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用車輛租賃合同(通用3篇)
公司商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秉持友好精神,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車輛租賃服務,雙方明確權利義務如下:
一、 租賃車輛及期限:
1. 基本信息:車型:____, 車牌:___,數量:_____ 部,出廠年月:____年___ 月
2. 租賃期限: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_____個月,即自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 起至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
3. 若租期內需變更租賃車輛的,經雙方協商后確定,租賃費用和要求不變。
二、租金及費用
. 租金及費用標準
( )自____年___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租金為每月_____RMB 元;
(2)自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至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止,租金為每月_____RMB 元;
2. 加班費用計算
上述加班費用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每次使用車輛(出車)按「派車單」或「車輛使用登記本」上乙方人員和甲方司機共同簽名確認的使用時間為準,計算加班時間及費用。工作時間__________,每日從_____,(周六若無特別通知,車輛可在家待命),上下班途程不計作加班,個別情況乙方可提前要求提早或延后車輛使用時間(如:公司集體活動,高管日常接送),但每日仍以小時為標準計算,在此時間內的車輛使用不計加班時間。
3. 支付方式
甲方應每月 5日前與乙方核算確認前使用月度的費用情況,并向乙方提供足額、真實、合法有效的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后7個工作日內將前使用月度的租金及加班費用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賬戶信息:_____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 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3. 甲方應隨時保持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處于可用與整潔狀態,并保證各種行車證件及相關手續的齊全,有效。
4. 甲方負責租賃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費,車輛附加費,年檢費,保險費(包括但不限于車損險、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維護保養,違規罰款肇事責任以及車體本身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 甲方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并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各種理賠手續.
6. 車輛租賃期間,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
7. 合同期內,甲方車輛逢檢修,更換部件,處理交通事故,駕駛員學習,病事假等,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為乙方提供臨時駕駛員或同等規格的備用車輛.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提供車輛的,按日停止計算租車費用,并在租金中相應扣除。
8.甲方應自行與其提供的駕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社保;如因服務需要甲方人員佩戴乙方標志,亦不代表承認該工作人員為乙方員工。在服務過程中,甲方應自行保管其工具及其他財物,在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或甲方人員自行負責,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享有車輛的使用權。
2. 乙方負擔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費,以及正常使用所產生的停車費。
3. 租賃車輛的駕駛員由甲方派出,工資、誤餐費及出差之加班費由甲方支出,車輛租賃期間甲方派出之駕駛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以及時間安排、盡職盡責,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乙方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需提前二天提出,以便甲方進行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時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或提供的服務有瑕疵,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若因甲方司機違反交通法規,或因其它故意或過失行為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4. 租賃車輛為辦公生活用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運送易燃、易爆物或競賽使用,乙方應愛護車輛,因乙方人為因素造成車輛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5. 租期結束后按時歸還租賃車輛使用權,如乙方逾期歸還使用租賃車輛的,則租金以每日=月租金× _____計算。
四、其他條款
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數額為一個月車輛租金的賠償金。
3. 甲乙任一方欲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4. 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用書面形式進行修改和補充,經修改或補充形成的文書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 凡因本合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商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鑒于承租方業務用車的需要,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1.定義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1車輛:是指車輛交接單(附件a)中第一條約定的車輛。
1.2租賃:承租方有權自租賃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車輛,并在此后擁有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車輛的排他占有權和使用權,允許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時使用車輛。
2.主合同與車輛交接單
2.1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車輛交接單。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承租車輛的品牌、車牌號、租賃期、規格、租金、司機、以及其他與車輛租賃相關的條款應在車輛交接單中規定,車輛交接單中未約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約。
2.2雙方在簽訂主合同的基礎上簽訂車輛交接單(見附件a)。若無雙方實際簽訂的具體車輛交接單作為附件,則本合同僅作為雙方租賃合同的資格認定合同,不作為付款依據。
3.租賃車輛
3.1出租方為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
3.2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付費用為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養路費證,并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4.租賃服務
4.1出租方同意,其為非獨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
4.2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應免費提供救援服務及維修。
4.3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養、年檢、故障、事故等)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承租方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
5.車輛保險和理賠
5.1出租方應自付費用按如下規定為車輛投保,并保證在租賃期內下述保險均持續有效:
(a)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b)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c)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d)車上(座位)責任險:保險金額為每個座位__________萬元;
(e)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5.2在租賃期限內,若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處理解決。
6.租金
6.1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費以及司機的固定勞務費。
6.2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商業發票。
6.3主合同提前解除時,出租方應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除了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外,承租方無須再承擔出租方及其司機的任何稅費或責任。
7.出租方的義務
除前述規定外,出租方還應履行如下義務:
7.1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排他的占有車輛,并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和各項內置設施處于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干凈,無異味。
