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精選20篇)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承包人)
勞務(專業)分包人:(以下簡稱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工程建設方 天津市市政建設集團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 天津復康路立交橋梁工程第二合同段 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工程承包人與分包人已簽訂了與總包合同相關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雙方就合同的實施之安全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無責任死亡事故,杜絕重傷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輕傷事故率不超過2‰。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工程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2.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1.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1.3確保安全生產管理費用的有效使用;
2.1.4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在現場項目部設立專職安全管理員;
2.1.5在現場項目部建立全套安全管理資料;
2.1.6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將其提交給分包人;
2.1.7接受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對企業及項目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
2.1.8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分包人的施工場所,特別是事故易發的重點部位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通知分包人處理。
2.1.9工程承包人對分包人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可行使以下職權:
2.1.9.1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
2.1.9.2對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或違規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承包人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針對分包人的違約行為,應當追究其違約責任,有權向分包人開具收取違約金通知單,并根據通知單金額在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
2.1.9.3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可責令分包人立即排除; 對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可以直接責令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從危險區域內撤出,責令其暫時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安全審查有權部門的同意,方可恢復施工和使用。
2.1.9.4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或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工程承包人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要求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拆除或運出施工現場的處理決定。
2.1.10工程承包人的檢查人員,在檢查時,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部位)、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包括收取違約金通知)的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分包人的項目經理簽字,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拒絕簽字的,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分包人的負責人或分包項目經理,在通知到達時生效。
2.1.11工程承包人不得指令分包人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2.2分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2.2.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在工程現場須建立、健全分包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明細,并掛墻上榜,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包括其雇傭的其他參與本工程作業的臨時用工人員,下同))進行安全教育,附有安全教育記錄;
2.2.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在工程現場掛墻上榜或附著相應的操作部位,具體落實和實施;
2.2.3足額投入工程現場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分包人須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所導致的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2.2.4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工程現場足額配備具有安全管理、監督資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2.5接受并服從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建設單位、監理及工程承包人依法或依據雙方合同、本協議對分包人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接受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處罰;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因違法、或違規或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的違約金。因分包人不服從管理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均由分包人承擔責任;
2.2.6分包人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上述人員在進入工程現場時,須向工程承包人出示有關身份及資格證書原件,并將復印件提交給工程承包人。
2.2.7分包人人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承包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對已由工程承包人提交安全技術措施的,應按工程承包人提交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由分包人委派的專職安全生 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倨鹬氐跹b工程;
、谀_手架工程;
、鄄鸪こ;
、車鴦赵航ㄔO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或者建設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工程承包人指令要求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包人應當向工程承包人書面提出申請,要求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2.2.8施工前,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或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的書面說明及交底,并須由施工作業班組組長及其所有作業人員的簽字確認。
2.2.9分包人,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孔洞口、橋梁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工程承包人的要求。
2.2.10分包人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
2.2.11分包人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擔。勞務(專業)分包人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
2.2.12分包人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設施和河中高壓燃氣管線等,須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專項的防護措施方案,并經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施工,并按方案實施。
2.2.13分包人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部位)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2.2.14分包人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2.2.15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應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分包人須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書面告知,須經相應作業人員的簽字確認。
2.2.16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書面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分包人對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現場作業條件、作業程序、作業方式、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中認為不符合安全規定或不具體安全條件時,應拒絕作業,并以書面的形式向承包項目經理提出修改意見或異議,由工程承包人重新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若承包人提供的現場作業條件、作業程序、作業方式、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即使可能有安全隱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但勞務(專業)分包人未書面提出修改意見或異議的,視為分包人已對可能有安全隱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作了充分的估計,并作了相應的措施予以排除,若發生安全事故的,分包人承擔所有的后果和責任。
2.2.17分包人及其作業人員有權并應拒絕任何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2.2.18分包人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2.2.19分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大型提升設備等設設施前,應當以書面通知工程承包人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分包人應將其安全使用證或安全等登記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應書面提請工程承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上述程序驗收,或驗收后尚有安全隱患,分包人未書面提請工程承包人通知有關單位整改、重新驗收的,分包人使用的,若發生安全事故,均 由分包人承擔所有的后果和責任。
2.2.20分包人應在工程現場對所涉安全的機械設備、用具、設施、周邊環境、職工健康狀況、現場安全交底教育及其記錄等安全生產狀況,至少每周檢查一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報告給承包項目經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2.2.21分包人應對其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在進入本工程現場前,分包人須對其作業人員重新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經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未經重新教育培訓或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由于分包人,對其作業人員未進行重新教育培訓,或無教育培訓記錄,或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未經重新教育培訓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擔。
2.2.22分包人在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分包人未對作業人員培訓,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分包人承擔責任。
2.2.23分包人應當書面告知其從業人員,書面告知應有作業人員的簽收記錄,且確保其從業人員做到以下安全事項:
2.2.23.1完全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分包人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2.2.23.2應拒絕來自于任何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分包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1.2.23.3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2.2.23.4完全了解并嚴格遵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工程承包人、分包人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2.23.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停止作業,并向分包人項目經理或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書面報告;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有關人員在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分包人對其作業人員未履行上述告知義務,或其作業人員未做到上述安全工作事宜的,發生了安全事故,其后果和責任均由分包人承擔。
2.2.24分包人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始工作(開工日期)之日起至勞務(專業)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為止。其意外傷害保險的費用已包括在《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內,由分 包人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2.2.25分包人應將其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在進場后的5日內,向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提供附有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住址、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進場日期等的花名冊及其身份證復印件;在退場前一天,應提交相應的退場花名冊。
2.2.26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繳納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額,按勞務(專業)分包人實際進入施工現場的人數,每人200元計算。繳納方式為在承包人向勞務(專業)分包人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支付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時,由工程承包人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收取,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專業)分包人出具收取其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收據。該履約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時,由工程承包人一次性結清(無息返還)。?
