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租賃電動吊籃合同(精選16篇)
工程施工租賃電動吊籃合同 篇1
發 包 方: 深(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現向乙方租賃電動吊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文件規定的精神,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嚴格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 (以下簡稱“本項目”)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租賃內容
2. 設備租賃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型號ZLP(D)型(長度根據現場需要)電動吊籃提升機(全套設備),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是完好,齊全,機械性能運轉正常。乙方包裝包拆、包來回運輸,提供全套設備質保資料,如有現場檢測費用發生,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費用。
2.2乙方的承包范圍屬于發包方與甲方簽訂的“天譽四期發展項目門窗幕墻及簡易吊船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稱主合同)的承包范圍的一部分,乙方對自身所承包的內容進行施工,并全面履行施工主合同的規定。包設備安裝拆除及調試、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及包設備檢測合格。
2.3乙方必須如實按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為其聘請的施工人員辦理平安卡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及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工傷保險。甲方可以代辦,其費用由乙方支付,并交項目部備案。
第三條 租賃期
3. 租賃期根據甲方工程進度要求計算,租金起算日為吊籃安裝、調試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投入使用的當天開始計算,租金結算日為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設備之日,合同生效期為甲方書面通知進場日開始生效。
3.2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合同所述聯系地址變更的,乙方有向甲方通知的義務,否則視為合同承包方地址無變更,甲方向乙方合同地址發出的信函視為乙方已收悉。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結算方式
4. 按綜合單價包干形式,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吊籃租金為 55 元臺天。包括乙方技術員工資、伙食費、現場文明施工費、工具費、進場費、設備費、維修保養、設備及零配件保管、救治醫療費、人身保險費等相關保險費用、工卡及平安卡費用、工作服費用、相關賠償金、人工風險費(因甲方工期延誤造成的窩工、費工和人工費上漲等風險費)等費用。
4.2 租金按月支付,每租滿一個月于25天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前一個月30天銀行支票,如此類推。
4.3 春節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在場計租的吊籃設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免除25天租金。
4.4 乙方開具正規的施工安裝發票結算租賃款。
4.5 第三方檢測按800元臺。
4.6 協助我司辦理論證方案。
第五條 材料設備檢驗
5. 每臺吊籃進場使用前,需由乙方技術人員進行安裝調試。
5.2吊籃設備運至施工現場安裝調試好后,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送至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現場抽檢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完成,甲方須協助乙方派人負責裝卸車、垂直運輸、搬運、安裝及調試,直至達到試驗合格的標準。檢測合格的設備,方能交付甲方開機使用。
第六條 雙方責任和權利
7. 甲方職責
7. . 甲方指派的項目經理代表甲方行使監督,管理職能,其職責是:協調乙方與總包、土建、建設單位、監理及其他等單位的關系,協助乙方做好進退場等工作。
7. .2免費為乙方提供吊籃設備的電源接駁點。
7. .3 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培訓要求,負責設備的基礎操作。
7. .4對乙方現場所有人員(包括技術員)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可提出更換。
7. .5該工程可由甲方為乙方統一購買相關工程保險,費用從乙方安裝費中扣除。
7. .6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一間單獨倉庫用于工具設備的存放,負責協調乙方進退場的運輸通道及堆放場地,宿舍及生活用品等其它由乙方自行解決。
7. .7因違規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7.2乙方職責
7.2. 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產需求,滿足甲方施工進度要求。服從甲方施工人員的施 工安排,但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7.2.2負責配備設備維修、維護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設備技術狀態完好。如有故障造成停機,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應及時安排人員到場進行維修。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時內,乙方未能修好,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扣半日租金,如6小時未修好,扣全日租金,以此類推。
7.2.3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符合有關部門的使用規定,負責提供吊籃的合格證和檢測報告。乙方的電路電線及設備的安全配置必須滿足本工程及當地相關部門要求。
7.2.4負責給甲方提供吊籃的安裝方案、吊籃安全施工方案及操作技術交底,并嚴格按方案及技術交底進行操作。對甲方施工人員違章操作的,有權要求其停止作業并上報甲方相關負責人。
7.2.5負責設備的操作培訓,甲方所有操作人員必須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7.2.6必須為進入場地的乙方自派員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和工傷保險,對設備安裝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負有全部責任,對由乙方自派工地的人員安全負責,如出現火災、工傷、死亡等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7.2.7必須教育本部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當地工程建設及城建管理部門的政策和法規,如造成被建設單位、土建單位或其它單位對我方處罰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擔。
7.2.8由乙方提供到工地上的設備,乙方均有保管的責任,如發現損壞,或其他施工單位損傷,均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費用,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索賠事宜。
7.2.9若乙方未能按甲方或施工現場的要求施工,而被甲方或建設單位清退出場,或不履行合同而自行退場。按實際租金的80%結算,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7.2. 0、本合同的乙方技術員必須長住工地,保證每棟塔樓有一名技術員。無故缺勤一天罰款500元。
7.2. 、在高空作業方面,操作人員需經乙方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符合國家相關行業規定。
7.2. 2、乙方配一名技術人員在現場蹲點指導吊籃移位工作。
第八條 違約及罰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限期乙方離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有異議。
A、乙方將本項租賃內容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
B、乙方拖欠派往本項目現場的工人工資,造成工人聚眾鬧事或到相關政府部門投訴。 3
C、因乙方實施不力造成工程質量、進度無法達到合同的要求。
D、因乙方無力繼續完成本合同約定要求的。
E、因乙方中途自愿放棄合同履約義務的。
F、因乙方受到法律制約而不能履行職責。
第九條 其它約定內容
9.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按甲方慣例協商解決。
9.2若因本合同發生的所有糾紛,雙方應在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9.4 因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現場簽證單、雙方往來函件、處罰通知等項目施工有關文字資料,均構成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 乙方須嚴格遵守總包、監理單位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如有違反,處罰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 約 人:
