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精選19篇)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層數: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工期: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大寫):_________(人民幣)元(小寫):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暫列金額_________元,計日工_________元,材料暫估價和專業工程暫估價_________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_________元,總承包服務費_________元。)
2、綜合單價:詳見承包人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見附件4:)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件;
(4)本專用合同條款;
(5)本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附件4:);
(9)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澄清及修改;
(10)其他合同文件。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關洽商、變更、簽證等書面協議、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2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家庭室內裝修的施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建(199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寧。
一、概況
1.甲方裝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為本省(市)具有建筑裝飾資質、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
2.裝修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住房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裝修施工內容:
室別部位裝修內容及要求備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6.總價款: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材料費________元,詳見清單。)
7.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為________日。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和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采購的材料
序號材料或設備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商(品牌)單位數量質量等級單價(限購元以下)總價上述材料,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購貨發票,并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民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的,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偽劣商品的,應按提供材料價款的以倍補償給甲方。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和省主管部門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是,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的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計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計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部價款的%,計元;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計____元;尾款甲方應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后合格后日內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變施工內容、要求,甲方應另行支付費用,工期順延(具體內容雙方另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3.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發票(或收據)。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②指派(姓名)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③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原有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④乙方在其裝飾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
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計付款額的%支付違約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應將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給甲方。
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其他物品,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結構及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八、糾紛處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裝飾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對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利共盈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進賢縣_______年、_______年標準化養殖場沼氣工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基本情況:
1、_______年及_______年縣獎勵資金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沼氣及其附屬設施工程。
2、本工程地點為:
二、承包形式及建設主要內容:
1、甲方將_____________等鄉鎮的沼氣工程一次性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
2、工程內容分二類:
①一類沼氣池壹佰陸立方的2個(規格:直徑5米*4米深)化尸池肆拾立方、儲氣柜拾個立方、進料池叁拾立方、養化塘貳佰立方(含出料池貳拾立方)。
②二類沼氣池壹佰貳拾立方的1個(規格:直徑6.2米*4米深)化尸池肆拾立方、儲氣柜拾個立方、進料池叁拾立方、養化塘壹佰伍立方(含出料池貳拾立方。
三、承包金額:
甲方一次性包工包料給乙方,一類金額為捌萬肆仟元整;二類金額為柒萬伍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進場開挖時,甲方應付給乙方每個工程開挖時的工程款叁萬元整。
2、如乙方每完工一個結工程款的90%,剩余10%作為工程質保金,如未付清,乙方有權停工,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3、作為保證金的工程款,在全部的工程能正常產氣使用后甲方一次性付清給乙方。(時間不得超過完工產氣半年內)。
五、工程質量
1、乙方在本工程過程中,須按照建筑施工規范進行施工操作,確保工程合格。
2、如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少量而造成甲方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部承擔。
3、如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本工程不合格或不產氣等重大質量問題,如需返工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六、施工工期:
1、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之前進入工地施工。
七、安全生產:
乙方在該工程項目的施工全部過程,必須充分注意安全,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法規》施工,指安全保障措施,杜絕一切大小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小事故,由乙方承擔,如出現大事故,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八、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商討,可簽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4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層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四)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圖紙規定內容: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須另簽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造價(預算或概算)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工程造價在乙方編出工程預算書送達甲方三十天內審復,逾期視作同意,并按審定的預算造價為調整合同造價。
第三條 工期
(一)按定標規定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止。實際開工期以甲方辦妥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建設批文,辦妥城監標牌,送達乙方之日起天內起計,并以雙方現場管理代表簽字為準。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在具備施工條件下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每個單項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為_________。在履約過程中,根據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或甲方責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誤的工期,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后調整,以此確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趕工_________。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一)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規范驗收規范_________。
(二)工程保修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保修期為一年,其中安裝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由_________方采購供應至_________場地(倉庫)。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_________由方采購供應至_________場地(倉庫)。
(三)材料設備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如一方對材料設備有異議,應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持有異議一方負責,否則由采購方承擔。
(四)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需按材料設備的實際采購價格,回收全部不適用的材料和設備,或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給予適當的補償后,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和結算
(一)甲方將工程款按本條款規定劃入乙方帳戶: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二)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有關規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內,按以下規定額度向乙方預付備料款:
1、建筑工程按當年計劃工作量35%;
2、安裝工程(包括設備安裝,水電安裝)按當年計劃工作量(扣除設備價值)的40%;
3、_________。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進度達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進度款;當工程進度累計超過50%時,每次按當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計進度達到_________%時,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___%;進度達到_________%時付(收)款_________%;進度達到_________%時付(收)款_________%;進度達到_________%時付(收)款_________%,其余工程進度款由備料款抵充,余額_________%待驗收后結算,_________萬元待保修期滿后_________天內付清。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進度表或竣工結算文件給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后_________天內支付,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視作同意,乙方可根據建設銀行審定的數額,請求辦理支付進度款或結算款。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施工報建、臨時場地、占用道路等報批手續。提供本工程建設、等有關部門的批文復印件一套給乙方。開工前___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電源,同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__份,機電設備安裝圖_________份及有關資料_________份,地質勘探報告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_________套)。
2、開工前___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設計方參加的施工圖會審。
3、審核乙方編制的工程預算計劃,并在接到預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內(特殊工程六十天內)回復乙方,以此審定的工程預算為調整合同造價,作為向乙方支付工程備料款和進度款的依據。