2.2.27分包人為履行上述義務和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已包括在《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勞務報酬或合同價款內,由分包人自行承擔。
2.2.27分包人未履行本協議義務,應依據本協議及《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中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發生事故的應承擔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責任。
3.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3.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分包人的項目經理應及時向承包項目經理進行書面報告,由工程承包人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分包人的法定代表人須在24小時內抵達事故現場。由工程承包人組織分包人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分包人須全面配合工程承包人及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3.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分包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3.3工程承包人、分包人須根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結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相應的處罰與處理。
3.4因分包人未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導致事故發生或未杜絕事故的,工程承包人所遭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 其它有關部門的經濟處罰及其它直接經濟損失之總額,均作為分包人的違約金,由分包人支付給工程承包人,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履約保證金或其它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款項中直接扣除。
4.違約責任
4.1工程承包人違約責任
工程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協議第2.1款項下義務的,承擔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的經濟處罰與處理。
4.2分包人違約責任
4.2.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安全生產責任明細,或無安全教育記錄的,首次應承擔500元的違約金,第二次檢查如故的,違約金按2倍計算,第二次如故的,違約金按3倍計算,以此類推。
4.2.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無操作規程的,首次應承擔500元的違約金,第二次檢查如故的,違約金按2倍計算,第二次如故的,違約金按3倍計算,以此類推。
4.2.3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能配備或足額配備具有安全管理、監督資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按規定每少一員,勞務(專業)分包人須承擔1000元的違約,自檢查之起,每員每遲到崗一天,承擔200元的違約金。
4.2.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上崗的,每發現一例,分包人須承擔100元的違約金;進入現場時,未將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交工程承包人項目部交驗,未將其復印件在工程承包人處備案的,每發現一例,分包人須承擔50元的違約金。
4.2.5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沒有承包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指導下,已具體實施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等工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屬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施工,分包人須承擔該工程造價的10%的違約金。
4.2.6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在實施工某分部或分項工程時,分包人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施工技術書面說明及交底,或其書面說明及交底記錄中沒有相應作業人員的簽字,每少一人在其書面說明或交底記錄上簽字,分包人應承擔20元的違約金。
4.2.7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施工作業現場,沒有按本協議第2.2.9款的約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該安全警示不論其它合同是否有約定屬于分包人負責設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業人員在施工,此類標志,每少一處,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4.2.8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施工作業現場,沒有 按本協議第2.2.10款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約定采取相應措施,或暫時停止施工未做好現場保護的,每發現一次,分包人應承擔違約金1000元;因暫時停止施工未做好現場保護造成第三人傷害的,由勞務(專業)分包人全額承擔第三人的傷害責任。
4.2.9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不符合有關衛生標準或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規定標準的,按有關規定或工程承包人項目部的規定,對分包人的處罰額,作為分包人的違約金。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或其它任何人員,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內住宿的,每發現一員,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4.2.10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無專項防護措施方案,或專項防護措施方案未得到相應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在可能造成損害毗鄰在建工程或地下管線等處施工作業的,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定,未采取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的,按工程承包人項目部的規定的處罰額,作為分包人的違約金。因此被有關部門對承包人處罰的,該處罰額也作為勞務(專業)分包人的違約金。
4.2.1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工程現場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由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責任,分包人未按本協議第2.2.14款的約定設置齊全的安全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或在入口處無明顯標志的,該類安全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及其入口處標志,不論其它合同是否有約定屬于分包人負責設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業人員在施工的,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罰款。
4.2.13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的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每發現一員(件),分包人應承擔50元的違約金;分包人對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無書面告知,若其書面告知未經作業人員簽字確認的,分包人應承擔每人次200元的違約責任。
4.2.1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明知或應當知道其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或作業方式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存在安全問題,但仍然有作業人員從事施工的,每發現一處,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5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違章指揮或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或以來自其他任何一方的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未予拒絕的,每發現一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0元的違約責任。
4.2.16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無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或無查驗記錄的,不論是由勞務(專業)分包人還是工程承包人或是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每發現一件(臺),分包人應承擔200元的違約金。
4.2.17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使用的施工超重機械或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施,無驗收記錄或驗收未合格的,不論其提供者是何方,勞務(專業)分包人已在使用的,每臺(套、件),由分包人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4.2.18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所涉安全的機械設備、用具、設施、周邊環境、職工健康狀況、現場安全交底教育的檢查記錄少于每周一次的,每少一次,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
4.2.19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其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在個人工作檔案中無記錄或記錄不足每年一次的,每人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00元的違約金;對進入本工程的作業人員,無安全教育培訓及已考核合格記錄的,每人次,勞務(專業)分包人應承擔150元的違約金。
4.2.20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在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無具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的,分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
4.2.21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對其從業的作業人員未按本協議第2.2.23款履行告知義務,或其告知內容不齊全,或其告知的書面文件無相應作業人員簽字的,分包人應承擔按每人次50元的違約金。
4.2.22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未為其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或無相應保險單,按其未辦理保險單的人數,分包人應承擔每人50元的違約金。
4.2.23工程承包人依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或工程承包人及工程承包人現場項目部的規定,對分包人的作業人員及其現場管理人員的處罰金額,均作為分包人的違約金。
4.2.24經工程承包人檢查發現,分包人已進場人員,未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附有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住址、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進場日期等的花名冊及其身份證復印件的,分包人承擔的違約金(按未提交花名冊的人數,第人每延誤的天數10元計算);退場前,未向工程承包人提交相應的退場花名冊的,由分包人承擔違約金(按未提交花名冊的人數,第人每延誤的天數10元計算)。
4.3分包人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時,由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安全管理員,或工程承包人安全主管部門向分包人發出《安全協議違約約金繳納通知單》(詳見附件格式),分包人應在接到此《安全協議違金繳納通知單》后的5個工作日,到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門繳納。若分包人接到《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后的5個工作日內,未向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門繳納違約金;或分包人拒收《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的,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的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應付分包人的任何款中直接扣除。
4.4分包人若對工程承包人發出的《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不服的,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爭議的辦法解決。分包人完全同意 并接受,在《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下達后,其違約金先行向工程承包人繳納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其安全協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按分包人通過本協議約定的爭議解決辦法,工程承包人的《安全協議違約金繳納通知單》被駁回的,由工程承包人在被駁回后的5個工作內,將分包人已繳納的違約金或工程承包人已在其它應付勞務(專業)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的違約金,退回給勞務(專業)分包人。
5.爭議
雙方應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均應向工程承包人的工會提請裁決,也可向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由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裁定。
6.其它