電 話: 電 話: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工程施工租賃電動吊籃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發包方擬實施流域水電站開發工程總承包,發包方與承包方于20__年月日在友好協商,達成施工協議,接收承包方的合同價約叁億人民幣(以實際結算工程量為準)作為工程施工、完成和修補缺陷等的投標價,達成如下施工協議:
1、計價方式;工程項目單價采用《四川省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__》為計算依據(二級一類取費計算),材料費、人工費采用工程價所在地每季度公布的價格調差計算,工程完工驗收標準按07標準執行驗收。
2、由承包方向發包方交納履約保證金3000萬元。
支付方式和期限:(1)、在簽訂本協議書當日支付1000萬元,本合同自發包方收到該履約保證金生效,逾期未支付該筆款項本協議不生效;(2)、自承包方接到進場通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1000萬元;(3)、余款1000萬元在承包方收到開工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1000萬元。
發包人不接收銀行履約保證金保函。
承包人支付的履約保證金擔保合同履行的期限在發包人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
發包人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后15天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給承包人。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另計,取費率為工程總價的15%,臨時工程費用為工程總價的8%,據實結算。
4、本合同自發包方收到第一筆履約保證金生效。
5、每月的工程進度款承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報送的價款結算申請
書及相關資料后七日內完成審核。
承包方每月25號申報當月工程量,次月10號內發包方審核完畢并支付工程量的85%工程進度款。
雙方按此方式結算至工程完工。
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扣除工程款總價的5%作為工程質保金,工程尾款在工程完工一個月之內支付給承包方,質保金在工程竣工一年后(驗收合格)支付給承包方。
6、發包方必須保證承包人中標,如果承包人未能中標,則由發
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費1000萬元人民幣。
7、如果承包方入場施工后,沒有墊資20__萬元工程款的,則承
包方向發包方賠償1000萬人民幣損失。
8、如果發包方不能按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不得以此為由停
工,但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資金占用損失。
發包方如果未支付進度款超過1個月,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按欠付工程進度款承擔利息(銀行貸款利息的3倍)并以水電站的產權作抵押。
9、炸材購買、管理由發包方統一購買保管,承包方在發包方庫
房領用,價格按市場價計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10、承包方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并承擔合
同規定的承包方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11、施工期間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責任均由承包方承
擔,未經發包方認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轉包、分包。
民工保證金由承包方繳納和承擔。
本工程總工期為30個月。
在30個月完不成每月罰款200萬,提前
完工一個月獎勵200萬,以此類推。
12、本協議為自愿協議,招投標程序完善后雙方補充協議或其他文
書對合同進行完善,如有異議以本合同為準。
13、本合同書一式六份(其中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發包方執叁
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方執叁份(包括正本一份)。
發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工程施工租賃電動吊籃合同 篇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后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修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0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行。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_____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布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托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并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認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并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辦簽認手續。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_____,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并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匯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并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_____機構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復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
三、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文件:
(1)甲方提供設計文件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份數。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列出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結構型式,并明確合同范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范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電站水利工程總長2800,兩單項工程須在________年底前竣工。現乙方自愿帶隊來要求施工,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乙方限包水溝工程長500,包砌護墻500。 二、水溝單價按每米伍拾元計,砌護墻按每立方陸拾元計。 三、乙方施工水溝、砌墻伍竣工后續包。 四、甲方為工程負責供水泥、石粉、片石、角子板、水、電、攪拌機、人力車等到位,供給乙方棚布由乙方搭棚。 五、結算方式:包伍竣工后百分之百結賬付款清楚,期間甲方隨時付給乙方生活費用,結賬時甲方如數扣回。 六、乙方自備磚刀、敏刀、小錘、棉被及日常用品菜鍋、飯鍋、碗筷,車費40元,5天生活費60元,每人從家自帶大米20斤,乙方施工五天后甲方付給生活費。 七、施工規格要求: 1、乙方施工時,應先砌護坡墻高1.4,平面寬50公分; 2、隨后架角子板、兩邊高1.4,溝口寬1.7,溝底1.4,實際便是溝底窄、溝口寬三面光水溝,如圖樣凹,總之,施工時以甲方技術員現場指導為準,乙方任何人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指導。 八、上述兩單項工程乙方完工時,經工程指揮部驗收合格后,次日結賬付款。 九、乙方施工期間,晚上或雨天一律嚴禁打牌、賭博、喝酒、打架斗毆、內外偷搶行為。如發生類事情況,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發生的個人負責其后果,甲方概不負責任。 十、本合同條款未盡事宜,在施工中如發現與合同條款相抵觸的,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取得雙方同意后進行合同條款的增減、修改,補充合同條款與原合同條款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護。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工程指揮部持一份。 十 二、乙方在施工中,一定搞好安全生產第一,如發生意外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任。 