:
借款人應將借款用于合同約定用途,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實際借款起止日期以貸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第四條貸款利率、罰金利率、計息和結息
一、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月利率,利率為下列第種;
1、固定利率,月利率為‰,在借款期限內,該利率保持不變,不分段計息;
2、固定浮動利率,即提款日基準利率(選填"上浮"或"下浮") %,之后每筆借據的貸款利率按提款日借據期限相對應檔次的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法定貸款利率進行同比例調整執行,不分段計息;
3、浮動利率,即提款日基準利率(選填"上浮"或"下浮") %,從次年第一期還款日起,利率實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還款日為利率調整日,從每年的第一期還款日起,按當年1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法定同檔次貸款利率進行同比例調整執行,分段計息。
二、貸款利息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算,日利率=月利率/30。
三、結息
本合同項下貸款按以下第種方式結息:
1、按月結息,結息日固定為每月的第20日;
2、按季結息,結息日固定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利隨本X;
4、其他方式
四、罰息
逾期貸款罰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50%。
挪用貸款罰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100%。
第五條貸款的發放與支付
一、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持續滿足下列前提條件,貸款人才有義務發放貸款;
1、借款人已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批準、登記、交付、保險及其他法定手續;
2、擔保物權或類似優先權已合法設立并生效(如有);貸款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所有權憑證、抵押權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占有。貸款采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押物交付貸款人所有。出質行為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該登記已完成;
3、借款人已經按照貸款人的要求開立用于提款、還款的賬戶;
4、借款人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可能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形;
5、法律法規、規章或有權部門不禁止且不限制貸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6、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貸款,借款人應書面向貸款人提出申請(附一"借款自主支付申請書"),并已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7、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資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合法、真實、完整、準確、有效;
(2) ;
(3) ;
(4)貸款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貸款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項戲借款采用(選填"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 。
(二)支付變更條件
采用自主支付的貸款,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變更為受托支付方式:
1、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申請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自主支付的要求的;
2、借款人未按借款計劃使用借款的;
3、借款人在任一筆貸款項下未能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貸款資金用途資料的;
4、其他需要變更貸款支付方式的情形。
(三)支付管理
1、在受托支付方式下,貸款人根據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對支付金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支付方式及經辦賬戶進行形式性審查。貸款人完成對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審查認為符合貸款人要求后,將借款資金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手。
2、在受托支付方式下,貸款人對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審查并不意味著貸款人對交易的真實性及合法合規性進行確認,也不意味著貸款人介入借款人與其交易對手或第三方的糾紛或需要承擔借款人的責任和義務。
3、在受托支付方式下,如果由于借款人提供信息錯誤等原因導致借款資金未能成功支付至借款人交易對手賬戶,應按以下約定處理;
4非因貸款人過錯導致的借款資金支付失敗、錯誤、延誤等風險、責任及損失,均由借款人承擔。
5、在自主支付方式下,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貸款人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6、借款資金進行貸款發放賬戶后發生的被有權機關凍結、扣劃等風險、責任及損失,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六條還款、
一、還款原則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還款按照下列原則償還;
貸款人有權將借款人的還款首先用于償還本合同約定的應有借款人承擔而由貸款人墊付的各項費用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剩余款項按照先還息后還本、利隨本X的原則償還。
二、付息
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利息。首次付息日為借款發放后的第一個結息日。最后一次還款時,利隨本X。
三、還本方式
還本方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
1、等額本息還款
每期還款日為,還款期數,每期還款本息和為。
每期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期利率+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其數-1]
公式中的"期"是指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
期利率=貸款利率×每期包含月數
2、等額本金還款
每期還款日為,還款期數,每期還款本金為。
每期還款付息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公式中的"期"是指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
期利率=貸款利率×每期包含月數
3、利隨本X
4、還本計劃
(1)年月日金額;
(2)年月日金額;
(3)年月日金額;
(4)年月日金額;
(5)年月日金額;
(6)年月日金額;
5、其他方式。
第七條債權擔保
一、信用貸款外,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一)由提供的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
(二)由提供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
(三)由提供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
二、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者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者發生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承諾
一、借款人的權利
(一)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二)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在符合貸款人規定的條件下,有權向貸款人提出借款展期的申請。
(四)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個人資料給予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有權機關另有要求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有權拒絕貸款人及其工作人員索取賄賂,對于上述行為或者貸款人違反國家有關信貸利率、服務收費等法規的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二、借款人的承諾
(一)借款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款并足額清償借款本息,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