7.2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應對車輛及隨車證件、備件負擔保管義務。
7.3在租賃期內,非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7.4未經承租方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方不得更換其委派的司機,也不得轉讓或轉委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給第三人。
7.5在承租方占有車輛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該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或者發生其他并非承租方過錯而引發的事件,使得承租方無法為本合同的目的而繼續使用車輛,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8.承租方的義務
8.1承租方不得利用車輛從事商業運輸,體育比賽,以及非法活動。
8.2承租方須按時支付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
8.3承租方應當尊重司機,不得迫使司機從事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9.司機的委派和義務
9.1車輛的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須具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9.2出租方派遣的司機應當安全駕駛,確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9.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司機:
(a)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無論何種原因,一個月內連續缺勤3天或一個月內缺勤4天的;
(c)違反承租方的人事勞動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服飾,禮節等方面的規定;
(d)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適于駕駛車輛的疾病的。
9.4司機在履行本合同的駕駛服務時,因其過失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應當負擔。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賃期的最后一日終止。若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仍有未履行完畢的車輛交接單,則本合同期限順延至該車輛交接單期限屆滿之時。
10.2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車輛用于盈利性載人運輸的;
(b)承租方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
(c)承租方擅自在車輛上設定抵押或轉讓車輛的。
10.3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出租方破產、解散、或喪失經營車輛租賃業務的資格;
(b)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9.3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司機;
(c)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7.5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車輛;
(d)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且在承租方將該違約書面通知出
租方后15天內未予糾正;
(e)除前述規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在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除終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權取得的索賠、租金和賠償外,任何一方須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應義務。
10.5雙方同意,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無權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進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賠償。
11.聲明和保證
11.1出租方陳述并保證:
11.1.1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1.2其是所出租車輛的唯一合法權利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證明文件。同時,該車輛不存在任何意義上將影響承租方根據本合同使用該車輛的任何抵押與任何其他權利限制;
11.1.3其簽訂、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亦不會使承租方對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1.2承租方陳述并保證:
11.2.1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2.2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遵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
12.保密
12.1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其關聯方的任何信息。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本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其他
13.1本合同的解釋、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3.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并蓋章后生效。
13.4本合同的附件為:附件a《車輛交接單》、附件b《保險單憑證》。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不得擅自修改。
13.5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條款仍然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13.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公司商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德州黃河建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產芝水庫調水項目部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挖掘機,為確保雙方友好合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租單位施工地址:即墨市華山鎮
二、租賃機械型號及數量:
三、租賃挖掘機時間:暫定租賃期為年月日—年月日,具體租賃時間按照實際使用為準。
四、租賃方式及價格:按月租賃,月租金元(大寫:)
五、結算方式:機械進場租賃使用后,按月支付租賃費的80%,如工作時間超過300小時(按大表數)按120元/小時結算。剩余租賃費于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三個月內支付。
六、甲方的職責和權利:
1、甲方司機應保證設備工作狀況良好,并負責按設備的檢修規程及時做好挖掘機的維護、保養工作;
2、甲方負責機械租賃使用期間維持機械正常使用的液壓油、配件等;
3、甲方負責每臺挖掘機配備技術熟練、身體健康的操作人員1名(保證乙方使用),并承擔支付操作人員工資、保險及各種福利待遇等;
4、甲方操作人員必須接受乙方工地負責人的指揮,必須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主動與工地配合;
5、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操作規程及相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否則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甲方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發現不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作業,并有責任及時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挖掘機出現故障時,甲方應于事故發生起3小時內迅速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搶修,及時排除,以保證乙方生產使用;如故障發生起24小時內仍未排除,甲方應于事故發生起36小時內更換挖掘機,以確保工程順利施工。
7、乙方提出不稱職的甲方操作人員,甲方應及時更換,以滿足乙方的使用要求;
七、乙方的職責和權利
1、乙方負責機械使用過程中的燃油;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挖掘機作業要求,不得在甲方提出異議后仍違章指揮作業,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生產作業的指揮和作業班次的調整,并有權提出更換不合格的操作人員。
4、乙方負責為甲方操作人員提供免費住宿。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更換故障挖掘機的,每遲延一日,應按租賃費用總額的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有其他違約行為,應按租賃費用總額的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訂立補充協議,若在履行中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青島市市南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期限為暫定期限,具體日期按照實際使用結算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乙方持兩份,甲方持一份。
甲方單位:乙方單位:德州黃河建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產芝水庫調水項目部
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簽訂日期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