甲方代表簽字如下: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 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__年8月 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編號: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聊城順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東昌府區“村村通”油路建設領導小組 第一條:總則 為優質、高效的完成 鳳凰辦事處老韓村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項下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維修等工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乙雙方應嚴格恪守和執行本合同條款。 第二條:組成合同的文件 (一)本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在主合同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確定并簽署的。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不得超越甲方在主合同中可以從業主那里獲得的全部權利,乙方在本合同中應該履行的義務不限于甲方在主合同中應該向業主履行的全部義務。 (二)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及附件; 2. 在本合同的基礎上,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甲方認可或制定下發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或開工報告,下達或轉發的相關文件、指令、通知、施工計劃、會議紀要等; 4.主合同規定的合同文件(除《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20__版)》第一卷、第三卷內容及甲方向業主遞交的本項目投標書中工程量清單內容外)相關部分。 合同組成文件若有沖突時,采取優先有效原則,按組成文件編號數字排序,由小到大依次優先。除非雙方另有書面合同約定,否則雙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均受本合同約束和調整。 第三條:本合同概況 1.工程名稱:老韓村公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鳳凰辦事處境內 3.工程范圍及內容: 1)施工段落或樁號: 2)詳細施工內容:(含不予單獨支付的附屬工作) 4.工程期限:20__年7月10日至20__年7月30日,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規定的期限為準[特殊情況可單獨約定]。 5.工程數量及單價: 1)承包方式:單價承包; 2)工程數量及單價:詳見附件《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量清單說明》; 本合同《工程量清單》內工程數量僅為名義數量,具體結算數量以實際完成并經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規定計價條件的工程數量為準。 本合同《工程量清單》內工程單價為相應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報酬,含:勞務、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工程一切險除外)、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風險、利潤、調遷、臨建、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現場文明施工及除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費外各種稅費。 3)工程造價:暫估算為(小寫) 元(大寫 元整),具體金額以最終累計結算款為準,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進行造價差額補償或索賠。 其中:乙方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而必須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圍或工程量清單或詳細施工內容中沒有寫明或單列的工作內容,均屬于乙方在本合同中應該履行的合同義務。乙方在完成這些工作內容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工程計量資料只能用于甲方和業主之間的結算,不能用于甲乙雙方之間的結算。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應符合主合同對相關工程質量條款的規定,滿足施工設計圖紙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 2、工程質量達到甲方提出的創優目標,產品合格率100%,優良率95%以上。符合監理要求,達到業主滿意。 (二)甲方對工程質量管理 1、監督、指導乙方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并檢查其運行情況。 2、提供相關工程施工圖紙、平面位置控制基準點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對測量基準點復核及修正。 3、編制下達(或審批乙方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對乙方進行施工技術和工程質量檢驗、驗收標準與程序交底。 4、參與乙方首件工程質量控制與管理。 5、負責工序檢查及協調監理工程師進行工程報驗,對施工過程實施技術指導與質量監控,工程完工后組織工程交工驗收。 6、對工程質量控制過程中存在的隱患和工程質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或修復或返工,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由此增加的費用乙方自負。當工程質量給甲方造成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如:監理書面通報處罰 元/次,業主書面通報處罰 元/次等)或減少工程數量甚至終止合同。 7、負責施工資料填寫表格的有償提供,指導乙方正確填寫,負責資料審核、報簽、匯總和整理、歸檔。 (三)乙方對工程質量控制 1、遵守總合同對相關工程質量條款的規定,嚴格按施工設計圖紙、技術規范和經甲方批準(或下發)的施工組織設計精心施工。 2、對所屬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施工過程管理、檢查和糾偏。 3、對施工及檢驗計量器具定期認證、用前標定,保證自檢精度,無權擅自改變施工圖設計、配合比、施工技術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4、執行開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經甲方認可不得進行大面積開工。 5、設專人負責工程質量自檢,工序自檢合格后持甲方規定的檢驗資料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復查,經甲方復查合格后報監理工程師檢驗,未經甲方及監理檢查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6、配合并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質量管理,對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合同主管部門提出并協商解決。 7、負責對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測量數據進行復核,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甲方核實,對因此產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工程進度 (一)工程進度要求 工程進度要滿足業主進度計劃要求,同時符合甲方總體控制計劃及階段性目標的規定。 (二)甲方進度計劃管理 1、甲方按合同或業主進度計劃細化乙方相應工程施工控制計劃,按計劃管理,定期組織召開生產調度會,分析存在的問題,決定采取的改進措施。對乙方不能滿足進度計劃要求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加大投入或代乙方進行投入并于當期工程結算款中扣除相應費用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工程,由此增加的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本著雙盈的原則,協助乙方進行工程進度協調與服務。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責任。 (三)乙方進度計劃管理 1、乙方應確保合同承諾中約定的人員、材料、設備及資金等資源的按期投入,為進度計劃的實施奠定基礎。 2、乙方應嚴格按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生產。 第六條:職業健康安全 (一)標準和目標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術規程》、《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滿足河南海濱路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組織管理體系。 2、達到“無職業性疾病、無綜合治理案件、無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目標。 (二)甲方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負責編制(或審批)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方案和應急預案,負責對乙方安全責任人及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及交底。 2、甲方負責安全生產保證金的提取及返還,確保乙方安全生產費用投入,當乙方未按規定標準進行安全措施投入時,甲方有權在發出限期改正指令未得到落實的情況下代乙方投入,并在提取的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金中支出,乙方須無條件服從。 