6.1本協議已有約定的按本協議約定,尚未約定的未盡事宜,按國家、地方或行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6.2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副本由雙方分別各自提交主管單位和工程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2
本協議書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
鑒于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中標函;上述投標書;合同條件;規范;圖紙;以及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
本協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__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或在____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并遞交。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3
披露方(以下簡稱甲方):代表人:
接收方:(以下簡稱乙方):責任人:
根據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保護主合同項下的技術秘密及商業秘密,特制定如下協議:風險提示:保密信息一般而言,生產、生活當中的保密信息可分為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侵犯保密信息的方式主要表現為以下三種:
1、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權利人的保密信息,如:盜竊、利誘、脅迫或與這三種方式相類似手段;
2、違反披露權利人的保密信息,使其為他人所知悉,并對權利人造成損失;
3、違法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非法獲取的權利人保密信息的。
對保密信息的非法利用不僅會造成披露方的經濟損失,泄密者也可能因此要承擔侵犯知識產權型犯罪、侵犯商業秘密等刑事責任,一旦雙方約定保密協議,就要做到嚴格保密責任,避免因此產生不必要糾紛。
一、本協議適用于主合同履行的全過程。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工藝流程﹑技術設計﹑圖紙資料﹑相關函電等等。
二、雙方職責
1、甲方義務:對于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2、乙方義務:
(1)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將本工程的技術協議書、其他相關技術資料提供給第三方查閱、保管。
(2)乙方未經甲方允許,施工現場不得擅自拍照,更不得讓第三方人員進入甲方設備內部或對內部結構進行拍照,如果乙方違約,其行為將被視為竊取商業秘密,甲方將追究承包人的法律責任。
(3)乙方進入現場施工必須向甲方交納圖紙保證金,圖紙保證金的金額為______元人民幣,對有實行預付款的,可以從預付款中直接扣除;
(4)圖紙為甲方的自有知識產權,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做好施工圖紙的現場管理和保管,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向第三方提供圖紙的行為,均視為違法、侵權行為。
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當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甲方。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三、保密期限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開始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截止時間以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為準。
由此而導致的任何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或賠償,將由違約方的向守約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四、保密協議的控制權變更、轉讓條款
1、若乙方發生控制權變更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協議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并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于簽約階段。
可促使對方積極履約,并在對方有違約情形發生時,及時確定違約責任,必要時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約方損失降至最低;因違約產生糾紛,自行協商不能解決糾紛而訴至法院或仲裁機構,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依據相關條款直接確定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防范訴訟舉證不利及敗訴風險。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締約人中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一條的約定,應當一次性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信息價值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
2、一方違約,權利人也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禁令,保護其秘密。
3、締約人有刑法規定的侵犯權利人的保密信息的行為,給權利人造成巨大損失,構成犯罪的,由權利人交由司法機關懲處。
六、爭議解決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發生爭議時,解決的方式主要有四種: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前三種方式需要的花費成本小,或者說基本不需要花費,而訴訟方式成本比較大,但是前三種方式解決的效果不大,因此發生爭議時,需審慎選擇。
因本協議及其相關內容所起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七、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適用于主合同履行的全過程。
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甲方(公章):甲方代表或授權代表:聯系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公章):承包人代表或授權代表:聯系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4
承包權經營合同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F將甲方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供乙方以供經營,甲、乙雙方就經營合同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并達成如下條款:
一、承包經營區域范圍:
二、承包經營期限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期間可享用甲方現有資質,即(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公路路面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壹級、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園林綠化貳級、)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投標承接工程。
三、承包經營條件
。1)乙方每年必須確保固定上交甲方的經營權使用 叁拾 萬元整,須在每年初交清(第一次在合同簽訂時一星期內交清)。
。2)乙方投標承接工程后,必須按照甲方規定,另行上交相應比例的項目管理費(以中標價為準):即高速公路工程3% 、市政工程1.5% 、園林綠化工程2%。
四、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下文任命乙方為分公司經理,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公司經理自行聘任組成,并由分公司經理報甲方備案。甲方所聘任成員在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即告解體。
五、乙方分公司的成立,甲方提供相關證件、證書、由乙方負責向當地建設、建筑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等手續。
六、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等資料,為乙方辦理投標和施工事宜,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需要甲方編制標書的費用另行商定。
七、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必須依法建立財務制度,所經營的業務一切稅費均以甲方名義如期向有關部門繳納,并定期向甲方遞交財務報表和有關完稅憑證,隨時接受甲方的財務審計監督。
八、乙方中標后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中標工程具體內容,并向甲方遞交投標資料和中標通知書正本、施工合同正本、一套完整的施工圖紙以便存檔,工程竣工后一個月內,向甲方遞交相關的竣工資料備案。
九、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必須認真全面履行所承接的工程施工合同的各項條款(任務),按質、按量完成合同內容,并做好工程回訪服務,全面維護甲方信譽和合法權益,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由甲方監督乙方組建,若需甲方派駐工程管理及技工人員,工資、待遇由乙方負責。工程管理由乙方全權負責,工程款必須做到?顚S茫粢曳轿茨芡咨铺幚砗霉こ炭钣猛,甲方有權對該項目賬戶予以管制。
十、乙方有責任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建立健全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抓好現場的施工生產,乙方在施工、經營中發生的工傷事故、安全、質量及拖欠員(民)工工資等其他侵權事件及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因此對甲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十一、乙方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負責協調當地工商、稅務、建設單位、監理、質檢及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積極主動接受相關職部門的檢查與監督,并及時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
十二、乙方應有計劃地安排員工參加相關的培訓,具備條件的員工由甲方統一申報技術職稱,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三、乙方必須對經營的工程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四、甲乙雙方應相互為對方保守商業秘密,乙方在確保甲方利益的基礎上有獨立確定投標價的權利。
十五、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若不能自覺地履行上述職責及義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且不退還當年上交的費用。
十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履行本合同,除不可抗力外違約的,責任方在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后,必須另支付壹拾萬元違約金。
十七、其他條款
1、乙方超出本區域的投標須報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2、經營承包期滿后,若乙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3、本合同在實施過程中如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及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造價及合同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________
2、第一次付款: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總造價的95%;
第二次付款:總工程款的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結清。
甲方支付上述款項時,乙方應當事先向甲方出具等額合法的專業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為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也可以約定自乙方收到甲方開工通知書之日起算)
五、工程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達到設計施工圖紙要求及發包規定的有關質量要求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達到設計施工圖紙要求及發包規定的有關質量要求,竣工驗收備案合格。
六、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逾期開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應付工程款的____‰支付違約金。
3、乙方采購工程材料及施工質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質量隱患,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除應一次性支付工程總額____‰的違約金,并及時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響正常使用一天,還應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支付違約金。
七、工程安全要求
1、乙方負責工程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應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業安全及消防等工作。甲方有權按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檢查、監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實施,乙方應認真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乙方應為其執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員承擔工傷事故責任。
3、甲方應為其現場機構雇用的全部人員承擔工傷事故責任。
八、雙方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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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決材料物資的堆放和臨時設施場地。
2、在乙方不違反合同條例的情況下,保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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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保護甲方設施,乙方人員不得隨意在甲方廠區內走動、閑逛,服從甲方進出門管理。