4、對乙方在施工時發現設計錯誤提出的意見,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的'天內會同設計方進行處理并簽證。因此而發生的增加費用(包括停工、返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調遷、材料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甲方承擔,并調整合同造價。
5、委派_________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返工,甲方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經有關部門審定后賠償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材料積壓等的損失。
7、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
8、在竣工驗收后的保修期內,因使用不當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收圖后,在開工前_________天內完成施工圖會審,在_________天內編制工程預算送甲方審查,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材料、設備進場計劃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規范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物件堆放整齊,道路暢通。凡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3、委派_________為現場管理代表,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每月(季)度施工計劃和完工報表,如不按時報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和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承包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公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性質:以獎代補
4、工程范圍:x公里(以交通局驗收里程為準)。
5、工程承包標準:x萬元/公里。
6、工程技術標準:以現有道路為基礎,不高挖深填,路基改造x米,特殊路段需要降低標準時,必須事先報告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路面厚度為20厘米,強度為C25。每200米必須加設錯車道(錯車道有效路面寬不低于5米,長不低于20米)。根據設計要求埋置涵洞、安砌擋土墻等人工構造物。
第二條:合同工程于20xx年5月__日開工,工期240天,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開工,按時完工。
第三條:本工程屬全額墊資包干工程。乙方不因自身原因造成應滿足通暢工程的有關技術要求;水泥砼路面寬度不小于工程量的增加、物價、材料、人工等價格上漲而提出調價,所提出的一切要求甲方概不受理。如因人為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由甲、乙雙方到現場確認后協商解決。一切機械設備、工具、材料、水泥、民爆物資及其他一切開支,均由乙方全額墊資解決,中途不支付任何費用。
第四條:項目所在行政村只負責解決工程占地,聯系砂石料場,解決與工程有關的各種矛盾糾紛,為工程施工提供良好的施工環境。
第五條:工程價款結算
l、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向縣交通局提出驗收申請,甲方會同交通技術主管部門、項目所在行政村在三十天之內共同驗收。
2、工程驗收合格,乙方在做好工程竣工和相關資料的前提下,甲方積極協助乙方到縣交通局撥付交通部門所承擔的工程款項,結算時間及標準以縣交通局下達指標、計劃及通知為準;配套部分資金甲方以審計結算金額于20xx年2月前到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辦理結清。
3、工程沒有竣工完成,甲方不協助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工程資金結算手續。
4、生產道路按交通部門設計1.5公里范圍內施工,經交通技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甲方于20xx年2月前協助乙方到相關部門結清。
第六條:質量要求、安全責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按圖紙和技術要求規范施工,做到線形規范,路面平整,強度達標,排水暢通。不得自行其事偷工減料,否則,造成返工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按規章制度辦事,遵守當地風俗習慣,不準違法亂紀,否則,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高度注意安全,必須辦好施工人員安全保險及其他意外傷害保險。嚴格按規定保管、使用危爆物質,不準隨意買賣。凡在施工合同期內出現傷亡事故(包括他人意外傷亡)及其它一切損失,一律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4、工程驗收結算時扣合同金額5%的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在驗收合格后一年內付清。
以上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交通主管部門、項目所在行政村各執一份,各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6
小區圍墻工程建設施工協議書
發包方:
承包方: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范圍和內容: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天(日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年__ 月__日,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351元/米。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按實際施工圍墻總長度計算合同總價。
2.支付:
第五條、工程質量:施工要求按土建工程預算書。達到 質量標準。
第六條、安全責任
承包方保證安全施工,無安全事故。如產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由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應及時處理。
第七條、現場管理
承包方作好施工現場管理工作,工程施工不得影響廠區日常經營。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約金__元。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7
甲方:施工隊負責人電話:__
乙方:建池戶(村)電話:__
甲乙雙方于X年X月X日在_就承建沼氣池一事進行協商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文如下:
一、建池標準及價格:沼氣池按國標(GB475084)建設。全包單價_元\座,總價_元。包工不包料單價_元\座,總價_元。
二、甲方責任權力:
1、負責完成池體建造、灶具安裝和沼氣池的正常啟動。
2、為乙方發放《農村戶用沼氣池安全管理和使用》技術卡片,指導乙方學會沼氣池的日常操作管理和安全使用基本知識。
3、按全縣統一價格收取建池費用,并開據縣沼氣辦印發的統一收據。
4、承擔沼氣池建后質量保修責任。沼氣池主體X年內出現坍塌、漏氣的(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人為毀壞的除外),灶具及配件X年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自行購置的除外),負責修復或調換。
三、乙方責任權力:
1、為甲方施工創造良好的環境,并與甲方搞好施工配合。
2、按甲方指導認真學習沼氣池安全使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范。進出料口要加蓋保護,防止人畜掉進池內造成傷亡,不得在池口試火,不得開口自修,如有故障,要及時報服務站人員檢修,杜絕出現安全事故。
3、向甲方提供戶主姓名及身份證號,以便填寫《X縣農村戶用沼氣池建設情況登記表》。并妥善保存好統一收據,以備兌現補助。
4、模具到位一次付清施工費用。如發生建池質量糾紛,報縣鄉沼氣辦組織鑒定,沼氣辦負責協調甲方限期修復。
5、保障甲方施工期間的設備安全。施工期間設備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因保管不善,每丟失模具一片賠償300元,施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模具運轉,否則,每耽誤一天賠償損失費100元。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再定。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沼氣辦、鄉鎮政府各備案一份。
甲方:__
乙方:__
X年X月X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車隊(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運輸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合同編號:)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建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按時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五、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
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
由乙方保管其雇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
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形式審查。
七、乙方讓擬雇車輛承運之前,必須與擬雇車輛駕駛員先簽訂書面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定雙方之間的雇傭關系。
并且乙方必須將擬雇車輛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或資格證復印并經其簽字確認真實且與原件無誤后保存。
八、乙方按時參加甲方定期免費提供的安全運輸事項、知識、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
九、乙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罰款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罰款。
1、乙方雇傭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駕駛其運輸車輛的;
2、乙方雇傭的車輛未正常對車輛維護和檢測的;
3、酒后駕駛道路運輸車輛的;
4、在1個記分周期內交通違法記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并通過考試的;
5、車輛超速、超載等道路交通違規行為;
6、未有經營、運輸合法證照、資質情況的;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十、乙方雇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雇車輛。
1、運輸車輛不是散體物料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2、不服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在施工過程中所有的安全防護及安全標志,沒有甲方許可就隨意拆除的;
3、施工過程中,不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違章蠻干,不聽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的;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的。
十一、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負責周邊外圍關系(如交警、城管、街道、村委等),若乙方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可以視情況提供協助。
十二、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三、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四、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
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十五、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營運和土方施工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六、乙方應當將本協議中主要的有關運輸車輛負有安全營運義務及應負責任,在乙方與所雇傭車輛的協議中明確約定。
十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八、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責任期:自雙方蓋章、簽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建設施工運輸結束日止。
二十一、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二、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9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國家《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自愿、誠信互惠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志丹人事勞動局辦公樓
工程地點:志丹城內
工程規模:框架結構 層( ),建筑面積約5227平米。
二:承包范圍
1、志丹縣勞動人事局辦公樓全部土建工程(至建筑物外墻皮)。注明:地下室層高3.6m 一、五層層高3.9M。二、三、四層層高3.3m。
2、除弱電、自噴系統、消防系統及電梯設備安裝以外的安裝工程,給排水安裝工程不包衛生潔具。
3、圖紙以內的工程:內外墻毛墻毛地(衛生間的墻地磚全做),外墻全部涂料。
4、圖紙以外工程以實結算。
三、承包方式
根據乙方承包范圍所含工程量,采用每平方米造價 承包方式承包,所有材料價格結算時,以市場實際價格調整。
四、工期
從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30日。
主體工程必須于20xx年完成。
工期延誤的認定和處理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工期順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不具備開工條件,而要求乙方進場;
(2)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圖紙并組織圖紙交底;
(3)未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不予順延,延誤10日不實施處罰,超過10日每超一天罰5000元,每提前一天按工程量總造價的4﹪獎勵給乙方。
3、甲乙雙方均無過失和不可抗力造成工程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甲乙雙方互不承擔經濟損失。
⑴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
(2)連續發生停水、停電、下雨,按實際天數順延,一周內累計停水、停電、下雨,時間按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分解天數予以順延。
五、合同保證約定
1、為保證本合同順利實施,雙方約定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合同保證金30萬元,合同簽訂10日內甲方退回給乙方30萬元保證金。
