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投標市政府采買合同(精選3篇)
供應商投標市政府采買合同 篇1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采購單位(甲方)
供 應 商(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
合同使用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條款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及其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甲方(采 購 人):
乙方(中 標 人):
根據 年 月 日 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為本項目中標人,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 合同內容及期限
1.1服務名稱:北海市道路北海市交通設施維護服務供應商
1.2服務區域(服務地點):廣西北海市 。(填寫A分標或B分標的服務區域)
1.3服務內容:北海市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交通護欄的制作、施劃、安裝、維修以及交通信號燈的維修、系統調控等交通設施零星項目維護。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道路北海市交通設施維護服務項目。
1.4服務期限:本合同期限2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服務費及合同下浮系數:
服務費是完成項目的含稅全包價,根據《北海市道路交通設施維護單價表》公布的綜合單價下浮系數為: % 。所有價格變動的風險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 服務條款
乙方必須按《招標項目采購需求》、《服務方案》的服務響應條款向甲方提供服務。
4. 履約保證金
4.1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陸萬元(¥ 元),應由乙方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按前述規定的金額直接繳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賬戶,作為簽訂合同的必要條件。否則,不予簽訂合同。
4.2 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的一部分用于賠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4.3簽訂合同至合同期滿,中標人按合同履約的,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后,且無爭議的,由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如數退還(不計利息)。如乙方不按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履約,履約保證金按有關法規處理,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乙方應及時到采購單位辦理退還履約保證金手續,并提供履約保證金繳款憑據(復印件)及本單位開戶銀行及賬號后,甲方以電匯或轉賬方式退還履約保證金。乙方不及時辦理退還履約保證金手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4.4在履約保證金退還日期前,若乙方的開戶名稱、開戶銀行、賬號有變動的,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中標人自負。
4.5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賬戶為: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金額:萬元(人民幣)
5. 產權
5.1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若有乙方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或者其他權力,由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5.2 乙方保證所交付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務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服務費后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6. 技術資料
6.1乙方負責收集交通設施維護所必需的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6.2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7. 服務費支付
7.1結算手續:每月或每批次(10萬元以上的)結算1次,由中標供應商指定專人將交通設施維護報表資料及結算單送采購單位審核,符合規定的采購單位以轉賬形式結算。手續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的,采購單位不予辦理結算。
7.2結算價格:根據《北海市道路交通設施維護單價表》及中標下浮系數確定的綜合單價或采購單位根據市場價格波動確定的實時單價,按費用最低的原則支付服務費;《北海市道路交通設施維護單價表》》內容以外的交通設施維護項目,由采購方根據市場價格經有資質單位核價后確定支付服務費的金額。
8.售后服務要求
8.1乙方提供服務保證期限不少于兩年的技術咨詢。
8.2 在本合同第8.1項約定的服務保證期限內,乙方應對服務出現的問題負責處理解決并承擔一切費用。
8.3 其他售后服務要求:詳見《招標項目采購需求》 、《服務方案》。
9. 雙方約定
9.1乙方必須嚴格履行招標文件的有關條款及中標承諾,接受甲方的項目委托。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接受甲方委托的,將視為違約并給予處罰。
9.2在接受委托任務時,乙方如認為甲方要求的項目價款、工期、質量等存在不合理之處的,可與甲方協商。
9.3 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的項目轉交第三方完成。
9.4乙方應嚴格按照投標文件承諾及合同要求開展工作,投入足夠的、合格的人員、機械、設備及材料,保證項目進度、質量。
9.5乙方必須在項目施工前與北海市交通警察支隊安全設施科進行工作對接,并接受他們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9.6乙方未制定完善的、嚴格的交通設施維護施工安全保障制度,未落實好交通安全防護措施,發生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與甲方無關,除另有責任方需賠償以外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 違約責任
10.1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賠償對方損失。
10.2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取消乙方服務中標供應商資格,并向乙方追究經濟賠償,全部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0.2.1甲方對乙方下達《交通設施維護整改通知書》累積達3次。
10.2.2未達甲方同意,乙方將甲方委托的交通設施維護項目轉交其他企業實施的。
10.2.3乙方實施的交通設施維護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良影響。
10.2.4乙方在本市無固定辦公及交通設施加工場所或上述辦公及加工場所未能滿足快速維護工作需要的。
10.2.5乙方在開展維護工作過程中,對維護工作的完成情況提供虛假信息次數達到3次的,甲方有權解除本項目合同。
11.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1.1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1.2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2. 訴訟
11.1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北海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并經北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確認后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列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標通知書》;
(2)《招標項目采購需求》;
(3)《服務方案》;
(4)甲、乙雙方商定經北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確認后的補充協議;
(5)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
13.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購人報北海市財政局一份、北海市政府采購中心二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供應商投標市政府采買合同 篇2
需方:衡陽市泗健曲園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本著誠信互惠原則,在平等的基礎上發展長期合作關系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謹供遵循。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供應品種:
第二條:供貨質量標準及賠償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及法律、法規要求。并提供國家有關職能部門核準的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書,乙方對所提供產品的安全質量負責,并承擔因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且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需求,保證所提供產品符合甲方質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產品未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利要求退貨,或是更換所需產品類別,對于乙方所提供產品甲方有權利根據市場變化,按質論價。對于乙方在供貨方面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甲方在經營上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責任。
3、乙方未按規定的時間、數量交貨,或少交而甲方仍需要的,應按數補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貨,但由此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4、乙方必須保證甲方貨源,由于乙方貨源不足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實際損失。乙方提供的貨物: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甲方指定標準,甲方同意收貨,根據乙方所送貨物的品種,任意挑選,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收貨的,甲方有權要求退貨。若出現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第三條 產品價格
1、乙方必須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貨物價格為衡陽市場最低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或按超額部分的叁倍對乙方進行處罰。
第四條 賄賂行為約定
1、如發現乙方以任何形式賄賂甲方相關工作人員(如回扣、招待、娛樂、饋贈、購物折扣,及其它一切,以物質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為,皆視為商業賄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雙方所有產品合作關系,并凍結所有應付帳款,要求乙方賠償甲方一切損失,如情節嚴重,則提交相關職
能部門對乙方依法處理。
2、乙方有責任對甲方工作人員個人任何形式的不當要求應予以拒絕,并主動向甲方檢舉。
第五條 產品交付的規定
1、乙方須將甲方所需產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2、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交貨,不得無故拖延送貨時間。如果未按甲方規定時間送貨,且事前未作聲明,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實際經濟損失。
3、對無故變更甲方規定貨物品名,數量。不履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實際經濟損失。
第六條 產品檢驗
甲方有權在產品的生產地對所需產品進行檢驗,同時有權對市場作價格調查,若產品質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將產品退回乙方更換,亦可取消訂單,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并于通知之日起 三 天內領回該項退貨產品,如乙方未能按約定時間退走,該貨物甲方有權進行處理,因此而產生的費用與損失由乙方負擔,且甲方有權從乙方貨款中扣除。
第七條 貨款支付 :月結。
第八條購貨數量及送貨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第九條乙方在甲方工作場地內應嚴格遵循甲方的工作制度。
第十條乙方如嚴重違背合同條款,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有效證件,如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記證、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產品檢驗合格證等。
2、因供應產品造成甲方稅務方面損失的,乙方須負責賠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經簽定即發生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自年月日 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供應商投標市政府采買合同 篇3
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傳真: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傳真: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1、手續:
(1)入庫:
(2)出庫:
2、時間:
3、地點:
4、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1、計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于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于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于相應保管費_______%(或_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并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元。由于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___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