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精選19篇)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1
______有限公司合作股東協議
一、___綜合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由______和_________共同注冊,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以部分出資和技術入股,上述人員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元,并以合作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
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元,并以提供合作公司市場需要的實際技術參與經營
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元,并以提供合作公司市場需要的實際技術參與經營
無現金出資,但以合作公司注冊股東和法人代表的名義參與經營。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合作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三、合作公司的辦公地址:
四、職務和分工:
_________擔任合作公司的執行董事,主管決定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和內部事務
_________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業務經營和管理
____________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副總經理,協助執行董事和總經理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_______________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配合執行董事對外執行合作公司的相關事務。
五、利潤分配方式:
合作公司的合作股東不提取勞動報酬。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后的利潤部分每次均按照______占______%、____________占______%、______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的比例分紅。
每月提取當月的稅后利潤的5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6個月提取近6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1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1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六、經營資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
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該股東視為自動退股。
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該以執行董事和至少一名其他股東同意為準。
七、退股方式: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
股東退股時,應該向執行董事提出書面申請。
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
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八、本協議簽定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式四份,全體股東簽字后生效,每位股東各執一份。
九、簽字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2
分家協議________________木業有限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股東合資創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占公司三分之一股份;由于公司在經營管理中瞥見分岐,經股東會議研究決定:________獨立經營公司,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資產全面盤點合價三人認可以(附表)為準(分為資產部分、資金分割)。
二、公司資產(包括機械設備、房產、地產及公司現有流動資金),一次分割清,分配原則按股份所占百分比為準。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股東所分割的房產、地產及機械設備經過仔細合算,達不到完全的平均,凡超出昕占股份百分比的,要以資金退補,低于所占股份百分比的要以資金補平。
四、所有資產一次性分割清楚,________占有________________木業有限公司的股權。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3
由于公司股東在20年 月 日離開公司,提出退本股權,特申請辦理股權轉讓協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轉讓方): 乙方姓名(受讓方):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第一條股權的轉讓
1、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中尚未實際繳納出資的部分,轉讓后,由乙方繼續履行這部分股權的出資義務。
(注:若本次轉讓的股權系已繳納出資的部分,則刪去第5款)
6、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轉讓款的支付
(注:轉讓款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由轉讓雙方自行約定并載明于此)
第三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五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設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__章第_____條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部分金籌措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________萬美元由甲方從境外提供股東貸款解決,即由甲方從境外提供自有資金貸款。
2、甲方應保證其在乙方公司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按期到位并按乙方公司建設和生產經營進程所需提供股東貸款、甲方為乙方公司提供的股東貸款總額不超過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________萬美元、用途應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規劃相符。
3、乙方有義務按建設和生產所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貸款要求。
4、甲、乙雙方應協商訂立協議確定每次貸款的用途、金額、利息、到帳期限和歸還期限等有關事宜。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股東貸款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貸款協議簽訂后一個星期內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
6、甲、乙雙方應遵照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各自義務、如有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和賠償。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審批部門備案、由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投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商投資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三方長期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_成都引領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關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拾萬元整(RMB100000.00)。
5、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額為 45000元(大寫:肆萬伍千元整),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45%; 乙方:出資額為45000元(大寫:肆萬伍千元整),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45%; 丙方: 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以工資及臺式電腦抵扣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10%。
6、公司經營宗旨: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公司。
7、公司經營范圍:企業文化策劃、形象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各類廣告;網頁制作、企業策劃;室內外裝飾、設計;文化活動策劃;展覽展示、商務咨詢服務;代辦印刷,攝影服務。
第三條 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任期三年;
2、黃維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財務管理;
3、徐凱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甲方、乙方委托丙方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
5、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 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3)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5)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 利潤分配方式:
1、利潤分配: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后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4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 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第六條 經營
資金的增加: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 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第七條 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第八條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 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 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6
時間:
地點:
參會人員:
主持人: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于 年 月 日以(書面或口頭等)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體股東,于 年 月 日在召開股東會,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 %的表決權。
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通過,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決議事項如下:
風險提示:股東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普通決議案:股東會作出普通決議,應當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特別決議案:股東會會議作出:
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
⑤ 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決議等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一、通過公司章程。