2、因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加,以甲、乙雙方及監理審定的工程量簽證為依據進行結算。
七、工程款支付
1、開工付工程總造價的30﹪,作為工程的啟動資金。
2、工程款按當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0﹪預付。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內付至工程總造價的100﹪
八、工程質量標準與驗收
(一)、本工程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合格工程驗收標準
(二)、驗收要求
十、保修義務約定
保修義務與約定按國家規定與要求執行。保修金隨房屋驗收合格后一并交于物業管理,一年后退還乙方。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雙方均有權向延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解決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款項結清后自行終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10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承包人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及結構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價款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總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綜合單價或費率:□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詳見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招投標工程);
3.投標文件(適用招投標工程);
4.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適用非招投標工程);
5.本合同專用條款和補充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文件;
11.發包人或工程師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
12.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六、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七、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及工程師的指令進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責任期內承擔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并履行本合同書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并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本合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與承包人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訂。招投標工程的專用條款應當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1.3 發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執行本工程投資計劃的當事人,或其他指定負責管理本工程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讓人(除經承包人同意外)。
1.4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建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讓人(除經發包人同意外)。
1.5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6 分包人:指承接本工程部分工程施工,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建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7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取得相應等級執業資格或崗位職務的工程管理人員,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1.8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承擔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負責本工程監理的單位。
1.11 永久工程:指根據本合同約定應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4款所指的設備。
1.12 臨時工程:指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過程中所需的各種臨時性工程,但不包括1.15款所指的承包人裝備。
1.13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指二者之一。
1.14 設備: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機械、儀器、裝置。
1.15 承包人裝備:指屬承包人所有(或租賃)的,為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復所需的機械、器具或物品。
1.16 發包人提供裝備:指根據本合同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為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復所需的機械、器具或物品。
1.17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應得到的價款。招標工程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非招標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確認的工程報價。
1.18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9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20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1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2 實際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合格地通過竣工驗收、承包人正式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的日期。
1.23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從開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數。
1.24 實際工期:指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從開工日期至實際竣工日期的天數。
1.25 圖紙:指由發包人按本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其他性質類似的技術資料。
1.2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合同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 工程量清單:指根據有關工程量計算規則、圖紙等列出的擬建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名稱和相應數量的明細清單。
1.28 書面形式:指合同、協議、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9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0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31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2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3 法定節假日:指每個星期六、星期天及國家法定的其他假日。
二、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2.1 組成合同的各個文件應該是一個整體,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招投標工程);
(3)投標書及其附件(適用招投標工程);
(4)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適用非招投標工程);
(5)本合同專用條款和補充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文件;
(11)發包人和(或)工程師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
(12)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或由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4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法規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適用標準、規范
4.1 本工程的材料、設備、施工作業必須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要求。國家、行業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存在不一致時,發、承包人根據標準/規范的適用范圍和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選用的標準/規范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選用的標準/規范。
4.2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5.圖紙
5.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套數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
5.2 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5.3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發出通知,提出所需的圖紙、需要的時間和理由,說明由于圖紙提供延誤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因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5.4 當工程師認為需要時,承包人應提交臨時工程的設計圖紙2份,供工程師批準或備查。
5.5 發包人或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出為滿足本工程的正確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復所需的補充圖紙和技術資料,承包人應予執行。
6.通知與送達
6.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單位或個人發出或發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應是書面的,收件方應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不應拒收、無理扣壓或拖延。
6.2 根據本合同條款由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一切證書、通知、批準書、批準函、指令均應發送或派專人送達承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地址或承包人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3 根據本合同條款由承包人發給發包人的一切通知、請求均應發送或派專人送達發包人或工程師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地址,或者發包人或工程師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4 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拒收或者接收通知、函件、書面文書后拒絕簽收,致使通知或書面文書送達不能的,另一方可以選擇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也可以選擇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同時保存好送達證據。
三、發包人和承包人
7.發包人
7.1 發包人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并按本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標準/規范、圖紙、材料、設備、裝備及其他資料和施工條件。
7.2 發包人應當在本工程開工前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并組織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3 發包人可以將7.2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具體委托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7.4 發包人未能履行7.2款約定的各項工作,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8.承包人
8.1 承包人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精心組織施工,按時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承包人應提供所需的全部管理、勞力、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往返工地的交通以及合同訂明或合理地推斷為進行本工程而需要的各種事物。
8.2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工程用款計劃;
(3)負責施工場地安全保衛工作,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護設施;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單項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如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保護措施,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應承擔相應費用;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3 承包人未能履行8.2款各項工作,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應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四、工程管理人員
9.工程師