2、承擔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
3、按合同工期組織施工,以確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質量關,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并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工程驗收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設備進場。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影響,不能按原計劃正常施工,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由此而發生的費用增減或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7、安全文明施工。
九、工程驗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匯報工程竣工情況,甲方在接到乙方驗收申請報告后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部門與乙方共同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并于驗收合格后____日內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年內,承包方負責該工程的質保工作。
十、附則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無法協商達成一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開始生效,至工程款結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6
協議書由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7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各站點、區間交通設施或______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_________部分工程。
二、工程期限
1、工期總天數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_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每次連續_______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因臺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三、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或每一單項工程完工后,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戶后三天內按________%扣除稅金和管理費后支付給乙方。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________年后,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____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四、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和采購
1、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采購。
2、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復驗報告。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復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復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并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3、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采用包干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六、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2、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發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日期: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8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具體施工內容以發包人蓋章確認后下發的施工圖以及設計變更通知為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圍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場風險、包驗收合格、包所有稅費、綜合單價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圍: 。發包人有權視發包人開發建設情況、承包人的施工進度、質量等履約情況增加或減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圍和工程量。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一、承包人須嚴格按國家、地方頒布的現行最新的施工驗收規范和有關法規規定進行施工。
二、 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9條執行。
第四條:驗收標準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應嚴格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設計及施工驗收標準、規范及規程執行,要求工程質量合格;需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樁檢測報告,并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二、 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2條執行。
第五條:質量保修期
一、質量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3條執行。
第六條: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本工程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二、合同總工期: 個日歷天以內完成合同約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設備離場、泥漿、土方等的清運工作。
三、節點工期: 。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歷天數,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風雨霧、高溫、低溫、冬歇期等天氣在內。
五、承包人須在發包人移交場地并通知進場施工后 天內組織 臺(套)以上機械設備進場施工,并根據工程的進度增加機械設備,若承包人未能達到發包人的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六、承包人從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起的第 天開始須每天向發包人交出不少于 根已經澆筑成型的樁。如承包人連續 天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量,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機械設備,承包人須在 天內達到發包人根據施工情況提出的新進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達到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七、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4條執行。
第七條:合同價
一、合同暫定總價: 。
二、各單項工程暫定總價如下: 。
三、包干單價及暫定工程量:具體見附件1。
四、以上包干單價包含內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工程及材料所須的各種檢測費及試驗費、各種材料損耗、材料場內二次運輸費、樁機進退場、樁機安拆、樁機就位、護筒的埋設、成孔、加泥漿、泥漿制作、泥漿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漿外運、孔內釬探及障礙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環清渣等)、鋼筋制作安裝、澆搗樁成型、各種特殊地質的處理、各種原因導致的塌孔處理費、土方場內轉運、合同工期內的趕工費、施工水電費、技術處理費、技術措施費(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措施費等)、安全措施費、文明施工措施費、臨時設施費及其它措施費、施工現場排水、管理費、稅費、利潤、各種施工風險、市場風險和以下工作內容及本合同雖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過程中必須支付的與本工程相關的其他費用。
□褥墊層施工:平整場地、鋪設石屑(砂、碎石)、壓實
□入巖增加費
□樁間土開挖:開挖樁間土至設計標高
□土方外運
□樁頭鑿除及外運
五、超聲波檢測管:
如采用超聲波檢測方法,則由承包人負責埋設超聲波檢測管(檢測管采用螺紋口連接,下端封閉,上端加蓋),則檢測管制作安裝費用為 10 元/米,此單價已包含檢測管制作安裝的人工、主材、輔材、材料價差、機械、市場風險、損耗、采保、運輸及保修、稅金等一切費用,結算時不再作任何調整。
六、包干單價不因地質情況的變化、施工過程的實際充盈系數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場價格和政府稅費的變化而作任何調整(除本合同第八條有約定的除外)。
七、計量方式:
(一)空樁:
1、自樁頂設計標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空樁工程量=(原地面標高-設計樁頂標高-1m)*樁設計截面積
2、樁頂設計標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不足1米,則不計取空樁。
(二)實樁:
1、成孔: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成孔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2、混凝土澆筑: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混凝土澆筑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三)褥墊層:
按設計要求壓實后以面積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
(四)樁間土開挖:
按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超挖不計量,扣除樁頭所占體積。
(五)樁頭鑿除:按個計算。
(六)檢測管:自樁底驗收標高起計至樁頂設計標高以上0.5米的長度為計價長度,超聲波檢測失敗的不予計算檢測管制作安裝費。
八、樁基檢測的費用:
(一)成品樁檢測(如抽芯、靜載等)合格則檢測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若檢測不合格,由承包人須采取補強措施,直到合格為止,并承擔不合格樁的檢測費用及補樁費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澆筑增加費僅對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等措施)的樁基礎混凝土澆筑部分進行計取。
十、 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6條執行。
第八條:調價方法及調價內容
一、調價方法
□(一)□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調價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比合同簽訂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則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可作調整。
2、基準期價格及施工期價格
以 發布的 (以下稱“信息價格”)作為參考。
(1)鋼筋
、倩鶞势趦r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鋼筋制安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2)商品混凝土
、倩鶞势趦r格:以合同簽訂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合同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合同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
、谑┕て趦r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3、具體調價方法
(1)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大于5%:
調整后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施工期價格-基準期價格×1.05)
(2)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跌幅大于5%:
調整后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0.95-施工期價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導致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比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延誤超出一個月的:
(1)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上漲,綜合單價不調整;
(2)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下跌;
調整后的綜合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施工期價格)
(3) 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時內無條件退場。
□(二)若本工程因設計變更導致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以m3計,全風化巖、強風化巖不作入巖)有所增減,則由此引起的增減費用計算如下:
增減費用=合同成孔入巖增加費綜合單價×(最終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原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
(三)其他調價方法:
本協議書第八條第二款約定的調價內容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計算:
1、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有相同項目的,按相同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2、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但有相近似項目的,則參考相近似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3、本合同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也沒有相近似項目的,由承包人報價,經發包人審核后按審核單價進行結算;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發包人有權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簽訂相關的分包合同,承包人應無條件配合。