3、甲方負責合同履約期間對乙方職業健康安全和保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隱患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對限期內未得到落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處罰甚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或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乙方應遵守“安全生產法”等的規定,本著“承擔工程小于5000萬元設1名專職安全員,每增加5000萬元合同額增設1名專職安全員,每工班均設兼職安全員”的原則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及管理體系,落實相關安全生產法規、操作規程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2、乙方須接受甲方對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負責所屬施工工程的職業健康安全和保衛工作或有償為甲方提供因特殊需要安排的安全及保衛管理工作服務。 3、乙方負責所屬全部施工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技能的培訓和交底,負責安全措施落實和安全費用的投入。 4、乙方到達現場特種作業人員須持經當地安監部門認可的崗位操作證,持證上崗。特種設備 “三證”齊全,方能使用。所有進場人員的身份證、崗位操作證,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使用許可證均需向甲方備案登記,納入統一管理(含乙方聘用人員、租賃設備)。 5、乙方負責為所屬施工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及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使用。 6、乙方負責相應施工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制訂,報甲方批準后實施并組織事前演練。 7、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按規定時限向甲方及所屬上級單位和國家相關管理部門進行匯報,積極主動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理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處理過程中甲方予以協助,甲方支出的費用將于提取的乙方安全保證金內支付。 第七條:環境保護及文明施工 (一) 標準和目標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環境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業主和甲方有關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達到規定的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標準,樹立良好的文明施工形象。 (一) 甲方對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甲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業主或上級的有關規定,分析、識別、制定環境保護方案及預控措施,統一制定項目現場文明施工方案和標準。 2、甲方負責環境保護措施交底,負責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方案、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下達限期改正通知,限期內仍不能改正時采取處罰或在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扣除相應措施費用代行實施,甚至終止合同。 3、協助乙方與當地環境管理部門進行接洽,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責任。 (二) 乙方對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乙方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接受甲方的監督。 2、乙方負責所屬施工人員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方案的交底。遵守甲方現場文明施工的規定,臨時駐地、取棄土場、臨時便道等臨時工程統一規劃,施工人員統一著裝、機械設備統一標識,施工標牌、旗幟等統一規范。施工期間,保護、恢復、治理現場環境,文明施工,有效控制粉塵、垃圾油污、植被破壞、河道堵塞、泥土流失、水質污染、施工噪音等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積極主動處理環境污染事件,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3、施工期間,乙方應注意用電安全,按規定配置用電器材,禁止使用電爐取暖、做飯,嚴防火災。 4、生活區、食堂和施工現場要安排專職人員做好保潔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氣中毒,做好急應預案,報甲方批準后實施并組織事前演練。 第八條:人員管理 (一)甲方對人員的管理 1、負責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可選擇增加:不采用當地縣鄉用工],審核乙方到場人員資格。當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數量及條件安排人員進場時,甲方有權要求限期改正或處罰甚至終止合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損失。 2、建立合作隊伍用工檔案,檔案包括:合作隊伍用工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特殊工種上崗證復印件等。監督勞動合同簽訂、工傷保險投保、勞動報酬支付、勞動爭議處理、工傷事故處理等。對不依法或不按甲方規定執行時,甲方有權動用乙方工資保證金或工程款進行支付,確保雇傭人員的合法權益。 3、負責乙方主要管理人員的培訓和交底,監督、參與乙方對所屬人員的培訓和交底。負責乙方人員的施工管理,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責任。 4、根據需要有權臨時雇用或調用乙方人員從事非合同內工作,報酬執行計日工單價。 (二)乙方對人員的管理 1、負責所屬人員的管理,按甲方規定時間、數量、條件配置人員,接受甲方的監督。 2、依法用工,與所屬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辦理國家及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工傷保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履行合同義務、實施合同權利。各種社會保險、工傷保險、月度工資發放表應及時向甲方報備。甲方有權隨時檢查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糾正,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負責所屬人員的崗位培訓及施工交底,培訓及交底應有書面記錄。 4、負責用工糾紛及工傷事故處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全部費用。 5、服從甲方合同外工作的臨時調用和管理。 第九條:材料管理 (一)甲方對材料的管理 1、甲方按照質量管理體系要求,負責工程所需到達現場所有材料的質量控制工作,材料質量控制標準執行主合同中的相關規定或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 2、甲方對工程所用材料進行全程監督和管理,一旦發現乙方所用材料品質、規格、尺寸、數量與設計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改正甚至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包工包料,乙方自購所有材料形式: 3. 1甲方參與工程所需主要材料供應廠家的選擇和審核,未經甲方及監理工程師認可乙方無權私自定購。 3. 2甲方按質量控制體系要求指導、監督乙方建立材料質量管理檔案,按月向甲方移交歸檔,含:材料采購合同、供應商資質資信、產品質量證明、質量檢驗臺帳等。 3. 3甲方負責進場材料質量抽檢,未經甲方和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責任。對不符合規定標準的材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清除出場,并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 3. 4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材料采購及管理,但不因此承擔責任。乙方進場材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無權以任何理由擅自撤離現場或變賣或抵押或轉讓,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扣罰乙方工程款或終止合同甚至通過法律途徑獲得賠償。 3. 5特殊情況,甲方有權進行材料調配,調配價格按采購價計算。 (二)乙方對材料的管理 1、執行甲方及主合同或國家相關材料質量標準,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監督與管理。 2、乙方在施工現場存放的材料應帳、物、卡相符,堆碼整齊、下墊上蓋、標識明顯、地材堆放場地須進行硬化處理;火工產品、油料、化學溶劑倉儲條件應符合當地公安及安監部門的規定。 3、對乙方自購材料的管理形式: 3. 1鋼筋、水泥、鋼絞線、支座、瀝青、石灰、砂、碎石等供應商的選擇須報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同意。 3. 