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銷售合同協議書(精選9篇)
購買銷售合同協議書 篇1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 年 月 日
購買銷售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銷售方):興仁縣欣穎農機科技綜合服務部 乙方(購買方):興仁縣典母特優薏仁米農民專業合作社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微耕機的'品牌、型號、數量合同如下:
一、乙方購買型號為1WG6.3-135FC-Z(發動機為凱馬動力)。數量10臺,每臺單價含稅費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10臺共計人民幣肆萬伍仟元整(¥4500.00元)。
二、甲方出售的微耕機、品牌、質量按生產廠家標準執行,隨機具按廠規配備齊全。(乙方自行提貨當面清點后交付)。
三、甲方開具發票后,提供農機補貼信息,補貼由乙方自行辦理,國家補貼的金額歸乙方所得。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當地的法律機關仲裁。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興仁縣欣穎農機科 乙方:興仁縣典母特優薏仁
技綜合服務部 米農民專業合作社 賬號: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行:興仁農商行東湖支行 電話: 代理人簽字:
電話:
簽訂時間:20xx年11月25日
購買銷售合同協議書 篇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鋼材品種、規格、材質
第二條、合同金額
1、合同總價暫定: 元,大寫 元;
2、付款: 支付,在需方每次付款時,供方要提供正規發票,并作為付款的前提條件。
3、在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的資金支付情況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業主資金到位情況給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擔資金風險。由于業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況,乙方同意不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責任,并自愿與甲方共同向業主進行資金催討。
第三條、鋼材數量按第條原則計算
1、現場設置地磅,按實測噸位計算。
2、圓鋼以過磅數量為準;螺紋鋼現場點數,計算延長米,按每米理論重量計算噸位。若現場抽樣的每米實際重量誤差小于理論重量的97%時,按每米實際重量計算或退貨。
第四條、交貨規定
1、甲方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應保證兩天內按計劃交貨。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停工待料,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送貨 工地,甲方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地的運費由乙方承擔,卸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在運輸途中的安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交貨時提交送貨單,本批次的材質檢驗單及相應鋼材,應價格)乙方鋼材送到現場,甲方當場辦理驗收手續。
第五條、驗收方法:現場由監理和甲方按規范標準見證取樣、送檢。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每月提交一次鋼材用量計劃,提前叁天向乙方提供所采購的詳細數量、規格型號清單及到貨日期。在收到乙方準確到貨時間通知后組織驗收、收貨。
2、甲方按照約定的付款方式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3、乙方所交貨物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于上述原因導致延誤交貨時間,按第六條中第4點處理。
4、乙方延遲供貨,根據延遲天數按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的日支付違約金。乙方任何理由拒絕供貨的,按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的 5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也可主張損失賠償,乙方延遲或拒絕供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違約、賠償(罰款)損失、班組停(窩)工賠償損失、租賃設備租雜費損失、管理成本增加帶來的損失、更換供應商的損失、物價上漲損失等。
5、乙方供應不及時影響甲方生產時,甲方有權另找其他供應商。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擅自延期交貨,或停止供貨時,按第六條第4點處理。
第八條 為了便于甲方對合同履行實施有效監控,乙方必須于每月28日前將供貨、收款、欠款等情況以傳真形式送至甲方,并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傳真號為 。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相關許可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貨物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購買銷售合同協議書 篇4
需方:
供方:
因工程施工需要,需方向供方購買數控鋼筋加工設備(以下簡稱本設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技術規范的規定,供需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該設備簽訂購銷合同如下:
一、 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及金額
1. 本合同總價包含隨機配件及工具費、包裝費、資料費、裝車費、由供方工廠至交貨地點的運輸費和整機安裝費、調試費、培訓費等。該工程為安裝調試合格達到正常使用狀態交付使用,交鑰匙工程。
二、 包裝
1. 供方應按有關規定所要求的方法包裝貨物,使貨物便于裝卸、運輸,以防貨物在運往交貨地點期間受損變壞。
2. 包裝標記和包件內外隨包文件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
三、 交貨期
1. 款到帳后10天內交付。
2. 因需方原因造成安裝調試延期的,工期相應順延,
四、 交貨地點:
五、 運輸
1. 供方負責將所供設備運輸至需方指定的安裝地點,運費由供方負責。
2. 設備在需方指定的安裝地點的卸車費用由需方承擔。
3. 供方應隨貨提供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書等。
六、 驗收
1. 需方將根據需要不定期對設備生產的質量和進度實施監督、檢查,供方應為需方的檢查人員提供工作方便。
2. 設備由供方負責安裝、調試、試驗。關鍵性試驗需有需方相關人員參加。
3. 設備經調試正常運行、各項試驗滿足供需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參見合同附件),視為最終驗收合格。設備最終驗收合格后,由供、需雙方簽署驗收合格單,標志該設備已經驗收合格。
4. 需方的驗收不免除供方按合同應承擔的保修或其他責任。
七、 結算方式
1. 合同簽訂付總貨款的30%做為定金,貨到付總貨款的65%后卸車,調試完后付95%一年保修期后一次性付清。
八、 質量控制及質量保證
1. 本合同約定設備按供需雙方通過的各項設備技術標準(合同附件)設計制造;供方在制造過程中嚴格進行質量控制。
2. 質量保證:設備整機質量保證期為最終驗收合格或視為合格之日起十二個月(保修范圍不包括由于正常磨損而損壞的零件和由于人為的不正確操作損壞的零件)。在質保期內,凡由于設備設計、制造或材質的原因造成故障,供方負責修理或更換零件,費用由供方負擔,更換下的零部件由供方統一處理;如經供方兩次修理或更換零部件后仍不能徹底排除故障,致使需方無法正常使用的,需方有權退貨且不承擔任何責任。超過質保期后,供方對設備實行終身服務并合理收費。
九、 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
1. 供方必須對需方相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安裝、調試、操作、維護保養、故障處理等內容。
2. 如因設備出現故障影響現場正常施工,供方須在48小時內調派維修人員趕赴現場進行維修調試等服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經雙方技術部門鑒定)承擔。
3. 每臺設備供方需提供設備說明書、設備出產合格證明書。
十、 違約責任
1. 由于供方制造質量的原因造成本設備的主要技術性能指標達不到技術設計要求,致使本設備無法投入使用,需方有權選擇拒收本設備。如在工廠內因工期或制造質量原因造成需方拒收本設備,供方應賠需方兩倍合同定金并且供方應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其他經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約定
1. 供方保證需方使用供方提供的貨物不涉及到第三方的知識產權等權利,否則產生的任何風險均由供方承擔(供方的此項義務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仍有效),供方還需承擔違約責任。
2.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
需方: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供方:
開戶銀行:
帳號:
購買銷售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所購農機的基本情況、產地、品牌、數量、單價、總價值。
第二條 第件農機應符合產品質量中明示的執行標準,或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驗收:對于農機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與約定不符或者其他質量問題的,乙方可在交貨后月內提出異議,異議經核實后,甲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乙方在上述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農機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符合約定。