(二)借款人承諾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并承諾所提供資料真實、完整、有效。
(三)借款人承諾發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或其它危及貸款人債權情形的,在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附變更后的相關材料。
(四)借款人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擠站、挪用或用貸款資金從事非法、違規交易,配合并接受貸款人對其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不抽逃資金、轉移資產,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五)借款人承諾在未還清貸款人貸款本息之前,在未征得貸款人同意下不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六)借款人承諾誠信,不損害貸款人合法利益。
第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承諾
一、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有權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和控制,有權對借款人進行動態檢測,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各項權利,要求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各項義務。
二、貸款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發放貸款,但因借款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歸咎于貸款人的原因造成的延遲除外。
三、貸款人承諾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有權機關另有要求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打款人承諾不向借款人及其工作人員提供賄賂或者索取、收受其賄賂。
五、貸款人承諾誠信,不損害借款人合法利益。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發生危及貸款人債權情形的補救措施
一、貸款人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一)如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借款人可要求貸款人繼續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如貸款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禁止規定向貸款人收取了不應收取的利息、費用,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退還。
二、借款人違約情形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任一約定或違反任何法定義務。
(二)借款人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遵守本合同項下任一承諾。
(三)本合同約定的發放貸款的任一前提條件沒有持續滿足。
(四)保證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1、違反保證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
2、信用狀況下降可能影響保證人承擔保證的能力;
3、喪失或可能喪失影響保證人承擔保證的能力;
(五)抵押、質押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1、因第三人行為、國家征收、沒收、征用、無償收回、拆遷、市場行情變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抵押財產或質押財產損毀、滅失、價值減少;
2、抵押財產或質押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扣劃、留置、拍賣、行政機關監管,或者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人或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的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
4、可能危及貸款人抵押權或質押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六)擔保不成立、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擔保人違約或者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其擔保責任,或擔保人部分或全部喪失擔保能力、擔保物價值減少等其他情形,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七)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其他情形。
三、貸款人救濟措施
出現本條第二款約定的任一情形,貸款人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二)停止依據本合同和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款項;
(三)宣布貸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債務的本金、利息和費用;
(四)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五)其他救濟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系統開立的賬戶上劃收相應款項,且無需提前通知;
2、行使擔保權利;
3、要求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
4、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一、費用的'承擔
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正、稅務、技術、環保、監理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律師費)均由借款人承擔。
二、借款人信息的使用
1、貸款人在辦理本合同項下相關業務及履行風險管理程序時,可根據需要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打印、保存和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報告、個人信息和包括信貸信息在內的信用信息;可按照有關規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提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包括信貸信息在內的信用信息。
2、貸款人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和自身管理規定,實施貸款風險分類級次調整,將與合同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貸款形態分類及其調整、貸款逾期信息等)和借款人的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供符合法定條件的機構或個人查詢、使用。
3、如借款逾期,不良信息將報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由此產生的不便和損失等法律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三、公告催收
對借款人拖欠借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貸款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給予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四、貸款人記錄的數據效力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貸款人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賬務記載,貸款人制作或保留的借款人辦理提款、還款、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貸款人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雙方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確定證據。借款人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貸款人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五、權利保留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不影響和排除其根據法律、法規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任何對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能視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或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認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礙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它權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導致貸款人對借款人承擔義務和責任。