2材料到場后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填寫質量檢驗委托單交甲方及監理相關部門進行抽檢、驗證,抽檢合格方可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質量責任。 3. 3建立材料質量管理檔案,按月向甲方移交歸檔,含:材料采購合同、供應商資質資信、產品質量證明、質量檢驗臺帳等。 第十條 臨時用電 本工程用電乙方自行解決,費用已包含在相應工程價款內。 第十一條:機械管理 (一)甲方對機械的管理 1、結合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機械需求計劃(詳見附表)。 2、對乙方進場設備進行統一標識,按照需求計劃進行現場核實并登記建檔,對特種設備要求“三證”齊全,塔吊、門吊等的拆、裝應有資質和方案,司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否則不充許使用。 3、如遇特殊情況甲方有權統一協調使用,使用價格按雙方確定的計日工價格執行。對于乙方設備不能滿足工程需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設備,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否則,甲方有權調整乙方承擔工程量或終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二)乙方對機械的管理 1、合同中約定的機械設備由乙方自行解決,但需滿足甲方規定的施工機械需求計劃和施工進度的需要,如遇特殊情況需甲方協調,甲方應予以協助但不免除乙方責任。 2、施工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協調,對拒絕正確指揮的司駕人員,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撤換。甲方定期對乙方機械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狀況進行檢查并保留記錄。 3、負責所屬設備的日常管理,建立機械使用臺帳并報甲方登記。乙方機械設備應保持狀況良好、排放達標,使用、維修、保養過程不得污染環境。機械設備用燃油、潤滑油乙方自行解決,費用包含在相應工程價款內。 4、乙方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安全操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造成的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資金管理 (一)甲方對資金的管理 甲方收取 管理費后將計量款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對資金的管理 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工程款的支出優先用于人工工資的發放、當地賒欠及工程急需材料、設備等費用。乙方應在每次支取工程款時提供擬發放人員工資表、材料采購或機械租賃費用憑證等為依據的用款計劃,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核后支付并監督使用。施工期間,工程結算資金不得挪作它用,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或暫停支付或終止合同。對此造成的費用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以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進度按規定支付工程款 2、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3、負責竣工資料的整理和報送。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遵守本合同有關規定,承擔甲方在總合同中對業主承擔的相應義務與責任(指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2、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應接受執行甲方、業主、監理單位發出的一切書面通知、意見、指示、決策等,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扣壓、拖延。 3、負責協調、處理與當地政府和群眾的關系,共同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4、負責本合同工程施工過程中與相關單位或部門或組織或個人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的處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因此引發的經濟糾紛或訴訟,乙方應主動處理,給甲方造成的費用損失乙方應予以雙倍賠償。 5、對外簽約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義或加蓋甲方印章,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協議,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得到賠償并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第十四條:工程結算與支付 (一)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預付款。 (二)保證金 中期計量結算時,甲方將逐期扣除乙方結算款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5%,用于相關項目的費用支出。 工程質量保證金須待項目總體缺陷責任期滿,保修期后,(待業主返還質量保證金到位后)據實返還。因工程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費用由乙方工程質量保證金內支付。 (二)工程結算 1、結算原則 1)工程結算分中期計量結算和交工計量結算,其中:中期計量結算執行月度結算。 2)甲方給乙方結算時,原則上乙方法人代表應親自到場,如派其它人員結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權委托書及結算人員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留甲方財務。 2、中期計量結算程序 按乙方當月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由甲方經營部門每月辦理一次中期計量結算。 1)當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為上月21日至當月20日間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每月21日至25日,甲方現場管理負責人根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核算、填寫“工程數量簽認單”并簽字; 2)甲方經營部收到工程數量簽認單后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及乙方負責人現場復核并交乙方負責人簽認; 3)經營部根據“工程數量簽認單”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單價辦理 “中期計量結算單”,計算人和復核人分別在結算單相應位置簽認; 4) 工程部、材料部、機械部、財務部、辦公室、人事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會簽,批注涉及工程質量、工程報驗、材料調撥、設備使用、農民工工資等暫扣款意見; 5)總經濟師復核、簽字(如果所結算工程款和工程數量超出雙方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數量,必須在此做出詳細說明); 6)項目經理審核、簽署意見; 7)財務部確認。 3、交工計量結算程序 1)交工計量結算,也是最終計量結算。必須以實際完成的并經監理及業主認可的工程數量為準,經營部門按現場管理人員簽發的工程數量簽認單結合中期計量結算數量和業主最終確認數量進行總量復核。 2)由項目總經濟師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及乙方負責人現場驗收工程實體并確認工程數量、質量缺陷及遺留工程,交乙方負責人簽認; 3)經營部根據發復核后的“工程數量簽認單”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單價簽發 “交工計量結算單”,計算人和復核人分別在結算單相應位置簽認; 4) 工程部、材料部、機械部、財務部、辦公室、人事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會簽; 5)總經濟師復核、簽字[如果所結算工程款和工程數量超出雙方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數量,必須在此做出詳細說明]; 6)項目經理審核、簽署意見并與乙方簽定《合同終止協議》; 7)財務部確認。 (三)支付 1、工程結算款支付周期視乙方施工相應工程業主計量支付款到位情況進行支付。 2、中期支付因中期計量結算時未經監理工程師驗收確認及業主計量支付,付款比例不得超過中期累計結算額度的80%(結算額度為扣留10%保證金后額度)。 3、付款時應優先支付乙方應付農民工工資,監督乙方將農民工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復印并張榜公布,五日內無舉報者,乙方憑結算單和農民工工資發放表(留復印件)領取余下應支付工程款,并優先扣除甲方材料調撥款、設備租用款、其他代付款、違約金和當地拖欠的其他款項。 4、交工計量結算后,支付結算額度內的剩余款項。 5、按規定返還三項保證金。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將工程再次分包或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另行安排協作單位,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將通過扣付工程款或法律手段從乙方得到相應的賠償。 