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經營服裝店合同(通用3篇)
共同經營服裝店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內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皆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目的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服裝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間服裝店,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背的灑店名字為:衣衣不舍
經營場所位于: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女士服裝。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須明哲 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乙方 劉子涵 以專有技術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n
丙方 許浩宇以勞務出資方式出資,計人民萬元。
2.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 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 求分割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每人每月__元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 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正常開支、工.資,獎金、耑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 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 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椐,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對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句原合伙人奪有同等權利,承擬同等貴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偵務承擔連帶賁任。
(二)退伙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
1.伙人可以退伙: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②經全休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伙人難以 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④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 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被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③執行合伙企業 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 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 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賁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 格、購進常用貨物;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或交由海寧市仲裁。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企業的解散與淸算
1.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 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淸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淸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淸算后如有虧損,不論 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淸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 構成違約的行為: 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為均視為違約。
2.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灑店不能疋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余額%的違約金。
3. 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 部投資款。
4. 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飯店無法繼續經營。
本協議自 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共同經營服裝店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餐飲,范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占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占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占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共同經營服裝店合同 篇3
姓名___ ,性別_ ,年齡_,聯系電話______
姓名___ ,性別 _,年齡_,聯系電話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各合伙人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淘寶網店銷售以及市集銷售而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所有適宜銷售的產品(含淘寶店鋪銷售以及其他方面零售),所有經營項目及范圍需四位合伙人全票通過方可操作執行。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暫定為兩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如果合作愉快需要順延,由四位合伙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帳戶情況等
1、各合伙人以1:1:1:1的方式進行出資
合伙人 以電腦(固定資產) 方式出資;記人民幣 3000 元。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7000 元。
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萬元。
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萬元。
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萬元。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好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相應的折舊。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萬元(人民幣)。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根據同年收益及開支情況進行清算。
4、設立存取款聯名戶口,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1:1:1:1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各合伙人的投資形式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②主導合作事業,并有優先決定權;③拓展業務,選擇適合項目;④ 其他;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① 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對外開展業務,強化合作事業推廣; ② 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 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 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中間人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蓋章) (略)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