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之間現金借款協議(精選3篇)
個人之間現金借款協議 篇1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鑒于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需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自愿協商,就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提供
1、甲方出借人民幣貳拾萬元給乙方(¥20___00.00元);
2、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應將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賬戶內:戶名:賬號:開戶行:在甲方將款項匯入乙方賬戶的當日甲方作為貸款人的義務即全部履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條。
第二條借款用途所借款項全部用于經營煤礦開采項目,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其他違法事項。
第三條借款利息
1、借款利率:按月利息%;
2、借款利息:從甲方將本協議約定借款足額匯入乙方指定賬戶之次日起開始按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3、支付方式:按月計付,每月的前五日內計付上月利息。
第四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不固定;
2、甲方可隨時向乙方要求歸還借款及欠付利息,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雙方聲明與保證
1、乙方聲明在與甲方協商過程中,沒有任何欺瞞;
2、乙方保證所借款項全部合法地用于約定用途,按照約定期限足額歸還借款及支付利息;
3、甲方保證按期足額提供借款給乙方。
第六條通知
1、雙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所留聯系方式的準確性,如發生變動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承擔不能通知的后果;
2、因履行本協議過程中需要通知對方的,按本協議所留聯系地址和方式用特快專遞郵寄后即視為送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借款給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解除協議;
2、乙方不按約定給付利息或不按本協議約定歸還借款,加付%的罰息,同時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附則合同簽訂時間: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或授權代理人: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地點:
個人之間現金借款協議 篇2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與借款人、抵押擔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關于抵押物等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三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此次簽訂借款協議時,對抵押物的評估價格為三方確認的抵押物價值,在借款方違約不能還款時,三方同意對抵押物不再另行評估作價。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時還款,經貸款方催促后在十個工作日仍不能還款時,將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給具有法定資質的拍賣公司進行拍賣。
三、三方同意對抵押物的拍賣底價可以低于借款時的評估價格,為借款本息加實現債權的費用(含拍賣費、律師費等)
四、如拍賣時發生流拍現象,每流拍一次,則對抵押物底價下浮20%,同時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如發生兩次以上(含兩次)流拍時,貸款方可與借款人和抵押人協商,以第二次流拍時抵押物確定的底價抵償借款;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繼續承擔連帶清償義務。
五、拍賣時如發生兩次以上流拍情況,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償借款時,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優質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樓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賣前由借款人負責將住宅內的居民遷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樓,則由貸款方向抵押物內的居民提供不超過六個月的周轉住房,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自三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當事人各執一份,與借款抵押協議等一并作為此次貸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辦理公證手續。
八、借款合同及抵押擔保協議中與本補充協議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之間現金借款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六條 借款人用下列資金,但不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應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計息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十條 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一條 借款人在貸款人結息日前應在其賬戶備足應付利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三章 擔保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十三條 如果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貸款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第四章 雙方承諾
第十四條 借款人承諾: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于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開戶行、賬號、存款余額等),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十五條 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六條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七條 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