二、調價內容
(一)設計變更
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承包范圍內工程的設計變更起5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報價書之日起7天內對其進行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定意見后5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當工程費用增加時,視為承包人放棄調價要求,當工程費用減少時,以發包人的預算造價為準。
(二)簽證
1、發包人確認的簽證的工程款支付:隨整體工程進度款進行支付,發包人每次按該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進度款,隨整體工程一同結算。
2、單項累計簽證金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必須簽訂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價在3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零星工程需辦理工程委托。
2、發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確定委托工程內容和費用。
3、 承包人自收到發包人現場代表的書面委托書之日起2天內,向發包人現場代表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在2天內對相應報價書給予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核意見后2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視為承包人同意免費完成委托或變更工作。
4、增加工程費用按委托書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價在10萬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須簽訂合同。
三、除本條款約定的內容外,其余均不調整。
第九條:付款時間、條件與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提交相關的資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請結算,工程結算后兩個月內發包人累計付款至(各單項工程)結算價的95%,余結算造價的5%作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兩年后無任何質量問題一個月內無息付清。
四、施工水電費扣除:施工用水、用電量經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及承包人三方簽字確認,水電費由發包人代繳后在承包人當期進度款中扣回。當期進度款不足以抵扣的,從承包人下期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7條執行。
第十條:現場移交標準
一、場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滿足本工程合同總工期,各節點施工工期為前提;所移交的場地能基本滿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
一、以下材料由發包人指定生產廠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購: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鋼材,必須為 所生產的鋼材,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準。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須為以下產品: 的產品,且禁止使用立窯水泥。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準。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為 所生產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準。
以上未列舉的所有材料、設備由承包人按發包人確定的樣板自行選擇供應商采購。
二、材料、設備進場檢驗
1、材料、設備進場后,承包人應按規范要求或協議書的約定,向發包人提出報驗申請。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且由發包人下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經檢驗后被確認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立即將相關材料、設備退出現場。在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的前提情況下,發包人從收到承包人報驗申請單后三天內須簽發《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否則,發包人按已簽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承擔責任。
2、根據國家、省、市的規范和相關規定要求,材料、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測的,承包人應承擔完成材料、設備的全部檢測工作,并在使用前將檢測結果的正式報告提交給發包人。
3、發包人有權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過法律、規范或合同要求檢驗與測試的材料、設備。
4、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進行規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發包人認為必要的檢驗和測試,以證明材料、設備性能或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的要求。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合同中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因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且因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不因材料、設備的合格檢驗、測試或是檢驗報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合同約定的質量保修義務或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雙方現場代表
一、發包人授權 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 為項目經理,委派的項目經理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一、合同簽訂生效后超過三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過前一期(批)6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調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圍,終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發包。
二、在履約過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違約行為,發包人均有權終止合同,另行委托單位進場施工,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三、合同簽訂后7個日歷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納□ 履約銀行保函□ 履約保證金。
四、合同簽訂后發包人根據現場施工進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圖紙 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 份),地質勘探報告 份。
五、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對特殊地質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等的專項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場地后,承包人自行負責施工場地內樁機移位、就位的場地處理(包括回填磚渣或碎石等),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七、若樁頂標高超過樁頂設計標高+800mm,則超出部分樁頭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負責;如果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完成樁頭砼破除或自動放棄,發包人有權直接委托其他單位完成該項工程,其費用由發包人與其他單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樁質量問題須進行補強糾偏的,則補強糾偏的施工費、材料費、檢測試驗費等一切費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須負責泥漿、土方的排放及清運,如承包人不及時清運,發包人有權責令停工,承包人承擔一切后果;或由發包人委托第三方清運,所發生的清運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該費用以發包人與第三方協商一致所確定的費用為準,且發包人有權在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負責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期間周邊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情況不及時報告所引起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責任。
十二、如現場無法提供市電,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自帶發電機以滿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對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條款進行了協商。乙方對于“通用條款”的修改意見,已經完整地包含在本協議書中。雙方自愿遵守“通用條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協議書。
十四、關于杜絕假發票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發票,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發票必須真實、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虛假發票,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規定時限內更換發票。發包人尚未支付款項的,發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虛假發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直至承包人發票符合約定;發包人已支付款項的,發包人有權從次筆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項并按虛假發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后發包人繼續付款;對已完成結算并支付款項完畢,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并按虛假發票金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的,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十五、關于杜絕假銀行保函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銀行保函,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須保證履約保函的真實性與效力,如采用虛假手段開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導致保函無效或效力存在嚴重瑕疵的,承包人應按履約保函金額向發包人提交等額的履約保證金,并按合同總價(暫定總價)的3%向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否則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通用條款的修改
一、 通用條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 通用條款3.7款修改為:
3.7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發包人有權直接減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圍直至解除合同,對此,承包人無權向發包人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1)超過協議書規定或工程師指定的開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進場的;
(2)承包人雖已進場,但承包人未按協議書約定或工程師指定時間開始實際施工,并且在發包人或工程師給定的寬限期內承包人仍未開始實際施工的;
(3)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與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節點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經工程師審核認可的進度計劃相比,延遲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沒有采取切實可行趕工措施的;
(4)承包人無合同依據且未經發包人同意中途退場的;
(5)在驗收過程中(含中間驗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質量被判定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內開始整改,或者超過工程師規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對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文明生產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未予落實的;
(7)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轉包的;
(8)承包人偽造、虛報企業資質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商業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10)有證據證明承包人組織民工向發包人示威、聚眾鬧事等影響到發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協議書中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 通用條款4.2款修改為:
4.2 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合同約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設備(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砌體)必須要承包人直接采購,不得由第三方采購,否則發包人視為承包人違規分包。
