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車輛采購合同(通用3篇)
工程車輛采購合同 篇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__________車賣給乙方,發動機號碼為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顏色為,價格為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含分期付款車),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并賠償乙方所有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甲方保證該車無重大質量問題,如有重大質量問題甲方給退車退款,并賠償乙方所有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質保期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給甲方,
共計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后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工程車輛采購合同 篇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達成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車況(附行車證附印件)年月日購買,無任何大修記錄及安全行駛記錄。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金及結算方式:租金按月計算,每月元。支付方式,按支付。另需支付萬作為押金,押金交車時支付,合同到期后經出租方檢查車輛沒有違章及損壞后,退還押金。
五、雙方權利、義務:
(一)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二)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有權自由安排車輛一切外出活動,無須再告知出租方。在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無理干預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則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應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養護(具體參照帕薩特保養手冊要求辦理),更換配件,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因承租方沒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保養,造成的車輛損壞、報廢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按市場正常評估價格一次性包賠給出租方。
六、違約責任:
(一)承租方按合同規定時間支付租金,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必須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給承租方車輛,給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損失,由出租方賠償。
(三)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七、事故及違章
如發生交通事故,承租方負責事故的處理,如果因此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
如因承租方違章導致出租方車輛保險費用增加的,增加的保險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八、合同到期
合同到期,或未到期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承租方應將承租車輛交付出租方。經出租方檢查,如車輛有違章沒有處理或車輛有損壞的,由承租方負責處理,否則承租方應賠償因承租方違約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車輛采購合同 篇3
編號: 采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鑒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和采購文件(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車型、配臵、顏色、數量、價格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臺
注:以上合同總價系指在杭州市區的交貨價(包括運費、倉儲費、出庫費等相關費用)。
第二條:質量保證
1、乙方保證本合同所供車輛是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通過國家有關部門檢測的原產地合格產品。
2、合同車輛在交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損失,如撞、刮、裂、損等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由甲方驗收合格后提車。
3、如發生所供車輛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車輛運至指定地點,由甲方負責驗收,乙方須配合甲方做好驗收提車工作。
2、在交付車輛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車輛上牌(驗證)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及隨車的工具器材,并在保養手冊上粘貼《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聯系單》。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車輛運達交貨地點后,甲方當場驗收合格后,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車輛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須保證其序列號、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鑒證方將會同采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后服務
乙方保證在驗收合格交貨的同時辦理車輛質保的有關手續,落實杭州市區范圍內的特約維修網點(站),具體負責質保期內車輛的維修保養和質量索賠工作。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鑒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后,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稅務機關監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鑒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后,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鑒證方備案后,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它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并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征得鑒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鑒證方審核鑒證,并向鑒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鑒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購文件(編號: )、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鑒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