9.1 發包人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工程師,將工程師的姓名、職權通知承包人。實行監理的工程,發包人應在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的名稱、監理內容、職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發包人對承包人的任何指令必須通過工程師發出。發包人如需更換工程師,應至少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9.2 工程師可以行使合同中規定或必然隱含的應屬于工程師的權力,如果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除合同明確說明外,工程師無權修改合同,亦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發包人、承包人的任何權力與義務。工程師在履行和行使其職權時,其任何行為或遺漏,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任何職責和義務。
9.3 工程師行使下列權力時,應先取得發包人的批準:
(1)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2)向設計人或承包人提出建議且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誤工期;
(3)對本工程任何形式、數量、質量、價款和內容上的變動;
(4)對合同約定的承包人職責和義務進行變更;
(5)提出或批準索賠;
(6)簽發支付證書;
(7)合同條款中明確約定應取得發包人批準的其他權力;
(8)專用條款中明確的其他須經發包人批準的權力。
但是,當工程師行使上述需由發包人批準的權力時,應視為發包人已予批準。
9.4 當工程師認為出現了危及人身安全、財產威脅和立即影響工程安危的緊急情況,且不可能在事前把情況報告給發包人時,在不免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職責和任務的情況下,工程師可先行行使9.3款中的權力,并應在事后24小時內向發包人作出書面報告。
9.5 工程師可隨時將其任何職責和權力授予其任命的工程師代表(按有關規定或發包人指定必須由工程師親自履行的職權不得轉授),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和承包人,在未將有關文件副本送交承包人之前,該項授權和撤回不能生效。工程師代表對工程師負責,履行和行使工程師授予的職責和權力。工程師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內履行職權,視同工程師。
9.6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9.7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緊急情況下,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應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給予答復,逾期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9.8 因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者因工程師失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的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9.9 工程師在履行合同和行使職權或處理涉及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項時,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如發現有不當之處,應進行修正。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4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10.項目經理
10.1 承包人應任命項目經理,并授權其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權力和義務。項目經理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同意,其姓名、職務應在專用條款內明確。承包人還應在開工前將項目經理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給工程師。
10.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一切文件(包括致發包人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發出,接收人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10.3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報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商不得撤銷項目經理的任命,或任命替代人員。
10.4 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10.5 項目經理按發包人和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師發出的指令合理組織施工。在發生緊急情況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費用,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五、分包
12.分包
12.1 施工分包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
12.2 承包人將其承包范圍內的部分工程進行專業分包,可以與發包人協商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承包人擬進行專業分包的工程在專用條款沒有約定的,應事先報經工程師審查,取得發包人批準,并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等的規定。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專業分包。
12.3 承包人沒有承擔某專業工程的承建資質,承包人必須根據12.2款的約定將該專業工程進行分包,分包人必須具備承建該類工程的資質條件。
12.4 承包人進行勞務作業分包必須使用有相關資質的企業,并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或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工作量及時支付勞務費用。承包企業應對勞務分包企業的用工情況和工資支付進行監督,并對本工程發生的勞務糾紛承擔連帶責任。
12.5 承包人按規定分包工程,應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承包人將其承包范圍內的部分工程進行分包,不解除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責任和義務。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標準采購材料,可以不遵循本款上述約定,但應報工程師備案,工程師有權對此進行審查。
12.6 承包人有義務依據工程師的要求向工程師提供已分包或擬分包工程的分包人的相關資料。
12.7 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或過失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12.8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分包。承包人應禁止分包人將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再分包。
12.9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種工程款項。發包方擅自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項的,視為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關系,不影響承包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發包人進行正常的結算。
六、施工準備工作
14.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14.1 承包人應編制本工程和專用條款約定的單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14.2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和時間(專用條款無明確時間約定的則應在承包人收到本工程或專用條款約定的單項工程圖紙后14天內)編制并向工程師提交單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工程師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專用條款無明確時間約定的則應在工程師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后14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的,應視為同意。
14.3 工程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或橫道圖兩種方法編制,并應包括每季(或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14.4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
14.5 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進度不符合已經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在承包人無任何理由取得延長工期的情況下,則承包人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對工程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改進措施,提交工程師確認后執行。修改后的工程進度計劃,仍應保證本工程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不得就改進措施提出索賠款項。
14.6 承包人應隨工程進度計劃向工程師提交按合同約定的結算時間間隔承包人有權得到支付的工程用款計劃,以備工程師查閱。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人還應按要求提交修改的工程用款計劃。
15.施工準備
15.1 承包人應對全部現場作業、所有施工方式和全部工程的適應性、穩妥性和安全性負責,但不對設計、標準/規范原因的適應性、穩妥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如果合同明確約定全部或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則盡管有工程師的批準,承包人仍應對該部分永久工程負全部責任。
15.2 承包人在查閱合同文件或在本工程實施過程中,有責任對圖紙、標準/規范或其他資料進行復核。如發現其中有任何差錯、遺漏或缺陷,應在有關工程開工前及時書面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接到承包人的通知后,應立即就此作出決定。
15.3 承包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研究和分析發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質、氣象等資料。承包人應對其對該資料的理解、判斷和應用負責。
15.4 承包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視為已研究和察看工地及其四周環境;已清楚知道關于通往工地的現有道路或其他聯絡方法、土地及工地的外形和性質、損毀物業的危險、挖掘的材料的性質、進行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及材料的性質、所需的住宿;已取得影響其簽訂合同及進行本工程施工的資料。承包人不得以對上述事項了解不夠充分而向發包人索賠,并免除其根據合同約定須承擔的責任。
15.5 在施工期間,承包人如果遇到不屬于不可抗力、憑以往經驗無法預見的外界障礙或條件,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的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但是,對于合同已經明確指出的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均視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時已預見其影響因素并已在合同報價中計入由其影響而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對于合同未明確指出但在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發生之前,工程師已經指示承包人有可能發生,但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而導致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負責。
15.6 承包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在勘察設計資料和發包人提供的相關資料的基礎上,對現場存在的管線等地下構筑物作進一步調查和了解,以取得其對施工影響的全部信息,并在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中作出充分的考慮。
15.7 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基準標高,并對其真實準確性負責,承包人應在工程放線前對其準確性進行驗證,負責保護一切基準點、標樁和其他有關標志。承包人在實施過程中由于這幾項基準中的某項錯誤必然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承包人按上述基準負責對工程的所有部位正確定位,糾正在工程的位置、標高、尺寸或定線中的任何錯誤,并提供與此有關的各種必需的儀器、用具和人員。工程師對放樣、準線或標高的核查,均不解除承包人對其準確性所負的責任。
15.8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以使承包人進行本工程施工。發包人未按約定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致使本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進展受到影響,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9 發包人未能按期辦妥土地征用和拆遷手續,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通知后,應按工程師的指示及時調整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中的各項工作的施工方案和順序,以便能夠繼續施工或者對施工人員和施工機械及時進行調整,以避免停工損失的發生。發包人未能按期辦妥土地征用和拆遷手續,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10 征地紅線內的工程用地,在不影響施工的前提下,經發包人批準,可免費提供給承包人作施工臨時用地。紅線范圍外的臨時占地的租用,由發包人根據開工需要和施工先后順序,分期辦理租用手續,并通知承包人使用。紅線外的臨時占地租用費用由發包人支付(合同另有約定除外)。臨時用地租用完畢后,承包人應自費恢復臨時用地的使用條件。
七、開工、暫時停工、工期及延誤
16.開工及延期
16.1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在不少于7天前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書,承包人應當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單項工程的施工。
16.2 承包人因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應在不少于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向工程師提出開工延期的要求和理由。工程師應在接到開工延期要求后48小時內確認,報發包人批準后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同意開工延期或逾期未予答復的,開工延期并相應順延工期;工程師不同意開工延期或承包人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開工延期要求,開工不予延期并工期不予順延。