二、同意本公司不設董事會,委派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
三、公司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同意本公司不設監事會,委派為公司監事。
五、委托為代理人辦理公司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表決情況:以上決定內容全體股東一致表決通過。
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7
風險提示: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____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且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 ,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股東獨資設立有限公司,現決定如下:風險提示:股東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普通決議案:股東會作出普通決議,應當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特別決議案:股東會會議作出:
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
⑤ 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決議等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一、由本人擔任有限公司的首屆執行董事兼經理,委派擔任有限公司的首屆監事。
二、決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三、通過公司章程。股東(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8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就公司股東內部轉讓股權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系電話:
第一條股權轉讓
_________股東自協議簽署之日起辭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職務。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間的任何盈虧都與_________無關。
1、原股東甲方將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權,折人民幣_________,占注冊資本_________%轉讓給股東_________。
2、股東乙方在公司的股權由原先的人民幣_________%,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變更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款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有關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完成后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轉讓價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應將上述款項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若甲方變更收款賬戶,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擔。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_________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轉讓方:
受讓方: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如下協議,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
第三條公司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_____),其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_____),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甲方應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設備轉讓給公司。
乙方應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足額存入公司的現有賬戶。
公司的現有賬戶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簽發出資證明書并加蓋公司公章。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的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和股權,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出資額或股權,必須取得另一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決議)。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三章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額比例分配利潤。
第九條公司以每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周期。每一個經營周期屆滿后,公司財務人員應在二個月內進行周期結算,結算完畢后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準,根據批準的財務報表及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制定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同意后實行分配。
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_________________
(1)分紅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股東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稅后利潤按照股東的占股比例分配,預留35%作為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獎勵方法: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2月31日至20__年9月30日期間年純利潤為200萬元,超出200萬元,超出200萬元部分按10%提留給管理者予以獎勵,剩余利潤再按甲·乙雙方所占比例分配。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執行董事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決策人,施行執行董事負責制。
第十一條乙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三)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按表決權計算多數,即按照出資比例或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于每年______月召開。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公司的第一任監事為甲方兼公司總經理。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
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_________________
(一)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二)檢查公司財務;
(三)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四)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_________________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出資比例多少來處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七章轉股、退股、禁止行為的約定
第十七條轉股: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八條退股:_________________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公司經營不利時退股,如出現此款事宜,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退出,扣除該退出股東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結算退出,(例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或乙方退出則扣除10%的股東后按70%的股份結算)。繼續經營本公司的股東必須在六個月內予以結清,負責按銀行利息計算滯納金。
(3)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特殊原因須退出時,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原股東優先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須從退出之日起3個月內結清,否則按銀行利息計算),如原股東不愿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則退出股東須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則不予退出。
(4)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5)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十九條禁止行為:_________________
1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任何名義進行同類產品的商業活動。
2禁止股東私自開設和本公司同類產品的公司。
3如股東違反上述兩條,一經發現,則按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條協議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協議約定,如期足額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10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廣州聯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廣州市天河區科韻路146號金豪商務大廈20__-20__室。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張。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元整(rmb元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乙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丙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發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法國)羅格朗別墅智能家居,羅格朗酒店、公寓智能家居,羅格朗開關面板、奧特系列,酒店弱電系統工程集成,別墅智能化周界防范、視頻自動跟蹤、電子圍欄、遠程控制。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堅持入股自愿、股權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對修改公司合同作出決議;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11
一人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最新范本
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地點:________________
參會股東人員:________________
議程:經股東會一致同意,形成決議如下:
同意設立分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全體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東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