六、除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外,借款人對貸款人還負有其他到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劃收借款人在貸款人系統開立的賬戶中相應款項首先用于清償任何一筆到期債務,借款人同意不提出任何異議。
七、借款人的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如發生變動,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八、應收款項的劃收
對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系統開立的賬戶中劃收相應款項,且無須提前通知借款人。
九、通知
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發出,以專人遞交、掛號信涵或快遞等方式送達,本合同記載的借款人地址為約定送達的地址。通知以快遞、掛號信涵方式送達的,在郵件寄出后三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絕簽收或者發生其他無法送達的情形,通知方可采用公告方式進行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由約束力。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借款人簽字(加蓋指模)及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擔保方式為抵押擔保的則在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一:借款自主支付申請書
第十三條附錄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特別提示
借款人已對本合同條款認真研究,準確理解,借款人已應對借款人要求做了相應說明,簽約雙方對合同含義無任何異議。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簽訂日期:
聯系電話:
借款人(公章)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簽訂日期:
聯系電話:
簽訂地點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2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借方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____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____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范本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3
個人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見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4
出借人(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經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定本合同,由三方當事人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借人自愿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內容的借款:
(一) 借款用途:
(二) 借款金額(大寫): 元,(小寫) 元。
(三)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借款利率:月利率 ,利息從出借之日起計算。
(五) 還款方式:到期足額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 保證人自愿以本人有權處分的財產為出借人提供擔保。
(一) 保證的范圍包刮該筆借款的本金、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 保證期限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三) 借款人未按約定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在合同到期之日次日直接履行債務。保證人
第三條 出借人承諾
(一) 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二) 對到期合同,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此款的,出借人經公司協商,同意作短期墊付者,
第四條 借款人承諾
(一) 到期按時足額償還借款,如提前還款超過七天的,公司按天退息。
(二) 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 住所或經營場所及宅電、手機號碼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保證人(公司)。
第五條 借款人應向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或者抵押,擔保的金額應大于借款本息的金額,
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到期債務保證人有權自行對該抵押、質押財產進行抵償、拍賣和處分,借款人自愿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 借款人違約
1、 不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總額的千分之四計收違約金。即:違約金=借款總額4‰逾期天數;
2、 不按期歸還借款利息,按約定計收雙倍利息。
(二) 出借人違約:
合同期內要求退款者,屬單方違約,除按約定退息外,另承擔借款總額4%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連云港仲裁委員會仲裁。由此發生的任何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分。
第十條 簽約各方已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5
甲方: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自愿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元整(¥)供乙方購買機器支付首付款使用,該款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付給乙方,乙方出具借款收據。
二、利息
上述借款按每月2%的利率計算利息,乙方應當于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支付該月利息。
三、借款期限
乙方所借上述款項的期限為六個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應當于到期日后三日內(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本金人民幣元整(¥)一次性償還給甲方。
四、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提供借款,則應向乙方支付上述約定總借款金額的%作為違約金;
2、若甲方無故提前收回借款,則根據借款剩余時間占總借款時間的比例乘以前款約定的金額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但不可抗力和發生其他重大事項嚴重影響借款的除外。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按約定支付當月利息,則每逾一日按該月應收利息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超過30日未支付當期利息,則甲方有權要求提前收回借款及已產生的利息,并按第四條第(一)款第2項約定的'計算標準向乙方主張違約金。
2、若乙方到期未償還借款本金的,則每逾一日按未還款部分%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擔保
(一)乙方將機器壹臺抵押給甲方,作為前述借款的擔保。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將該機器拍賣、變賣或者以其他方式作價處理,甲方對所得款項具有優先受償權。
(二)丙方陸______為乙方的上述借款行為提供擔保,若乙方違約,則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一式叁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6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第一條借款的金額、時間、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資金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共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期限、利率均以實際劃款的行憑證時間為借款起始時間。
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資金用途僅限于:甲方(培訓類)不得將資金用于除合作辦學機構教育培訓之外的活動,且甲方(辦學類)不得提供虛假憑證或擅自改變資金的用途。
第二條借款的還款方式借款本息按以下第種方式歸還:
A、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還本付息日定為每月的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每月等額還貸本息金額為:。