16.3 因發包人的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在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延期開工并相應順延工期。因延期開工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
17.暫停施工和復工
17.1 工程師可以隨時指示承包人暫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并在發出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指令暫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在暫停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妥善地保護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工程,并保障其安全。
17.2 下述原因造成的暫停施工在費用和工期上發包人不予補償:
(1)因承包人某種失誤或違約造成的,或應由承包人負責的必要停工;
(2)承包人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調整部署,或為了工程及其任何部分的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所需要的停工;
(3)因現場氣候條件(不可抗力情況除外)導致的必要停工。
17.3 因發包人或工程師的行為或失誤造成停工,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7.4 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令暫時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自暫停施工之日起63天內,工程師未發出復工令,并且該暫停施工不在17.2款范圍之內,承包人可向工程師發出書面通知,要求自收到該通知后14天內準許暫停施工的工程繼續施工。在上述期限內未得到準許,承包人可以作出以下選擇(但并非必須):
(1)當此項停工僅影響本工程的一部分時,承包人有權將該部分工程從合同中取消,同時將此事通知發包人;
(2)當此項停工影響整個工程時,承包人有權根據通用條款第32條的約定將此項停工視為違約事件,并終止對本合同的承包。
17.5 在工程師發出復工令后,承包人和工程師應聯合對受暫時停工影響的工程、生產設備和材料進行檢查。承包人應負責修復在暫停期間發生的工程、設備或材料的任何變質、缺陷或損壞。
18.工期及延誤
18.1 本工程或其中任何單項工程必須按照合同訂明的時間或各段時間完成,或于根據18.2款的約定的延長期限內完成。
18.2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能按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變更;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遇不可抗力;
(7)合同條款已明確約定或工程師同意的其他工期順延情況。
18.3 承包人在夜間或國家法定節假日進行工程施工應經工程師的認可,并遵守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或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但是為了搶救生命、保護財產或為了工程的安全、質量而絕對必要的作業,不必事先經工程師的許可。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在事后立即向工程師報告。
18.4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由于承包人科學合理組織施工,使工程提前竣工,發包人是否向承包人提供獎勵雙方在專用條款約定。(即:提前時間=工期+批準的延長工期-實際工期)
18.5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18.1款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本工程,或者未能在相應的期限完成本工程中某單項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發包人支付專用條款約定的延期損失賠償費。延期時間以交接證書寫明的實際竣工日期超過竣工日期的天數扣除已批準的延長工期計算(即:延期時間=實際工期-工期-批準的延長工期)。
18.6 如果在本工程竣工之前,已對本工程中某單項工程簽發了交接證書,且交接證書中寫明的實際竣工日期并未延誤,而是本工程中的其他部分產生了工期延誤,則本工程的延期損失賠償費應予減少。減少的幅度按已簽發交接證書的單項工程的價值占本工程價值的比例計算,但專用條款約定的延期損失賠償費限額不應受此影響。
八、材料、設備供應
19.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19.1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應在專用條款中列出相應材料設備清單。材料設備清單中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發包人應按材料設備清單中的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雙方在工程師的見證下驗收交接,并按承包人指定的地點和方式堆放。
19.2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在承包人接收后,由承包人負責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的丟失或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如發包人未按19.1款通知承包人驗收交接,則承包人不負責保管,發生的丟失或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19.3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專用條款列出的材料設備清單中的約定不符時,發包人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不符合約定,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合約定,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負責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材料的規格、型號不符合約定,經發包人同意,可由承包人代為代換,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材料設備的到貨地點不符合約定,由發包人負責運至材料設備清單約定的地點;
(5)材料設備供應數量不符合約定,多于清單中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負責運出施工場地,少于清單中約定數量時由發包人負責補齊;
(6)材料設備到貨交接時間不符合約定,早于約定時間的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產生的保管費用,遲于約定時間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9.4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結算方式,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0.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0.1 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有關標準/規范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承包人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應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雙方在工程師的見證下進行聯合驗收。
20.2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規范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如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設計、標準/規范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的材料設備,則應按工程師的指令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0.3 如承包人不執行20.2款工程師的指令,則發包人有權雇傭他人執行該指令,并向其支付有關費用。所有因此產生或伴隨產生的費用,由工程師與發包人、承包人協商后由發包人從承包人處收回,也可以從任何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費用。
20.4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向工程師提出申請,經工程師確認報發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因此增減的合同價款和產生的費用承擔發、承包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
20.5 承包人應負責其采購的所有材料設備的包裝、運輸、接收、裝卸、存儲和保護,并承擔因貨物運輸引起的民事和(或)刑事責任。
20.6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家或供應商。
21.材料設備的檢驗
21.1 本工程一切材料設備在用于本工程之前,均應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在工程師的監督、見證下,由承包人負責取樣并送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1.2 材料設備的檢驗時間和地點、取樣辦法、檢驗頻次和內容由承包人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提出,報工程師確認后施行。
21.3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以外,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檢驗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的檢驗試驗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21.4 如工程師認為需要可要求對材料設備進行再次檢驗。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再次檢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如再次檢驗結果不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再次檢驗結果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則檢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5 工程師在一切合理的時間內均應能進入施工現場以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車間和場所,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上述場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九、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22.工程質量和檢驗
22.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的評定應以本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為依據。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2.2 承包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該體系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工程師有權對體系的任何方面進行審查。在每一設計和實施階段開始前,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向其提交所有程序和如何貫徹要求的文件。遵守質量保證體系不應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義務和職責。
22.3 承包人就本工程的工程質量向發包人負責,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編制和審查施工技術方案,確定特殊工程的施工技術措施,制定工程質量保證體系,雖然這些方案和措施由工程師審批,但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2)配備和組織足夠的工程質量控制和檢驗人員,檢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質量;
(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設備包括承包人、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使其不低于標準/規范、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標準;
(4)組織并參加所有工程的驗收工作,包括隱蔽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組織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5)負責組織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共同承擔缺陷責任期的工程保修責任;
因承包人在質量控制方面的責任造成的工程損壞,由承包人自行修復,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人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2.4 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的指令施工,并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22.5 沒有工程師的批準,任何工程均不得隱蔽。當本工程任何部分具備隱蔽條件時,承包人應提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告知檢驗的時間、內容和地點,保證工程師有充分的機會對隱蔽工程進行檢驗,并為工程師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和協助。工程師應按時參加隱蔽工程的檢驗,不得無故拖延,除非認為沒有必要檢驗,并就此通知承包人。如果上述約定時間后12小時內,工程師未能到場對隱蔽工程進行檢驗,承包人即可自行檢驗,在如實作出隱蔽驗收報告后進行隱蔽,事后工程師應予認可。工程師在組織隱蔽工程驗收時,應通知發包人及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參加。
22.6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如檢驗合格,則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全部增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如檢驗不合格,則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指令重新施工,直到檢驗合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22.7 如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本工程需要試車的,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試車的內容和費用承擔。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一致。