第四條 付款方式、時間及運費
簽訂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預付款,貨到后將其他欠
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運費由方負責。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農機經專業的機構檢測,不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甲方應無條件退換,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二、 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遲延付款的,每月應向甲方付遲延支付款3%的違約金。
第六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效力相同。
第八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負責人: 負責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電話: 開戶行: 賬號:
蓋章日期:蓋章日期:
購買銷售合同協議書 篇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購買農用車。
第二條 買賣購置農用車:
第三條 履行期間、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簽訂地為 :
實際交貨地(即履行地)為:
交貨時間: 年月日
第四條 貨物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驗收交貨
甲乙雙方在交貨時,應當場進行試機、驗收。貨物質量標準及驗收標準,以隨機所附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及生產企業有關質量保證、技術資料明示的內容為標準。 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當同時交付隨機所附的工具、附件和備件。
第六條 相關資料交接 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當同時提供三
包憑證,明示農機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告知質量投訴受理部門和聯系電話。同時提供隨機所附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及其他隨附文件資料,并在一周內向乙方出具財政稅務部門統一監制的購貨發票。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相關部門反映或投訴,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開 戶 行: 聯系電話:
帳 號: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購買銷售合同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二、質量與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
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為產品制造商(下稱原廠商)制定的質量技術標準。 買方已知悉上述標準,并確認采用該標準的產品能滿足買方對產品的要求。 2、產品包裝:
(1)有原廠包裝的,按原廠包裝標準;
(2)沒有原廠包裝的,按賣方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三、收貨事項
1、本合同設備的到貨日期為:合同生效起4個工作日內。2(大寫)。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 電匯銀行匯票LCT/T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現款。
5、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100%)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四、 包裝、運輸、交貨、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1、貨物包裝為制造商原包裝。
2、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
3、乙方負責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甲乙雙方應對設備共同驗收,隨設備箱內所提供裝箱單作為驗收的標準件,乙方供應貨物在數量、質量和包裝上符合生產廠家的規定,則視為乙方交貨完成。交貨后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發現收到的貨物與規定的不符,應在貨物到達之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收到異議后應在合理期間內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協助甲方解決,直至驗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五、 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于水災、火災、地震、臺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10天內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180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
承擔任何后果,也可有雙方協議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六、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七、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八、 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關技術文件、相關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五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以傳真形式簽字蓋章后文件同樣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字: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 開戶行:帳號:稅號:
購買銷售合同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
合同。
第一條 所購農機的基本情況。數量、單價、總價值。
第二條 農機應符合產品質量中明示的執行標準,或不低于樣品同等
質量。
第三條 驗收:對于農機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與約定不符或者其
他質量問題的,乙方可在交貨后1月內提出異議,異議經核實
后,甲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乙方在上述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的,視
為農機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符合約定。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簽訂合同時,乙方先支付總金額的30%,待收貨時確認貨物沒問題后
支付剩余貨
款。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農機經專業的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
同約定質量標準的,甲方應無條件退換,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二、 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遲延付款的',每月應向甲方付遲延支付款
3%的違約金。
第六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效力相同。 第
八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
字:方簽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購買銷售合同協議書 篇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購買農機具。 第二條 買賣購了置農業機械:
第三條 履行期間、地點和方式本合同簽訂地為 :
實際交貨地(即履行地)為: 交貨時間:20xx年月日
第四條 貨物付款方式、金額及時間 付款方式 貨到付款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驗收交貨
甲乙雙方在交貨時,應當場進行試機、驗收。貨物質量標準及驗
收標準,以隨機所附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及生產企業有關質量保證、技術資料明示的內容為標準。 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當同時交付隨機所附的工具、附件和備件。
第六條 相關資料交接 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當同時提供三包憑證,明示農機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告知質量投訴受理部門和聯系電話。同時提供隨機所附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及其他隨附文件資料,并在一周內向乙方出具財政稅務部門統一監制的購貨發票。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相關部門反映或投訴,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經辦人:經辦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20xx年 月 日