四、 通用條款12.9款修改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經竣工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應在3天內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限定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承包人應重新申請驗收,重新驗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質量經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無故不按時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不影響本通用條款17.9款的執行。
五、 通用條款25.1款修改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六、 通用條款25.2款修改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節點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約定區段完工移交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0.5‰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條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
七、 通用條款25.3款修改為:
25.3在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內,承包人工程施工實際進度落后于經工程師核準執行的進度計劃目標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應按合同總價或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此種延誤持續存在的,承包人應就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所存在的進度延誤,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25.2應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若承包人最終通過努力,使總工期未延誤的,發包人應將依據本款計取的違約金之100%給予免除。
八、 通用條款25.5款修改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導致發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須按合同總價或暫定總價的3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則發包人有權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九、通用條款25.10款修改為:
25.10 除因發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額巨大情況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員工資或報酬,導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員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檢舉或以聚集的方式討要工資或報酬事件的,每發生一次,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萬元;本款情形與第25.9款所述發包人直接支付工資或報酬的情形同時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該款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的責任,承包人須按25.9款和本款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收到承包人遞交的□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貳份,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各執貳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現將沖孔樁底溶洞灌漿補強處理工程發包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沖孔樁底溶洞灌漿補強處理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圍: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沖孔樁底溶洞進行鉆孔、灌漿及雙管旋噴補強處理。
四、承包方式:
乙方負責施工所需的機械、人力、添加劑、管材及消耗輔助材料,鉆孔按___________元/米計。ò@孔、擴孔、掃孔),灌漿及雙管旋噴補強(包工不包料,水泥由甲方提供)按___________元/臺班計,上述單價已含稅金。
五、工期:
應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完工或按甲方要求變更。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則工期順延。
六、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___________月實際完成量的___________%付進度款;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辦理結算后___________個月內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給乙方施工,并提供施工用水、電源,由乙方自行安裝分表計費,施工及生活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泥,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2.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并負責施工現場及人員安全。
。2)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吃住行,有關施工安全、治安事故、防火等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并按要求及時清理施工垃圾。
。3)對質量未合格的樁按甲方要求施工到合格__________為止,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4)負責保護現場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有損壞、被盜、浪費,乙方按材料價的________倍償還給甲方。
(5)根據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規定進行驗收,如未能達到設計要求,乙方施工到達到標準為止。
。6)未按甲方要求完工,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拖延超過___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的標準支付賠償金。
八、爭議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執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經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武漢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0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日期從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與共同遵守,經協商簽定本合同,商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自愿承包,獨立承擔生產,保質、保量、安全生產等管理事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一切規章制度按甲方制度實行,(另乙方工人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①、廠房、設備和配套設施,②、材料、水、電、辦公用品、宿舍、飯堂設備、工具及勞保用品。(如乙方損壞以上項目,將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有權押乙方30天的工資作為生產違規獎罰金,但年底必須全部結清工資給乙方。
四、員工必須遵守廠規,遵守法律,做到愛廠如家,節約水電,團結友愛,互相關心的良好風尚,精通工藝、工序,做到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為廠為社會貢獻力量。
五、如有乙方員工有違法廠規、法律的,甲方可立即開除出廠,違反法律
送政法部門處理。
六、生產成品件、按乙方所要完成的工序計價,每臺箱體元定價計算,每月月底結算工資。乙方人員基本工資由甲方統一每月25日發放。
七、在生產過程中,甲、乙雙方有不一致的觀點或考慮不周的,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不健全的地方可參觀有效的勞動民法典參考解決。
八、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撤場或要求提前結清加工費及工人工資,如乙方違反以上要求,必須付給甲方萬元作為違約的賠償。
九、在生產過程中,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的生產周期,按時交貨,絕不擅自挑單,但甲方必須保證材料供應齊全,如有誤期不交貨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如因材料、設備等造成的誤期,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自己私人建房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使甲乙雙方明確各自責任,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 承包內容:
1、 本工程基礎挖孔樁由甲方自行負責。
2、 本工程包含的所有砼的澆筑,主體工程的磚砌體,木模板的制作,鋼筋的制作邦扎,砌體的內外抺灰工程,排面貼面磚(天花板不抹灰)。第二層貼地板磚,廁所貼墻磚。
3、 室內樓梯間扶手制作,由甲方負責。
4、 本工程排污工程由甲方負責。
5、 本工程為磚混現澆結構,所需木模板釘子,鐵線由乙方自行負責。
6、 本工程所使用水、電由甲方提供,機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 工程造價:
本工程為單包工,工程計價以滴水為界按每平方米200元計算。另外加工程如后墻貼條磚按每平方米20元計算,室內貼內墻磚按每平方米18元計算,貼樓梯踏步按每平方米40元計算,另本工程負一層不砌磚,柱子不抹灰,按每平方100元計算。
三、 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進度付款,甲方在乙方完成負一層砼澆筑付甲方 元,其余兩層每澆筑完一層砼,甲方付款60%,完成每層內粉水付10%,外墻貼磚完成付15%,其余15%在工程完工后付清。
四、 工程質量,按本地修建房屋普遍質量為準。
五、 安全問題在20x元以內由乙方負責。
六、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伊寧市安興煤礦排水渠工程
2、工程地點:安興煤礦
二、工程工期及施工標準、要求
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xx年6月10日開工,至20xx年6月30日竣工,工程期共計20天。
2、施工標準:
(1)井口至聯合建筑段水渠為暗渠,水渠凈高90cm,凈寬90cm,混凝土澆筑厚度為10cm,混凝土比例4:2:5,鋪設6#鋼筋,水渠上面加蓋板。詳見附圖1
(2)炸藥庫至礦門崗段水渠為明渠,水渠凈高為80cm,下口凈寬80cm,上口凈寬130cm,混凝土澆筑厚度為10cm,混凝土比例4:2:5,鋪設6#鋼筋。詳見附圖2
3、施工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設計圖紙等相關要求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總體堅實、牢固,砌體砂漿配合比準確,砌縫內砂漿均勻,勾縫密實,水渠伸縮縫為5m,水泥砂漿抹面,保證抹面的厚度,砌體內側及溝底表面平整光滑、直順,排水順暢,不得有裂縫、脫落、空鼓現象,整體外觀達到直線段順直、曲線段圓滑,無折點、起伏。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
1、工程單價
大寫:叁佰捌拾園整______ /平方米,小寫:380/平方米。
2、本工程造價以實際工程量為準,按工程單價據實結算。
3、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施工初期甲方預付部分工程款,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付至總價款的98%,預留2%的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后未出現質量問題,如數退還質量保證金,價款支付為現金支付。
四、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負責對乙方施工質量抽檢和監督,對不合格的材料責成乙方調換,對不符合施工要求和標準的施工段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并重新施工建設,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負責施工地點的社會協調,保持有一個安全的施工環境。
(3)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后7天內組織驗收。
2、乙方:
(1)根據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要求,做好施工工作。
(2)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嚴格實行自檢制度,做到完成一項,合格一項,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盡量提前完成施工任務。
(3)自行采購本工程所需材料,采購的材料必需符合設計、施工標準、要求。
(4)清整出的土方應合理堆放,不得隨意亂放,更不得向溝內堆土,待工程結束后,負責將清整出未使用的土方清理到指定地點。
(5)在施工期間,必須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驗收前未經甲方允許,設備不得撤離場地,否則視為違約。
(7)在工程驗收合格后將工程決算書編制完畢,并遞交甲方進行審核,確認后形成正式的工程決算書作為價款結算的依據,并提供相應數額的正式發票。
五、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六、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設計圖紙為依據,按照施工標準和施工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進入保修期。
七、保修期限
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施工建設的工程項目,負有保修責任,保修期一年。本工程在交付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砌體裂縫或倒塌、抹面脫落、空鼓現象等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事宜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3
發布時間:-07-15
水溝工程施工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水溝工程施工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伊____市安興排水渠工程。
2、工程地點:安興。
二、工程工期及施工標準、要求
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程期共計20天!