22.8 本工程試車應按如下程序進行:
(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通知工程師,告知試車的時間、內容和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工程師應按時參加試車,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如在試車時間后12小時內,工程師未能到場參加試車,應認可承包人所作的試車記錄。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通知承包人,告知試車的時間、內容、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3)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2.9 發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工程試車中的責任如下: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人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如該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則承包人負責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和重新安裝并承擔有關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如該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則發包人負責修理或重新購置,并由承包人進行拆除和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有關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有關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后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5)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或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包人承擔。
23.安全文明施工
23.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23.2 發包人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并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3.3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臨街交通要道、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及實施爆破作業、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3.4 承包人應將其作業限制在現場內。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持現場沒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存放和處理材料設備和承包人裝備,及時從現場清除并運走任何殘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23.5 承包人應確保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隨時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費用的投入與使用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全部用于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3.6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23.7 在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基礎上,應爭取達到省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青島市標準化示范工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標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4.工程的保護
24.1 從開工之日起,承包人應全面負責照管本工程及將用于和安裝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設備,直到本工程交接證書簽發之日止。此后上述照管責任及交給發包人。如果在整個工程交接證書頒發前,已就其中任何單項工程頒發了交接證書,則從交接證書簽發之日起承包人無需對該單項工程負責保護,而轉由發包人負責。但是,承包人對其在缺陷責任期內承擔的尚未完成的工程和將用于和安裝在工程中的材料、設備的照管負責,直到該工程完工為止。
24.2 承包人在負責照管期間,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設備、裝備、臨時工程的破壞,承包人均應自費彌補上述損壞、損失或損傷,以使工程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
24.3 對工程中分期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在工程竣工移交前,承包人負保護責任,任何其他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對其使用或在其基礎上施工,必須得到承包人的許可。對工程師確認因承包人保護措施不當造成的損壞,由承包人負責修復;對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損壞由負責人負責修復。
十、合同價款、工程量確認和工程款支付
25.合同價款及調整
25.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承包人依據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在合同中約定。合同價款在合同中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25.2 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發包人和承包人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單價合同;
(2)固定總價合同;
(3)可調價格合同。
25.3 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宜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構成合同價款的綜合單價一經發包人和承包人簽訂合同確定后不作調整。只有當發生合同價格風險范圍以外的事件,發包人和承包人可按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有關費用的計算方法,調整綜合單價。若專用條款中無約定,主要材料設備價格變動幅度超出10%時,其超出10%部分由發包人承擔或收益。合同工期較短且工程合同總價較低的工程,宜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總價一經發包人和承包人簽訂合同確定后不作調整。只有當發生合同價格風險范圍以外的事件,發包人和承包人可按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格風險范圍外有關費用的計算方法,調整合同價款。若專用條款中無約定,主要材料設備價格變動幅度超出10%或因價格變動導致工程價款增減幅度超出合同總價的10%時,其超出約定幅度部分由發包人承擔。可調價格合同。發承包雙方可根據專用條款內約定的調整方法對合同價款作調整。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指導價調整;
(3)經批準的設計變更;
(4)發包人更改經審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修正錯誤除外)造成費用增加;
(5)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調整因素。
25.4 合同簽訂后,國家法律、法規的改變對合同價款產生影響的,25.2中所列三種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25.5 工程量清單有漏項、多余項目或清單工程量有誤,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師確認后,合同價款可按第29.2條約定方法作調整。
25.6 承包人應當在合同價款可調整因素出現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方法及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并報經發包人同意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5.7 簽訂合同時不能確定價款的材料或設備,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材料、設備名稱及其暫定價。暫定價不作為結算的依據。
25.8 列入暫定價的材料設備在明確后14天內,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報書面價格確認通知,發包人自接到通知后7天內予以確認,否則視為該價格已認可。合同價款按照確定的價格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25.9 指定分包工程或簽訂合同時不能確定價款的工程,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名稱及其暫定金額。暫定金額不作為結算的依據。
25.10 暫定金額應當在相關工程施工前確定。承包人應編制預算書報工程師審核、報發包人批準確定暫定金額。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應當進行招標的,通過招標形式確定暫定金額。
25.11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受發包人要求的7天內就用工數量和單價、機械臺班數量和單價、使用材料和金額等向發包人或工程師提出施工簽證,發包人或工程師簽證后施工,如發包人或工程師未簽證,承包人施工后發生爭議的,責任由承包人自負。
25.12 第25條中有關合同價款及調整的文件提交和審批之前均須經注冊造價工程師或相應等級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確認,并加蓋執業專用章。
26.工程量的確認
26.1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采用的工程量計算規則。
26.2 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根據本工程的設計提供的預計工程量,他們不能作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應予完成工程的實際和準確的工程量。
26.3 承包人應根據本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就已完工程量向工程師提交計量報告,工程師應在收到計量報告后7天內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程量進行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按時參加并提供所需的一切詳細資料和必要協助。
26.4 需要使用記錄和圖紙進行計量的工程,承包人應在工作過程中準備好該工程的記錄和圖紙,并提交給工程師,然后按約定的時間與工程師一起審查和確認有關記錄和圖紙。如果雙方均同意時,則雙方應在上述記錄和圖紙上簽字確認,并據此進行計量。如果承包人不出席對上述圖紙和記錄的審查確認,則應認為工程師對這些記錄和圖紙通過計量核實后的確定是正確無誤的。
26.5 計量的結果:
(1)如承包人未按26.3款的約定參加計量,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由他批準的計量應認為是有效的。
(2)如工程師未在26.3款約定的時間內進行計量,則承包人提交的計量報告中所列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
(3)如工程師未按26.3款約定的時間內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由他批準的計量結果無效。
(4)對于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5)如承包人對工程師計量的結果不予同意,則承包人應在收到上述結果后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申辯,申明承包人認為上述結果中不正確的方面。工程師收到上述申辯后,應重新檢查其對有關工程量或有關記錄、圖紙的計量,或予以確認,或將其修改。
26.6 第26條中有關工程量計量的文件提交和審批之前均須經注冊造價工程師或相應等級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確認。
27.工程款支付
27.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及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7.2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工程預付款扣回的起扣點和扣回比例。在未達到起扣點之前,預付款不予扣回;達到起扣點之后,預付款按約定比例根據工程進度分期從期中支付款中扣回。
27.3 不實行工程預付款的,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撥付時間和數額。
27.4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辦理期中結算的時間間隔和要求,并按此約定辦理期中結算;無時間間隔約定的,則按月辦理期中結算。
27.5 承包人應按27.4款約定向工程師提交由其項目經理簽署的期中結算書,期中結算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自開工至本期末止已完成的工程;
(2)自開工至上期已實際結算的工程價款;
(3)本期應結算的工程價款;
(4)根據合同約定,本期應結算追加合同價款及費用;
(5)根據合同約定,本期應扣除的價款及費用。
27.6 工程師應在收到期中結算書后14日內簽發期中支付證書,簽發時應寫明工程師認為應該到期結算的價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價款并報發包人批準。如果該期應結算的價款經扣留和扣回后款額少于專用條款約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額,則工程師可不簽發支付證書,該期工程價款將按期結轉,直到累計應支付的款額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額為止。累計期中支付金額達到合同價款和追加合同價款總額的90%時暫停支付。待工程竣工結算后,除按本合同附件《工程質量缺陷保修書》約定的比例扣留的工程質量缺陷保修金以外,發包人應將全部結算價款支付給承包人。
27.7 發包人應在期中支付證書簽發之日起7日內將期中支付證書上列明的款項支付給承包人。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時間不支付,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約定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發包人不按約定辦理期中支付,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7.8 發包人與承包人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預付、支付計劃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發包人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30%,其余費用應當按施工進度支付。