2、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單方終止合同,除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 3、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若有違反將按相關條款約定的違約責任處理。 第十六條 合同考核及獎懲 1、甲方將視業主要求結合工程需要不定期的召開生產調度會,通報合同履約情況,提出改進措施,協助乙方解決施工困難。 2、甲方有權針對乙方履約情況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提出處罰,有權提議并經協商確定額外專項獎懲措施。 3、經對合同履約情況考核按相應約定條款進行獎懲并于當期工程結算時兌現。 4、定期對乙方進行資信、合同履約等情況評價,評價合格的推薦辦理中交股份內部市場準入證,不合格的嚴禁再次參與中交股份所屬各單位工程協作。 第十七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乙方須向甲方上級合同管理部門申請協調,如協調不成,雙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提請仲裁(或法律訴訟),仲裁是終局的,雙方應予服從[注意:對仲裁機構或法院的要約應盡量選擇我方有一定人際關系的,同時注意按照合同標的金額來約定法院的級別,否則約定也是無效的]。 2、合同簽訂后,乙方須按本合同后附《現場主要人員、設備需求表》的規定,按期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員、設備到場并經甲方確認后合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工程交工、辦理交工計量結算后雙方簽訂《合同終止協議》,除支付和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條款外其余條款自行失效。當所有款項付清后,合同自然終止。 4、本合同解釋權歸。 發包人(名稱并加蓋公章): 承包人(名稱并加蓋公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整改工程施工協議 甲方:某公司 乙方:某工程隊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整改工程施工事項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甲方要在位東村打的倉庫進行整改工程,包括以下內容:1、修建值班室一座;2、修筑防護堤兩條;3、庫區倉門口改建。4、路面平整及排水溝工程。 二、工程質量標準: 1、值班室:面積3m×3m,高3m,單層,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屋面板,要安裝防盜門和防盜窗。墻面批水泥灰,地面鋪地磚。 2、防護堤: ①倉防護堤:長度約10m,底寬5m,高3.5m,頂面寬1m. ②值班室防護堤:長度為5m,底寬4.5m,高3m,頂面寬1m. 防護堤底部1m高范圍要用漿砌塊石砌成,上部用沙包裝土壘成梯形形狀。 3、炸藥倉原門口封閉,在西面另開一門口,要求:寬1.6m,高2.1m,外層裝防盜門,內層為加金屬網的通風柵欄門。 4、路面平整及排水溝工程按甲方要求施工。 值班室及防護堤位置由甲方現場確定,乙方按甲方所定方位進行施工。 三、乙方負責為甲方的整改工程進行施工,自帶施工設備和工具,自行組織施工所需材料。 四、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20__年4月28日。 竣工日期:20__年5月20日。 工期總天數23天。 五、工程費用及付款方式: 經核算,整改工程款金額(人民幣)為:肆萬叁仟陸佰貳拾捌元整(含開票稅金)。 開工日由甲方預付工程款壹萬元整,余款待工程竣工檢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完畢。 六、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有關標準安全施工,施工期間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要保證施工質量,按時完成工程。如工程不符合要求的,應由乙方負責修復、拆除或重建,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3、工程保質期一年,一年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出資維修。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某公司乙方:某工程隊 代表人:代表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土石方工程和乙方進行合作。由乙方出資,乙方占總利潤的70%;甲方不出資,負責管理及項目的簽訂、收款等工作,甲方占利潤的30%。 二、本合作協議期即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期滿全部工程尾款收回完,協議自動失效。 三、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盈利或虧損各自按比例分配。 四、合作期間雙方一方持卡,一方負責保管該儲蓄卡密碼,以確保項目資金安全工程施工正常運作。任何一筆款項支出都必須雙方簽字認可或電話告知,以短信的形勢等。 五、合作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或暫用資金。 六、雙方的共同管理和施工期間收到的工程進度款,只限本著本項目工程的機械費及民工勞務費用的支出,或工程相關的費用支出。與本項目無關的資金費用不得支出,每個月按比例支付部份分成。 七、合作期間隊伍的選擇及分項工程的定價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地址: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為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______元及相應的財務費______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______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于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 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復后____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后,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1 1、負責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項目經理部印鑒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范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文件、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設備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采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征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項目經理部名稱和印鑒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為主合同總價的______%(含變更、索賠費用)。施工過程收取的費用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為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為基數進行計算。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后____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后____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稅賦,并按有關規定納稅。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為:于每月____日前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后______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對于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污染,賠償受污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 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并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并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______每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于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抵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履行完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后終止。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甲方:(蓋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監理服務的形式 1.服務要求 例: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監理服務的主要方式及監理工作的隸屬關系等方面的要求。 2.組織機構 例:對監理服務機構的設置、工作計劃的安排、主要人員的資質等方面的要求。 二、監理服務的范圍 1.服務范圍 例:監理服務所包括的工程范圍和工作范圍。 2.