B、等額本金。本金按月按借款借據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月計收,最后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____日。
C、分期等額遞增還款方式。指整個貸款期間內,客戶每月歸還本息金額按預先約定的方式規律性遞增。每還款次遞增一次,遞增的金額為元,每月遞增的還本付息日為每月的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D、分期等額遞減還款方式。指整個貸款期間內,客戶每月歸還本息金額按預先約定的方式規律性遞減。每還款次遞減一次,遞減的金額為元,每月遞減的還本付息日為每月的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E、其他方式:。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的利率
1、貸款利率選擇如下第種方式: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本合同執行浮動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浮動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擇其一)確定為月利率,具體計算公式為:月利率______________(以借款借據載明的利率為準,浮動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本合同貸款利率以調整后的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按上述浮動方式和比例調整。每季末結息日為利率重新定價日,如有調整,于利率重新定價日之次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計算。其他方式:無論采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為每月30天,換算公式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四條貸款的發放和支付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且甲方辦妥相關的借貸手續、擔保手續、以及乙方要求的全部手續后,向甲方實施貸款的發放和支付。
1、甲方授權乙方將借款轉入以下第項帳戶:甲方開立在____________的帳號為的帳戶。甲方指定的戶名為帳號為的帳戶。
2、甲方選擇分期提款的,應當書面確認分期提款事項。分期提款的,貸款期限不予延長,甲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還款,并按照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3、甲方在貸款審核批準之后,在貸款資金轉入指定的借款賬戶之前,必須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的2%作為此次貸款的風險準備金。該項風險準備金在甲方還款完畢之后退還給甲方賬戶,或直接抵扣最后幾個月的還款。
第五條提前還款乙方在甲方出現一些違約現象或者嚴重影響到還款的因素時可以要求甲方提前還款,但需要在還款日之前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自主提前還款,甲方要求提前還款的至少應在還款日之前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按規定的提前還款方式去還款。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貸款利息。
第六條借款展期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議。
第七條還款
1、甲方選擇的貸款還款方式為:
2、還款資金的來源:
3、預計的還款時間表為:
第八條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借款擔保形式為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責任。
2、其保證條款約定:本合同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的擔保范圍如下:
①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②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九條逾期和挪用
1、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乙方對逾期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按照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款利率(1 %)。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挪用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款利率(1 %)。
3、對既逾期又挪用的貸款,違約金按照上述
第一款和
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4、甲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對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利息從欠息日起按本條
第一款確定的違約金計收標準計收違約金。
5、如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重新定價),逾期違約金及或挪用違約金隨之調整。計收違約金自調整之日分段計算。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①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②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③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2、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乙方所在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三條合同簽訂合同需簽署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聯系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甲方在通訊及聯系地址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3、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4、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為:。
第十五條聲明條款
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借款用途、還款時間金額。
2、甲方已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
借款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借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7
甲方(出借方):
住所地: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用途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年利率 %,利息清算按日計算,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出借款項打入乙方如下賬戶:
乙方用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六、保證條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償還借款,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未償還的借款金額每日利息的百分之五計付罰息,直至全部借款歸還為止。同時,乙方還應承擔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乙方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應及時返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8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X)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X) 甲方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貸款人(乙方):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9
借款人:________(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
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簽約日期: 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10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
身份證件號碼: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借款人、保證人、貸款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貸款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
貸款用于.