27.9 第27條中有關工程款支付的文件提交和審批之前均須經注冊造價工程師或相應等級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確認,并加蓋執業專用章。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11
建設單位: (甲方)
施工單位: (乙方)
甲方新建圍墻工程由乙方負責承建,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確保按照建設要求完成工程任務,擬定本協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特定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工程標準
以經開區規劃建設局城市圍墻規劃建設的統一要求為標準(圖紙附后)
第二條:工程承包費
實體墻每延米約 元,文化墻每延米約 元。工程質量按甲方要求,以實際驗收工程質量為標準,進行結算。
第三條:付款方式
按工程造價的總預算,甲方先預約乙方工程款的 %計 元,結工后憑“圍墻工程驗收結賬單”結算,剩余金額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工程質量要求
按國家頒布的有關規定及規范、標準進行驗收。
第五條:合同預定
基礎土方完成后,經甲方驗收方可施工,施工期限為 天內完工,遇雨雪順延。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
(1)承擔工程款不能按時到位而出現的誤工責任和經濟損失;
(2)指派一名施工監理,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進行監督,協調甲、乙雙方關系,提供必要的協作;
(3)不負責乙方施工中的任何不安全事故。
2、乙方:
(1)在施工中,必須按規范施工,符合施工用料、拌料的規定及有關規范要求;
(2)承擔施工中所發生的不安全事故引起的責任;
(3)承擔在施工期間因圍墻工程所引起的一切糾紛;
(4)承擔水、電通至施工現場的協調責任,保證通路平整,滿足施工、運輸需要。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___年 月 日
附件一:
一、工程勞務費;開挖圍墻基溝槽,要求 公分、深 公分,每立方米 元,折合每米為 元(如遇沙石另協商);夯實回填三七灰土,厚 公分,每米 元;砌墻磚機制紅磚,按 墻(每 米 個 墩子,文化墻墩子留里邊,墩子為扁三七)高 米(包括地下基礎在內),渭河沙 立方、水泥( 號旋窯水泥) 公分、白灰 立方。文化墻外粉刷用水泥沙漿、并掛白頂部用料,流水瓦 塊,三曲瓦 塊,筒瓦 塊,以上費用均包括施工所需的各種工具及器械在內,均為乙方自備。
二、材料供應及價格:乙方包工包料、負責運料到施工現場。以上價格一次性包死,不做調整。
以上材料價格中包括運送到施工現場的費用,乙方不得索要其它任何運輸費用。
以上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____年 月 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12
發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將賽什斯鎮上古城至麻渣塘村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施工發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承包施工。遵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賽什斯鎮上古城至麻渣塘村農村公路建設項目
1、路基長5公里,路面寬
3、5米,總計整修面積17500平方米,中標價3萬元。
2、路面長5公里,路面沙化寬
3、5米,厚15厘米,總計沙化面積17500平方米,中標價12萬元。
3、鋪設涵洞4道,涵洞深
3、5米,中標價2萬元。
工程內容:路基處理、沙面層、小橋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施工設計全部內容。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合同價款金額合計(大寫):壹拾陸萬元(人民幣):16萬元。
工程價款按工程進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驗收合格后決算。甲方扣工程總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工程竣工無質量缺陷后付給乙方。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由甲方提供圖紙,乙方必須按圖紙和公路改造工程技術規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確保質量達到合格。
2、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開工。
3、甲方對乙方的施工有監督管理權,甲方按施工進度對乙方的施工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換項目經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將工程項目轉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則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不承擔任何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確保施工安全。若出現工傷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乙方的施工對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或人身造成損害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7、甲方負責施工過程周邊糾紛的協調處理。
8、施工所需繳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時竣工,否則,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違約金。
2、若乙方中途終止合同,則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賠償,甲方所撥付的工程價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復的,則乙方無條件返工、修復,直到達到要求的標準,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4、若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需要返工、修復,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復的,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解除承包關系,乙方的投入損失自負,甲方所撥付的工程價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60天。
七、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________(簽名)
承包人:________(簽名)
合同訂立時間: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13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國家《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自愿、誠信互惠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志丹人事勞動局辦公樓
工程地點:志丹城內
工程規模:框架結構層,建筑面積約20__平米。
二:承包范圍
1、志丹縣勞動人事局辦公樓全部土建工程。注明:地下室層高3.6一、五層層高3.9。二、三、四層層高3.3。
2、除弱電、自噴系統、消防系統及電梯設備安裝以外的安裝工程,給排水安裝工程不包衛生潔具。
3、圖紙以內的工程:內外墻毛墻毛地,外墻全部涂料。
4、圖紙以外工程以實結算。
三、承包方式
根據乙方承包范圍所含工程量,采用每平方米造價承包方式承包,所有材料價格結算時,以市場實際價格調整。
四、工期
從20__年7月10日至20__年8月30日。
主體工程必須于20__年完成。
工期延誤的認定和處理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工期順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不具備開工條件,而要求乙方進場;
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圖紙并組織圖紙交底;
未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不予順延,延誤10日不實施處罰,超過10日每超一天罰20__元,每提前一天按工程量總造價的4﹪獎勵給乙方。
3、甲乙雙方均無過失和不可抗力造成工程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甲乙雙方互不承擔經濟損失。
⑴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
連續發生停水、停電、下雨,按實際天數順延,一周內累計停水、停電、下雨,時間按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分解天數予以順延。
五、合同保證約定
1、為保證本合同順利實施,雙方約定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合同保證金30萬元,合同簽訂10日內甲方退回給乙方30萬元保證金。
2、因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加,以甲、乙雙方及監理審定的工程量簽證為依據進行結算。
七、工程款支付
1、開工付工程總造價的30﹪,作為工程的啟動資金。
2、工程款按當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0﹪預付。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內付至工程總造價的100﹪
八、工程質量標準與驗收
、本工程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合格工程驗收標準
、驗收要求
十、保修義務約定
保修義務與約定按國家規定與要求執行。保修金隨房屋驗收合格后一并交于物業管理,一年后退還乙方。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雙方均有權向延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解決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款項結清后自行終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14
市政工程建設施工協議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家庭室內裝修的施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寧。
一、概況
1.甲方裝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為本省(市)具有建筑裝飾資質、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
2.裝修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住房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裝修施工內容:
室別部位裝修內容及要求備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6.總價款: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材料費________元,詳見清單。)
7.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為________日。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和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采購的材料
序號材料或設備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商(品牌)單位數量質量等級單價(限購元以下)總價上述材料,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購貨發票,并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民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的,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偽劣商品的,應按提供材料價款的以倍補償給甲方。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和省主管部門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是,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的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計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計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部價款的%,計元;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計____元;尾款甲方應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后合格后日內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變施工內容、要求,甲方應另行支付費用,工期順延(具體內容雙方另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3.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發票(或收據)。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②指派(姓名)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③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原有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④乙方在其裝飾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
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計付款額的%支付違約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應將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給甲方。
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其他物品,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結構及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八、糾紛處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裝飾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對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1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關于硬化段家莊小區道路,包工包料保質保量的要求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黃金橋村段家莊小區道路硬化工程。
二、水泥路硬化標準砼C25,寬4米按實際情況決定,高米,鉆孔驗收,據實結算。
三、工程承包方式:
1、挖運土方每一方11元。
2、混泥土包工包料,水泥路面成功切縫等,每立方400元。
3、下水管道要求管道直徑300¢,每米包安裝水管、地下打平、包接頭、回填土方每米80元,窨井包蓋板200元/個,200¢的下水道管子包人工、材料安裝回填40元/米。