服務目標 例:監理服務的性質、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標。 三、監理服務的內容 例:本條所列的監理服務各階段內的具體監理工作,應主要參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 077-95)的內容予以歸納,并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予以補充。 1.編制監理規劃或計劃;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現場; 3.參與支柱和設計交底工作,審查承包人提交的復測成果和施工圖設計; 4.督促和檢查承包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5.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和常規工地會議; 6.已發布開(復)工今批準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7.審核承包人授權的常駐現場代表的資質,以及其它派駐到現場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資質; 8.驗收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審核其人員資質; 9.建立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體系,按照規定的頻率獨立開展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 10.審批承包人擬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設備的品質以及工藝試驗和標準試驗; 11.審查承包人擬用于本工程的機械裝備的性能與數量; 12.審批承包人實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藝; 13.審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資質,控制重要外購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質量; 1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總體進度計劃,檢查和督促承包人實施進度計劃,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計劃;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和監理程序進行施工,通過旁站、巡視、檢測、試驗和整體驗收等手段全面監督、檢查和控制工程質量; 16.簽發中間交工證書; 17.調查、處理工程質量缺陷和事故,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時,督促承包人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18.發布停工令; 19.對已完工程進行準確的計量; 20.簽發中期支付憑證; 21.發布變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據合同規定進行評估和處理; 23.根據合同規定處理違約事件,協調爭端,在仲裁過程中作證; 24.編制監理工作月報、季報和年報; 25.對承包人的交工申請進行評估,組織對擬交工工程的檢查和驗收; 26.簽發交工證書; 27.督促、檢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門和業主的要求編制竣工文件; 28.編制監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監督承包人認真執行缺陷責任期的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剩余工程,對已交工工程中出現的缺陷、病害調查其原因并確定相應責任; 30.簽發工程缺陷責枉終止證書; 31.簽發最終支付證書; 32.配合業主的竣工驗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其它。 四、業主對監理單位的授權 例:業主在此明確: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隨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范圍和權限,以及根據本項目或本工程的特點授予監理單位的其它權力。 五、監理服務的依據 例:1.監理合同; 2.業生與第三方簽訂的正式合同、協議及附件; 3.合同圖紙及說明; 4.合同工程量清單及說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標準圖紙、技術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試驗規程等; 6.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布的監理法規等; 7.其它。 六、其它 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 業主:(蓋章)監理單位:(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b 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一、文件和資料 例:業主在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下述文件、資料: 1.業主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協議與條件__份; 2.業主與承包人共同確認的已標價的工程數量清單及其說明__份; 3.合同圖紙和相關的標準圖紙及說明__套; 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術規范、檢驗評定標準、操作遠規程__套; 5.其它。 二、決策與決定 例:業主同意:根據監理單位針對有關項目或本工程的工期、質量、投資、合約和安全等重大問題的請示,及是時予以決策或決定。 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對上述問題給予書面答復的期限。 三、協助 例:業主在項目所在地對監理單位提供如下協助: 1.建立監理工作人員及個人財產的出入通道; 2.建立監理服務費用財務通道; 3.建立監理服務所需的公關和信息通道; 4.避免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監理服務而導致的第三方的收費(不含稅金); 5.解決非監理單位原因而發生意外事件時,監理工作人員的遣返和相關事宜; 6.其它。 四、設施與物品 例: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下列設施、設備及物品,并承擔相應的使用費和維修費。 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提供下列設施、設備及物品的品種、數量、使用時間和期限: 1.辦公設施(辦公用房、配套水電及附屬物品); 2.生活設施(生活用房、配套水電及附屬物品); 3.辦公設備; 4.生活設備; 5.通汛設備; 6.交通設備; 7.試驗、檢測設備; 8.辦公物品; 9.其它。 雙方在此約定:下列設施、設備和物品由監理單位自備,業主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設備、物品清單及經濟補償辦法 五、輔助工作人員 例:雙方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派遣工作人員___名,服務人員___名,輔助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工作。 雙方約定:下列輔助工作人員由監理單位自行聘用,業主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監理單位聘用輔助工作人員清單 及經濟補償辦法 六、其它 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 業主:(蓋章) 監理單位:(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包括工程的名稱、地點、材料等內容)采用意大利AA遮陽蓬面料),原有陽光棚更換耐力板(耐力板采用5厘透明板)。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 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 三、工程數量確認: 西瓜布篷:5米的4個、2.55米的3個、長方布篷 五、工程質量:嚴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同行業驗評之合格標準。 七、工程驗收方式: 工程竣工之后,根據合同要求,甲方應當在竣工日內驗收。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 合同鑒定日甲方 付給乙方 預付款10000元。甲方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甲方若逾期付款,按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九、保修內容和期限 十、雙方的`其它義務: 甲方義務: 1、施工許可證: 四、工程日期: 7個工作日 (停電、下雨、小區規定的不能施工日除外) 六、工程造價: 合計60000 元。(陸萬元) 2、施工現場應具備開工條件,并保證、電通、水通等施工進場條件。 3、甲方駐工地代表應當深入施工現場,對乙方的進場材料進行驗收,檢查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保持與乙方工地負責人的溝通,搞好協作,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指出并督促整改,及時組織對工程驗收。 乙方的義務: 1、必須使用甲方確定的各種原材料,確保工程質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責應由甲方負責。 