第三條貸款利率。
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年利率%,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并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
第四條貸款期限
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在銀行開立的賬戶(開戶行:;帳號:),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賬戶,戶名,帳號,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于每月還款日從該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賬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賬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賬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條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確認后即不可撤銷。同時,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為借款人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根據合同法第68條規定,貸款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三條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四條保證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后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并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約定的債務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借款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退還借款人。
第三十四條借款人、保證人不依本合同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貸款人享有追索權。貸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十五條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通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后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征信系統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通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第三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貸款人(簽字按印)
借款人(簽字按印)
保證人(簽字按印)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11
借 款 人(全稱):_______
貸 款 人(全稱):_______
擔 保 人(全稱):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1.2借款用途: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按以下1.4.1方式確定: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
1.5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2.1擔保人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2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
2.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有效。
2.4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劃款方式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以現金方式交付于借款人。
第四條 還款
4.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______方式還本付息:
4.1.1按 (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的 _______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4.1.2實施利隨本清,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4.2 貸款人與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的,須在下一個還款日到來之前五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后制定新的還款計劃。
第五條 提前還款
5.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 (大寫)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6.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6.5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
7.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均由借款人進行支付。
7.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
7.5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7.6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擔 保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
擔保的共性條款
8.1適用于本合同項下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1.1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8.1.2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8.1.3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以上擔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擔保),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貸款人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8.1.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1.5擔保人、擔保物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的,擔保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1.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與擔保人協議以擔保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擔保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保證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
(2)擔保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擔保期間,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8.2適用于本合同項下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2.1擔保人同意以 提供擔保。上述擔保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 ,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擔保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擔保物所得價款為準。
8.2.3擔保物權的效力及于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者權利。
8.2.4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擔保物保險
(1)擔保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對擔保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2)擔保期間,擔保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擔保人未按時足額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貸款人有權代繳保險費或者代辦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貸款人直接從擔保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3)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4)擔保期間,擔保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擔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貸款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2.6擔保期間,擔保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恢復擔保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8.2.7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對擔保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8.2.8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2.9貸款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貸款人轉讓擔保物權的,擔保人應當協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2.1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擔保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貸款人有權就其他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擔保物物使擔保物權。
擔保的個性條款
8.3保證
8.3.1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8.3.2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8.3.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承擔保證責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應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8.4.2抵押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8.5動產質押
8.5.1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質物及貸款人要求的相關資料交由貸款人保管。需要辦理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5.2質權存續期間,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貸款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5.3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返還質物。出質人應及時接收質物;出質人不接收的,貸款人有權提存質物及相關單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因未及時接收質物所造成的損失,由出質人自行承擔。
8.6權利質押
8.6.1需要交付權利憑證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相關的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6.2出質的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以及其他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8.6.3出質人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以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期間持續有效。
8.6.4以匯票、本票、支票、倉單、提單、債券以及其他須背書轉讓的權利憑證出質的,應當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8.6.5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貸款人可以兌現或者提貨變現,所提價款用于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后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出質人同意貸款人提前兌現或者提貨,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債務。
8.6.7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但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權利憑證。出質人應及時接收權利憑證。出質人不接收的,質權人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有由出質人承擔。
違 約 責 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4對應付未付利息,貨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9.5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資金產保全措施。
9.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向貸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所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 (大寫)計算;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4)未按貸款人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5)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其 他
第十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擔保人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1.2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
12.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2.4其他約定: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各 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1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______,資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資金緩解燃眉之急,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及民間融資規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條款:
一、借款總額:人民幣¥ 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_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資金使用費計算:資金使用費支付時間按甲方從銀行轉賬日起計算,2.5%,每月______百元( ______元),每月結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將位于______的房產抵押給甲方,并將房產證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還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將房產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內急需資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還款,乙方保證按時付給,但資金使用費按乙方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六、逾期還款:甲方按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如提前歸還借款,按實際借款時間計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與每月5日前將當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賬號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時按時足額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望雙方以誠信為本,以使今后長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人:
擔保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1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蓋章)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14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____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甲方因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 區(縣) 街道(鎮)路(村) 弄 號 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月利率%)。實際發放貸款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不再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資金劃撥賬戶甲方委托乙方將貸款資金劃入下列賬號:
收款人名稱:
收款人賬號:
開戶銀行:
第七條 還款方式及還款金額
1、 甲方選擇
2、 在當前的利率水平下,甲方選擇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的,當年每月償還貸款本息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選擇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的,當年每月歸還貸款金額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八條 貸款擔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項下甲方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
第九條 合同公證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 天計收萬分之 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甲,乙,丙三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第十六條 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公章、法人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西
電話:
編碼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15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蓋章)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
個人借款合同書(用于購房)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
借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總投資___萬元,其中自籌___萬元,
其它__萬元,向借款單位申請(借款種類),借款___萬元。
第二條借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借款___萬元。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借款方按照各項借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臺(套)___萬元;
土建____平方米____萬元;
其它_____萬元。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在核準的借款額度內,根據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借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借款方按本項借款利率檔次加付___%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____(公章)
1.借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萬元,
2.借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萬元,
5.借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萬元。
第六條借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借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借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對挪用的借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借款方、借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簽章)
借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___(簽章)
保證人:(單位)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