本公司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12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開了股東會,會議由代表________%表決權的股東參加,經代表________%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作出如下決議:
1、同意本次減資的總額為萬股,全體股東采用同比例(非同比例)減資的方法。
2、原擁有本公司股股份,現減少股股份,減資方式為,減資后的剩余股份為股,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
3、股東減少注冊資本后,其最新股本結構如下:________,出資額為____萬股,占注冊資本的____%;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體修改內容見“__________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見“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5、__________公司股東會法人(含其他組織)股東蓋章:_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13
一、開會時間:________________
二、開會地址:公司辦公室
三、會議通知情況: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口頭通知(通知時間在開會時間的15天以上)全體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次會議股東應到________名,實到________名,代表本公司股權的________%。(半數以上)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屆第次股東會決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召開了北京________________公司第________屆第________次股東會,會議應到________人,實到________人,參加會議的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會議議題:
1、通過公司章程;
2、同意任命________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3、同意推舉________為公司監事;
4、同意公司注冊地址為________;
5、同意委托________全權代理,辦理工商注冊事宜。
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實收________萬元,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一致。
全體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14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___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愿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并征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權以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_______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合營公司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________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協商的任何內容與本協議有沖突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單位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因為工作關系向乙方提供電腦和網絡系統,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和網絡系統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據此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承諾不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制作、復制、發布、轉摘、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⑴反對憲法基本原則的;
⑵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⑶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⑷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⑸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的;
⑹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⑺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⑻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權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網絡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和網絡系統發送垃圾郵件、攻擊其他網絡和計算機系統,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聯網信息安全的行為。
四、乙方不得通過甲方網絡系統利用單位QQ群及電子郵箱傳播不負責任、造謠滋事、煽動偏激情緒、制造恐慌氣氛、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種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單位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向與單位業務無關的第三人傳遞、轉發或抄送單位商業機密信息。
六、乙方應當時刻提高保密意識,不得與單位業務無關的任何人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絡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單位機密信息。
七、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扣罰乙方當月工資的10—20%,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16
時間:
地點: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股東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開臨時會議,全體股東參加會議,股東會會議一致通過并決議如下:
1、通過公司章程并制定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住所:
3、公司經營范圍:
4、公司注冊資本______萬元,實收資本______萬元,具體出資情況如下:
(1)股東名稱(姓名):
(2)出資方式:
(3)認繳出資額及比例:
(4)認繳出資額______萬元、出資比例______%。
5、通過公司章程。
6、任命(或:委派)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任期______年;(或:成立公司董事會,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為董事,任期______年)。
7、任命(或:委派)______為公司的監事,任期______年;(或:成立公司監事會,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為監事,任期______年)。
8、指定本公司擬任______(或者:委托中介代理機構______)辦理本公司設立登記事宜。
股東(蓋章或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17
風險提示: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且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 ,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點:______。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股東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開臨時會議,全體股東參加會議,股東會會議一致通過并決議如下:
風險提示:股東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普通決議案:股東會作出普通決議,應當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特別決議案:股東會會議作出: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 ⑤ 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決議等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1、通過公司章程并制定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住所:______。
3、公司經營范圍:______。
4、公司注冊資本______萬元,實收資本______萬元,具體出資情況如下:
(1)股東名稱(姓名):______。
(2)出資方式:______。
(3)認繳出資額及比例:______。
(4)認繳出資額______萬元、出資比例______%。
5、通過公司章程。
6、任命(或:委派)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任期______年(或:成立公司董事會,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為董事,任期______年)。
7、任命(或:委派)______為公司的監事,任期______年(或:成立公司監事會,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為監事,任期______年)。
8、指定本公司擬任______(或者:委托中介代理機構______)辦理本公司設立登記事宜。
股東(蓋章或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1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東會決議
會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會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召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到股東________名,實際到會股東________名,代表全體股東100%表決權。
本次股東會議按照《公司法》規定的程序召開,全體股東就組建有限公司事宜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實收資本________萬元,具體出資情況如下:
(3)公司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一名,選舉(或:指定、委派)________為執行董事;
(5)公司不設監事會,只設監事一名,選舉(或:指定、委派)________為監事);
(6)指定本公司擬任員工________(或者:委托中介代理機構)辦理本公司登記事宜;
(7)通過新的公司章程。
全體股東蓋章(法人股東)或簽名(自然人股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分紅協議書 篇19
公司(甲):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持股人(乙):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同創業、共發展的自愿原則,經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個人持股協議,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公司,總投資為_______萬元,乙方持入股____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的___%。
注:_______________乙方持股形式。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企業管理事宜由董事會進行商議后確定。
第三條、本協議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本協議目的為達成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即:
1、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后,他人申請入股時,須經甲乙雙方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