十一、 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愿訂立,簽字生效,若一方違反,應按合同總價款 5% 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年?月?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個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后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編碼: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修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0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行。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_____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布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托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并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認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并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辦簽認手續。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_____,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并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匯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并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_____機構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復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三、合同專用條款?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文件: (1)甲方提供設計文件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份數。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列出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結構型式,并明確合同范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范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 輔助語言。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地點:。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付款方式 六、總工期要求個工作日。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等開工條件。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并符合驗收要求。 建筑工程申請認證!財富值雙倍檢索優先專屬展現同行交流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元。 九、工程質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應按照圖紙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和解、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準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 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具體逾期1天扣工和款____元,以此類推)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依據《民法典》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便于合同的實施,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內容及范圍 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地埋管,電纜敷設,電纜分接箱,箱式變壓器、環網柜的安裝、調試,施工圖、竣工圖、竣工資料的提供等)。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 元(大寫:_________ 元)(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費用)。 四、承包方式 以合同第三條中的工程價款包工包料,一次包死,在方案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總價款不發生任何變化。 五、施工工期 必須在 年 月 日前竣工通電且電業局手續完備。 六、使用材料、規格 本工程必須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的材料規格及材質進行施工,材料規格及材質必須符合國家相應標準。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7. 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進場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30%; 7.2所有工程完工,乙方出示 市電業局送電手續的相關證明資料且整套竣工資料及相關合格證移交甲方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40%,付款之日起乙方保證3日內通上電能夠使用; 7.3自送電之日起滿兩年后,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價款的26%,剩余4%在保修期結束后,無質量問題情況下一次性無息支付。 八、質量要求 本工程必須經市電業局驗收合格。乙方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要求施工,所用設備及材料必須為正規廠家產品,符合設計要求,并應附出廠合格證或材質證明。如因所供設備、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保期 該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以甲乙雙方書面形式確認時間為準)質保期為兩年。 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年開發建設工程,地上建筑層數為層,建設總面積為平方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及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應同步建設人防工程平方米,于年月建成。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定。 一、工程建設標準及要求 1、工程防護等級為級,戰時功能為,平時功能為。 2、工程按《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設計,按《人民防空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驗收。 二、雙方責任及任務 1、甲方責任及任務 (1)按時辦理設計文件審批手續,合格后出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準書》。 (2)工程竣工后及時組織防護專業驗收。 2、乙方責任及義務 (1)委托具備人防工程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年月底前報甲方審查。 (2)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年月底開工。必須嚴格按照審核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施工,因故確需變更設計的,必須經原設計批準部門批準。 (3)及時向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選聘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機構承擔工程監理工作。加強對工程的投資、質量、工期實施全面監督管理,在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建成人防工程。 (4)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內竣工。工程竣工后,及時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將完整的施工資料移交給城建檔案館和甲方。 (5)不能按時報送設計文件審查、開工和竣工以及不建或工程規模、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三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防護專業驗收合格后終止。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施工租賃電動吊籃合同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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