四、施工日期:自_____年11月12日至_____年12月30日完工,如違約扣工程款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
五、付款方式:施工完工驗收后,付總結算的80%。在一年內路面無損壞、無斷裂的情況下,付清剩余的`20%。
六、乙方應保質保量安全生產,如出現安全事故甲方一概不負責,乙方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兩年內如路面出現明顯的質量問題,乙方無償修復。
七、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16
甲方(發包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承包方):委托代理人: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依照《民法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乙方承攬甲方安裝工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二、工程范圍:
三、材質要求:
四、技術要求:
五、工程說明:
六、施工方式:包工包料,預留端口符合相關技術要求。
七、工程質量及要求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供電部門優良工程標準。
2、材料供應風險提示:對于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1)本安裝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設備,由乙方自行購買,但質量必須符合合同要求和現行國家標準。
(2)乙方應按照工程設計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有關技術標準采購材料;所購的材料乙方必須提供合格證、化驗單等有關證明文件,并對材料質量負責。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應確保無假冒偽劣產品,否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工程工期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1、準備工期:______個日歷天。
2、安裝工期:_____個日歷天。
3、制作工期自合同預付款支付之日起計算。安裝開始時間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到達施工現場,開始施工。因天氣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應順延。
九、工程價款與支付方式
1、工程總價:_____元整。大寫_______。
2、本工程所有款項采用銀行承兌方式支付。
3、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作為預付工程款,剩余5%作為質保金,驗收合格經確認無質量問題,乙方出具同價款真實有效的增值稅發票后付清余款。
十、工程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供電部門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并組織驗收,依通過電力部門驗收為準,但違法違規通過驗收的除外。
2、驗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應采取修理、更換等補救措施。若工程達不到合同要求,但不影響正常使用,可采取折價措施。若工程難以實現合同目的,乙方除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賠償甲方相應損失。十
一、工程質保期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占有之日起算。
1、工程質保期為__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乙方維修及更換配件(因甲方操作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除外);
2、合同質保期滿后的維修,由甲方購置材料,乙方負責維修、更換,發生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十
二、雙方責任
1、甲方
(1)負責施工場地及場外線路通道的賠青、協調工作,滿足安裝施工條件。
(2)派駐現場工程師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3)負責用電前的(用電協議、調度管理協議、用電合同、用電儲蓄)四項手續辦理。
2、乙方
(1)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乙方應根據施工要求,與其他專業溝通做好預埋及施工指導工作。
(2)負責施工場地的臨時生活設施安排,材料進入工地后負責卸車和保管。
(3)在施工中乙方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教育,若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4)及時向甲方提供開工通知書、施工進度表、竣工驗收資料。
(5)現場工程材料和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6)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報告,并承擔驗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工程完工后對甲方的相關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8)協助甲方辦理用電前的(用電協議、調度管理協議、用電合同、用電儲蓄)四項手續。十
三、違約責任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賠償工程總造價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
2、其他違約本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無約定的按《民法典》執行,違約方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十
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通過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機關申請變更,除非仲裁委員會指定。仲裁費由敗承擔。十
五、附則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乙方____份,甲方___份。
3、本合同履行地點:_____________。甲方:(公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17
甲方(發包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_____》、《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乙方承攬甲方安裝工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程范圍:
三、材質要求:
四、技術要求:
五、工程說明:
六、施工方式:包工包料,預留端口符合相關技術要求。
七、工程質量及要求
1、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供電部門優良工程標準。
2、材料供應
(1)本安裝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設備,由乙方自行購買,但質量必須符合合同要求和現行國家標準。
(2)乙方應按照工程設計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有關技術標準采購材料;所購的材料乙方必須提供合格證、化驗單等有關證明文件,并對材料質量負責。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應確保無假冒偽劣產品,否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工程工期
1、準備工期:______個日歷天。
2、安裝工期:_____個日歷天。
3、制作工期自合同預付款支付之日起計算。安裝開始時間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到達施工現場,開始施工。因天氣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應順延。
九、工程價款與支付方式
1、工程總價:_____元整。大寫_______。
2、本工程所有款項采用銀行承兌方式支付。
3、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作為預付工程款,剩余5%作為質保金,驗收合格經確認無質量問題,乙方出具同價款真實有效的增值稅發票后付清余款。
十、工程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供電部門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并組織驗收,依通過電力部門驗收為準,但違法違規通過驗收的除外。
2、驗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應采取修理、更換等補救措施。若工程達不到合同要求,但不影響正常使用,可采取折價措施。若工程難以實現合同目的,乙方除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十一、工程質保期
2、合同質保期滿后的維修,由甲方購置材料,乙方負責維修、更換,發生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雙方責任
1、甲方
(1)負責施工場地及場外線路通道的賠青、協調工作,滿足安裝施工條件。
(2)派駐現場工程師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3)負責用電前的(用電協議、調度管理協議、用電合同、用電儲蓄)四項手續辦理。
2、乙方
(1)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應根據施工要求,與其他專業溝通做好預埋及施工指導工作。
(2)負責施工場地的臨時生活設施安排,材料進入工地后負責卸車和保管。
(3)在施工中乙方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教育,若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4)及時向甲方提供開工通知書、施工進度表、竣工驗收資料。
(5)現場工程材料和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6)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報告,并承擔驗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8)協助甲方辦理用電前的(用電協議、調度管理協議、用電合同、用電儲蓄)四項手續。
十三、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賠償工程總造價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
2、其他違約本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無約定的按《_____》執行,違約方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通過___________委員會進行_____。該_____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機關申請變更,除非_____委員會指定。_____費由敗訴方承擔。
十五、附則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乙方____份,甲方___份。
3、本合同履行地點: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18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層數: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工期: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大寫):_________(人民幣)元(小寫):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暫列金額_________元,計日工_________元,材料暫估價和專業工程暫估價_________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_________元,總承包服務費_________元。)
2、綜合單價:詳見承包人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見附件4:)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件;
(4)本專用合同條款;
(5)本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附件4:);
(9)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澄清及修改;
(10)其他合同文件。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關洽商、變更、簽證等書面協議、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篇19
立合同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了加快推進霍邱____項目區B廠區基礎設施建設。經____區指揮部統一規劃安排,B廠區需要開挖,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競爭性談判,乙方中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將該工程施工的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開挖____位置:本工程位于甲方廠區內
第二條廠區道路以南、105國道以東地塊。
二、具體工程量及工程總價:經測量總工程量為278000立方米,其中挖堅石43560立方米,挖堅土76440立方米,挖松土158000立方米。工程總價為伍拾壹萬捌仟元整(元)。
三、甲方責任:甲方負責開挖區的土地征用及附屬物的清除、協調有關土地糾紛,有權監督乙方施工質量,按時支付工程款。
四、乙方責任:乙方負責施工中所有人員機械材料按時進場,嚴格按施工質量要求施工,設好路障和安全警示牌,嚴格安全生產制度。石X爆破要有專業人員負責實施,爆破器材(雷管、炸藥)要有專人負責、分庫保管,做到臺賬明確。爆破時間要明確公示,爆要有專人瞭望,以免不必要的事故發生。
五、質量要求:土方開挖,要挖填到位(具體以甲方提供的高程點為準),堅石開挖邊坡比為1:0.4,并保持坡腳盡量在一條線上,所有場地平整要達到建設廠房要求。
六、本工程要求從簽訂合同之日起130天內完成。
七、施工安全:乙方施工期間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施工,如出現安全或施工事故、損壞公私財物,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工程量的百分之五十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十,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再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百分之六十,其余百分之十工程款以工程驗收合格開始,半年后一次性付清。
九、此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完成,為更好地履行合同,在此合同生效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金壹拾萬元,如無違約,工程完成合格驗收后,甲方無息全額退還。如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壹拾萬元整。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報____區指揮部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恐后無憑,立此合同為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