2、施工標準:
(1)井口至聯合建筑段水渠為暗渠,水渠凈高90c,凈寬90c,混凝土澆筑厚度為10c,混凝土比例4:2:5,鋪設6鋼筋,水渠上面加蓋板!
(2)炸藥庫至礦門崗段水渠為明渠,水渠凈高為80c,下口凈寬80c,上口凈寬130c,混凝土澆筑厚度為10c,混凝土比例4:2:5,鋪設6鋼筋!
3、施工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設計圖紙等相關要求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總體堅實、牢固,砌體砂漿配合比準確,砌縫內砂漿均勻,勾縫密實,水渠伸縮縫為5,水泥砂漿抹面,保證抹面的厚度,砌體內側及溝底表面平整光滑、直順,排水順暢,不得有裂縫、脫落、空鼓現象,整體外觀達到直線段順直、曲線段圓滑,無折點、起伏。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
1、工程單價 大寫:叁佰捌拾園整平方米,小寫:380平方米!
2、本工程造價以實際工程量為準,按工程單價據實結算!
3、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施工初期甲方預付部分工程款,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付至總價款的98%,預留2%的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后未出現質量問題,如數退還質量保證金,價款支付為現金支付!
四、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負責對乙方施工質量抽檢和監督,對不合格的材料責成乙方調換,對不符合施工要求和標準的施工段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并重新施工建設,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負責施工地點的社會協調,保持有一個安全的施工環境。
(3)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后7天內組織驗收!
2、乙方:
(1)根據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要求,做好施工工作!
(2)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嚴格實行自檢制度,做到完成一項,合格一項,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盡量提前完成施工任務!
(3)自行采購本工程所需材料,采購的`材料必需符合設計、施工標準、要求!
(4)清整出的土方應合理堆放,不得隨意亂放,更不得向溝內堆土,待工程結束后,負責將清整出未使用的土方清理到指定地點。
(5)在施工期間,必須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驗收前未經甲方允許,設備不得撤離場地,否則視為違約。
(7)在工程驗收合格后將工程決算書編制完畢,并遞交甲方進行審核,確認后形成正式的工程決算書作為價款結算的依據,并提供相應數額的正式發票。
四、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五、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設計圖紙為依據,按照施工標準和施工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進入保修期!
六、保修期限 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施工建設的工程項目,負有保修責任,保修期________年。本工程在交付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砌體裂縫或倒塌、抹面脫落、空鼓現象等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事宜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追剑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4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年?月?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后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編碼: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修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0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行。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_____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布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托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并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認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并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辦簽認手續。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_____,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并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匯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并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_____機構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復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三、合同專用條款?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文件:
。1)甲方提供設計文件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份數。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列出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結構型式,并明確合同范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范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
輔助語言。
2.法規: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年 月 日 工程名稱: 發 包 人: 承 包 人: 簽定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 ( 正 本)龍運大廈維修改造項目(第五標段) 黑龍江省龍運大廈有限責任公司 哈爾濱世紀千華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20 年 8 月 21 日 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黑龍江省龍運大廈有限責任公司 承包人(全稱): 哈爾濱世紀千華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龍運大廈維修改造項目 工程地點: 哈市宣化街200號 工程內容: 龍運大廈八至十二層維修改造,面積4390平方米 投資計劃或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黑發改交通備案[20 ]77號 資金來源: 建設單位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以最終確定的施工圖為準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 年 11 月18 日 竣工日期: 20 年 1月 17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61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暫定)伍佰零捌萬零捌佰玖拾叁元貳角玖分 (人民幣) 。ぃ 5,080,893.29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1款的規定一致。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秾S脳l款》中沒有具體約定的事項,均按《通用條款》執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地點: 哈爾濱市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 后生效,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發包人: 承包人: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意見: 經辦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備案機關(章)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裕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總則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 1(10)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執行通用條款2.1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 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項目所在地現行法律、法規、條例、規范等規定。 3. 3適用標準、規范 約定適用的標準、規范的名稱: 設計文件、合同執行期內的'現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技術要求的時間: 無 4、圖紙 4.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開工前三天內,四套圖紙 范》JGJ73-91、 《建設工程強制標準》(裝飾部分)(JGJ33-20 )、 《黑龍江省地方標準》-DB23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執行通用條款.4.2 5、通訊聯絡 5. 2 各方通訊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達方式: 。1)各方通訊地址和收件人: 發 包 人 通訊地址: 哈 市 南 崗 區 宣 化 街 200 號收 件 人: 黑 龍 江 省 龍 運 大 廈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郵 編: 150001 承 包 人 通訊地址: 黑 龍 江 省 大 慶 市 讓 區 西 楊 路 7 號 收 件 人: 通州建總集團有限公司 郵 編: 163000 監理單位 通訊地址: 哈爾濱市香坊區和興路26號 收 件 人: 曲忠斌 郵 編: 造價咨詢單位 通訊地址: 無 收 件 人: 郵 編: 。2)視為送達的其他方式: 書面送達,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6、工程分包 6. 1(3)指定分包工程: 無 7、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7. 2發包人指出的地下障礙物: 無 12、財產 12. 1 關于施工機械的約定: 由承包方自備 二、合同主體 甲方: 乙方: 第一章總則 1、工程名稱:府谷縣環城公路天隆水泥廠至班家塔二級公路路基工程N3標段。 2、工程地點:府谷縣。 3、承包范圍和內容: (1)承包范圍:府谷縣環城公路天隆水泥廠至班家塔二級公路路基工程公路K5+400-K8+359.032段路面工程。 (2)承包內容: 本工程建設內容包括:整修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層,培路肩。 4、承包方式: (1)本工程實行單價承包,工程計量以監理檢驗合格并簽認范圍內的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工程中所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等各項費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單價之中。 (2)工程承包單價為含稅單價,稅款由乙方向有關稅務部門交納,或由甲方向有關部門代交,但費用將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價款為按招標確定的單價乘以實際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計算。 第二章工程期限 1、本項工程自簽定合同之日起,于20__年6月10日開工,至20__年8月10日結束。 2、乙方進場后,甲方將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況。如因人工、機械數量不足而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增補。乙方進場后要服從甲方技術人員及各職能部門的領導。 3、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屬正常停工。 4、乙方所拉運的材料應滿足工程的質量要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拉運的質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費用不得結算。 第三章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到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負責檢查消除施工現場所有安全隱患,做好防火、防洪、現場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措施,按照業主及監理的要求做好各項工作,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3、施工場地嚴禁賭博、吸毒、販毒、偷盜、斗毆等違反社會治安活動。 第四章雙方義務 1、甲方合同義務 (1)甲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技術交底、指導、質量檢測及工程測量工作。幫助乙方協調與監理單位及當地有關部門及群眾的關系。幫助乙方辦理開工報告等手續及其它需要甲方解決的問題。 (2)甲方現場技術人員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3)依照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合同義務 (1)按照施工圖及相關工程質量標準要求從事工程項目建設,按時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確保工程質量合格。 (2)服從甲方派出的各級管理人員的管理,執行工程建設的各項規范標準。 (3)乙方在施工期間食宿自理。 第五章工程款結算方式 1、本工程實行單價承包。合同單價為元/平方米。其中,整修路基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層元/平方米,培路肩元/米。工程結算價款以檢驗合格的實際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單價計算。 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乙方及時進入施工現場開工后,甲方先期支付15%工程預付款,以后根據完成工程的形象進度,可逐步預借不大于完成工程造價的10%作為乙方生活費和工程款費用。待該項工程全部完成后,經甲方有關技術人員會同監理人員驗收符合本項工程所應達到的質量要求后,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項。 第六章糾紛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發生經濟糾紛時,應按合同條款本著友好、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七章附則 1、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質量保修期滿結清工程款后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將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有______村水渠建設工程一宗,經討論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為了明確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 ____鄉______村水渠改擴建工程 二、工程規模 改擴建水渠全長約__米。施工時需在被沙石填埋或損壞的原水渠基礎上,進一步清淤、深挖、拓寬及改擴建。在施工時用適合水渠配比標準的鋼筋混凝土對水渠兩壁、底部及水渠渠坎進行混凝土澆筑加固。 三、質量要求 1、工程須嚴格按照合同預算開工,不得因乙方建設施工錯誤或質量不合格返工等原因導致預算超標,因乙方過錯原因超出標準由乙方負責。 2、工程所需的砂子、石子、水泥、鋼筋等由乙方負責購買,需達到工程建設質量標準,保證合同項目下的工程沒有施工、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鋼筋混凝土須達到硬度要求。 3、嚴格執行材料配合比,混凝土、特殊地段水渠引水管道需達到質量標準,因任何質量問題導致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建設,甲方不負相關責任,返工價款甲方不負責。 4、本合同的質量保證期為整個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后12個月。 5、甲方有權在質量保證期滿之前任何時間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對工程進行檢查。如果甲方所進行的檢查和實驗證明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的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要求,則甲方有權拒絕該部分或整個工程,且乙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更換、修改、修補該部分或整個工程,直到甲方認為滿意為止,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發的一切費用。 四、工程造價 本工程合同造價:__元 五、工程結算 1、預付款: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隊自籌資金進行前期施工,稅款由甲方負責。 2、工程進度付款:工程完工驗收后,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工程款5萬元。 六、建設工期 工程建設工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七、雙方責任 甲方: 1、負責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甲方負責工程建設款的落實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良好的.條件,并按工程施工進度付款。 2、派出工程監理人員負責工程材料、設備、質量檢驗、工程質量、進度的監督。 3、負責工程竣工后驗收、結算等工作。 乙方: 1、負責按標準采購工程所需砂子、石子、水泥等材料設備及工具,并嚴格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成和交付使用; 2、負責組織工人按工程建設要求進行施工。 3、負責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采用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員按章操作。凡因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工傷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簽章日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經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為加強對學生進出校門安全的管理,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確保師生安全,結合該校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 中心校大門外梯子手扶和校園內花池修整工程。 二、工程地點:坪上鎮中心校。 三、質量要求及價格: (一)、手扶:要求做成磚混結構,長度與梯子長度相同(20米長),梯子平臺地方有轉角,按照平臺轉角樣子轉,高度為1米高(含蓋帽部分),手扶平面用一塊磚按照做24公分墻的方式做一層蓋帽,然后糊上灰沙,內側和平面要求貼上瓷磚,瓷磚要求用沒平方40元以上。單價為每平方米395元(含材料費、工價、運費等費用),合計金額為15800元。 (二)花池:中間用砂石先鋪一層25米長2米寬的地面,在用330標號水泥硬化,地面兩邊做兩個石桌子,并做上石凳。單價為每平方米100元(含材料費、地面處理、工價等費用),合計金額為5000元。 四、施工安全: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和文明施工制 度,嚴格按照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的規定組織施工,確保施工 安全,施工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發包方概不負責。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后,工程做完后,經過甲方組織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報賬付給乙方兩樣工程款合計人民幣大寫:貳萬壹仟捌佰元整(¥:21800.00元),合同價款含各種稅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各種稅費。 七、開工日期:20xx年9月23日。 八、竣工日期:20xx年10月15日。如遇雨天等特殊情況無法施工,工期可以順延。 九、組織驗收:由甲方、施工方、中心校、學校共同驗收。 本合同共貳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了明確雙方在建設過程中的權力、義務和經濟責任,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合同。 一、工程范圍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項目和內容: 二、工程造價 4、本工程采用總承包形式,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元整 ¥元。 三、建設工期 5、 根據有關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暫定工程總工期為預付款到賬后 日歷 天。 6、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完成土建基礎,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設備未能到位,影響進場施工。 (2)不屬包干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 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電、停水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規定撥付款而影響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6)因供電部門原因無法停電,致使乙方不能連續施工而影響進度。 四、工程質量、驗收與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質量為優良。 8、 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①該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和設計變更;② 電力建設工程驗收規范;③設備、材料制造廠產品說明書及技術資料。 9、 甲方在不防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督促。 10、 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 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乙方在施工中嚴格 執行電力工程方面的國標、部標、行標,特別是主要設備應符合地方供電部門 要求。 11、 該工程竣工后,由地方供電部門根據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責任。 12、 乙方嚴格按照《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落實本工程施工的各級安全 責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責任發生的一切事故障礙,有相關責任方負責處理并 承擔費用。 五、工程造價的撥款和結算 13、本工程總造價為 元人民幣。 14、本工程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支付本工程造價部分工程款,計人民幣______ 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式送電前)支付工程款 元。 六、其他事項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個執貳份。 16、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需辦理簽(公) 證的,自辦畢簽(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造價款后終止。 17、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5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6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7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8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19
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協議 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